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第一次见到彭澈是在一次校园歌手大赛。我是主持,他是选手。其他选手唱歌的时候我都是在屏风后面温习稿子,并不在意他们唱得怎样,因为与我无关。但是当我看到节目单上写着“彭澈演唱曲目《来自我心》”的时候,决定坐在观众席上好好欣赏一下。老狼是我喜欢的歌手,或许是爱屋及乌,也给这个素不相识的男生捧捧场。
有没有听到那个声音/就象是我忽远忽近/告诉你,它来自我的心/带来一首苍老的歌/对着你轻轻的说/我不在乎春夏秋冬花开花落在短暂的前奏之后,歌声缓缓流出,干净的吉他声仿佛秋日午后飘落的树叶,有些漫不经心的忧伤。蓝色的灯光撒落在舞台中央那个男子的脸上,看上去他像一个忧郁少年,满怀心事。这歌这么用情,定是唱给心爱的女生听的吧。我一边想着,一边环顾看台上密密麻麻的面孔。无获。
彭澈赢得了热烈的掌声和欢呼,但是他面无表情,匆匆下台。
比赛结束后彭澈只拿到了男生组的第三名,第一名是一位演唱《精忠报国》的同学。其实歌唱比赛的评委向来偏爱这样的曲目,因为都是四十岁以上的教授们,听觉习惯已经养成,可以理解。
我在休息室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坐在角落闷闷地发呆。我走过去和他打招呼,喂,你唱的很好啊。比老狼唱的好。真的。这是我同他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这样蹩脚的褒奖,却是出自真心。我是不大相信喜欢这样清寡的歌曲的人会那么在意名次,原本这歌就是唱给小众听的。他一脸苦笑,并没有变得轻松起来。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陌生人的安慰可能多余,还是识趣点走开算了。我拉开休息室的门时,彭澈叫住了我。哎,陪我出去走走吧。我说,好的。然后就跟随他走进了四月一个静谧的夜晚。
四月的夜晚有些微凉,风不经意就钻进了袖管,让人猝不及防。我们穿过时代广场,沿着学府路、博文路一直走一直走。彭澈解释了他为什么在乎这次比赛的缘由。
原来彭澈和恋爱了一年多的女友出现了矛盾,女友说如果他能在这次歌唱比赛中拿到冠军,他们就复合,否则便分手。彭澈告诉我他参赛的花絮后,我显得茫然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安慰这个注定在今晚失恋的男生。心里却开始轻蔑地想起那个薄情寡义素未谋面的女生,拿这样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作为分手的理由真是不伦不类。
我们坐在路边的长凳上,彭澈点燃了一只烟然后淡淡地说,我是不是挺可笑,竟然因为一场比赛而丢了爱情。哎,女生是不是都希望自己的男友能够出风头,然后你们就可以炫耀,就觉得体面了。
听了前半句我还打算好好安慰他一下,可是越听越不对劲,怎么连自己都被归到爱慕虚荣的一列了。我有些不平地说,彭澈同学,你总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森林吧,自己遇到了负心女,就骂尽世间所有女子。你不觉得这样太武断了么。我是出来陪你散心的,不是来挨骂的。
我越说越激动,心想这个男生怎么这么不爽快,不就被甩了么,有什么大不了的,人长得还算帅,女朋友还愁找不到。
哎,对不起。他赶紧解释道。我心情不好,话说重了。要不明天我请你吃饭吧,算作赔罪。
不用了,你赶快走出阴霾,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别辜负祖国对你的厚望我也就欣慰了。
说完我们一同笑出声来。
我不喜欢争论,也不愿意说服别人。但是这一次是个例外。
彭澈送我到宿舍楼下的时候已经快到关门的时间,一对一对的情侣们依依不舍地互道再见,其实只不过*个小时而已,看上去却仿佛要分别好久好久。
