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话之时我拉开门,呼地一股冷风扑面而来,我缩了缩脖子,支起脖子看外面;外面黑洞洞的,毛人都没有一个。要是我没有喝酒应该知道这不正常,可是在酒精的麻痹下,我跟普通人没有区别,低声嘟哝一句关了门就势倒在沙发上睡着了。
矮冬瓜最近闲得慌,没事就去跟人学逗留网吧,见我睡着了,就轻脚轻手的溜出去,我听见门啪一声关闭,也懒得问干脆呼呼大睡起来。

喝酒的好处就是易忘事,坏处就是麻痹神经,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受控制;心里想什么,嘴里就说什么,我喝酒有一个好习惯,那就是睡觉。

矮冬瓜出去了,我正好睡觉。

“笃~笃。”有敲门的声音,我心里骂道;敲你妹,但还是起来去开了门看看。

来人是阎彬,他笑嘻嘻的说自从有了我提供的灵异事件资料,写作出奇的顺溜,还跟网站签约买断。这可是他一辈子都没有想到的好事,我除了恭喜阎彬,懒得再提其他事。

实在是无话可说的时候,我就问他喝不喝酒!

说到喝酒阎彬这才狐疑的看着我道:“几个月不见,你怎么变得这样?”

我喷着满嘴酒气,大大咧咧走到他面前道:“变得怎么样?”

“跟大街上那些醉鬼没有两样。”阎彬看我这样,直摇头叹息道:“你这样我看着难受,快别喝酒了,跟我去一个地方。”

“去哪?”

阎彬说别问,去了就知道。

我跟在他的身后,迷迷糊糊的走,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他说停下就停下,然后进了一间黑乎乎的院子,我好像在迷糊中瞥看到院子门牌上有一个蓝色的字符14号院。

他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院子里黑漆漆的也没有点灯,冷森森的感觉,我摸索中看准前面的黑影深一脚浅一脚的前进。因为我知道,黑影就是阎彬,这里就我跟他两人。

阎彬推开一扇门,那扇门很沉重的样子,发出吱嘎一声怪叫。叫声实在是不敢恭维,听着身上的肉皮子都麻酥酥的,特别让人瘆的慌。

阎彬一闪身进去,我也跟进去。我是右脚先踏进去的,再提左脚,就在预提起右脚时,觉得不对劲。

脚底下踩了什么东西滑溜溜的,还有一股刺鼻的腥臭味,我低头定睛一看,满屋子里足足有寸厚黏糊糊的什么东西。使劲一提脚,差点把鞋子搞掉,再看阎彬,这丫的跑得够快,就在我提不起脚时,他已经不见了。

我很好奇屋里究竟是什么东西,就躬身用指头摸了一把鞋子底,然后把指头送到鼻子下嗅闻——唔!好大一股血腥味!

“呯~呯”两声巨响,惊得我一骨碌坐起来,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出去,还是在铺面的沙发上躺着。发出响声的是门,好像被风吹动,双扇门相互碰撞发出来的响声。

我冲屋里喊道:“潘树根,你孙子开门不关门,搞什么飞机?”

屋里静悄悄的,除了呼呼小北风鬼祟的呢喃声,矮冬瓜好像没有在屋里。因为惊吓,酒醒了一半,我起身顺手按开墙壁上的灯,踉踉跄跄的去关门,回身怔住。

在我走动的位置,出现一串清晰的血脚印。心里一紧,我急忙提金鸡独立的姿势,提起右脚看鞋底——咕嘟!一口唾沫吞下,我被鞋底上的血红色惊住。

刚才那个梦是真的?我有跟阎彬出去!这个突兀冒出来不符合逻辑的想法,真他娘的雷人,把我自己都搞糊涂了。

不过有一点我敢肯定,那就是阎彬一定遭遇不测了。

我有阎彬的电话,急忙拿起手机给他拨打过去。

手机滴滴的响没有人接,我又急忙给阎芳打过去。

我听见电话被接起,听见从话筒里传来粗重的喘息声。这种充满暧昧的喘息声,不难想象,我这是作孽,搅扰了人鱼水之欢的好事。

阎芳结婚了,在我去柳镇时,她闪电式的恋爱,闪电式的结婚。现在跟她的丈夫在做那个事,我却给人打电话,算不算缺德!正要挂断电话,却从话筒里传来熟悉的问话声;“喂。”

听到声音,我心绪有一点小小的波动,想到她跟另外一个人正在那个,说不出来的酸楚感。

“你好,我是李沐风。”

对方一阵沉默,稍后问道:“有什么事?”

“我想知道你哥哥现在好吗?”

“他很好啊!听说最近跟网站签约买断,晚饭还是他请客,我们去了罐罐饭庄一起吃的饭。”

“是这样啊!那行不耽误你干正事,拜!”我主动挂了电话,暗自琢磨阎芳的话,电话又响起,我看是阎芳拨打来的,接起还没有开口说话,就从话筒传来带着哭腔的骂声。

“李沐风你这个混蛋。”

我愣住,还没有来得及问她为什么骂我,电话挂了。

阎芳把电话挂了,我拿起拖布准备去清洗血脚印,却惊奇的发现,地面上光洁溜溜干干净净的,哪里有什么血脚印。我疑心是自己眼花,使劲的揉揉眼睛,没有就是没有。

再提起鞋子看鞋底,也是干干净净的连泥巴都没有,怎么来的血?真是邪门!

