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詹走向那口大锅,
两手紧紧抓住鼎耳,

对着苍天大声呼喊:

杀了我吧,杀了我吧!

从今往后,

以智慧和忠诚报效国家的,

都跟我同样下场!

弱国岂能无外交

秦穆公终于见到了吕甥。[1]

吕甥是晋惠公的死党,里克和丕郑的死敌。当年丕郑被派到秦国赖账,就谎称不同意割让河西之地的是吕甥。穆公听他这么说,便采纳丕郑的建议,派人到晋国诱捕吕甥。没想到吕甥等人识破诡计,反过来杀了丕郑,又把里克和丕郑的死党一网打尽。秦穆公想得到的,自然全部落空。[2]

因此吕甥和穆公,可以说有一种特殊的缘分。只不过这一回,吕甥是作为晋国的使节到秦。使命,则是接回韩之战中兵败被俘的惠公。

吕甥的使命不容易。

任重是肯定的。韩之战,晋国既战败,又理亏。答应赠与的土地不赠与,这是背信;晋国受灾秦国支援,秦国受灾晋国乐祸,这是弃义。因此秦国的愤怒已经到了极点。他们抓住了罪魁祸首,哪能说放就放?

秦国君臣,也意见不一。有人主张杀了晋惠公祭祖,有人主张要晋国拿太子作人质来交换。秦穆公的夫人是晋惠公同父异母的姐姐,则拼了命来救她弟弟。最后,穆公同意谈判,吕甥则来接人。这件事虽然已有八九成希望,但吕甥如果一言不慎,仍可能触怒秦国,那可就万劫不复。

因此吕甥跟穆公的对话,便很有看点。

穆公问:贵国和睦吗?

吕甥说:不和睦。那些小人们,因为国君被俘而羞愧难言,因为亲人战死而悲痛不已。他们不怕征税加赋,全都整装待发,一心要立太子为君。他们说,宁肯事奉戎狄,也要报此大仇!君子则既心疼自己的国君,也清楚他的罪过。他们不怕征税加赋,全都整装待发,一心等待贵国的命令。君子说,秦国的恩德,是一定要报答的呀!如果不能报答,那就只能战死。小人和君子,各执己见,所以不和睦。

这其实是绵里藏针,话中有话了。

穆公当然也听出那骨头来,于是又问:贵国臣民,怎么看国君的命运前途?

吕甥说:小人忧心忡忡,认为他难免一死;君子主张恕道,认为他一定回来。小人说,我们害苦了秦国,秦国岂能放过寡君?君子说,我们已经知罪,秦国一定宽宏大量。一个人,背信弃义就抓起来,低头认罪就放了他,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厚道的德行,更严厉的惩罚吗?结果肯定是心存感激地惦念那恩德,心怀鬼胎地畏惧那惩罚。因此,就凭这一惩前毖后的举动,秦国便可以称霸。敝国的君子们坚信,与此相反的蠢事,秦国是不会干的!

穆公听了,大为赞许。他不但如约放人,还立即改善了惠公的生活待遇。[3]

吕甥这番外交辞令,不卑不亢,有理有节,确实可圈可点;而另一位外交官的表现,则堪称以柔克刚,四两拨千斤,不能不让人拍案叫绝。

这位使节,就是鲁国大夫展喜。

展喜比吕甥更难。吕甥代表的晋国,只是战败而已;展喜代表的鲁国,却是还没开打就得求和。公元前634年,鲁僖公因为得罪齐国,遭到讨伐。鲁国根本不是对手,只能诉诸外交。但,话怎么说,事怎么办,见面礼怎么送,鲁国君臣一筹莫展。因为再贵重的礼物,人家也可能不屑一顾。最后,展喜决定带最微不足道的东西去。

他带去的是“膏沐”。

膏沐,其实就是洗发膏和沐浴露。

展喜说:敝国寡德之君不懂事,没伺候好贵国边疆的大臣,劳累君上您尊贵的脚步踏入敝国卑贱的土地,贵军将士也风餐露宿十分辛苦,寡君非常非常过意不去。因此,特派臣下冒昧地送些洗发膏和沐浴露,以示犒劳。

齐孝公问:鲁国害怕了吧?