谢谢你今晚能耐住性子听我絮絮叨叨。我叫彭澈,你叫什么名字。说罢。他伸出右手。
你就叫我“哎”吧。晚安。说完,我转身走进楼里。走到门口时回头看见他还站在那里还有悬着的右手,我笑嘻嘻地朝他摆摆手。回去吧,彭澈。再见。然后匆匆上楼。
二
我叫倪艾。在北方一所大学读英语专业,喜欢看英文版的《TheWonderfulWizardofOZ》和《AlicesAdventuresinWonderland》,一边用手指慢慢地滑过那些小巧的英文单词一边轻声诵读。对于爱情,始终觉得那是一场漫长的等待。姻缘未卜。高中的时候有男生送礼物向我示好,被我以学业为由据绝了。那时候是理智胜于情感,压根就不许自己和异性同学牵扯出任何儿女私情来。大学更是学了这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专业,感情问题至今画着问号。其实在这个问题上我个人倒是不觉得怎样,一个人的日子不是也挺好的吗,读读书,看看电影,听听音乐,时间就会悄悄流逝,可是急坏了我的好姐妹小艺。她说,艾,你应该在大学的时候谈一场恋爱,不然会遗憾的。那时,她拉着男友的手和我并肩穿过运动场。她几次三番地安排我和她男友的一个朋友吃饭,竭力撮合一段良缘,都被我“拒绝媒妁之言,提倡自由恋爱”的坚定立场给回绝了。
四月那个薄凉的夜晚过后,我再没有见过彭澈。偌大的校园,两个人不经约定能够偶遇的几率近似于零。
我时常会想起他,某个阴雨绵绵的午后,在台灯下摊开书的某个夜晚,在我读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的时候,在我听到DorisDay唱《AGuyIsAGuy》的时候。彭澈,彭澈。我会轻轻地唤出这个名字,发音如此响亮的名字。他和那个夜晚并没有像其他的人事那样淹没在四月的烟波里,而是一直跟随着我,就这样念念不忘。
他是否走出了失恋的阴霾,现在好不好,烟抽得还那么勤吗,有没有交新的女朋友,还记不记得四月的那场比赛,还记不记得有个女生曾聆听他的忧伤。如果我们有一天突然相遇了,在图书馆,在自修室,在食堂,在*场,我该怎样和他打招呼呢。
我想我定是着了魔,要不怎么生出这么多喃喃自语式的问题,它们在我的脑海里不知疲倦地反复*。
有一次,我竟然梦到了彭澈。他在宿舍楼下向我挥手,大声喊我的名字,艾,你下来,你下来。然后我就醒了,我为做这样的梦感到羞怯。
一个晴朗的午后,在电台里忽然听到《四月的纪念》这首诗,一男一女的对白仿佛一把伤痕累累的六弦琴,演绎出哀伤的曲调。我的眼泪簇簇地滑落下来,弄湿了衣襟。难道那个人真的再也见不到了,真的只有纪念了么。我的那些牵念那些留题是多么苍白而又孤立无援,算了吧,都打包追加给四月好了。
夏天开始,我要把他遗忘。我铁定了心肠。
三
六月初的时候,我开始为袁征补习英语。
我们是在一门叫做演讲与口才的选修课上认识的。我之所以选这门课程,是觉得自己可以轻松通过,不像其它的课程那样需要大费脑筋。每周一节课,我和袁征一个月能够见四次面,仅此而已。起初,我们的座位离都离得很远,所以并不说话。直到那个雨天,我们才开始熟络起来。
五月最后一天,从清早便开始下雨。滩在地面上一块一块的雨水仿佛天公布在人间的机关暗道,需小心翼翼方可绕过。我在食堂匆匆吃过单调的早饭,赶去汇文楼的阶梯教室上那节无关紧要的选修课。由于我吃饭速度过慢,到了教室的时候只剩下最后一排的座位有几个空着的。我拣了一个左右没人的位置坐下。上课铃声响起,一个男生飞快地冲了进来,然后他坐到了我的旁边。这个人就是袁征。他浑身湿漉漉的,头发上还滴着水。在这么一大群安然无恙的人面前,他显得有点可怜。
我小声问他,下这么大的雨你怎么不打伞呢。
他说,早上刚下楼遇到一个哥们,他说他女朋友的雨伞坏了,他得赶紧去英雄救美。于是我就发扬一下风格,把伞借给他了。
然后我们就在最后一排相视而笑。
课上,我被老师点名发言,介绍我的家乡。俗套的命题。
