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拜占庭
[1]比如在著有《罗马帝国衰亡史》的爱德华·吉本眼里,拜占庭就像一个落魄的希腊与罗马的杂种儿,整个中世纪也是黑暗和野蛮的时代。请参看(美国)沃伦·特里高德《拜占庭简史》。本章所述除参考该书外,亦请参看美国时代生活公司《全球通史》第七册,(英国)拜尼斯《拜占庭:东罗马文明概论》,陈志强《拜占庭帝国通史》,游斌《基督教史纲》,王美秀等《基督教史》,刘新利《基督教历史十二讲》,刘明翰主编《世界通史·中世纪卷》。
[2]公元445年,罗马主教利奥一世(LeoⅠ)由于在“上帝之鞭”阿提拉手中拯救了罗马城,因此让西罗马皇帝瓦伦丁尼发布了授予罗马主教特权的诏令,历史上一般以此作为教皇之始。
[3]以上排名根据《第四次拉特兰会议决议》,请参看刘新利《基督教历史十二讲》。但也有人认为阿提拉排名第二,亚历山大里亚排名第三,请参看王美秀等《基督教史》。
[4]罗马教皇居五大宗主教之首,一个重要的理由就在于他们是圣彼得的传人,而圣彼得则在十二使徒中排名第一。
[5]恺撒的归恺撒,上帝的归上帝,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
[6]公元787年,宗教会议下令恢复圣像,宣布教徒敬拜的只是圣像代表的神。815年,宗教会议又对圣像和偶像做了明确区分,并要求将圣像挂在信众无法够得着的地方。
[7]日耳曼王国存在的时间是:东哥特六十二年(493-555),亡于拜占庭帝国;勃艮第七十七年(457-534),亡于法兰克王国;汪达尔九十五年(439-534),亡于拜占庭帝国;西哥特二百九十五年(419-714),亡于阿拉伯帝国。
[8]承认查理曼帝号的拜占庭皇帝是迈克尔一世,时间是在公元811年或814年,历史上有不同说法。
第二章阿拉伯
[1]本章所述史实依据《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一版)·民族卷》,《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一版)·宗教卷》,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刘明翰主编《世界通史·中世纪卷》,美国时代生活公司《全球通史·伊斯兰的脚步》,(美国)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美国)罗宾·多克《伊斯兰世界帝国》,(美国)威廉·穆尔《阿拉伯帝国》,(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日本)羽田正《“伊斯兰世界”概念的形成》,(埃及)穆罕默德·胡泽里《穆罕默德传》,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文化150问》,哈全安、周术情《哈里发国家的浮沉》。
[2]在基督教的传说中,东方三博士送给婴儿耶稣的礼物便是黄金、乳香和没药,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
[3]关于队商城市的概念,详请参看金宜久《伊斯兰教》。
[4]称麦加为“没有庄稼的山谷”是《古兰经》的说法,见《古兰经》14:37。本书所引《古兰经》,均使用马坚的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标注方式则依照学术惯例,冒号前为章数,后为节数,以下不再说明。
[5]关于渗渗泉的说法很多,这里不讨论。
[6]古来氏有多种汉译,本书采用马坚所译《古兰经》的译法。关于麦加成为禁地的史实,见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
[7]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称:古来氏一词的本义是鲨鱼,大约起源于古老的图腾崇拜,后来则有“聚敛财富”和“从事贸易获取利润”之意。本书认为,也可以解释为“像鲨鱼一样聚敛财富”。另一说认为古来氏是钱币,这里不讨论。
[8]本段史实据(埃及)穆罕默德·胡泽里《穆罕默德传》,并请参看美国时代生活公司《全球通史·伊斯兰的脚步》,引文则见《古兰经》96:1-5。
