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4章:镇北侯世子
宜儿在想,董擎背后有皇子靠山,要进京只怕是易如反掌的事,他们为何又要假意投靠自己呢?若只是顺便利用一下她到也罢了,倘若还存了什么别的心思企图,那就当真太可怕了。
想起这些,宜儿忽然间脑际闪过了一点念头,她想起大庙会上的那场爆炸和刺杀,那背后的人连智罕国的余孽都能收入麾下,那董擎一个青匪,他自然也能用得得心应手了!
而且最为关键的是,姜宥性子冷淡,对庙会这些名堂从来没什么兴趣的,当日里就是她看见姜宥的时候,也都觉诧异,而那些智罕国的余孽究竟是如何断定姜宥会出现在白马寺的呢?这事以前宜儿是百思不得其解,可如今她忽然记起,她第一次去得一绸缎庄的时候,因为庄秀曾经开过蔬菜铺子,她便带了庄秀同行的,那次姜宥正好寻上来,若庄秀有心的话,自然能看得出来姜宥对她的不同,若以此而推断出姜宥为寻她会去白马寺的大庙会,到也并非全无可能。
想通了这点,宜儿心底顿时生起了一股子怨怼,白马寺里,佩兰因她而死,要说起来,若真是董擎庄秀从中通风报信的话,佩兰的死就是算到这二人的头上也绝无不可。
宜儿握紧了双手,面上的神色很不好看,跟在马车里的蓝荞和溅泪都不敢吱声,好在马车途径东明湖的时候,宜儿主动掀了点窗帘朝外面望去。蓝荞见宜儿脸上虽依旧没有笑容,不过相比于之前,已是好了许多,这才凑了上来,小声道:“小姐,东明湖的红荷开得正盛,如今时辰还早,我们要不要下去瞧一瞧,散散心?”
宜儿知道这丫头的心思,遂点了点头,道:“也好,你让扈三停了车,我们下去呼吸点新鲜空气,这车里闷久了,也心烦。”
于是停了车,四名护卫分立在四周,蓝荞和溅泪一左一右搀扶着宜儿下了车,进了湖畔的一座凉亭。
此时不过午时刚过一点,这东明湖畔的景致也是京城十景之一,平日里游客不少,只是今日天气不好,阴沉沉的,有些闷热,像是要下雨了一般,湖畔周围到是没看到游人的影子。
宜儿在凉亭里坐了一会,只觉无趣,正要走的时候,一头的山包上忽然有异响传来,宜儿扭头看去,就看见一个人从山包上直滚而下。
早有一名护卫迎了过去,将那人从地上扶了起来,因离得远,也听不清二人说了什么,但宜儿看见了丝丝红色,似乎是血迹,心里就咯噔了一下,心知是出了事!
果然,那人在护卫的搀扶下,几乎是连滚带爬的跑了过来,在凉亭外老远便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裂声喊道:“小姐救命,我家爷,我家爷在那边,小姐快让人去救救他啊!”
宜儿皱眉,又见那人身着青布小厮的服饰,虽被染了鲜血,不过料子极好,想来是大户人家的下人,此时急得面红耳赤,看宜儿没有反应,一个劲的朝宜儿磕头求救,宜儿知道事情紧急,当下就差了两名护卫过去看看,那小厮大喜之下,竟从地上爬了起来,挣扎着在前面领路。
眼见几人的身影消失在山包之后,溅泪就道:“小姐要不要先上马车,待会万一有什么事情,也好有个防备。”
宜儿想了想,也知溅泪说的在理,当即就在两丫头的侍候下上了马车。
很快,那山包上就现出了人影,只是随之而来的还有一阵让人心悸的兵器撞击和厮杀之中的喊杀声。
溅泪大惊,当即就让扈三赶动马车,如今情况未明,她哪里敢让宜儿在这险地久待?只是她刚吼出声,就听宜儿轻声喝了声“别急。”
溅泪心里虽然彷徨,可侍候宜儿这段日子,多少也摸清楚了宜儿的脾性,知道宜儿性子好,看着温温柔柔,极好说话,可她若认定了的事,却是极其执拗固执,此时听宜儿开口,她心里虽急,却也不敢再说什么,只能全神戒备,朝那山包上看了过去。
山包上忽然之间,涌出至少十几个黑衣劲装执着刀剑的杀手,正在全力的追赶宜儿派过去的两名护卫和一个身穿灰袍的少年公子,而宜儿叫住溅泪也正是由于她看见了这位灰袍公子,这还是位熟人,宜儿之前到是真没想到遭人追杀的竟会是这位爷。
当然,老实说,即便被这群杀手围在核心,身上着了多处刀伤的时候,常灏也丝毫不见慌乱,他出拳踢腿,皆是一丝不苟,有条不紊,此时得了宜儿派过去的两名护卫的接应,更是边战边退,到似游刃有余。
镇北侯世子常灏宜儿是在宁国公府见过一面,说了几句话而已,不过这人的情况她却早听人说起过。他老子镇北侯常元忠算得上是朝廷新贵了,不仅在当年北漠战场上立下了不世之功,如今尤自手握重病,驻守北疆,又是启明帝继位之后御赐嘉封的第一位世袭不减等的侯爵,只是这些表面上的风光,对于这位世子爷来说,却未必便是好事!
