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有钱公子
等房中只剩他一个人时,他的周身又升起凌厉气势,隔空用气音传唤道:“夜鹰!”
一直隐匿在屋顶的夜鹰听到主子传唤,立刻翻身进屋。
“主子。”
“蛮王的秃鹫为何在我南召?”他的声音沉得仿佛能滴出水来。原来那秃鹫之所以能咬伤皇甫清绝,是因为它是万鹫之王,也是番邦蛮族蛮王的爱宠,用人肉喂出来的凶兽,自然比起普通的秃鹫还要凶悍百倍!
夜鹰猛地跪下:“回禀主子,是属下监察不利!”
他见皇甫清绝沉思着什么,大着胆子道:“主子,看来自从咱们骁军大胜他们蛮族,将他们逼退至凤凰岭以北后,他们便一直想要将您除之而后快,从四年前开始,不下百次暗杀,次次都未成功,竟然还不死心!这回竟连蛮王的秃鹫王都来了,会不会连蛮王都暗中来了南召?”
“不会,他这么怕死,又怎么敢踏入我南召?这秃鹫王是他二儿子尼桑替他养的,你让夜狼查清楚,看看尼桑躲在哪里,另外安排人手将这里保护起来,务必一点风声都不得传出去。”
“是!”
“还有,那个陈郎中似乎认得我,去处理一下。”
夜鹰却道:“属下先前看到他似乎认识您,便在他回去的小道上拦住了他交代了几句,谁知这老家伙聪明的很,矢口否认他认识您。”
“那便好。”
“主子,另外七殿下找您许久,他说若是您再不出现,他就准备给陛下递折子,请指将那尚书家的小姐欧阳晴赐婚给您了……”
“……”皇甫清绝黑着脸不置一言,夜鹰见状,便将一瓶琉璃瓶装的药留在床榻上,识趣了再次隐匿在了外面。
对于皇甫清绝来说,宫里头的金疮药又如何能算是良药,他们这种常年皮肉伤的人,自然是有效果更好的药。
他单手将纱布解开,极为熟练的将琉璃瓶中的琥珀色药膏涂在伤口上,而后重新包扎好。这药膏名叫金蟾膏,对于伤口愈合有奇效,上好的金疮药要半个月,而金蝉膏只需要七日。只是这药性这么厉害,自然也是有不小的副作用,痛楚会直接放大数倍。
皇甫清绝换完药,痛的冷汗淋漓,最后昏沉睡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感觉到一只温柔冰凉的手在他脸上轻轻抚着,他极为惬意的眯起眼睛,睁眼看见的却并非是莫兰,不由猛地将那手打开,沉着脸坐起身,质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那人便是一直将皇甫清绝视为梦中情人的杨芙蓉。
杨芙蓉的手被这么不留情面的打开,眼圈顿时一红:“镇上有位有钱公子来找表姐,表姐十分高兴的去村口的食肆给那有钱公子做拿手菜去了,我见姐夫你午饭也没吃,便想着端点点心进来,没想到你却睡得十分沉,口中喃喃着说热,我以为你发烧了,这才想着用手探一探。”
有钱公子?
皇甫清绝冷眼看着一脸委屈状的杨芙蓉,那眼神冰冷至极,仿佛能直接冻碎她所有的伪装,将她看的心虚不已。
就听皇甫清绝越发冷酷道:“就你,连在我面前演戏都还不够格!给我滚!”
这样拙劣的伎俩,真是令他倒足胃口。
杨芙蓉被他吼的整个身体都抖了抖,到底是女儿家,自己放下身段想来跟自己的心上人示好,没成想弄的如此没脸,她又羞又恨,捂着脸跑了出去。
好在没人看到她从莫兰的屋子里走出来,回到自己屋子的她坐在桌前,一只手捏着茶杯,咬着嘴唇,心里恨的要死:不过是一个入赘莫家的穷小子罢了!真当自己有多少能耐了?也就那张脸长得好看了几分,她一个小姐,放下身段对他示好,竟被他这么赶了出来,她一定会牢牢记者今日所受的屈辱,总有一天,要叫他们好看!
她坐着喝了几口冷茶,终于冷静了下来,想了想,再脸上补了点粉,挎着竹篮,准备去老张家食肆看看,那有钱公子又是个什么人物!
