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九十五个名字,一百九十五个相距甚远的地址,苏浩走了足足五天五夜的路,同时也写了五天五夜的信。
有的是当面道歉的,有的是写信致歉的,他都是满含着诚意和发自心底的愧疚来干这件事情的。
整整一个连,只有他一人活下来,即便是被系统强行契约带离战场,可以说兄弟的死,不是他的责任,但他还是觉得,没有跟自己的兄弟一起死,是罪过。
所以他做了这样一个看起来没有任何意义的举动,一方面是为了让自己心安,另一方面就是让战友在天之灵得到安息。
苏浩虽然体质非凡,但是五天五夜这么熬下来,也是一脸的疲惫不堪,但是此刻到了南京,脸上却忽的有了光彩。
深秋将近初冬,此时将夜,这座襟江带河、依山傍水的城市是一片万家灯火通明,萧瑟的秋风虽然寒冷,但是眼前南京的夜景,是那么辉煌壮丽,冲淡了那丝丝寒意,而在苏浩看来,这座城市,不仅有着作为钟山风雨帝王城的恢弘气势,更是带着江南才有的温柔婉约、细腻缠绵。
一座好城。
还好,虫灾,并没有波及到这里,让这钟灵俊秀虎踞龙盘之地像北平一样,化成一块遍布菌毯,满天飞龙,漫野肮脏的灾难之地,而是更加充满坚强的生机,越发的欣欣向荣。
因为北平失陷,这里自然是新的首都,这里虽然临江,但是政府和人民却依然选择了这里,这是因为人们都知道,既然不想在外来灾难面前沉沦,就只有拿出所有的精气神,升华自己,就算敌人就在榻旁,不能有半点畏惧,更不能有半点懈怠。
苏浩看着,便开车进了这新的首都,他此行不是来旅游放松,而是来看他的家人。
他的家人和女朋友,都安置在这儿。
他要见他们一面,让他们安心。
一路上,他既是兴奋,又是忐忑,脑中无数次构想着见面时的情景,却又一次又一次的推翻重演,就这样,边是幻想,边是赶路,不知不觉到了一处小区的楼下。
刚一下车,便是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
一个姑娘,在遛狗。
这位姑娘,便是他的爱人,莫晴。
吕川留给自己爱人的,是那张合影,可以睹物思人,也可以成为一种寄托,而这条二人一起买、一起养过的小狗,更是倾注了莫晴对苏浩的爱与思念。
每天不管多忙,早上遛一次,晚上遛一次,这也是一种纪念方式。
但是心地的痛苦和思念,怎是这样简单的遛狗,就能得到舒缓的?莫晴脸上苍白而平静,苍白的让人觉得可怕,平静的让人心疼。
苏浩看着,不觉眼眶湿润了。
他还记得,他是怎么认识这个比他大一岁的女孩儿的。
……
是在小学的时候,他是最调皮的那个学生,正儿八经的孩子王,上课发疯,下课更发疯,经常是带着一群小孩到处撒野,当时的观念就是得让别人服他,要么老老实实,要么就当大王,这个孩子让老师无奈,让家长头痛。
而她,则是他的同班同学,是学习委员,因为她学习最好,每一次考试,第一名的奖状都是她拿,她还是纪律委员,因为她最安静,也最正直,她还是班长,因为她人缘最好,长得还最好看,女生羡慕,男生爱慕。
苏浩爱撒野,但是每次撒野撒得即将太过的时候,他总是遇到莫晴出面制止,义正言辞。每当这种时候,他几乎次次都想教训一下这个看起来很好看的班长,但是看她温婉的模样和凛然的一身正气,却是不忍,还带着一些畏惧,愣是败退而走。
在那个四六不懂的年纪,嚣张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他终于为自己的少不更事付出了代价,被高一年级的学长逮到了机会,找了一群人把他围堵起来。
他本以为他要完蛋了。
可就在动手的前一刻,恰巧,莫晴也路过。
她走过去,用尽力气分开众人,站在苏浩前面,说,你们要想动他,就先打我吧,我是他的班长,有责任护着他,而他做事太过也有我的责任,但是你们这样下黑手围打他,说什么也要先过我这一关。
他不是没挨过打,但是这一次来的,都是跟他最不对路的人,看那脸色和阵仗,摆明了就是要干得他出血才行,在这就要受死的时候,他往常的哥们没有一个人来帮他,来帮他的,竟然是一个他看起来最不顺眼最讨厌的班长。
小小的他,心头升起一种莫名的悲哀和奇怪的感动。