启明帝在京城内赐下了镇北侯府,又从北疆接回了世子爷常灏,并有传言说启明帝会在近期为常灏赐婚,这种种尊贵荣宠的背后,却始终掩饰不了这位世子爷只不过是启明帝扣在手里的一名质子这般悲催的真相。
帝王之术,在于制衡,启明帝一方面信常元忠,用常元忠,而另一方面却扣了他的宝贝儿子在京,无非也是一种制衡之术。
不过宜儿当然不会说对这位尊贵的世子爷表以同情,人家是什么身份,她是什么身份,要说同情,哪里轮得到她来同情人家?她只是清楚,以常灏的身份,要是真在京城出了事,只怕后果不敢想象,所以她在短暂的失神之后,立即让另外两名护卫也上前去接应。
跟她出府的这四名护卫都是杜子悟从北开城带回来的人,武功身手都非常不错,到这两人也冲上山包的时候,密林中忽然响起一阵急促而奇怪的声响,那群黑子杀手在听到讯号之时,顿时不再恋战,纷纷如潮水般退去,不消片刻,已全部遁去无踪。
宜儿有些想不明白,这些杀手人多势众,明明占尽了上风,为何会忽然退走呢?
常灏由着他的小厮为他简单的包扎了一下,就走了过来向宜儿道谢,宜儿见他肩头的伤口尤自在朝外渗血,便朝溅泪望了一眼,溅泪会意,从身上掏了个药瓶,递了过去。
常灏一怔,开了瓶盖,闻了一闻,他从小与刀剑为伍,自是分辨得出瓶子里是上等的金疮药,顿时更觉诧异,不禁又在溅泪和宜儿身上多看了几眼。
待常灏重新上了药,又由溅泪细心为他包扎停当,宜儿才道:“世子爷的伤虽然作了处理,不过还是尽快回城找大夫再瞧瞧的好。”
常灏点了点头,四看了一下,道:“那就有劳小姐的护卫大哥腾一匹马给我。”
宜儿想了想,道:“世子爷有伤在身,骑马总是不妥,如若世子爷不嫌弃,不如上马车来,同小女同乘一路。”
常灏一怔,他虽自小习练刀枪剑棒,又常年在军营中长大,人虽鲁了点,可此次回京,见的听的多了,自是知道这些个大家闺秀最重名声闺誉,成亲之前,就连见外男一面都要以帷帽遮面,更别说和外男同乘了,所以宜儿大大方方的要他上车同乘的时候,他才愣了一下神,有些诧异的看了宜儿一眼,道:“常某一介武夫,和小姐同乘,似乎不妥吧?”
宜儿抿嘴一笑,道:“有什么妥不妥的?世子爷受了伤,不宜骑马,自然应当乘车了,难不成世子爷是想就这么走着回去?世子爷堂堂七尺男儿,总不会是怕了我这几个小姑娘了吧?”
常灏大笑了两声,再不扭捏拘束,做了个请的姿势,待宜儿和蓝荞溅泪上了车之后,他便跟着也上了马车。
队伍再次启程后,蓝荞从暖瓶中倒了热水,递了一碗给常灏,常灏接过喝了,看了宜儿一眼,道:“小姐不想知道那些追杀我的杀手是些什么人么?”
宜儿接过蓝荞递上来的茶水,轻泯了一口,道:“是人都难免会有好奇之心,小女子又哪能例外?只是小女子更明白,有些事情当问,有些事情却是不当问的。”
常灏再次呀然,道:“杜小姐当真是个妙人。”
宜儿但笑不语。
常灏又道:“算起来我和小姐这是第二次见面吧。说来惭愧,两次见面就让小姐两次见到我最是窘迫尴尬的时候。上次在宁国公府是文窘,这次却是武窘了。”
宜儿见他说得有趣,遂也笑着打趣道:“世子爷知道就好,小女子觉得,为了世子爷英明神武的形象,若想小女子不将这些事说出去,世子爷怎么着也得投其所好,堵了小女子的口才行啊!”