[9]此事在《古兰经》中有暗示,见《古兰经》17:1。此后,麦加的克尔白被称为禁寺,耶路撒冷的阿克萨清真寺被称为远寺,距阿克萨清真寺300米处的萨赫莱清真寺则被认为是先知的登霄之处。请参看哈全安、周术情《哈里发国家的浮沉》。
[10]乌玛又译乌姆玛,本义是民族,后来转意为社团、公社,现在泛指世界范围内的穆斯林聚居区和共同体。关于麦地那时期乌玛的性质,学术界说法不一。有学者称其为穆斯林社团,请参看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也有学者称其为公社,请参看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还有历史学家称其为麦地那国家,请参看刘明翰主编《世界通史·中世纪卷》。
[11]见《古兰经》5:3。
[12]安拉又称胡达,是通用波斯语的穆斯林对安拉的称谓。
[13]关于这一点,《古兰经》有明确表示:他是我们的主,也是你们的主。我们所崇拜的和你们所崇拜的是同一个神明,我们是归顺他的。见《古兰经》2:139,29:46。
[14]据称伊斯兰教一共有十二万四千名先知,三百一十五位使者。《古兰经》中提到的二十八位先知都是使者。见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
[15]《古兰经》传达安拉的旨意说:我在每个民族中,确已派遣一个使者。见《古兰经》16:36。
[16]《古兰经》明确表示:妄言真主确是三位中之一的人,确已不信道了。除独一的主宰外,绝无应受崇拜的。如果他们不停止妄言,那么,他们中不信道的人,必遭痛苦的刑罚。见《古兰经》5:73。
[17]《古兰经》明确指出,尔撒(耶稣)“只是真主的使者”,安拉“绝无子嗣”。穆罕默德也“只是一个警告者”。除独一至尊的真主外,绝无应受崇拜的。见《古兰经》4:171,38:65。因此,穆斯林对有人把他们的宗教称为“穆罕默德教”十分反感。因为基督徒崇拜基督,当然可以叫基督教。穆斯林却只顺从真主,他们的宗教是顺从真主旨意的宗教,只能叫伊斯兰教。
[18]伊斯兰教的经典除了《古兰经》还有圣训,即穆罕默德的言行,这里不讨论。
[19]见《古兰经》1:1-7。
[20]关于六大信仰的问题,学术界有争议,这里不讨论。
[21]见《古兰经》7:46-47。
[22]首任哈里发阿布·伯克尔(AbūBakr,阿拉伯语,下同)是穆罕默德后妻阿以莎之父,穆罕默德临终前受托主持礼拜,在位期间(632-634)汇集整理了《古兰经》,统一了阿拉伯半岛。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Umar)是古来氏阿迪家族贵族,皈依伊斯兰教后影响很大,在位期间(634-644)定希吉拉为伊斯兰教元年,征服了叙利亚、伊拉克、巴勒斯坦、波斯和埃及,后被信仰基督教的奴隶刺杀。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Uthmān)是古来氏伍麦叶家族贵族,穆罕默德的女婿,在位期间(644-656)确定《古兰经》的标准版本,征服亚美尼亚和北非,后在内乱中被杀。第四任哈里发阿里('Ali)是穆罕默德的堂弟和女婿(法蒂玛的丈夫),公元661年被刺身亡,被什叶派穆斯林尊为第一代伊玛目(与哈里发分庭抗礼的政教合一领袖)。
[23]伍麦叶,过去的历史著作一般都称倭马亚。但倭马亚系由英语转译,伍麦叶则更接近于阿拉伯语。而且对于汉语来说,伍麦叶显然更容易辨识,因此本书采用伍麦叶的译法。
[24]公元655年,穆阿维叶率领的舰队与埃及的阿拉伯舰队联合,大败拜占庭海军,史称“船桅之战”。
[25]请参看《新唐书·高仙芝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六。
[26]怛罗斯战役是在公元751年,即阿巴斯王朝建立的第二年。
[27](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就称其为“象征着反叛和哀悼的黑旗”,被哀悼的则是第四任哈里发阿里。
[28]请参看(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美国)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