袁征说,倪艾,你的声音真好听,让我觉得暖洋洋的。
我说,看着你这样湿漉漉的,我却觉得有点冷飕飕的。
我不擅长开玩笑,可是这次我竟自不量力地说了句不痛不痒的话来,心里急忙懊恼起来。让我更不知所措的事情还在后面。课间休息的时候袁征跑去一楼的售货厅端上来一杯热咖啡,是那种纸杯的,还冒着热气。
给你。喝吧,喝完就会暖和了。
我惊讶地看着他,他的衣服已经干了,头发有点凌乱,眼神清澈。只是他递给我咖啡的时候我看到他被雨水浸泡过的手有一些苍白,手指修长,很好看。
你怎么不喝。我问他。
我不冷。快喝吧,凉了就不好喝了。
晚上袁征请我吃肯德基的时候提出来想让我给他补习英语。再过些日子就要四级考试了,他已经提心吊胆一个多月。如果这次考不过,以后改革就拿不到体面的证书了,而是一张被细分的成绩单。他说他还是喜欢那个大红硬壳的证书,那是一种荣耀。他说这话的时候两眼冒光,仿佛充满了期待。
袁征说,倪艾,你英语那么好,不带几个徒弟可惜了。
我说,你怎么知道我英语好呢。
他说,我看过你们系举办的演讲比赛,你拿了第一名嘛。虽然我的英语不好,可也算得上一个爱好者。
我笑,怎么,注意我很久了啊。
袁征仿佛被我说中了心事,有些不好意思。喝了一大口可乐,有些央求地说,怎么样吗,高才生同学,稍微拽拽我这落在后面的吧。
然后我就答应他了。后来我想起来就觉得惭愧,怎么就被一个汉堡和一瓶可乐给收买了呢。
四
给袁征补习英语的第一天我才发现,原来大学里真有将英语学得这么poor的人。于是我开始不厌其烦地给他讲从句,讲非谓语动词,甚至教他每一个音标的发音。他做真题的时候,我就安静地看《英美文化史》,然后把重要的部分用铅笔画下来。
中午一起吃饭的时候袁征必定会要一个肉菜。他说他一顿不吃肉就会发慌。而我经常点烧茄子,紫皮的。他我问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吃茄子,我说因为我缺铁性贫血。
小艺说,艾,最近忙得很啊,和电器专业的帅哥发展得不错吧。
我说,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袁征真的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虽然他经常给我讲大段大段的笑话,请我吃大碗冰激凌,虽然他经常帮我在图书馆的自修室里占座位并为此偶尔受到巡查老师的批评教育。可是,当我问他有什么爱好的时候,他琢磨了好半天才得意地告诉我他的唯一爱好是跑步,我想这个人即使恋爱了还是要失恋的,像《重庆森林》里的金城武。不过人家金城武还爱好吃过期的凤梨罐头呢。
袁征喜欢听刘德华的歌,而我喜欢许巍。他说许巍的歌都是一样的调,他听不进去。我说许巍歌唱的是人的内心感受,真实而不哗众取宠。然后我就在心里暗暗地想,早晚我们是要断交的,因为我是那么讨厌刘德华。
某个黄昏,当我和袁征坐在夕阳里的池塘边上的时候,他转过脸严肃地说,倪艾,做我的女朋友吧。我会对你好的,一直好一直好。不远处传来音乐楼里咿咿呀呀的唱腔。我望望水波中晚霞的倒影,**的双脚划过水面,突然觉得这个男生有点傻。我大笑起来,委婉地说,我们不合适,我们连共同的喜好都没有。其实我知道自己拒绝他的理由听起来冠冕堂皇,我只是不愿意让他受太大的伤害。是因为我不喜欢许巍吗,他问。不是,我摇摇头。是因为我英语不好吗。不是。我有点不耐烦了。
在回自修室的路上,我给他讲英语笑话,为了锻炼他的英语听力。我一口气讲了七个,他在我讲完的时候才总结性地笑笑,说了句,挺逗。
四级考试过后,袁征没有再来找我。我发消息问他考得怎样,他说稳过。我也因为准备期末考试的缘故没有和他见面,偶尔的短消息也只是一些不痛不痒的问候,了无生趣。在陪小艺去美术楼看展览的时候,二号厅展示着电器学院优秀的学期设计作品,我看到了袁征的名字和他的作品。模型的介绍文字最后是这样一段话:献给我曾经的艾。我的心里有些难过,不知道是为袁征,为这个模型还是为我自己。