展喜说:小人胆战心惊,君子有恃无恐。

孝公说:切!你们的粮库里一粒米都没有,田地里一棵草都不长。贵国都成这样了,凭什么满不在乎?

展喜说:凭贵我两国的传统友谊!贵国先君是太公,敝国先君是周公。想当年,太公和周公辅佐武王平定天下,被成王册封在此。天底下,还有比这更铁的哥们吗?小弟犯了错误,大哥当然要教训,却总不至于要了小弟的命,也不会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忘了先王。所以我们不怕。

齐孝公听了,立即下令撤军。[4]

显然,这同样是相当成功的交涉。事实上,弱国未必无外交。相反,正因为弱势,才更要善于运用外交手段;弱国或战败国的使臣,不但要刚柔兼济智勇双全,还更要有君子风度和贵族精神。

那就再看几个案例。

凶险的婚礼

公元前541年,郑国都城之内一片恐慌,因为楚国的一位政要即将进城。

这位政要是王子围。

子围是楚国的令尹。令尹,是春秋战国时期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最高长官,相当于后世的宰相,大多由王子甚至储君来担任。实际上,子围就是前任楚君康王的弟弟,现任楚君郏敖的叔叔。而且,也就在这年年底,他即位为楚王,即楚灵王。这样一位人物,当然非同一般。

令尹子围是来迎亲的。

他娶的是郑国大夫公孙段的女儿。

段,是郑穆公的孙子,所以叫“公孙段”。楚国的政要来迎娶郑国大夫的女儿,这是天大的好事,为什么要恐慌?

因为子围是带着兵来的。

事实上,子围来郑国,主要是进行国事访问,然后参加在郑国境内举行的十一国会议。当时诸侯的会盟有两种:一种叫“乘车之会”,不带兵;一种叫“兵车之会”,带兵。公元前639年宋襄公大会诸侯,约定的就是乘车之会,楚成王却带了兵去,结果宋襄公做了俘虏。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郑国不能不小心谨慎。何况楚国的狼子野心,子围的专横跋扈,没有人不清楚。这回他来郑国,谁知道真实目的是什么?谁又能担保他不会因为某件事情不高兴,就在郑国都城之内大动干戈?

难讲啊,难讲!

没错,此刻已是春秋晚期,礼坏乐崩,并非所有人都讲君子风度。何况楚人一贯自称蛮夷,原本就不那么恪守周礼。公然称王,就是表现。郑国虽然在春秋最早期,曾经是唯一的强国,这时却衰落到接近“第三世界”。楚国则虽然原本“蛮夷之邦”,现在却俨然“超级大国”。这就有如后来的葡萄牙遇到了大英帝国,硬碰硬是不行的。

惹不起躲得起。郑人只好请子围一行住在城外的国宾馆,好吃好喝伺候着。

麻烦在于,子围除了访问,还要娶亲。按照当时的婚姻制度,从说媒到成婚,要经过六道手续。最后也最隆重的一道是“亲迎”,也就是新郎亲自到女方家里迎接新娘。这是除天子以外人人都要做的,子围当然也不例外。

亲迎就得进城,所以郑国恐慌。

这时,郑国主持工作的是大政治家子产。子产其实也没有办法,只能派一位使节去交涉。

使节的话,当然说得非常谦恭。他说:敝国的国都实在太狭小,根本就不足以款待令尹大人的随从。敝国唯恐怠慢,因此请允许我们在郊外清理出一片宽敞的地面,权且替代公孙段的祖庙,不知可否?

子围也派使节作答。

楚国使节的话,同样客客气气,其实却不容商量。楚使说:承蒙贵国君上恩准,赐福予敝国寡德之大夫子围,让围有机会给公孙大夫的女儿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围接到命令,不敢怠慢,立即举行仪式,向列祖列宗禀告,然后才胆敢前来亲迎。如果在荒郊野外举行婚礼,那就等于是把贵国君上的恩典扔在草莽之中,也让敝国寡德之大夫围,蒙受欺骗先君的不白之冤。这样一来,围还能够回国为卿,替寡君效力吗?恳请大人三思!