[29]阿拉伯语道莱(Dawla)的本义就是新纪元。请参看(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美国)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
[30]请参看(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
[31]毫无疑问,阿巴斯人并非一味宽容。他们在建国之初就对伍麦叶人赶尽杀绝,对支持过他们的什叶派穆斯林也恩将仇报,还曾利用公权力控制思想。但总体上说,阿巴斯王朝相对宽容。
[32]塞尔柱是突厥的一支,约983年定居于布哈拉附近,皈依伊斯兰教,属逊尼派。苏丹又译素丹,原意是力量或权柄,伽色尼王朝马哈穆德(998-1030在位)开始使用,一般指穆斯林国家无宗教权的统治者,类似于可汗。苏丹统治的国家,称为苏丹国。
[33]后伍麦叶王朝是伍麦叶王朝被推翻后,由一位死里逃生的王子在西班牙建立的,公元756年独立,定都科尔多瓦,929年宣布为哈里发国家,中国史称西大食和白衣大食,1031年分裂为许多独立的封建领地。法蒂玛王朝由自称法蒂玛后裔的人于公元909年在突尼斯建立,征服埃及之后迁都开罗,中国史称南大食和绿衣大食,1171年被总督萨拉丁推翻。
第三章禅
[1]请参看《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
[2]请参看邓晓芒《思辨的张力》导言。
[3]佛教将人生之苦总结为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总称五盛阴,合为八苦。见《大涅槃经》。
[4]阿弥陀佛有十三个名号,比如“无量寿佛”等等,密教称为甘露王,是“西方极乐世界”的教主。
[5]慧远的观点请参看任继愈主编《中国佛教史》。
[6]灵山即灵鹫山,是佛祖生前说法的地方。
[7]天花乱坠的故事,见(宋)张敦颐《六朝事迹编类》;顽石点头的故事,见释慧皎《高僧传》。《词源》称:佛祖说法,感动天神,诸天雨各色香花,于虚空中缤纷乱坠。但未注明出处。
[8]事见《五灯会元》卷一。原文为:世尊(佛祖)在灵山会上拈华(花)示众。是时众皆默然,唯伽叶尊者破颜微笑。世尊曰:“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付嘱摩诃迦叶。”
[9]据说,释迦牟尼涅槃当年,摩诃伽叶即召集阿难陀等五百人,诵出经、律二藏,史称第一次结集。
[10]见《五灯会元》卷一,《景德传灯录》卷三,亦请参看《六祖坛经·决疑品》。
[11]袈裟的来历见《景德传灯录》卷一,钵盂的来历见《旧唐书·神秀传》。
[12]这十六个字的意思是:内传正法以印证如来佛心,外传衣钵以表示师承不妄。
[13]以上故事见《五灯会元》卷一,《景德传灯录》卷三。
[14]关于这次考试的初衷,以及弘忍在心里是否已经内定惠能,历史上并无明确说法。但据《六祖坛经·行由品》,考试前弘忍曾到厨房对惠能说:我认为你的见解可用,但恐怕有恶人害你,所以不跟你说话,你知道吗?然后就有了考试。如果弘忍没有发现惠能的非凡之处,以神秀的学问和地位,法嗣本该是他,他也没有竞争对手,完全犯不着提出作偈的要求,更犯不着让全寺僧人都来参与。因此,弘忍很有可能一眼就看中了惠能,却不敢造次,也没有完全的把握,这才有了后面的故事。不过,《六祖坛经》只是惠能派系的一面之词,历史真相未必如此,请读者无妨姑妄听之。
[15]惠能或作慧能,范阳(今河北涿州)人,俗姓卢,因父亲被贬流放而至新州(今广东新兴),丧父后又随母亲迁到南海(今广东南海),二十四岁时受好心居士赞助到蕲州黄梅双峰山从五祖弘忍学佛。以下所述惠能故事见《六祖坛经·行由品》,《五灯会元》卷一,《景德传灯录》卷三。另据丁福保《六祖坛经笺注》载惠能门人法海为《六祖坛经》所作之序,惠能之名系儿时高僧所取,意思是“惠施众生,能作佛事”。据此,则惠能本名卢惠能,正如悟空本名孙悟空。惠能并非弘忍所赐法号,也不能写成慧能。
[16]星云法师《六祖坛经讲话》即认为是自谦。另,此事发生在什么时候,说法不一。《五灯会元》记为惠能出家前,《六祖坛经》记为在弘忍处受衣钵后,到法性寺亮明身份前。