我第一次见到彭澈是在一次校园歌手大赛。我是主持,他是选手。其他选手唱歌的时候我都是在屏风后面温习稿子,并不在意他们唱得怎样,因为与我无关。但是当我看到节目单上写着“彭澈演唱曲目《来自我心》”的时候,决定坐在观众席上好好欣赏一下。老狼是我喜欢的歌手,或许是爱屋及乌,也给这个素不相识的男生捧捧场。
有没有听到那个声音/就象是我忽远忽近/告诉你,它来自我的心/带来一首苍老的歌/对着你轻轻的说/我不在乎春夏秋冬花开花落在短暂的前奏之后,歌声缓缓流出,干净的吉他声仿佛秋日午后飘落的树叶,有些漫不经心的忧伤。蓝色的灯光撒落在舞台中央那个男子的脸上,看上去他像一个忧郁少年,满怀心事。这歌这么用情,定是唱给心爱的女生听的吧。我一边想着,一边环顾看台上密密麻麻的面孔。无获。
彭澈赢得了热烈的掌声和欢呼,但是他面无表情,匆匆下台。
比赛结束后彭澈只拿到了男生组的第三名,第一名是一位演唱《精忠报国》的同学。其实歌唱比赛的评委向来偏爱这样的曲目,因为都是四十岁以上的教授们,听觉习惯已经养成,可以理解。
我在休息室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坐在角落闷闷地发呆。我走过去和他打招呼,喂,你唱的很好啊。比老狼唱的好。真的。这是我同他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这样蹩脚的褒奖,却是出自真心。我是不大相信喜欢这样清寡的歌曲的人会那么在意名次,原本这歌就是唱给小众听的。他一脸苦笑,并没有变得轻松起来。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陌生人的安慰可能多余,还是识趣点走开算了。我拉开休息室的门时,彭澈叫住了我。哎,陪我出去走走吧。我说,好的。然后就跟随他走进了四月一个静谧的夜晚。
四月的夜晚有些微凉,风不经意就钻进了袖管,让人猝不及防。我们穿过时代广场,沿着学府路、博文路一直走一直走。彭澈解释了他为什么在乎这次比赛的缘由。
原来彭澈和恋爱了一年多的女友出现了矛盾,女友说如果他能在这次歌唱比赛中拿到冠军,他们就复合,否则便分手。彭澈告诉我他参赛的花絮后,我显得茫然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安慰这个注定在今晚失恋的男生。心里却开始轻蔑地想起那个薄情寡义素未谋面的女生,拿这样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作为分手的理由真是不伦不类。
我们坐在路边的长凳上,彭澈点燃了一只烟然后淡淡地说,我是不是挺可笑,竟然因为一场比赛而丢了爱情。哎,女生是不是都希望自己的男友能够出风头,然后你们就可以炫耀,就觉得体面了。
听了前半句我还打算好好安慰他一下,可是越听越不对劲,怎么连自己都被归到爱慕虚荣的一列了。我有些不平地说,彭澈同学,你总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森林吧,自己遇到了负心女,就骂尽世间所有女子。你不觉得这样太武断了么。我是出来陪你散心的,不是来挨骂的。
我越说越激动,心想这个男生怎么这么不爽快,不就被甩了么,有什么大不了的,人长得还算帅,女朋友还愁找不到。
哎,对不起。他赶紧解释道。我心情不好,话说重了。要不明天我请你吃饭吧,算作赔罪。
不用了,你赶快走出阴霾,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别辜负祖国对你的厚望我也就欣慰了。
说完我们一同笑出声来。
我不喜欢争论,也不愿意说服别人。但是这一次是个例外。
彭澈送我到宿舍楼下的时候已经快到关门的时间,一对一对的情侣们依依不舍地互道再见,其实只不过*个小时而已,看上去却仿佛要分别好久好久。
谢谢你今晚能耐住性子听我絮絮叨叨。我叫彭澈,你叫什么名字。说罢。他伸出右手。