那些高一年级的人们看了这女孩儿,一时间竟然被镇住了,虽然外表柔弱,但是此刻正义凛然的模样,却是刚强至极,让人不敢侧目。
于是他们也都走了,莫晴的一身浩然气,愣是把他们吓得败退。
看着莫晴的背影,苏浩小小的心灵突然明白,什么样的人,才会真正对你好。
对你好的,永远不是那个和你一起吃喝玩乐,一起糟一起闹,一起发疯一起折腾的所谓哥们,而是眼前这个,即便怕得罪你也要跟你说一些逆耳忠言,在你快要做错事的时候出面阻止,而在危难时又肯帮你不受欺负的人。
莫晴转过身来,对苏浩说道:“以后不要这样了,我也只是路过,没法次次帮到你的。”
苏浩听了,顿时有些惭愧,也第一次对眼前这个女孩儿有了好感。
莫名的好感,奇妙而朦胧。
他开始喜欢上了这个女生。
于是一向不写作业的苏浩开始写起了作业,一向不认真听课的苏浩也开始了认真听课,别人叫着他去网吧,他不去了,别人喊他去打架,他也是婉言拒绝,虽然不是特别努力,但好歹洁身自好,也像个学生样了。
期末考试,他考了第一名,与莫晴是并列第一名。
这或许就是他第一次的改变,将他有些向黑暗偏离的道路,慢慢扭转到了正轨。
缘分,妙不可言,小学同样是一个班,初中还同样是一个班,临近前后桌,二人也很熟悉,渐渐成为了极为要好的朋友,只不过这美好的友谊之中,还掺杂了微妙而单纯的……一些奇怪的东西。
其实二人,都有感觉,没事的时候,他会想她,她也会想他,想他(她)在干什么呢?他有没有再用功学习呢?她会不会想我呢?
而且想的时候,心还会止不住扑通扑通的跳。
终于在临近初中毕业的时候,他向她表白了。
苏浩用一首张杰的歌解释了这是什么。
《这就是爱》
“我……喜欢你。”
……
莫晴睁大了眼睛,先是一点呆滞,尔后隐隐哭泣,最终笑了起来。
苏浩眼眶湿润,看着莫晴隐含憔悴的脸庞,走过去,为她轻拭眼泪,安慰道:
“不要生气了,我回来了。”
说完将她搂入怀里。
莫晴也紧紧抱住了他。
“我好想你。”苏浩语调突然沙哑了些,“每天都在想你。”
“我也是。”
ps:我依旧是苦逼的写,希望写出点感觉来,我就是一个单纯的人,希望感情这东西,也是愈简单单纯越好。
有的是当面道歉的,有的是写信致歉的,他都是满含着诚意和发自心底的愧疚来干这件事情的。
整整一个连,只有他一人活下来,即便是被系统强行契约带离战场,可以说兄弟的死,不是他的责任,但他还是觉得,没有跟自己的兄弟一起死,是罪过。
所以他做了这样一个看起来没有任何意义的举动,一方面是为了让自己心安,另一方面就是让战友在天之灵得到安息。
苏浩虽然体质非凡,但是五天五夜这么熬下来,也是一脸的疲惫不堪,但是此刻到了南京,脸上却忽的有了光彩。
深秋将近初冬,此时将夜,这座襟江带河、依山傍水的城市是一片万家灯火通明,萧瑟的秋风虽然寒冷,但是眼前南京的夜景,是那么辉煌壮丽,冲淡了那丝丝寒意,而在苏浩看来,这座城市,不仅有着作为钟山风雨帝王城的恢弘气势,更是带着江南才有的温柔婉约、细腻缠绵。
一座好城。
还好,虫灾,并没有波及到这里,让这钟灵俊秀虎踞龙盘之地像北平一样,化成一块遍布菌毯,满天飞龙,漫野肮脏的灾难之地,而是更加充满坚强的生机,越发的欣欣向荣。
因为北平失陷,这里自然是新的首都,这里虽然临江,但是政府和人民却依然选择了这里,这是因为人们都知道,既然不想在外来灾难面前沉沦,就只有拿出所有的精气神,升华自己,就算敌人就在榻旁,不能有半点畏惧,更不能有半点懈怠。
苏浩看着,便开车进了这新的首都,他此行不是来旅游放松,而是来看他的家人。
他的家人和女朋友,都安置在这儿。
他要见他们一面,让他们安心。
一路上,他既是兴奋,又是忐忑,脑中无数次构想着见面时的情景,却又一次又一次的推翻重演,就这样,边是幻想,边是赶路,不知不觉到了一处小区的楼下。
刚一下车,便是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
一个姑娘,在遛狗。
这位姑娘,便是他的爱人,莫晴。
吕川留给自己爱人的,是那张合影,可以睹物思人,也可以成为一种寄托,而这条二人一起买、一起养过的小狗,更是倾注了莫晴对苏浩的爱与思念。