[1]比如在著有《罗马帝国衰亡史》的爱德华·吉本眼里,拜占庭就像一个落魄的希腊与罗马的杂种儿,整个中世纪也是黑暗和野蛮的时代。请参看(美国)沃伦·特里高德《拜占庭简史》。本章所述除参考该书外,亦请参看美国时代生活公司《全球通史》第七册,(英国)拜尼斯《拜占庭:东罗马文明概论》,陈志强《拜占庭帝国通史》,游斌《基督教史纲》,王美秀等《基督教史》,刘新利《基督教历史十二讲》,刘明翰主编《世界通史·中世纪卷》。
[2]公元445年,罗马主教利奥一世(LeoⅠ)由于在“上帝之鞭”阿提拉手中拯救了罗马城,因此让西罗马皇帝瓦伦丁尼发布了授予罗马主教特权的诏令,历史上一般以此作为教皇之始。
[3]以上排名根据《第四次拉特兰会议决议》,请参看刘新利《基督教历史十二讲》。但也有人认为阿提拉排名第二,亚历山大里亚排名第三,请参看王美秀等《基督教史》。
[4]罗马教皇居五大宗主教之首,一个重要的理由就在于他们是圣彼得的传人,而圣彼得则在十二使徒中排名第一。
[5]恺撒的归恺撒,上帝的归上帝,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
[6]公元787年,宗教会议下令恢复圣像,宣布教徒敬拜的只是圣像代表的神。815年,宗教会议又对圣像和偶像做了明确区分,并要求将圣像挂在信众无法够得着的地方。
[7]日耳曼王国存在的时间是:东哥特六十二年(493-555),亡于拜占庭帝国;勃艮第七十七年(457-534),亡于法兰克王国;汪达尔九十五年(439-534),亡于拜占庭帝国;西哥特二百九十五年(419-714),亡于阿拉伯帝国。
[8]承认查理曼帝号的拜占庭皇帝是迈克尔一世,时间是在公元811年或814年,历史上有不同说法。
第二章阿拉伯
[1]本章所述史实依据《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一版)·民族卷》,《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一版)·宗教卷》,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刘明翰主编《世界通史·中世纪卷》,美国时代生活公司《全球通史·伊斯兰的脚步》,(美国)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美国)罗宾·多克《伊斯兰世界帝国》,(美国)威廉·穆尔《阿拉伯帝国》,(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日本)羽田正《“伊斯兰世界”概念的形成》,(埃及)穆罕默德·胡泽里《穆罕默德传》,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文化150问》,哈全安、周术情《哈里发国家的浮沉》。
[2]在基督教的传说中,东方三博士送给婴儿耶稣的礼物便是黄金、乳香和没药,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
[3]关于队商城市的概念,详请参看金宜久《伊斯兰教》。
[4]称麦加为“没有庄稼的山谷”是《古兰经》的说法,见《古兰经》14:37。本书所引《古兰经》,均使用马坚的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标注方式则依照学术惯例,冒号前为章数,后为节数,以下不再说明。
[5]关于渗渗泉的说法很多,这里不讨论。
[6]古来氏有多种汉译,本书采用马坚所译《古兰经》的译法。关于麦加成为禁地的史实,见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
[7]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称:古来氏一词的本义是鲨鱼,大约起源于古老的图腾崇拜,后来则有“聚敛财富”和“从事贸易获取利润”之意。本书认为,也可以解释为“像鲨鱼一样聚敛财富”。另一说认为古来氏是钱币,这里不讨论。
[8]本段史实据(埃及)穆罕默德·胡泽里《穆罕默德传》,并请参看美国时代生活公司《全球通史·伊斯兰的脚步》,引文则见《古兰经》96:1-5。