郑国的使节只好干脆把话说穿。这位使者说:一个国家,弱小不是他的罪过。但如果稀里糊涂地以某大国为靠山,却毫无戒备,那就罪该万死。寡君将公孙之女许配给令尹大人,无非就是想要有个靠山。但是谁又知道,那大国是不是包藏祸心,要打小国的主意呢?我等小人别的不怕,就怕这样一来,小国没了依靠,诸侯也起了戒心。贵国失信于人,号令天下就不再那么一呼百应。否则,敝国的国都,就是贵国的宾馆,哪里还会舍不得开放公孙段的祖庙?

这就等于捅破了窗户纸。子围一行,也知道郑国已经有了防备。借迎亲而灭郑国,是做不到了;而从《左传》的表述看,他们还真有这打算。于是提出不带兵器进城,郑国也表示同意。一场凶险的婚礼,终于有惊无险,化险为夷。[5]

嘿嘿,弱国岂能无外交?

枪杆子里面出说法

婚礼结束后,子围便去开会。

这次十一国会议,是五年前“宋之盟”的继续。那次盟会在中国历史上很有名,甚至被认为是东周上下两段的一个分界点——前半段以诸侯兼并为主,大夫兼并为次;后半段则是大夫兼并为主,诸侯兼并为次,堪称划时代。[6]

宋之盟的起因,原本是宋国大夫向戎痛感诸侯争霸,战乱不已,因此发起和平倡议。当时有发言权的超级大国,主要是晋、楚、齐、秦。向戎跟晋国执政赵武、楚国执政屈建私交不错,一说就通。齐国和秦国,也表示支持。诸小国处在夹缝中,早已苦不堪言,更是乐观其成。

于是,公元前546年,即鲁襄公二十七年夏天,以宋为东道国,晋、楚、齐、秦及其同盟国代表,共同签订了和平条约。此后小国得到的和平安宁,宋有六十五年,鲁有四十五年,卫有四十七年,曹有五十九年,多数达半个世纪左右。[7]

因此,历史上便把这次盟会,称为“弭兵之会”。弭读如米,停止和消除的意思;兵,指战争。所谓“弭兵之会”,其实也就是当时的“世界和平大会”。

可惜,世界和平大会,一点都不和平。

盟会还没开始,楚国就提出一个提案,要求各大国的同盟国相互朝见。这个提案表面上看,很是合理。比如江湖大佬们拜了把子,各自门下的小弟当然也要见见,然后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但实际上,楚国其实别有用心。要知道,参加盟会的国家中,只有陈、蔡、许三个小国是楚国的马仔,其余鲁、宋、卫、郑这几个中等国家则是晋国这边的。而且,鲁和宋拜了楚国的码头,鲁国的小弟邾和莒(读如举),宋国的小弟滕和薛,也会跟了去。再加上曹国,楚国便宜占大了。[8]

晋国当然不能同意。

于是,晋国代表团团长赵武,便让会议的发起人和联络人向戎转告楚人:晋、楚、齐、秦,地位相当。晋国不能指挥齐国,就像楚国不能命令秦国。楚国如果能让秦国国君驾临敝国,敝国寡德之君又岂敢不去请齐君?楚人则耍赖皮说,那就我们两家的小弟们见见好了。

可见,晋楚两国,一开始就在较劲。

因此两国的代表团,也各住一边。晋人住在宋都北,楚人住在宋都南。楚人甚至“衷甲”,也就是礼服里面穿了防弹背心。如此如临大敌暗藏杀机,让晋国代表团颇为紧张。最后,还是副团长叔向安慰团长赵武:打着谋求和平的旗号来发动战争,楚国应该还不至于。

但,要价则是肯定的。

楚人的要求,是先歃。歃(读如煞),就是歃血。这是当时诸侯各国盟会的重要程序。具体做法,是牵一头牛来,割下左耳,放在盘子里;流出的血,则放在一种叫作敦(读如对)的食器中。然后,参加会盟的代表,依次以口微微饮血,或用手指头蘸血涂在嘴旁,叫“歃血为盟”,相当于在合同书上签字。

不过,签字可以同时,歃血却有先有后。排在第一的,一般都被认为是盟主,或盟主就该先歃。所以楚国的要求,晋国便表示不能同意。晋国代表团说:我们是当然的盟主,没有谁可以在晋国之前先歃血。楚国代表团则说:你们自己声称贵我两国地位相等,那就应该轮流坐庄,凭什么每次都是晋国优先?