不约而同的是,皇甫清绝虽然相信莫兰絶不会跟什么有钱公子发生什么事情,却想起紫宸曾经的确提过似乎莫兰有另嫁他人的打算,想了想,还是派了夜鹰去查探下到底是什么情况。
当他得知这有钱公子竟是宇文风的时候,不由在心里暗骂了一声:阴魂不散!
而莫兰这回看到财神爷宇文风却是没有之前那么兴奋了,主要原因是心里记挂着某个受伤的男人。
“怎的?莫兰姑娘今儿见到我,似乎不怎么高兴嘛~”宇文风今日穿了一身桃粉色的外衣,腰间挂了一块翠意十足的翡翠佩玉,手里定然是离不开的白玉折扇,一贯的风流倜傥。
要知道,他这身衣服,可是为了来老张家食肆特意新做的。
莫兰连忙摆手:“哪里哪里,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这不是最近忙着水月山庄的开业,忙疯了嘛,一时有点迷糊,还请公子见谅。”
“唉,我最近也很郁闷,我最好的兄弟一直想带他来见识下你的厨艺,却不知这家伙跑哪里去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但我又馋的很,便自个儿摸过来了,左右那家伙是个没口福的。”
莫兰笑道:“那他可真是好福气,能有您这么一个想着他的朋友。”
“那是,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说是情同手足也毫不夸张。”
“今日没来得及准备,便给您做几道时令蔬菜吧,解解腻吧?”
“好嘞,就等着姑娘您露一手呢!”
莫兰也懒的去寻什么特殊食材,便用之前剩下来的莲藕,做了藕夹,所谓藕夹,就是将两片莲藕中间抹上一层薄薄的肉糜,裹上生粉,入油锅炸至金黄,捞起后将油沥干,然后装盘,倒上调制好的酸辣汁,十分开胃爽口鲜香。
而后又用后厨篮子里的丝瓜,做了一道丝瓜酿,就是丝瓜去皮后,切成一寸长的段儿,然后将中间挖空,塞进肉糜,淋上些许酱油调色入味提鲜,隔水蒸蒸。出锅前淋上香油,最是清爽可口。
最后莫兰再上了一道桂花酒酿圆子做甜品。
等房中只剩他一个人时,他的周身又升起凌厉气势,隔空用气音传唤道:“夜鹰!”
一直隐匿在屋顶的夜鹰听到主子传唤,立刻翻身进屋。
“主子。”
“蛮王的秃鹫为何在我南召?”他的声音沉得仿佛能滴出水来。原来那秃鹫之所以能咬伤皇甫清绝,是因为它是万鹫之王,也是番邦蛮族蛮王的爱宠,用人肉喂出来的凶兽,自然比起普通的秃鹫还要凶悍百倍!
夜鹰猛地跪下:“回禀主子,是属下监察不利!”
他见皇甫清绝沉思着什么,大着胆子道:“主子,看来自从咱们骁军大胜他们蛮族,将他们逼退至凤凰岭以北后,他们便一直想要将您除之而后快,从四年前开始,不下百次暗杀,次次都未成功,竟然还不死心!这回竟连蛮王的秃鹫王都来了,会不会连蛮王都暗中来了南召?”
“不会,他这么怕死,又怎么敢踏入我南召?这秃鹫王是他二儿子尼桑替他养的,你让夜狼查清楚,看看尼桑躲在哪里,另外安排人手将这里保护起来,务必一点风声都不得传出去。”
“是!”