常灏哈哈大笑,道:“小姐说得极是,但不知道小姐的喜好,还望小姐赐教一二,也好让我能当真的投其所好才是啊。”
想起这些,宜儿忽然间脑际闪过了一点念头,她想起大庙会上的那场爆炸和刺杀,那背后的人连智罕国的余孽都能收入麾下,那董擎一个青匪,他自然也能用得得心应手了!
而且最为关键的是,姜宥性子冷淡,对庙会这些名堂从来没什么兴趣的,当日里就是她看见姜宥的时候,也都觉诧异,而那些智罕国的余孽究竟是如何断定姜宥会出现在白马寺的呢?这事以前宜儿是百思不得其解,可如今她忽然记起,她第一次去得一绸缎庄的时候,因为庄秀曾经开过蔬菜铺子,她便带了庄秀同行的,那次姜宥正好寻上来,若庄秀有心的话,自然能看得出来姜宥对她的不同,若以此而推断出姜宥为寻她会去白马寺的大庙会,到也并非全无可能。
想通了这点,宜儿心底顿时生起了一股子怨怼,白马寺里,佩兰因她而死,要说起来,若真是董擎庄秀从中通风报信的话,佩兰的死就是算到这二人的头上也绝无不可。
宜儿握紧了双手,面上的神色很不好看,跟在马车里的蓝荞和溅泪都不敢吱声,好在马车途径东明湖的时候,宜儿主动掀了点窗帘朝外面望去。蓝荞见宜儿脸上虽依旧没有笑容,不过相比于之前,已是好了许多,这才凑了上来,小声道:“小姐,东明湖的红荷开得正盛,如今时辰还早,我们要不要下去瞧一瞧,散散心?”
宜儿知道这丫头的心思,遂点了点头,道:“也好,你让扈三停了车,我们下去呼吸点新鲜空气,这车里闷久了,也心烦。”
于是停了车,四名护卫分立在四周,蓝荞和溅泪一左一右搀扶着宜儿下了车,进了湖畔的一座凉亭。
此时不过午时刚过一点,这东明湖畔的景致也是京城十景之一,平日里游客不少,只是今日天气不好,阴沉沉的,有些闷热,像是要下雨了一般,湖畔周围到是没看到游人的影子。
宜儿在凉亭里坐了一会,只觉无趣,正要走的时候,一头的山包上忽然有异响传来,宜儿扭头看去,就看见一个人从山包上直滚而下。
早有一名护卫迎了过去,将那人从地上扶了起来,因离得远,也听不清二人说了什么,但宜儿看见了丝丝红色,似乎是血迹,心里就咯噔了一下,心知是出了事!
果然,那人在护卫的搀扶下,几乎是连滚带爬的跑了过来,在凉亭外老远便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裂声喊道:“小姐救命,我家爷,我家爷在那边,小姐快让人去救救他啊!”
宜儿皱眉,又见那人身着青布小厮的服饰,虽被染了鲜血,不过料子极好,想来是大户人家的下人,此时急得面红耳赤,看宜儿没有反应,一个劲的朝宜儿磕头求救,宜儿知道事情紧急,当下就差了两名护卫过去看看,那小厮大喜之下,竟从地上爬了起来,挣扎着在前面领路。
眼见几人的身影消失在山包之后,溅泪就道:“小姐要不要先上马车,待会万一有什么事情,也好有个防备。”
宜儿想了想,也知溅泪说的在理,当即就在两丫头的侍候下上了马车。
很快,那山包上就现出了人影,只是随之而来的还有一阵让人心悸的兵器撞击和厮杀之中的喊杀声。
溅泪大惊,当即就让扈三赶动马车,如今情况未明,她哪里敢让宜儿在这险地久待?只是她刚吼出声,就听宜儿轻声喝了声“别急。”
溅泪心里虽然彷徨,可侍候宜儿这段日子,多少也摸清楚了宜儿的脾性,知道宜儿性子好,看着温温柔柔,极好说话,可她若认定了的事,却是极其执拗固执,此时听宜儿开口,她心里虽急,却也不敢再说什么,只能全神戒备,朝那山包上看了过去。
山包上忽然之间,涌出至少十几个黑衣劲装执着刀剑的杀手,正在全力的追赶宜儿派过去的两名护卫和一个身穿灰袍的少年公子,而宜儿叫住溅泪也正是由于她看见了这位灰袍公子,这还是位熟人,宜儿之前到是真没想到遭人追杀的竟会是这位爷。
当然,老实说,即便被这群杀手围在核心,身上着了多处刀伤的时候,常灏也丝毫不见慌乱,他出拳踢腿,皆是一丝不苟,有条不紊,此时得了宜儿派过去的两名护卫的接应,更是边战边退,到似游刃有余。
镇北侯世子常灏宜儿是在宁国公府见过一面,说了几句话而已,不过这人的情况她却早听人说起过。他老子镇北侯常元忠算得上是朝廷新贵了,不仅在当年北漠战场上立下了不世之功,如今尤自手握重病,驻守北疆,又是启明帝继位之后御赐嘉封的第一位世袭不减等的侯爵,只是这些表面上的风光,对于这位世子爷来说,却未必便是好事!
