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她长期蹲守的那家网店挂出了上新预览,她对那双尖头半靴长草得不行,怕她家网速慢错过了,说好今天来我家。
11点才开拍,你也太性急了吧。我只好赶紧起床,扭头看了一眼那鞋的长相,果然,跟她前一段买的另一双十分类似,而这一双更贵。面对我不解的眼神,她不屑地说,你看清楚了,这双是樽跟,那双是方跟,尤其重要的,这双的侧面有块亮皮装饰,跟我那条裙子是绝配。

我确实看不出那两双鞋有多明显的区别,我更不理解,为了两周后的旧情人相见,这么离谱地置办行头,有必要吗?

张爱玲说,没有一场爱情不千疮百孔。而她和他,完整地诠释了这一论断。

他是我实习那会儿的指导老师,一位年长我们不少的离婚男人。如果我知道聪慧明丽的她,居然会与这样一个处处留情的老浪子一见钟情,我绝不会带她参加单位的聚会。

她放弃了自己热爱的销售改做内勤,只因为他说过,女人做销售,还不就是招蜂引蝶、出卖色相?

她容忍他一次次出轨,并拿从他那儿学来的烂借口搪塞我,什么男人的逢场作戏其实也很痛苦,什么她还是不能让他对婚姻再度恢复信心,诸如此类。

某天,她居然在MSN上问我,刚做了节育手术的黑贝如何护理?要知道,她从来都不喜欢任何动物,尤其怕大狗。在我的追问下,她才招认,他最爱的就是猛犬,好不容易刚得来一只。

在她的博客里,我看到她写他出差时每天算着时间给她电话,会说一些情话。比如,现在要开会了,可我想着你,待会儿说错话怎么办?该不该罚你?比如,巴黎正在下雨,我的思念跟雨一样细密悠长……

我在她的字迹、他的言语里发呆,终于理解,从来都崇尚独立自强、很有些男孩儿气的她,居然会违背自己的好恶做出如此大的改变。

也许分离时的甜蜜,终究敌不过相聚时的分歧,吵架、冷战、和好,再争执、分手、复合,直到有一天,她半夜跑来,抱着我,连话都说不出来,到天亮了那眼泪也没断过。等到下午,她睡醒了,跟我说,这次无论如何都要彻底分手,就因为初恋男友出差过来跟她吃了顿饭,他居然跟她动手。男人的猜忌和凶暴令她恐惧不已,连夜逃跑。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她的手机响了。

她正靠着我,我听得分外清晰。电话那头,他温言挽留了几句,听她没反应,开始威胁。刺啦刺啦,一阵阵布帛撕裂的声音传来,伴着他的发狠:这是你的那件衬衣,深蓝立领薄纱的,这次是你的裙子,紫色雪纺那条,还有你的真丝短裤……你不答应回来,我就一件件把它们撕碎。

我夺过电话,挂断关机。

等她稍稍平静,我说,这个世界上所谓的爱情,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每个人心里都有各种各样的感情,各种各样的理由,当然也有各种各样的表达方式。不过你要知道,爱不应该计较付出与回报,但爱,不能没有底线。

这样的伤害自然不可能原谅,她和他终于彻底分手。

这些年过去了,她也有了自己的幸福生活。没想到偶然听说了他的现状,她开始有点不安分。

很多时候,浪子的改变,不是因为某一个人,而是他想改变的时候,那个人正好出现了。我提醒她,想要看看是怎样一个女人让他甘心做起了专一的居家好男人,不仅可笑,而且愚蠢。她却不听,七弯八拐地安排了一个聚会,而且早早就开始预备惊艳登场。

强行将电脑关机,我把她摁在门厅的沙发上,对她说:著名制鞋大师克里斯提·鲁布托曾经表示,一个爱美的女孩至少应该拥有七双鞋子,就像七宗罪:一双找乐子,一双来*,一双工作时穿,一双度假用,一双用于**时刻,一双从未穿过的和一双你不喜欢的。

我记得你上次买的那双就穿过一次,还抱怨说上脚的效果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何况你根本不喜欢樽跟。算了吧,这绝对又会是你不喜欢的一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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