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蓁悠哉游哉地和慕容晨星并肩走在街上,天气暖洋洋的,阳光洒在身上,非常的舒服。
尽管不是头一次和慕容晨星独自相处,羽蓁还是有点脸红。

拜托,自己的思想啥时候变得这么保守了?有帅哥陪伴,不是自己一直梦寐以求的吗?

想到这里,羽蓁不禁暗暗发笑,一副阴险狡猾状。

慕容晨星注意到羽蓁的表情,奇怪地问:“你怎么了,怎么这副表情?”

羽蓁赶紧端正自己的表情:“没有,天气比较热而已。”

走过一间古玩店,羽蓁好奇地逛了进去,在二十一世纪,她就喜欢逛这种古玩店,特别喜欢那些古董首饰啊什么的,可惜没钱买,只能饱饱眼福。

慕容晨星也看着那些古董,他可是一个行家,什么是真品,什么是赝品,什么值钱,什么不值钱,他一眼就看得出。

满屋的古董,其实真正值钱的没两样。慕容晨星转过身来,看见羽蓁正使劲盯着一只翡翠玉镯看,好像眼珠已经粘在了玉镯上。

他淡淡地一笑,跟老板说:“那只玉镯拿来看看。”

老板赶紧小心地将玉镯放在慕容晨星的手里,慕容晨星托着玉镯,仔细观看。

这是一只老坑玻璃翡翠玉镯。水头很好。碧绿而清透地颜色。如同一痕碧水。仔细看。里面还有若干墨绿飘花。触感细腻冰凉。还是不错地质地。

慕容晨星点点头:“老板。这个。多少钱?”

老板伸出胖乎乎地手指:“公子好眼光。这是真正地玻璃翡翠。二十两纹银。便宜地很。”

慕容晨星淡淡一笑:“物超所值。”他从怀里掏出几锭银子。“二十两。我买下了。”

羽蓁正看在兴头上。突然玉镯被慕容晨星拿了去。自然十分着急。“喂。这可是我先看上地。”

慕容晨星邪邪一笑:“哦?既然蓝姑娘喜欢。三十两银子卖给你。”

蓝羽蓁险些晕倒在地,她跺着脚,恨恨地说:“你怎么不去抢啊?转眼就涨了十两?”她的口袋里别说三十两银子,连三两都没有,纵然慕容晨星不买,她也只有干看的份儿。

慕容晨星耸耸肩:“不买就算了。我以后要送给我喜欢的姑娘。”转身走出古董店。

羽蓁气呼呼地跟在他的后面:“我们的盗王之王什么时候还用买东西啊,你不是一向用偷来着吗?还用花这么多钱?”

慕容晨星停住了脚步,他的黑眸紧紧地盯着羽蓁,沉默了一会儿,他淡淡地说:“古董、首饰、金钱,我想要多少有多少,可是送给我心爱的姑娘的,我可不想用偷。”

羽蓁一时语塞,但是她还是硬着语气:“真是一个大情圣啊,我看你干脆别叫盗王了,叫‘情圣’吧,对了,送给哪个姑娘啊?是不是凤飞烟姐姐啊,还是哪个姑娘?我有没有见过?”

慕容晨星垂下头:“都不是,不要问了。”他一直潇洒坦然,很少这样困窘过。

羽蓁伸伸舌头,不以为然。

街角竟然有卖棉花糖的,哇塞,这个时代也有这种东西啊?

羽蓁惊喜地跑过去:“老板,棉花糖多少钱一团?”

卖棉花糖的老人伸出两根手指头:“一文钱,两大团。”

好便宜啊,羽蓁立刻拿出一文钱,买下两大团,份量够足,每一团都好像灯笼那么大。

羽蓁伸出舌头舔了舔,真甜,好吃。

她把另外一团递给慕容晨星:“给你这个吃。”

慕容晨星赶紧拒绝:“我不要,我不吃,我又不是孩子。”

羽蓁翻着眼睛:“很好吃的,谁说只有孩子才可以吃啊?”她不由分说,使劲将棉花糖贴在慕容晨星的嘴上,慕容晨星为了避免脸上沾满了棉花糖,只好接过,勉强舔了一口。如果这个时候哪个认识自己的人路过,看到自己这个样子,盗王之王只好引颈自裁了。

羽蓁大大方方地一口口舔着手中的棉花糖,一边跟慕容晨星嘟囔:“我觉得啊,人活着,还是自然一点好,为什么总要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呢?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比如这棉花糖,明明很好吃,但是你就是为了怕吃相不雅,而不去吃,那不是为难自己吗?”

慕容晨星翻了翻眼睛,这个小丫头!

穿过街巷,两人来到了一处荷花池。

此时已过盛夏,池中的荷花已经朵朵绽放,每片宽大的荷叶上几乎都有一朵粉白相间的荷花,花瓣上滚着露珠儿,一朵朵娇艳欲滴。放眼望去,真是接天荷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啊!羽蓁总算体会到这种意境。在二十一世纪,去哪里能找到这样一个美丽的荷花池?怕是只有臭水沟了。

看着美丽的荷花,羽蓁流连忘返,要是自己带来数码相机好了,多多拍几张照片。

慕容晨星看着羽蓁那由于兴奋而涨的通红的脸儿,不禁觉得有些好笑,有那么值得兴奋吗?

两人正在欣赏着荷花,忽然听见一阵喧哗声由远及近传来,有哭声,有骂声,还有嘈杂的脚步声。

发生什么事情了?羽蓁和慕容晨星赶紧扭头循声看,眼见着一个穿着红衣的姑娘一路奔来,几乎在别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间里,一头扎进了荷花池。

自杀!投湖!一系列字眼在羽蓁的脑海里闪现,她目瞪口呆得连手里的棉花糖都掉了。

荷花池边在几秒内迅速聚集了一堆看热闹的人,大家指点着,议论着,看来中国人爱看热闹的习惯从古到今都有。

可是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去救人呢?

看着荷花池中的女子上下沉浮着、挣扎着,羽蓁的心都要揪起来了。她紧紧拉着慕容晨星的手:“我去救她!”

话音未落,羽蓁一个鱼跃,跳入了荷花池,可是一入水,她就呛了一口泥沙,池中的水真是好脏啊!怪不得人们总说荷花是“出淤泥而不染。”

来不及思考,羽蓁奋力向那落水女子游了过去。而这时的慕容晨星却从池边飞出,脚轻轻地踏在荷叶和荷花上,如同在平地上行走一样,三窜两跳地很快就接近了落水女子。

只见他跳上离落水女子最近的那朵荷花,脚尖一点,轻舒猿臂,大手一把抓住落水女子的肩膀,一用劲,竟然把落水女子整个身体提出水面,而脚下的荷花竟然纹丝未动。

慕容晨星双手托住落水女子,一个燕子三抄水,脚下轻点荷叶和荷花,飞速掠上了岸边,周围围观的人一个个好像看见天神一般,都惊讶得闭不拢嘴。

羽蓁也惊讶得把嘴巴张的老大,好像眼前出现了“FO”,没想到盗王之王果然名不虚传,这惊世骇俗的轻功真不是盖的,不但自己可以走荷叶如履平地,托着一个人竟然也能施展,传说中的盗帅楚留香怕是都不能及。

不过,有这么强的轻功,慕容晨星如果比自己更快一点出手,自己不就不必跳进这脏兮兮的污水中了吗?现在的自己全身湿透,狼狈得好像一只刚从污泥中跳出的小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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