你就叫我“哎”吧。晚安。说完,我转身走进楼里。走到门口时回头看见他还站在那里还有悬着的右手,我笑嘻嘻地朝他摆摆手。回去吧,彭澈。再见。然后匆匆上楼。
二
我叫倪艾。在北方一所大学读英语专业,喜欢看英文版的《TheWonderfulWizardofOZ》和《AlicesAdventuresinWonderland》,一边用手指慢慢地滑过那些小巧的英文单词一边轻声诵读。对于爱情,始终觉得那是一场漫长的等待。姻缘未卜。高中的时候有男生送礼物向我示好,被我以学业为由据绝了。那时候是理智胜于情感,压根就不许自己和异性同学牵扯出任何儿女私情来。大学更是学了这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专业,感情问题至今画着问号。其实在这个问题上我个人倒是不觉得怎样,一个人的日子不是也挺好的吗,读读书,看看电影,听听音乐,时间就会悄悄流逝,可是急坏了我的好姐妹小艺。她说,艾,你应该在大学的时候谈一场恋爱,不然会遗憾的。那时,她拉着男友的手和我并肩穿过运动场。她几次三番地安排我和她男友的一个朋友吃饭,竭力撮合一段良缘,都被我“拒绝媒妁之言,提倡自由恋爱”的坚定立场给回绝了。
四月那个薄凉的夜晚过后,我再没有见过彭澈。偌大的校园,两个人不经约定能够偶遇的几率近似于零。
我时常会想起他,某个阴雨绵绵的午后,在台灯下摊开书的某个夜晚,在我读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的时候,在我听到DorisDay唱《AGuyIsAGuy》的时候。彭澈,彭澈。我会轻轻地唤出这个名字,发音如此响亮的名字。他和那个夜晚并没有像其他的人事那样淹没在四月的烟波里,而是一直跟随着我,就这样念念不忘。
他是否走出了失恋的阴霾,现在好不好,烟抽得还那么勤吗,有没有交新的女朋友,还记不记得四月的那场比赛,还记不记得有个女生曾聆听他的忧伤。如果我们有一天突然相遇了,在图书馆,在自修室,在食堂,在*场,我该怎样和他打招呼呢。
我想我定是着了魔,要不怎么生出这么多喃喃自语式的问题,它们在我的脑海里不知疲倦地反复*。
有一次,我竟然梦到了彭澈。他在宿舍楼下向我挥手,大声喊我的名字,艾,你下来,你下来。然后我就醒了,我为做这样的梦感到羞怯。
一个晴朗的午后,在电台里忽然听到《四月的纪念》这首诗,一男一女的对白仿佛一把伤痕累累的六弦琴,演绎出哀伤的曲调。我的眼泪簇簇地滑落下来,弄湿了衣襟。难道那个人真的再也见不到了,真的只有纪念了么。我的那些牵念那些留题是多么苍白而又孤立无援,算了吧,都打包追加给四月好了。
夏天开始,我要把他遗忘。我铁定了心肠。
三
六月初的时候,我开始为袁征补习英语。
我们是在一门叫做演讲与口才的选修课上认识的。我之所以选这门课程,是觉得自己可以轻松通过,不像其它的课程那样需要大费脑筋。每周一节课,我和袁征一个月能够见四次面,仅此而已。起初,我们的座位离都离得很远,所以并不说话。直到那个雨天,我们才开始熟络起来。
五月最后一天,从清早便开始下雨。滩在地面上一块一块的雨水仿佛天公布在人间的机关暗道,需小心翼翼方可绕过。我在食堂匆匆吃过单调的早饭,赶去汇文楼的阶梯教室上那节无关紧要的选修课。由于我吃饭速度过慢,到了教室的时候只剩下最后一排的座位有几个空着的。我拣了一个左右没人的位置坐下。上课铃声响起,一个男生飞快地冲了进来,然后他坐到了我的旁边。这个人就是袁征。他浑身湿漉漉的,头发上还滴着水。在这么一大群安然无恙的人面前,他显得有点可怜。
我小声问他,下这么大的雨你怎么不打伞呢。
他说,早上刚下楼遇到一个哥们,他说他女朋友的雨伞坏了,他得赶紧去英雄救美。于是我就发扬一下风格,把伞借给他了。
然后我们就在最后一排相视而笑。
课上,我被老师点名发言,介绍我的家乡。俗套的命题。
袁征说,倪艾,你的声音真好听,让我觉得暖洋洋的。
我说,看着你这样湿漉漉的,我却觉得有点冷飕飕的。