每天不管多忙,早上遛一次,晚上遛一次,这也是一种纪念方式。
但是心地的痛苦和思念,怎是这样简单的遛狗,就能得到舒缓的?莫晴脸上苍白而平静,苍白的让人觉得可怕,平静的让人心疼。
苏浩看着,不觉眼眶湿润了。
他还记得,他是怎么认识这个比他大一岁的女孩儿的。
……
是在小学的时候,他是最调皮的那个学生,正儿八经的孩子王,上课发疯,下课更发疯,经常是带着一群小孩到处撒野,当时的观念就是得让别人服他,要么老老实实,要么就当大王,这个孩子让老师无奈,让家长头痛。
而她,则是他的同班同学,是学习委员,因为她学习最好,每一次考试,第一名的奖状都是她拿,她还是纪律委员,因为她最安静,也最正直,她还是班长,因为她人缘最好,长得还最好看,女生羡慕,男生爱慕。
苏浩爱撒野,但是每次撒野撒得即将太过的时候,他总是遇到莫晴出面制止,义正言辞。每当这种时候,他几乎次次都想教训一下这个看起来很好看的班长,但是看她温婉的模样和凛然的一身正气,却是不忍,还带着一些畏惧,愣是败退而走。
在那个四六不懂的年纪,嚣张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他终于为自己的少不更事付出了代价,被高一年级的学长逮到了机会,找了一群人把他围堵起来。
他本以为他要完蛋了。
可就在动手的前一刻,恰巧,莫晴也路过。
她走过去,用尽力气分开众人,站在苏浩前面,说,你们要想动他,就先打我吧,我是他的班长,有责任护着他,而他做事太过也有我的责任,但是你们这样下黑手围打他,说什么也要先过我这一关。
他不是没挨过打,但是这一次来的,都是跟他最不对路的人,看那脸色和阵仗,摆明了就是要干得他出血才行,在这就要受死的时候,他往常的哥们没有一个人来帮他,来帮他的,竟然是一个他看起来最不顺眼最讨厌的班长。
小小的他,心头升起一种莫名的悲哀和奇怪的感动。
那些高一年级的人们看了这女孩儿,一时间竟然被镇住了,虽然外表柔弱,但是此刻正义凛然的模样,却是刚强至极,让人不敢侧目。
于是他们也都走了,莫晴的一身浩然气,愣是把他们吓得败退。
看着莫晴的背影,苏浩小小的心灵突然明白,什么样的人,才会真正对你好。
对你好的,永远不是那个和你一起吃喝玩乐,一起糟一起闹,一起发疯一起折腾的所谓哥们,而是眼前这个,即便怕得罪你也要跟你说一些逆耳忠言,在你快要做错事的时候出面阻止,而在危难时又肯帮你不受欺负的人。
莫晴转过身来,对苏浩说道:“以后不要这样了,我也只是路过,没法次次帮到你的。”
苏浩听了,顿时有些惭愧,也第一次对眼前这个女孩儿有了好感。
莫名的好感,奇妙而朦胧。
他开始喜欢上了这个女生。
于是一向不写作业的苏浩开始写起了作业,一向不认真听课的苏浩也开始了认真听课,别人叫着他去网吧,他不去了,别人喊他去打架,他也是婉言拒绝,虽然不是特别努力,但好歹洁身自好,也像个学生样了。
期末考试,他考了第一名,与莫晴是并列第一名。
这或许就是他第一次的改变,将他有些向黑暗偏离的道路,慢慢扭转到了正轨。
缘分,妙不可言,小学同样是一个班,初中还同样是一个班,临近前后桌,二人也很熟悉,渐渐成为了极为要好的朋友,只不过这美好的友谊之中,还掺杂了微妙而单纯的……一些奇怪的东西。
其实二人,都有感觉,没事的时候,他会想她,她也会想他,想他(她)在干什么呢?他有没有再用功学习呢?她会不会想我呢?
而且想的时候,心还会止不住扑通扑通的跳。
终于在临近初中毕业的时候,他向她表白了。
苏浩用一首张杰的歌解释了这是什么。
《这就是爱》
“我……喜欢你。”
……
莫晴睁大了眼睛,先是一点呆滞,尔后隐隐哭泣,最终笑了起来。
苏浩眼眶湿润,看着莫晴隐含憔悴的脸庞,走过去,为她轻拭眼泪,安慰道:
“不要生气了,我回来了。”
说完将她搂入怀里。
莫晴也紧紧抱住了他。
“我好想你。”苏浩语调突然沙哑了些,“每天都在想你。”
“我也是。”
ps:我依旧是苦逼的写,希望写出点感觉来,我就是一个单纯的人,希望感情这东西,也是愈简单单纯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