“还有,那个陈郎中似乎认得我,去处理一下。”
夜鹰却道:“属下先前看到他似乎认识您,便在他回去的小道上拦住了他交代了几句,谁知这老家伙聪明的很,矢口否认他认识您。”
“那便好。”
“主子,另外七殿下找您许久,他说若是您再不出现,他就准备给陛下递折子,请指将那尚书家的小姐欧阳晴赐婚给您了……”
“……”皇甫清绝黑着脸不置一言,夜鹰见状,便将一瓶琉璃瓶装的药留在床榻上,识趣了再次隐匿在了外面。
对于皇甫清绝来说,宫里头的金疮药又如何能算是良药,他们这种常年皮肉伤的人,自然是有效果更好的药。
他单手将纱布解开,极为熟练的将琉璃瓶中的琥珀色药膏涂在伤口上,而后重新包扎好。这药膏名叫金蟾膏,对于伤口愈合有奇效,上好的金疮药要半个月,而金蝉膏只需要七日。只是这药性这么厉害,自然也是有不小的副作用,痛楚会直接放大数倍。
皇甫清绝换完药,痛的冷汗淋漓,最后昏沉睡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感觉到一只温柔冰凉的手在他脸上轻轻抚着,他极为惬意的眯起眼睛,睁眼看见的却并非是莫兰,不由猛地将那手打开,沉着脸坐起身,质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那人便是一直将皇甫清绝视为梦中情人的杨芙蓉。
杨芙蓉的手被这么不留情面的打开,眼圈顿时一红:“镇上有位有钱公子来找表姐,表姐十分高兴的去村口的食肆给那有钱公子做拿手菜去了,我见姐夫你午饭也没吃,便想着端点点心进来,没想到你却睡得十分沉,口中喃喃着说热,我以为你发烧了,这才想着用手探一探。”
有钱公子?
皇甫清绝冷眼看着一脸委屈状的杨芙蓉,那眼神冰冷至极,仿佛能直接冻碎她所有的伪装,将她看的心虚不已。
就听皇甫清绝越发冷酷道:“就你,连在我面前演戏都还不够格!给我滚!”
这样拙劣的伎俩,真是令他倒足胃口。
杨芙蓉被他吼的整个身体都抖了抖,到底是女儿家,自己放下身段想来跟自己的心上人示好,没成想弄的如此没脸,她又羞又恨,捂着脸跑了出去。
好在没人看到她从莫兰的屋子里走出来,回到自己屋子的她坐在桌前,一只手捏着茶杯,咬着嘴唇,心里恨的要死:不过是一个入赘莫家的穷小子罢了!真当自己有多少能耐了?也就那张脸长得好看了几分,她一个小姐,放下身段对他示好,竟被他这么赶了出来,她一定会牢牢记者今日所受的屈辱,总有一天,要叫他们好看!
她坐着喝了几口冷茶,终于冷静了下来,想了想,再脸上补了点粉,挎着竹篮,准备去老张家食肆看看,那有钱公子又是个什么人物!
不约而同的是,皇甫清绝虽然相信莫兰絶不会跟什么有钱公子发生什么事情,却想起紫宸曾经的确提过似乎莫兰有另嫁他人的打算,想了想,还是派了夜鹰去查探下到底是什么情况。
当他得知这有钱公子竟是宇文风的时候,不由在心里暗骂了一声:阴魂不散!
而莫兰这回看到财神爷宇文风却是没有之前那么兴奋了,主要原因是心里记挂着某个受伤的男人。
“怎的?莫兰姑娘今儿见到我,似乎不怎么高兴嘛~”宇文风今日穿了一身桃粉色的外衣,腰间挂了一块翠意十足的翡翠佩玉,手里定然是离不开的白玉折扇,一贯的风流倜傥。
要知道,他这身衣服,可是为了来老张家食肆特意新做的。
莫兰连忙摆手:“哪里哪里,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这不是最近忙着水月山庄的开业,忙疯了嘛,一时有点迷糊,还请公子见谅。”
“唉,我最近也很郁闷,我最好的兄弟一直想带他来见识下你的厨艺,却不知这家伙跑哪里去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但我又馋的很,便自个儿摸过来了,左右那家伙是个没口福的。”
莫兰笑道:“那他可真是好福气,能有您这么一个想着他的朋友。”
“那是,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说是情同手足也毫不夸张。”
“今日没来得及准备,便给您做几道时令蔬菜吧,解解腻吧?”
“好嘞,就等着姑娘您露一手呢!”
莫兰也懒的去寻什么特殊食材,便用之前剩下来的莲藕,做了藕夹,所谓藕夹,就是将两片莲藕中间抹上一层薄薄的肉糜,裹上生粉,入油锅炸至金黄,捞起后将油沥干,然后装盘,倒上调制好的酸辣汁,十分开胃爽口鲜香。
而后又用后厨篮子里的丝瓜,做了一道丝瓜酿,就是丝瓜去皮后,切成一寸长的段儿,然后将中间挖空,塞进肉糜,淋上些许酱油调色入味提鲜,隔水蒸蒸。出锅前淋上香油,最是清爽可口。
最后莫兰再上了一道桂花酒酿圆子做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