[9]此事在《古兰经》中有暗示,见《古兰经》17:1。此后,麦加的克尔白被称为禁寺,耶路撒冷的阿克萨清真寺被称为远寺,距阿克萨清真寺300米处的萨赫莱清真寺则被认为是先知的登霄之处。请参看哈全安、周术情《哈里发国家的浮沉》。
[10]乌玛又译乌姆玛,本义是民族,后来转意为社团、公社,现在泛指世界范围内的穆斯林聚居区和共同体。关于麦地那时期乌玛的性质,学术界说法不一。有学者称其为穆斯林社团,请参看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也有学者称其为公社,请参看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还有历史学家称其为麦地那国家,请参看刘明翰主编《世界通史·中世纪卷》。
[11]见《古兰经》5:3。
[12]安拉又称胡达,是通用波斯语的穆斯林对安拉的称谓。
[13]关于这一点,《古兰经》有明确表示:他是我们的主,也是你们的主。我们所崇拜的和你们所崇拜的是同一个神明,我们是归顺他的。见《古兰经》2:139,29:46。
[14]据称伊斯兰教一共有十二万四千名先知,三百一十五位使者。《古兰经》中提到的二十八位先知都是使者。见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
[15]《古兰经》传达安拉的旨意说:我在每个民族中,确已派遣一个使者。见《古兰经》16:36。
[16]《古兰经》明确表示:妄言真主确是三位中之一的人,确已不信道了。除独一的主宰外,绝无应受崇拜的。如果他们不停止妄言,那么,他们中不信道的人,必遭痛苦的刑罚。见《古兰经》5:73。
[17]《古兰经》明确指出,尔撒(耶稣)“只是真主的使者”,安拉“绝无子嗣”。穆罕默德也“只是一个警告者”。除独一至尊的真主外,绝无应受崇拜的。见《古兰经》4:171,38:65。因此,穆斯林对有人把他们的宗教称为“穆罕默德教”十分反感。因为基督徒崇拜基督,当然可以叫基督教。穆斯林却只顺从真主,他们的宗教是顺从真主旨意的宗教,只能叫伊斯兰教。
[18]伊斯兰教的经典除了《古兰经》还有圣训,即穆罕默德的言行,这里不讨论。
[19]见《古兰经》1:1-7。
[20]关于六大信仰的问题,学术界有争议,这里不讨论。
[21]见《古兰经》7:46-47。
[22]首任哈里发阿布·伯克尔(AbūBakr,阿拉伯语,下同)是穆罕默德后妻阿以莎之父,穆罕默德临终前受托主持礼拜,在位期间(632-634)汇集整理了《古兰经》,统一了阿拉伯半岛。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Umar)是古来氏阿迪家族贵族,皈依伊斯兰教后影响很大,在位期间(634-644)定希吉拉为伊斯兰教元年,征服了叙利亚、伊拉克、巴勒斯坦、波斯和埃及,后被信仰基督教的奴隶刺杀。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Uthmān)是古来氏伍麦叶家族贵族,穆罕默德的女婿,在位期间(644-656)确定《古兰经》的标准版本,征服亚美尼亚和北非,后在内乱中被杀。第四任哈里发阿里('Ali)是穆罕默德的堂弟和女婿(法蒂玛的丈夫),公元661年被刺身亡,被什叶派穆斯林尊为第一代伊玛目(与哈里发分庭抗礼的政教合一领袖)。
[23]伍麦叶,过去的历史著作一般都称倭马亚。但倭马亚系由英语转译,伍麦叶则更接近于阿拉伯语。而且对于汉语来说,伍麦叶显然更容易辨识,因此本书采用伍麦叶的译法。
[24]公元655年,穆阿维叶率领的舰队与埃及的阿拉伯舰队联合,大败拜占庭海军,史称“船桅之战”。
[25]请参看《新唐书·高仙芝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六。
[26]怛罗斯战役是在公元751年,即阿巴斯王朝建立的第二年。
[27](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就称其为“象征着反叛和哀悼的黑旗”,被哀悼的则是第四任哈里发阿里。
[28]请参看(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美国)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