我仰卧的姿势继续睡觉,满脑子都是血红,墙壁上在流血,地面上血红就像一层厚实的血红色地毯。

接着我看见血红色中突兀冒出一颗头来,头在血红色中挣扎蠕动,突然张开大口冲我咆哮——我擦,这一次把老子吓醒就再也睡不着了。

睡不着,还没有天亮,我只好去找一些乱七八糟的杂志来混时间。看书真实是一个消磨时间的好办法,却也容易让人犯困,我的再次瞌睡,让我迷惘也困惑。

呜呜的哭泣声,接着我看见一抹背对而立的影子。

影子给我很真实的视觉感,我伸手慢慢的去想触碰她的肩。就在手伸出来时,她在回头看——当我看见她的脸时,似曾相识。

“我是宋颖。”

“宋颖?”

她曾经对灵儿说:你真聪明。

“你那句话不是对灵儿说的,是对潜伏在她体内的魔说的。”

宋颖阴笑阴笑道:“不愧是阴阳师。”

“你是制造魔的人。”

宋颖轻笑一声道:“是的,我愿意为主献身。”

“吃我一刀。”我拔出斩妖匕首狠狠刺向宋颖。

宋颖冷笑道:“你看清刺的谁?”我定睛一看,灵儿口角流血,满眼怨恨的仇视着我。

再一次被莫名其妙的噩梦惊醒,天已经蒙蒙亮。

矮冬瓜玩通宵的游戏,到了天亮回来就四仰八叉的呼呼大睡。

我去晨跑,去菜市场买了油条,灵儿爱吃的牛肉锅魁,一并的拎回家。想跟她和好如初,再说了,农村不是有一句俗话叫做:床头打来床头合吗?夫妻没有隔夜的仇吧!我跟她可都冷战半年了,怎么着也应该消消气。

这还没有到家呢!电话骤然响起,接起一看,还是阎芳。想起昨晚上她骂我混蛋的话,我皱了皱眉头,接起电话没有做声,等她先说。

“李沐风,你赶紧来榆林巷14号。”

“有什么事?”

“我哥,我哥他出事了。”听阎芳这么一说,我手里的东西儿啪嗒掉在地上,豆浆油条散落一地,白色的豆浆就像我昨晚看见的血,涓涓流淌延伸到凹坑处汇聚成一汪血水。

我呆呆的看着凹坑处白色的豆浆发愣,身后传来脚步声,我机械的扭身看去,是灵儿。

其实我已经走到家门口,阎芳来电,结果全撒了。

灵儿看了看地上的豆浆跟塑料口袋里的油条,再看到我手里的电话,话里有话道:“哟,什么事把你吓得这样?”

听鲁小丫说灵儿重新回去上班了,看来的确如此,她气色已经恢复如常,跟以前一样美丽动人。少女从懵懂到青涩,最后在男人的完美塑造下变成少妇,少妇成熟且淡雅让人更加着迷。

灵儿一度让我着迷,我动情的想要拥住她;她灵活的闪开,对我说道:“小丫在吃早餐,你顺道一起吃吧!我得上班了。”

灵儿离开,带走我的心。

“嗨,李沐风大侠。”

喊声充满喜悦,热情,还有那么点不安分的因素,我回过头看向鲁小丫苦笑一下道:“瞎嘚瑟什么?我还有事就不进来了。”我没有看她那一脸的失望,就急匆匆的离开了家门口。

一路上我一直在想,灵儿变化得太快,也太离谱。我们好歹也是夫妻,她怎么就真的记仇不理睬我?

榆林巷14号,熟悉的数字。

我是打的去的阎芳所指定的地点。这地我听说过,是北林市比较出名的凶宅。

因为是凶宅,紧挨着的房子也受到牵连,没有人愿意住。廉价出租,都没有人敢来,所以紧挨凶宅还空置了另外两处院子。

一个是13号院,一个就是17号院子。

凶宅连接13号院跟17号院的巷子胡同,有一个很可怕的传闻。据说有一位少妇,下夜班经过这里,被一个蒙面歹徒挟持,不但被抢走了身上的所有钱跟首饰,还被严重毁容,脸上横七竖八的用刀片划得皮开肉绽的。

而且这件案子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一度成为悬案没有侦破,也没有捉住那个作恶的歹徒。

凶宅有鬼的传闻,附近的人都不知道,加上院长有三道锁锁住,根本无法进入人来,怎么可能出什么事?还有阎彬,他——我想到昨晚是的梦,心里一阵后怕,看沿途的堵车长龙,催促司机也是白搭,倒不如徒步前进的好。

我付给司机车钱,下车用跑的朝榆林巷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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