我不擅长开玩笑,可是这次我竟自不量力地说了句不痛不痒的话来,心里急忙懊恼起来。让我更不知所措的事情还在后面。课间休息的时候袁征跑去一楼的售货厅端上来一杯热咖啡,是那种纸杯的,还冒着热气。
给你。喝吧,喝完就会暖和了。
我惊讶地看着他,他的衣服已经干了,头发有点凌乱,眼神清澈。只是他递给我咖啡的时候我看到他被雨水浸泡过的手有一些苍白,手指修长,很好看。
你怎么不喝。我问他。
我不冷。快喝吧,凉了就不好喝了。
晚上袁征请我吃肯德基的时候提出来想让我给他补习英语。再过些日子就要四级考试了,他已经提心吊胆一个多月。如果这次考不过,以后改革就拿不到体面的证书了,而是一张被细分的成绩单。他说他还是喜欢那个大红硬壳的证书,那是一种荣耀。他说这话的时候两眼冒光,仿佛充满了期待。
袁征说,倪艾,你英语那么好,不带几个徒弟可惜了。
我说,你怎么知道我英语好呢。
他说,我看过你们系举办的演讲比赛,你拿了第一名嘛。虽然我的英语不好,可也算得上一个爱好者。
我笑,怎么,注意我很久了啊。
袁征仿佛被我说中了心事,有些不好意思。喝了一大口可乐,有些央求地说,怎么样吗,高才生同学,稍微拽拽我这落在后面的吧。
然后我就答应他了。后来我想起来就觉得惭愧,怎么就被一个汉堡和一瓶可乐给收买了呢。
四
给袁征补习英语的第一天我才发现,原来大学里真有将英语学得这么poor的人。于是我开始不厌其烦地给他讲从句,讲非谓语动词,甚至教他每一个音标的发音。他做真题的时候,我就安静地看《英美文化史》,然后把重要的部分用铅笔画下来。
中午一起吃饭的时候袁征必定会要一个肉菜。他说他一顿不吃肉就会发慌。而我经常点烧茄子,紫皮的。他我问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吃茄子,我说因为我缺铁性贫血。
小艺说,艾,最近忙得很啊,和电器专业的帅哥发展得不错吧。
我说,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袁征真的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虽然他经常给我讲大段大段的笑话,请我吃大碗冰激凌,虽然他经常帮我在图书馆的自修室里占座位并为此偶尔受到巡查老师的批评教育。可是,当我问他有什么爱好的时候,他琢磨了好半天才得意地告诉我他的唯一爱好是跑步,我想这个人即使恋爱了还是要失恋的,像《重庆森林》里的金城武。不过人家金城武还爱好吃过期的凤梨罐头呢。
袁征喜欢听刘德华的歌,而我喜欢许巍。他说许巍的歌都是一样的调,他听不进去。我说许巍歌唱的是人的内心感受,真实而不哗众取宠。然后我就在心里暗暗地想,早晚我们是要断交的,因为我是那么讨厌刘德华。
某个黄昏,当我和袁征坐在夕阳里的池塘边上的时候,他转过脸严肃地说,倪艾,做我的女朋友吧。我会对你好的,一直好一直好。不远处传来音乐楼里咿咿呀呀的唱腔。我望望水波中晚霞的倒影,**的双脚划过水面,突然觉得这个男生有点傻。我大笑起来,委婉地说,我们不合适,我们连共同的喜好都没有。其实我知道自己拒绝他的理由听起来冠冕堂皇,我只是不愿意让他受太大的伤害。是因为我不喜欢许巍吗,他问。不是,我摇摇头。是因为我英语不好吗。不是。我有点不耐烦了。
在回自修室的路上,我给他讲英语笑话,为了锻炼他的英语听力。我一口气讲了七个,他在我讲完的时候才总结性地笑笑,说了句,挺逗。
四级考试过后,袁征没有再来找我。我发消息问他考得怎样,他说稳过。我也因为准备期末考试的缘故没有和他见面,偶尔的短消息也只是一些不痛不痒的问候,了无生趣。在陪小艺去美术楼看展览的时候,二号厅展示着电器学院优秀的学期设计作品,我看到了袁征的名字和他的作品。模型的介绍文字最后是这样一段话:献给我曾经的艾。我的心里有些难过,不知道是为袁征,为这个模型还是为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