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伦理的主流儒家看来,家庭才是第一性的,是来自天(自然)道的人伦之本,家庭中的亲子关系(爱慈、孝悌)才是一切伦理关系的源头。有报道说美国的白人将在几十年内变为少数民族,这里边所蕴含者和所预示者都与“家”的地位有关。家庭本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由血缘、婚姻和收养关系而形成的家庭,并由此逐步扩大、延伸,进而聚合而成的家族,一直是中国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并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最基本的人类社会组织。当今的世界,由于社会处于急剧的变化之中,家庭的发展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产生了各种新的形式,与人类幸福和社会发展紧密关联;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家为本位的社会,家庭历史变迁与传统社会整体发展的关系极为密切。家庭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重要的一部分。中国人以家为本,家是社会浪潮中宁静的港湾,家中长者为尊,孝悌为先,老幼有纲常,不论是土阶茅屋的农家还是豪门巨商的大户,人们共同的幸福莫过于“家和万事兴”了。而在西方,家庭的观念则较为自由,家中没有长者为尊的氛围,晚辈可以直呼长辈的名字,表示亲切。
中国自古就有深厚的崇老、尊老、敬老的文化底蕴和悠久的家庭养老传统,家庭处于社会的中心地位。家庭的功能是十分广泛的,可以满足不同年龄段的每个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用伦理和法律的方式在同一屋檐下被固定下来。通常来说,父亲是一家之主,家庭成员之间的分配原则是平均主义,不论贡献大小,各个方面的物质需求基本上都通过家庭获得满足,这是家庭消费功能的机制作用。人老以后,要在家养老,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家庭是老年人养老的基本载体。以家庭和谐为本,优化活动载体,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没有家庭的和谐,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以家庭为中心,按家庭伦理扩展而组织的。中国社会的现代发展虽然引进了一些人权平等的观念,但是,家庭伦理和家庭观念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和作用不仅是一个现实的存在,而且是一个决定的要素。在中国的整个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单位、社区,在一定意义上是家庭的放大,国家的政治生活也渗入了家庭的影响,家庭的地位非常突出,其作用也非常重大,家庭观念是中国人的极其重要的思想观念,各种社会观念的形成无不受到它的影响。中国人的家庭是按照长幼有序的家庭伦理建构的,父慈子孝是最重要的家庭关系,父(母)子(女)亲情是人生最珍贵的情感之一。这使得中国人的家庭生活丰富而有乐趣,家人之间,情深意切,诚爱有加,尽享天伦之乐,也使得中国的家庭相对比较稳定。但是,由于中国人缺乏个人独立和个人自由的天赋人权观念,造成了家长制的一系列弊端,一方面是父母权威的滥用和家庭虐待的发生,另一方面是子女对家庭的依赖。
现今,在工业化、城市化、生育政策以及市场经济的催化下,逐步改变了传统的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生产、生活方式,家庭功能呈现缩小化的趋势。这不仅使更多家庭成员从同一屋檐下走出来,而且不断减少同一屋檐下的人口繁殖,即趋于家庭结构简单化和家庭规模小型化。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在居住方式、生活照料、经济流动方式等方面发生了变化,但这些变化并不意味着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有关数据表明,我国老年人仅有2%生活在社会福利院和敬老院中,98%以上的老人生活在不同代际的家庭里。根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的调查,城市依靠亲属、保姆、邻居、志愿人员、街道居委会照顾的老年人仅占5.3%。