[29]阿拉伯语道莱(Dawla)的本义就是新纪元。请参看(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美国)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
[30]请参看(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
[31]毫无疑问,阿巴斯人并非一味宽容。他们在建国之初就对伍麦叶人赶尽杀绝,对支持过他们的什叶派穆斯林也恩将仇报,还曾利用公权力控制思想。但总体上说,阿巴斯王朝相对宽容。
[32]塞尔柱是突厥的一支,约983年定居于布哈拉附近,皈依伊斯兰教,属逊尼派。苏丹又译素丹,原意是力量或权柄,伽色尼王朝马哈穆德(998-1030在位)开始使用,一般指穆斯林国家无宗教权的统治者,类似于可汗。苏丹统治的国家,称为苏丹国。
[33]后伍麦叶王朝是伍麦叶王朝被推翻后,由一位死里逃生的王子在西班牙建立的,公元756年独立,定都科尔多瓦,929年宣布为哈里发国家,中国史称西大食和白衣大食,1031年分裂为许多独立的封建领地。法蒂玛王朝由自称法蒂玛后裔的人于公元909年在突尼斯建立,征服埃及之后迁都开罗,中国史称南大食和绿衣大食,1171年被总督萨拉丁推翻。
第三章禅
[1]请参看《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
[2]请参看邓晓芒《思辨的张力》导言。
[3]佛教将人生之苦总结为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总称五盛阴,合为八苦。见《大涅槃经》。
[4]阿弥陀佛有十三个名号,比如“无量寿佛”等等,密教称为甘露王,是“西方极乐世界”的教主。
[5]慧远的观点请参看任继愈主编《中国佛教史》。
[6]灵山即灵鹫山,是佛祖生前说法的地方。
[7]天花乱坠的故事,见(宋)张敦颐《六朝事迹编类》;顽石点头的故事,见释慧皎《高僧传》。《词源》称:佛祖说法,感动天神,诸天雨各色香花,于虚空中缤纷乱坠。但未注明出处。
[8]事见《五灯会元》卷一。原文为:世尊(佛祖)在灵山会上拈华(花)示众。是时众皆默然,唯伽叶尊者破颜微笑。世尊曰:“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付嘱摩诃迦叶。”
[9]据说,释迦牟尼涅槃当年,摩诃伽叶即召集阿难陀等五百人,诵出经、律二藏,史称第一次结集。
[10]见《五灯会元》卷一,《景德传灯录》卷三,亦请参看《六祖坛经·决疑品》。
[11]袈裟的来历见《景德传灯录》卷一,钵盂的来历见《旧唐书·神秀传》。
[12]这十六个字的意思是:内传正法以印证如来佛心,外传衣钵以表示师承不妄。
[13]以上故事见《五灯会元》卷一,《景德传灯录》卷三。
[14]关于这次考试的初衷,以及弘忍在心里是否已经内定惠能,历史上并无明确说法。但据《六祖坛经·行由品》,考试前弘忍曾到厨房对惠能说:我认为你的见解可用,但恐怕有恶人害你,所以不跟你说话,你知道吗?然后就有了考试。如果弘忍没有发现惠能的非凡之处,以神秀的学问和地位,法嗣本该是他,他也没有竞争对手,完全犯不着提出作偈的要求,更犯不着让全寺僧人都来参与。因此,弘忍很有可能一眼就看中了惠能,却不敢造次,也没有完全的把握,这才有了后面的故事。不过,《六祖坛经》只是惠能派系的一面之词,历史真相未必如此,请读者无妨姑妄听之。
[15]惠能或作慧能,范阳(今河北涿州)人,俗姓卢,因父亲被贬流放而至新州(今广东新兴),丧父后又随母亲迁到南海(今广东南海),二十四岁时受好心居士赞助到蕲州黄梅双峰山从五祖弘忍学佛。以下所述惠能故事见《六祖坛经·行由品》,《五灯会元》卷一,《景德传灯录》卷三。另据丁福保《六祖坛经笺注》载惠能门人法海为《六祖坛经》所作之序,惠能之名系儿时高僧所取,意思是“惠施众生,能作佛事”。据此,则惠能本名卢惠能,正如悟空本名孙悟空。惠能并非弘忍所赐法号,也不能写成慧能。
[16]星云法师《六祖坛经讲话》即认为是自谦。另,此事发生在什么时候,说法不一。《五灯会元》记为惠能出家前,《六祖坛经》记为在弘忍处受衣钵后,到法性寺亮明身份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