在中国古代,统治阶级对天文历法非常重视,因为天文历法不仅对人民的日常生活、农业生产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而且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统治。翻阅历代天文历法,我们可以发现,《周易》的思想在历代天文历法中随处可见。
1、《周易》六十四卦与历法

中国古代历法中,二十四节气、七十二物候是其重要内容。

一年二十四节气共七十二候。各候均以一个物候现象相应,称候应。其中植物候应有植物的幼芽萌动、开花、结实等;动物候应有动物的始振、始鸣、*、迁徙等;非生物候应有始冻、解冻、雷始发声等。七十二候候应的依次变化,反映了一年中气候变化的一般情况。

二十四节气在黄道上的位置

历代译写天文历法的制定者,将《周易》六十四卦与二十四节气、七十二物候相配合。

如汉代孟喜提出的“卦气说”。“卦气说”是把一年的四季、十二月、二十四节气、七十二物候、三百六十日与六十四卦对应配置在一起,用六十四卦表示一年内天地的运转情况。孟喜的“卦气说”所包括的“四正卦说”、“十二月卦说”实际上也成为后世译写历法的重要内容。

北魏时张龙祥等编制的《正光历》已经包含了孟喜的“卦气说”。其中有“推四正卦术”:“因冬至大小余,即坎卦用事日;春分,即震卦用事日;夏至,即离卦用事日;秋分,即兑卦用事日。”并且还列出了各月份所对应的卦:

十一月,未济、蹇、颐、中孚、复;

十二月,屯、谦、睽、升、临;

正月,小过、蒙、益、渐、泰;

二月,需、随、晋、解、大壮;

三月,豫、讼、蛊、革、夬;

四月,旅、师、比、小畜、乾;

五月,大有、家人、井、咸、始;

六月,鼎、丰、涣、履、遯;

七月,恒、节、同人、损、否;

八月,巽、萃、大畜、贲、观;

九月,归妹、无妄、明夷、困、剥;

十月,艮、既济、噬嗑、大过、坤。

唐代僧一行编制的《大衍历》则完整地把《周易》的六十四卦与二十四节气、七十二物候相配合,并且还明确指出:“十二月卦出于《孟氏章句》,其说《易》本于气。”

2、《周易》易数与历法

汉代刘歆的《三统历》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天文年历的雏形”,在中国古代历法的发展中具有很高的地位。有学者研究发现,《三统历》是用《周易》易数来解释历数的。

刘歆《三统历》的主要内容是运用“三统”概念解释历法。所谓“三统”,刘歆说:“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就音律而言,黄钟律长九寸,为乾卦的初九,为天统;林钟律长六寸,为坤卦的初六,为地统;太簇律长八寸,象八卦,为人统。

刘歆的《三统历》采用《太初历》的日法:81,并说:“太极中央元气,故为黄钟,其实一龠,以其长自乘,故八十一为日法”,即9×9=81。

月法:92,“推大衍象,得月法”,即根据《周易·系辞上》所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推得“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余四十九,所当用也,故蓍以为数,以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有归奇象闰十九,及所据一加之,因以再扐两之,是为月法之实。”这就是:{[(1+2+3+4)×5-1]×2×3×4+19+1}×2=92。于是可以推出朔望月的日数:92÷81=29。

在《三统历》中,闰法:19,“合天地终数,得闰法”,即根据《周易·系辞上传》所谓“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终数为9,地终数为10、9+10=19。

统法:1539,“以闰法乘日法,得统法”,即81×19=1539。

会数:47,“参天九,两地十,得会数”,即9×3+10×2=47。

章月:5,“五位乘会数,得章月”,即47×5=5。

周天:,“以章月乘月法,得周天”,即92×5=。

于是可以推出回归年的日数:÷1539=365。

东汉时期的刘洪创《乾象历》。该历法有许多进步之处,被称为“划时代的历法”。然而,《晋书·律历中》称刘洪的《乾象历》“推而上则合于古,引而下则应于今。其为之也,依《易》立数,遁行相号,潜处相求”。这里所谓的“依《易》立数”,实际上就是根据易数来确定历数。

南北朝时期的祖冲之编《大明历》,也是古代重要的历法之一。该历法有三个“设法”,其中之一即是,“以子为辰首,位在正北,爻应初九升气之端,虚为北方列宿之中”。显然,也是用易数解释历数。

唐朝时期的僧一行编制的《大衍历》被认为是“当时最好的历法”。《大衍历》中有《历议》十篇,其中《历本议》说:“《易》:‘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天数始于一,地数始于二,合二始以位刚柔。天数终于九,地数终于十,合二终以纪闰余。天数中于五,地数中于六,合二中以通律历……是以大衍为天地之枢,如环之无端,盖律历之大纪也。”在僧一行看来,《周易》的“大衍之数”是历法的基础和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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