从这一调查结果不难看出,目前对中国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主要是家庭。所以,不能因为家庭结构和家庭功能发生变化,就进而得出现代家庭养老功能正在削弱或消失的结论,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虽然传统的养老方式发生了变化,但这些变化是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生命力的,是传统养老方式在新形势下的变通和升华,是养老支付成本最低的方式,也是进一步维系家庭代际关系的二种变革。这就需要充分考虑中国社会的习俗资源,而习俗一般说来都是以家为核心而形成的,是以家为支撑的。反过来,习俗最倾向于支持以家为核心而展开的活动,对于经济活动也同样如此。以家为单元的经济活动是能够得到习俗的充分支持的,并在习俗中获得巨大的活力。在某种意义上,家庭的生命力也就是“家元经济”的活力。
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国家尚且重视家庭养老,对于中国这样的一个经济还比较落后,而且是有着良好的家庭养老传统和密切代际关系的国家来说,在现阶段就更应该重视和提倡家庭养老制度。正如美国老龄研究所所长在与中国学者交换意见时曾说的那样:“在中国,尽管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设施差,可是你们有家庭结构,有一个尊老的传统,这将使你们的老人过得不错。在你们现代化的过程中,还是需要尽量把你们尊老的传统和家庭结构保存下来。西方的经验是:家庭结构一旦被破坏了,要想再恢复那几乎是不可能的。社会在发展,老年人有家庭结构的支持,再加上社会的辅助性设施,就能够使老年人幸福。如果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和服务机构没有发展起来,然而又把传统家庭结构破坏了,那么必将发生一场悲剧”。因此,“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存在时间差,在近期内,不可能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那么,与其期望社会养老制度早日建立和完善,不如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的养老资源,即家庭养老资源及和谐的家庭代际关系,结合现实去迎接人口老龄化的冲击和挑战。这无论从可行性、必要性以及运行成本来说,都是最佳的。
对于中国人口老龄化而言,家庭养老是目前一种基本的养老形式。因此,从微观角度讲,不同代际之间,即家庭中的老年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间,也可以说长辈与晚辈之间能否拥有一个和谐的关系,能否营造一个温馨、祥和的家庭氛围,对于家庭养老机制的正常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家庭伦理观念及外部环境的变化,即人口结构的转变、经济的转轨、社会的转型、家庭的转式形势下研究代际关系变化,主观认同等方面的变化,代际关系在新时期、新时代产生的变化和趋势,对于构建代际关系主体的客观条件,建立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多代共融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证价值。
由于夫权是传统父权等级制的产物,是对妇女的凌驾和压迫,应予以彻底否定,于是人们往往会把妇女家庭权力提高当作其家庭地位增高的表征。然而,相对权力指标在提升妻子家庭权力的同时,必然相应降低丈夫的权力指数,这不仅会引起男性的疑虑甚至抵触,也与建构平等、和谐的男女伙伴关系的理念和*协调、可持续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相悖。
有学者提出,由于家本位社会中的家庭决策权带有为全家服务的“*心”的成分,城市妻子家庭决策权高于丈夫的现象有时会掩盖某些丈夫逃避“*心”的自由权和妻子被迫“独揽”大权的辛劳。所以,夫妻平等与否不应完全按照家庭权力的大小来划分,而应看它是主动权还是被动权。换句话说,家庭权力在某些境况下只是责任和付出的延伸,而由此带来的权威地位的满足感则常被*劳和付出所消减。
家庭地位满意度主要取决于夫妻双方的相互沟通、平等尊重和婚姻互动满足感,同时也与女性的家务分工满意度(而不是承担家务的多少)具有显著的正相关。这些研究结果都从不同侧面质疑和否定了相对权力(包括相对家务负荷)变量在女性家庭地位指标体系中的主要评价作用。