吵来吵去的结果,是晋国让步。代表团内部,副团长叔向又劝团长赵武:诸侯归服的是德政,不是谁做主持人。历来诸侯会盟,都有小国来主持的。这次就让楚国做一回晋的小弟,又有何妨?

于是楚人先歃。[9]

不和平的世界和平大会,到此总算落下帷幕。但叔向的说法,则其实自欺欺人。没错,小国做盟会主持人的事是有的。但那指的是“执牛耳”,也就是把牛的左耳割下来放在盘里。这种相当于司仪的事多半由小国的大夫来做,盟主是不动手的,在旁边看,叫“卑者执之,尊者涖之”。然后,盟主取敦中之血先歃。盟主歃血后,才轮到其他人。[10]

由此可见,同盟国地位的高低,不在盘中牛耳,而在敦里的血。先歃血的,才是老大。所以,公元前502年,晋国和卫国会盟,卫灵公让晋国大夫执牛耳,自己先歃血,结果便发生了肢体冲突。执牛耳,牛吗?[11]

看来,弭兵之会上楚国占尽了上风。原因也很简单,这时的楚国已成为南方强国,北方的晋国则开始走下坡路。强大的军事力量,支持着楚国强悍的立场和强硬的态度。种种外交辞令,不过是华丽的面纱。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也出说法,甚至歪理。

实际上,所谓“世界和平大会”(弭兵之会),不过是大国的俱乐部。小国除了唯命是从,并没有多少发言权。他们的代表,不要说维持国际秩序,也不要说捍卫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就连保住自己的性命都不容易。

比如叔孙豹。

硬汉叔孙豹

叔孙豹差点被杀。

鲁国大夫叔孙豹,是一位杰出的外交家。他跟鲁国执政季武子的分工,基本上是“叔出季处”,也就是叔孙豹管外交,季武子管内政;叔孙豹出使,季武子守国。所以,公元前546年的宋之盟,公元前541年的虢之会,叔孙豹都是鲁国的首席代表。他的差点被杀,就发生在虢之会。

所谓虢之会,是五年前宋之盟(弭兵之会)的延续。因为会议地点在东虢(故城在今河南省郑州市境内),故名。东虢原本是周文王弟弟虢叔的封国,后来被郑国所灭,这会儿是郑国的属地。因此,楚国令尹子围来开会,便先访问郑国,顺便迎娶郑国大夫公孙段的女儿,这才有了那场“凶险的婚礼”。

那么,宋之盟后,为什么还要有虢之会?

表面上的理由,是重申世界和平;实际上的原因,是楚国要维持霸权,甚至是子围要耀武扬威。所以在会前,楚国代表团便提出不再歃血。因为上次会议是楚人先歃,如果又来一次,则理应让晋国先。如果不歃,则楚国仍是盟主。晋国代表团团长赵武再次让步,盟会也完全变成了走过场。

大出风头的是子围。

子围当然得意。五年前弭兵之会时,楚国的首席代表是屈建。一年后,康王和屈建相继去世。康王的接班人懦弱无能,子围便大权独揽,玩弄国君于股掌之间。这次出国,更公然摆出楚王的仪仗,成为本次会议最遭热议的花絮。各国代表指指点点,楚国副代表怎么解释都无济于事。

然而就在楚人春风得意,各国议论纷纷,会议即将结束之时,战争却爆发了。

发动战争的是鲁国的季武子。季武子事先不打招呼,突然袭击了莒国的城市郓(读如运,在今山东省沂水县),并据为己有,莒人则一状告到了会上。莒国在历史上,是一会儿依附于鲁,一会儿依附于楚的。现在鲁国欺负他,他当然要请楚国做主。楚国以盟主自居,也当然不能不管。何况这事还发生在世界和平大会期间,如果不闻不问,实在说不过去。

于是楚国代表团正式照会晋国:请同意诛杀鲁国代表团首席代表叔孙豹,以谢天下!

晋国,该如何表态?

很难很难。

事实上,诚如楚人所言,弭兵之盟还没散会,鲁国就发动了对与会国的战争,当然是对会议的公然挑衅,对誓言的公然背叛,对盟约的公然亵渎。但,这事是季武子干的,叔孙豹并不知情。杀叔孙豹,岂非冤枉?