启明帝在京城内赐下了镇北侯府,又从北疆接回了世子爷常灏,并有传言说启明帝会在近期为常灏赐婚,这种种尊贵荣宠的背后,却始终掩饰不了这位世子爷只不过是启明帝扣在手里的一名质子这般悲催的真相。
帝王之术,在于制衡,启明帝一方面信常元忠,用常元忠,而另一方面却扣了他的宝贝儿子在京,无非也是一种制衡之术。
不过宜儿当然不会说对这位尊贵的世子爷表以同情,人家是什么身份,她是什么身份,要说同情,哪里轮得到她来同情人家?她只是清楚,以常灏的身份,要是真在京城出了事,只怕后果不敢想象,所以她在短暂的失神之后,立即让另外两名护卫也上前去接应。
跟她出府的这四名护卫都是杜子悟从北开城带回来的人,武功身手都非常不错,到这两人也冲上山包的时候,密林中忽然响起一阵急促而奇怪的声响,那群黑子杀手在听到讯号之时,顿时不再恋战,纷纷如潮水般退去,不消片刻,已全部遁去无踪。
宜儿有些想不明白,这些杀手人多势众,明明占尽了上风,为何会忽然退走呢?
常灏由着他的小厮为他简单的包扎了一下,就走了过来向宜儿道谢,宜儿见他肩头的伤口尤自在朝外渗血,便朝溅泪望了一眼,溅泪会意,从身上掏了个药瓶,递了过去。
常灏一怔,开了瓶盖,闻了一闻,他从小与刀剑为伍,自是分辨得出瓶子里是上等的金疮药,顿时更觉诧异,不禁又在溅泪和宜儿身上多看了几眼。
待常灏重新上了药,又由溅泪细心为他包扎停当,宜儿才道:“世子爷的伤虽然作了处理,不过还是尽快回城找大夫再瞧瞧的好。”
常灏点了点头,四看了一下,道:“那就有劳小姐的护卫大哥腾一匹马给我。”
宜儿想了想,道:“世子爷有伤在身,骑马总是不妥,如若世子爷不嫌弃,不如上马车来,同小女同乘一路。”
常灏一怔,他虽自小习练刀枪剑棒,又常年在军营中长大,人虽鲁了点,可此次回京,见的听的多了,自是知道这些个大家闺秀最重名声闺誉,成亲之前,就连见外男一面都要以帷帽遮面,更别说和外男同乘了,所以宜儿大大方方的要他上车同乘的时候,他才愣了一下神,有些诧异的看了宜儿一眼,道:“常某一介武夫,和小姐同乘,似乎不妥吧?”
宜儿抿嘴一笑,道:“有什么妥不妥的?世子爷受了伤,不宜骑马,自然应当乘车了,难不成世子爷是想就这么走着回去?世子爷堂堂七尺男儿,总不会是怕了我这几个小姑娘了吧?”
常灏大笑了两声,再不扭捏拘束,做了个请的姿势,待宜儿和蓝荞溅泪上了车之后,他便跟着也上了马车。
队伍再次启程后,蓝荞从暖瓶中倒了热水,递了一碗给常灏,常灏接过喝了,看了宜儿一眼,道:“小姐不想知道那些追杀我的杀手是些什么人么?”
宜儿接过蓝荞递上来的茶水,轻泯了一口,道:“是人都难免会有好奇之心,小女子又哪能例外?只是小女子更明白,有些事情当问,有些事情却是不当问的。”
常灏再次呀然,道:“杜小姐当真是个妙人。”
宜儿但笑不语。
常灏又道:“算起来我和小姐这是第二次见面吧。说来惭愧,两次见面就让小姐两次见到我最是窘迫尴尬的时候。上次在宁国公府是文窘,这次却是武窘了。”
宜儿见他说得有趣,遂也笑着打趣道:“世子爷知道就好,小女子觉得,为了世子爷英明神武的形象,若想小女子不将这些事说出去,世子爷怎么着也得投其所好,堵了小女子的口才行啊!”
常灏哈哈大笑,道:“小姐说得极是,但不知道小姐的喜好,还望小姐赐教一二,也好让我能当真的投其所好才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