评估女性家庭地位,除了考察她们在家庭生活中是否享有个人自主权外,还应关注其主观心理感受。良性的夫妻互动无疑将提升其增权的满足感,妻子的个人意见对家庭决策的影响力、妻子对丈夫是否尊重自己,以及对家务分工我们不采用“谁承担更多家务”的客观指标而以“家务分工满意度”的主观指标作测量,也是因为女性相对的家务负担在不同夫妻互动模式家庭中的自我感受未必雷同,只要她个人认为是合理、公平和满意的,就不会降低其家庭地位指数。和家庭地位是否满意等,都可作为度量指标纳入评估体系,由此加大了主观满意度在评价妇女家庭地位中的权重。90年代中国城市家庭中,妻子更具有家庭实权的占30.7%,丈夫更有实权的占20.4%,夫妻双方家庭权力相近的占44.4%(注:徐安琪:《夫妻伙伴关系:中国城乡的异同及其原因》,《中国人口科学》1998年第4期。)。夫妻双方对婚姻生活的感受,既反映了婚姻的质量,也反映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的地位。据陶春芳1990年的调查,城镇女性在夫妻对话时未感受到不被配偶看重的比例与男性几乎完全一致,前者为83.9%,后者为83.8%正是因为妇女经济地位、家庭地位有了极大的提高,近几十年来才有了所谓城市家庭“阴盛阳衰”及城市丈夫“妻管严”之类的城市生活话题的广泛流行。
相对的家庭权力和家务劳动负担变项作为妇女家庭地位主要测量指标的思维定势和模式,而以个人在家庭生活各方面的自主选择权和角色平等主观满意度的*、复合指标作度量。与此同时,我们将“相对资源论”、“文化规范论”、“婚姻需求和依赖论”,以及由克伦威尔等提出家庭权力运作要素之一的权力实施过程,*作化为多侧面的影响变量,建立如下解释模型,藉以测量和描述妇女的家庭地位,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估算和解释分析。
在社会突变的今天婚姻家庭现代人重视,是理所当然的。现在社会竞争那么激烈,越是搏事业就越需要一个稳定的后方支持。一个被调查者称:“事业失败了,你顶多失去了一些财富,重头再来,60岁创业都不晚。但是婚姻失败了,却是伤筋动骨,让你的工作生活全变成一盘散沙。”现代女性能顶半边天,但她们仍然以家庭为重。在她们心目中,最重要、最珍惜的事情仍是家人的健康,最骄傲的事情也是家庭美满幸福。值得一提的现代女性对事业和家庭并重这反映了现代女性既继承了“贤妻良母”的传统价值观,同时又向着“职业女性”的现代价值观转变。不可否认,婚姻家庭与事业本来就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在压力巨大的职场拼搏,亲情和爱情的温暖让人觉得可贵。现代男女均以家庭婚姻为重,可见以“家”为贵、以“和”为贵的文化传统依然深入人心。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家庭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文化中自古以来就有重视家庭和谐关系的传统。今天,面对人口老龄化、贫困和艾滋病等问题的巨大挑战,中国期望家庭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国自古就有深厚的崇老、尊老、敬老的文化底蕴和悠久的家庭养老传统,家庭处于社会的中心地位。家庭的功能是十分广泛的,可以满足不同年龄段的每个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用伦理和法律的方式在同一屋檐下被固定下来。通常来说,父亲是一家之主,家庭成员之间的分配原则是平均主义,不论贡献大小,各个方面的物质需求基本上都通过家庭获得满足,这是家庭消费功能的机制作用。人老以后,要在家养老,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家庭是老年人养老的基本载体。以家庭和谐为本,优化活动载体,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没有家庭的和谐,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以家庭为中心,按家庭伦理扩展而组织的。中国社会的现代发展虽然引进了一些人权平等的观念,但是,家庭伦理和家庭观念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和作用不仅是一个现实的存在,而且是一个决定的要素。在中国的整个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单位、社区,在一定意义上是家庭的放大,国家的政治生活也渗入了家庭的影响,家庭的地位非常突出,其作用也非常重大,家庭观念是中国人的极其重要的思想观念,各种社会观念的形成无不受到它的影响。中国人的家庭是按照长幼有序的家庭伦理建构的,父慈子孝是最重要的家庭关系,父(母)子(女)亲情是人生最珍贵的情感之一。这使得中国人的家庭生活丰富而有乐趣,家人之间,情深意切,诚爱有加,尽享天伦之乐,也使得中国的家庭相对比较稳定。但是,由于中国人缺乏个人独立和个人自由的天赋人权观念,造成了家长制的一系列弊端,一方面是父母权威的滥用和家庭虐待的发生,另一方面是子女对家庭的依赖。