晋国代表团团长赵武的助理却趁火打劫,向叔孙豹索取贿赂。这位助理竟然派了一个使者前去暗示:只要叔孙豹肯花钱,他可以在赵武和楚国那里代为说情。

当然,助理的话说得很委婉,他想要一根腰带。

叔孙豹断然拒绝。

生死未卜的叔孙豹说,我等参加盟会,是为了保家卫国。国家出了事情,总要有人顶罪。我如果靠贿赂而免于一死,那些人无从泄愤,就只能进攻鲁国了。这是给国家带来灾祸呀,怎么能算是保卫她?

何况一个使节,奉君命而临大事,代表的是自己的国家。国家出了事,花钱去私了,岂非化公为私?此例不可开,此风不可长。我叔孙豹宁愿去死,也不行贿!

于是,叔孙豹扯下一块绸缎对使者说:我的腰带太窄了,请拿这个回去交差吧!

赵武听说,肃然起敬。

深受感动的赵武说:一个人,大祸临头却不忘国家,这是忠心;面对灾难却不离职守,这是诚信;为了祖国而不惜牺牲,这是坚定。一事当前,首先想得到的是忠信坚贞,这是道义。这样的人,难道也可以杀吗?

当然不可以。

事实上,不但晋国代表团力保叔孙豹,就连楚人最后也网开一面。因为正如赵武所言,一个国家,如果所有的大臣都像叔孙豹一样,在内不怕困难,在外不避艰险,那就固若金汤,无所畏惧。这一点,倒是不论大国小国的。[12]

所以,必须保住叔孙豹。保住叔孙豹,就是保住一种气节,一种精神。有这种气节和精神,就是男子汉大丈夫。汉子是会受到敬重的,哪怕他不是使者,甚至还是对方恨之入骨,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敌人。

比如叔詹。

两手都要

叔詹是晋文公重耳指名道姓要杀的人。

公元前637年,流亡国外的晋国公子重耳路过郑国,遭到郑文公傲慢无礼的对待。第二年,重耳在秦国军队的护送下回国,成为晋国国君,是为晋文公。六年后,也就是公元前630年,晋文公为报当年的一箭之仇,同时惩罚郑国在晋楚城濮之战中向着楚国,便联合秦国伐郑。联军来势汹汹,兵临城下。据说,晋国的军队甚至已经推倒了郑都城墙上的矮墙。

这时,郑人无论怎样求饶都不管用。满腔仇恨的晋文公放出话来:把叔詹交给我,我就撤兵。

叔詹,怎么就得罪晋文公了?

难道郑文公的无礼,是叔詹的主意?

不。恰恰相反,叔詹力劝郑文公善待重耳。只不过,当他再三规劝仍然无效时,叔詹提出:如果不能以礼相待,那就杀了他。因为叔詹早已断定,公子重耳非同一般,迟早会继承君位。到时候,他也一定会来报复。

事实证明,叔詹是对的。

不过,当年的郑文公虽然铸下大错,这时的表现却像条汉子。他拒不交出叔詹,甚至不把这事告诉叔詹。

叔詹却挺身而出。

准备以身殉国的叔詹,只身一人奔赴晋营。他说:晋人围我郑国,不就是想要得到詹吗?如果以区区一人之身,可以换回百姓的生命、国家的安宁,这正是詹的愿望。

晋人则架起一口大锅,打算把他烹了。

叔詹说:请允许我把话说完再死!

晋文公说:你讲!

叔詹说,皇天上帝降灾于郑,让我郑国大祸临头。今天这个局面,是下臣当年就预计到了的。能够尊敬贤明,防止祸患,这就是智慧;能够杀身成仁,报效祖国,这就是忠诚。说完,叔詹走向那口大锅,两手紧紧抓住鼎耳,对着苍天大声呼喊:杀了我吧,杀了我吧!从今往后,以智慧和忠诚报效国家的,都跟我同样下场!