现今,在工业化、城市化、生育政策以及市场经济的催化下,逐步改变了传统的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生产、生活方式,家庭功能呈现缩小化的趋势。这不仅使更多家庭成员从同一屋檐下走出来,而且不断减少同一屋檐下的人口繁殖,即趋于家庭结构简单化和家庭规模小型化。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在居住方式、生活照料、经济流动方式等方面发生了变化,但这些变化并不意味着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有关数据表明,我国老年人仅有2%生活在社会福利院和敬老院中,98%以上的老人生活在不同代际的家庭里。根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的调查,城市依靠亲属、保姆、邻居、志愿人员、街道居委会照顾的老年人仅占5.3%。从这一调查结果不难看出,目前对中国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主要是家庭。所以,不能因为家庭结构和家庭功能发生变化,就进而得出现代家庭养老功能正在削弱或消失的结论,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虽然传统的养老方式发生了变化,但这些变化是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生命力的,是传统养老方式在新形势下的变通和升华,是养老支付成本最低的方式,也是进一步维系家庭代际关系的二种变革。这就需要充分考虑中国社会的习俗资源,而习俗一般说来都是以家为核心而形成的,是以家为支撑的。反过来,习俗最倾向于支持以家为核心而展开的活动,对于经济活动也同样如此。以家为单元的经济活动是能够得到习俗的充分支持的,并在习俗中获得巨大的活力。在某种意义上,家庭的生命力也就是“家元经济”的活力。
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国家尚且重视家庭养老,对于中国这样的一个经济还比较落后,而且是有着良好的家庭养老传统和密切代际关系的国家来说,在现阶段就更应该重视和提倡家庭养老制度。正如美国老龄研究所所长在与中国学者交换意见时曾说的那样:“在中国,尽管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设施差,可是你们有家庭结构,有一个尊老的传统,这将使你们的老人过得不错。在你们现代化的过程中,还是需要尽量把你们尊老的传统和家庭结构保存下来。西方的经验是:家庭结构一旦被破坏了,要想再恢复那几乎是不可能的。社会在发展,老年人有家庭结构的支持,再加上社会的辅助性设施,就能够使老年人幸福。如果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和服务机构没有发展起来,然而又把传统家庭结构破坏了,那么必将发生一场悲剧”。因此,“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存在时间差,在近期内,不可能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那么,与其期望社会养老制度早日建立和完善,不如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的养老资源,即家庭养老资源及和谐的家庭代际关系,结合现实去迎接人口老龄化的冲击和挑战。这无论从可行性、必要性以及运行成本来说,都是最佳的。
对于中国人口老龄化而言,家庭养老是目前一种基本的养老形式。因此,从微观角度讲,不同代际之间,即家庭中的老年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间,也可以说长辈与晚辈之间能否拥有一个和谐的关系,能否营造一个温馨、祥和的家庭氛围,对于家庭养老机制的正常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家庭伦理观念及外部环境的变化,即人口结构的转变、经济的转轨、社会的转型、家庭的转式形势下研究代际关系变化,主观认同等方面的变化,代际关系在新时期、新时代产生的变化和趋势,对于构建代际关系主体的客观条件,建立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多代共融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证价值。