晋文公站了起来。他不但立即下令释放叔詹,而且以最隆重的礼节送他回国。

回国以后的叔詹受人敬重自不待言,可惜事情却并未因他的忠烈而告终。积怨难消的晋文公又提出,必须见到郑文公,当面羞辱一番,才肯罢休。

如此城下之盟把郑文公逼入了死角:签则辱国,不签则亡。进退维谷,就需要外交官来斡旋了。

郑国派出的外交官,叫烛之武。

烛之武是郑文公亲自请出的,之前则似乎颇受冷落。所以,郑文公去请他时,他的回答是:臣年轻的时候,尚且比不上别人。现在老都老了,又能怎么样?郑文公则放下身段诚恳相邀:过去没能重用先生,是寡人的过错。但如果郑国灭亡,于先生也有所不利吧?

于是烛之武趁着夜色潜入秦营,去见秦穆公。

烛之武的做法是对的。因为这个时候,做晋文公的工作已无济于事,只能釜底抽薪,策反秦穆公。但,动之以情没有用,晓之以理也不成。能够说服秦穆公的,只有利害。

潜入秦营的烛之武,给穆公算了三笔账。

第一笔账,是灭亡郑国对秦有没有好处。烛之武的结论是没有。因为秦国和郑国之间,隔着晋国。就算秦晋两国瓜分郑国,秦国得到的也是一块飞地。飞地很难真正占有。最后的结果,势必便宜了晋。晋国占便宜,就是秦国吃大亏,还要搭上财力物力,兴师动众,何必呢?

第二笔账,是保全郑国有没有好处。结论是有。因为秦在西,郑在中原。秦国有事于诸侯,多半要借道郑国东行。郑国作为东道主,可以为秦国的行李往来,提供种种方便。东道主,就是东边道路的主人;行李又叫行理或行人,也就是使者。所谓“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供其乏困”,就是整个郑国都成为秦的驿站和招待所,好处当然不小。

第三笔账,是晋国和秦国的联盟靠不靠得住。结论是靠不住。前车之鉴,便是晋惠公的背信弃义。何况晋国的野心哪里会有满足?他现在挥戈向东,把郑国当作囊中之物。如果得手,下一步就该向西扩张了。西边除了秦国,还有谁能填饱他的肚子?因此,对于秦国来说,联晋灭郑是损己利人,甚至引狼入室。

最后,烛之武对穆公说:请君上三思!

秦穆公当然一听就懂。他立即单方面与郑国签订和平协议,还派出部队给郑国站岗放哨。晋国的大夫闻讯,请求攻击秦军,晋文公却不同意。文公说,没有秦国,寡人就没有今天。受惠于人又反目为仇,是不仁;失去盟国再树敌人,是不智;放弃和谐制造动乱,是不武。我还是回去吧!

结果晋文公也撤兵。[13]

命悬一线的郑国终于转危为安,这是叔詹和烛之武,也是义和利的共同胜利。

如果战败

郑文公应该庆幸,因为战败国的日子不好过。

事实上,仅仅过了三十三年,郑国就真正尝到了战败的滋味。只不过,这次的胜利者是楚人,战败的郑君则是襄公。公元前597年,也就是襄老战死,知罃被俘的同一年,楚庄王因郑国在楚晋之间摇摆不定,决定教训一下这个“两面派”。这年春天,楚军包围了郑都。三个月后,郑国最后一道防线被攻破。郑襄公无路可走,只有投降。

投降是无条件的。作为战败国国君,襄公光着膀子牵着羊,递交了投降书。投降书上说得很清楚,郑国的土地、臣民和他自己,都任由楚国处分。也就是说,即便楚君开恩不灭亡郑国,郑国也跟楚国的一个县没什么两样。

递交了投降书,郑襄公就等着发落。

很显然,战败国不可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他们的前途也有好几种。待遇最好的,是只要认输认栽,胜利者就放他一马,歃血为盟即可。但,这种情况多半发生在春秋早期,交战双方也原本势均力敌。既然吃不掉对方,当然讲和为宜。

春秋晚期的小国就难说了。好一点的,是虽不亡国,但要变成附庸。再差一些,是战败国的臣民被迁出祖国,到其他地方定居。更差的,是他们都成为奴隶,被当作苦力、贡品或商品。当然,他们也可能被整体掳往战胜国,有如当年犹太人的“巴比伦之囚”。运气不好的国君或储君,则可能血溅礼器,尸横祭坛,成为刀下之鬼。

这是有案可稽的。

比如蔡灵公。

蔡灵公原本是蔡景公的太子。公元前543年,蔡景公为太子娶妻于楚,然后又跟这儿媳妇私通。太子忍无可忍,杀了景公,继位为君,是为灵公。

不过蔡灵公被杀,却不因为弑君,而在对楚国不忠。他伺候的楚君,偏偏又是灵王。前面说过,谥号为灵的都有问题,比如与夏姬偷情又被夏姬之子杀掉的陈灵公,因为吃王八起纠纷而被杀掉的夏姬之兄郑灵公,派刺客暗杀大臣反被杀掉的晋灵公,做事不靠谱派宦官去向战俘传达命令的齐灵公等等。现在蔡灵公遇到了楚灵王,当然不灵,活该他倒霉。

公元前531年,也就是蔡灵公弑君之后十二年,此公被楚灵王骗到某地,灌醉后活捉,然后杀掉。与此同时,楚灵王派兵包围蔡国,蔡国太子率领国人英勇抗战,最后因力不能支而城破被俘,楚灵王竟把他杀了祭祀社神。[14]

战败国命运之惨,可见一斑。

那么,郑襄公前途如何?

他的运气不错。因为这时的楚君,还不是灵王,而是庄王。庄王不但没有采纳某些人的建议灭亡郑国,反倒退兵三十里,才跟郑国签订和平条约。[15]

但,如果以为楚庄王是发善心,那就大错特错了。也就在一年前,他借口讨伐夏姬的儿子而入陈,便决定把陈变成楚国的一个县。事实上,如果不是他自己外交官的一席话,陈国没准就灭了,后来的郑国也不会有好下场。

这位楚国外交官,叫申叔时。

楚庄王进攻陈国的时候,申叔时正好出使齐国。使命完成以后,照例要回国向君王复命。然而申叔时述职完毕,便立即退下,什么都不再说。

庄王奇怪,让人叫住他问:寡人凯旋,众人皆贺,只有你一言不发,什么意思?

申叔时问:可以陈述理由吗?

庄王说:当然可以。

申叔时便说,一个人牵了牛去践踏别人的田地,当然有罪。但如果把他的牛也没收,惩罚就太重。诸侯追随大王,是要讨伐乱臣贼子。如果顺手牵羊,把陈国也变成楚县,岂非贪小便宜?因小利而失大义,恐怕不妥吧?

庄王问:把陈国还给他们,可以吗?

申叔时说:我们这帮小人讲不了大道理,只不过平时就有句口头禅,叫“还回去总比不还的好”。

于是楚庄王让陈复国。[16]

如此看来,当年的叔詹和烛之武,堪称功莫大焉。事实上,没有烛之武,秦国不会撤兵;没有叔詹,晋国也不会罢手。不难想象,晋文公作出最后决策时,叔詹的影子一定在他眼前挥之不去。没错,政治、外交、战争,说到底都是为了国家利益。因此真起作用的,一定是利,秦穆公可以证明;然而感人至深的则一定是义,晋文公可以证明。

那么,楚灵王之灭蔡呢?

没人看好。

实际上事件发生前,晋国的政治家叔向,郑国的政治家子产,就断言蔡国必亡,楚灵王也不得好死。他们的意见也很一致:蔡灵公有罪,所以上天要借楚人之手灭了他。楚灵王多行不义,所以上天要用灭亡蔡国来加重他的罪孽。

呵呵,上帝要他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周景王手下一位名叫苌弘的大夫,更是从星相学的角度作了解释。苌弘说,蔡灵公弑君那年,岁星在营室。至今十二年,岁星又在营室。所以蔡灵公必遭报应。

苌弘又说,楚灵王弑君那年,岁星在大梁。两年后,岁星又会在大梁。距离楚灵王弑君,也是十二年。所以两年后,楚灵王必遭报应,蔡国则会起死回生。[17]

事实证明,叔向、子产和苌弘的预测都没错。公元前529年,楚国内乱,灵王自杀,蔡人复国。一切都准时准点,分秒不差,就像事先有一张时间表。[18]

奇怪!这世界上,难道真有天意?

不妨看看周人的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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