由于夫权是传统父权等级制的产物,是对妇女的凌驾和压迫,应予以彻底否定,于是人们往往会把妇女家庭权力提高当作其家庭地位增高的表征。然而,相对权力指标在提升妻子家庭权力的同时,必然相应降低丈夫的权力指数,这不仅会引起男性的疑虑甚至抵触,也与建构平等、和谐的男女伙伴关系的理念和*协调、可持续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相悖。
有学者提出,由于家本位社会中的家庭决策权带有为全家服务的“*心”的成分,城市妻子家庭决策权高于丈夫的现象有时会掩盖某些丈夫逃避“*心”的自由权和妻子被迫“独揽”大权的辛劳。所以,夫妻平等与否不应完全按照家庭权力的大小来划分,而应看它是主动权还是被动权。换句话说,家庭权力在某些境况下只是责任和付出的延伸,而由此带来的权威地位的满足感则常被*劳和付出所消减。
家庭地位满意度主要取决于夫妻双方的相互沟通、平等尊重和婚姻互动满足感,同时也与女性的家务分工满意度(而不是承担家务的多少)具有显著的正相关。这些研究结果都从不同侧面质疑和否定了相对权力(包括相对家务负荷)变量在女性家庭地位指标体系中的主要评价作用。
评估女性家庭地位,除了考察她们在家庭生活中是否享有个人自主权外,还应关注其主观心理感受。良性的夫妻互动无疑将提升其增权的满足感,妻子的个人意见对家庭决策的影响力、妻子对丈夫是否尊重自己,以及对家务分工我们不采用“谁承担更多家务”的客观指标而以“家务分工满意度”的主观指标作测量,也是因为女性相对的家务负担在不同夫妻互动模式家庭中的自我感受未必雷同,只要她个人认为是合理、公平和满意的,就不会降低其家庭地位指数。和家庭地位是否满意等,都可作为度量指标纳入评估体系,由此加大了主观满意度在评价妇女家庭地位中的权重。90年代中国城市家庭中,妻子更具有家庭实权的占30.7%,丈夫更有实权的占20.4%,夫妻双方家庭权力相近的占44.4%(注:徐安琪:《夫妻伙伴关系:中国城乡的异同及其原因》,《中国人口科学》1998年第4期。)。夫妻双方对婚姻生活的感受,既反映了婚姻的质量,也反映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的地位。据陶春芳1990年的调查,城镇女性在夫妻对话时未感受到不被配偶看重的比例与男性几乎完全一致,前者为83.9%,后者为83.8%正是因为妇女经济地位、家庭地位有了极大的提高,近几十年来才有了所谓城市家庭“阴盛阳衰”及城市丈夫“妻管严”之类的城市生活话题的广泛流行。
相对的家庭权力和家务劳动负担变项作为妇女家庭地位主要测量指标的思维定势和模式,而以个人在家庭生活各方面的自主选择权和角色平等主观满意度的*、复合指标作度量。与此同时,我们将“相对资源论”、“文化规范论”、“婚姻需求和依赖论”,以及由克伦威尔等提出家庭权力运作要素之一的权力实施过程,*作化为多侧面的影响变量,建立如下解释模型,藉以测量和描述妇女的家庭地位,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估算和解释分析。
在社会突变的今天婚姻家庭现代人重视,是理所当然的。现在社会竞争那么激烈,越是搏事业就越需要一个稳定的后方支持。一个被调查者称:“事业失败了,你顶多失去了一些财富,重头再来,60岁创业都不晚。但是婚姻失败了,却是伤筋动骨,让你的工作生活全变成一盘散沙。”现代女性能顶半边天,但她们仍然以家庭为重。在她们心目中,最重要、最珍惜的事情仍是家人的健康,最骄傲的事情也是家庭美满幸福。值得一提的现代女性对事业和家庭并重这反映了现代女性既继承了“贤妻良母”的传统价值观,同时又向着“职业女性”的现代价值观转变。不可否认,婚姻家庭与事业本来就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在压力巨大的职场拼搏,亲情和爱情的温暖让人觉得可贵。现代男女均以家庭婚姻为重,可见以“家”为贵、以“和”为贵的文化传统依然深入人心。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家庭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文化中自古以来就有重视家庭和谐关系的传统。今天,面对人口老龄化、贫困和艾滋病等问题的巨大挑战,中国期望家庭能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