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手路克?”
几年不见,路克还是老样子,而兰德斯却不再是当初那个男孩了。

“嘿,路克,好久不见了。”

路克抬起头,疑惑的看着路边,只见一个略显黑瘦的年轻男子正跷着脚坐在房顶上,带着邪恶的笑意望着这边。

“你是谁?”

“对你没有必要报名。”兰德斯很顺口的答道。

这里是里尔韦特的贫民区与中央贵族区的交界处,也是里尔韦特色情业与赌博业最达的区域。路克虽然只是个小头目,但能在这种地方分一杯羹的自然不会是弱,在这里,很少有人敢用这种口气和路克说话。

兰德斯显然不是路克记忆中那种实力卓或是身份高贵的人物,想到这里,路克便一挥手,示意两名手下把兰德斯给轰下来。

两名手下狞笑着挥着拳头走向兰德斯。兰德斯好奇的看着脚下,他不知道那两人打算如何对付居高临下的自己。

猛然间,一人蹲下,另一人蹭的一声跳上他的肩头,随着蹲下之人一下站起,肩上那人便借力蹿了起来,竟是居高临下扑向兰德斯。

“又是拳师,难怪这么能跳。路克你还是这么喜欢靠拳头欺负人的家伙吗……”兰德斯微微一笑着。

眼前着酒坛子般的拳头在眼前迅放大,兰德斯双眼微微一眯,猝然间向后一仰一抬腿,只一脚踢在大汉的命根子处,顿时将那人踢得飞起,双睛暴突,一声惨叫足足传出三百多米远。

黑狼的柔韧性与灵活性训练果然有效。兰德斯估摸着,自己差不多已经有三级战士的实力了。

这么说来,自己能控制的造魔也增多了不少,现在,再有二阶的造魔,也只有乖乖的听话了。

“很抱歉,我不知道这废材这么不经打。”兰德斯摊了摊手道。

路克突兀的啊了一声,他指着兰德斯,半晌才说道:“原来是你……那个小孩,你已经长这么大了吗……”

“嗯,就是我没错。”兰德斯笑吟吟的跳下街面,一脚将挡路的另一名拳师踢飞,走向路克。

“这么说,你来找我,是为了当年的一百金币么?”

“一百金币?哦……那点钱,想必你早就用光了吧。”兰德斯笑笑道,“事实上,我找你是有些生意要谈。”

“生意?”路克嘿然一笑道,“什么生意,轮得到你这个小侍从和我这个小流氓头子谈?”

“顺便说一句,现在,我已经是家族骑士了。”兰德斯摊手道,“另外路克老大你,恐怕也不仅仅是小流氓头子了。”

“唔……是什么生意?”

“情报,任何有价值的情报,我都可以代表少爷向你购买。”兰德斯笑了笑道,“另外,如果你有用得着人手的时候,我可能出二十个有二级战士资格的好手替你揍人,当然,那是需要你付费的。”

“你是说……”

“对了,当年被你敲诈勒索的内森少爷,就是现在这个一手训练出魔狼的内森-奥里尔。”兰德斯咧开嘴笑了起来,“怎么样,还记得那位少爷的样子吗?”

“原来如此,难怪我听到内森这个名字会有不安……”路克心虚的左右看了看。

“嘿,别找了,以你路克的实力,我想我一个人对付得了。但我们现在是谈生意,合则两利的生意。”兰德斯微笑道,“有兴趣吗?”

“有,但我想知道,你打算出什么样的价码。”

“这样,凡有情报,你大致告诉我情报的范围和有关人物,我报一个价,若是你认为合适,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若是你认为太廉价,或是我不想购买,你可以另卖他人。至于雇佣人手也是如此,不过,我们不会承认与你有任何联系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路克点了点头。路克在里尔韦特虽然只是小帮派的头目,但除了一批打手之外手下能用的地痞流氓也确实不少,用作刺探情报正合适。

“那好吧,我们订一个契约吧。”兰德斯笑着摸出一张纸,纸的背面正绘着代表公正天平的符号。

“这种交易,需要一百金币一张的魔法契约吗?”路克吓了一跳。

“这件事对你我都很重要,你应该明白的。”兰德斯冷笑道,“如果你不明白,回去就好好想想,想不明白的话,你就不配作我的合作伙伴。”

情报的重要性,兰德斯比任何人都清楚,一百个金币的魔法契约,他早就带在身边,只不过,一直没有找到路克。只是想不到,这会儿跟踪失败却无意间撞上了路克。

魔法契约在两人签下名字,按上血手印之后便化为灰烬,只留下两个公正天平的符号在两人的眉心一闪即没。只是,路克似乎没有注意到,和自己签约的是兰德斯而不是内森……

也许在他看来这份契约的对像是谁并不重要,而兰德斯,却是第一次有了自己独立的情报来源。

和路克告别之后,兰德斯回到了贫民区,自己的家。

“母亲,我回来了。”

望着这个把自己养大的农妇,兰德斯并没有太强的感情,他称呼她的方式,也不是平民们通常的“妈”,而是相当正式的“母亲”。

兰德斯的母亲有些胖,兰德斯富裕起来之后,他的家人也跟着宽裕了许多,这位中年农妇的气色显然要比周围的贫民好得多。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兰德斯的母亲看向兰德斯的眼光却有些敬畏的意思。

一个从七岁开始,每月的收入便比自己和老伴加起来都高的亲生儿子……

而现在,这个自己一手带大,却总显得那样陌生的少年,已然是贵族老爷的家族骑士了,几乎已然是一脚踏入贵族阶层的大人了。

“这是这个月的薪水,其他的钱物我有用,我自己保管。”兰德斯拿出一个钱袋,里面是他特意兑换的银币——贫民区有一多半人是从没见过金币的,那小东西在贫民区淘换起来太麻烦了。

“另外和父亲商量一下,还是搬到外祖父家那里好了,里尔韦特是个危险的地方,我担心我惹到的麻烦会连累到你们。”兰德斯说完,不见母亲答话,不由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兰德斯……你一个人在这里,我不放心。”好半天,那个妇人终于开口说道。

“没事的,我很早以前就是自己照顾自己了。”兰德斯平淡的答道,“你们在这里,只会让我分心。”

“但是……好的我们尽快会搬走的,只是你要尽量自己小心些,要保重,多吃些肉,不要做太危险的工作,尽快……平安回来……”

兰德斯偏着头,没有说话。难得的,他并没有嫌眼前的中年女人罗嗦,一种久违的亲情,突然勾动着他的心。

兰德斯摇摇头,推开椅子走了出去。这个女人只是席瓦家的妇人而已,和真实的自己并没有什么关系,只是过客,只是……

但为什么,眼角却有些湿润呢,难道,即使被恶魔污染,即使有着二十多年的记忆,仍然抵抗不住这个身体对母体的自然感应吗?

作为恶魔,感情太碍事了。兰德斯用力甩了甩头,只是那个念头,似乎并没有完全消失。

回到奥里尔家的豪宅,兰德斯似乎好了一些,他径直走到魔狼的营地,开始自己的训练。

将自己练得筋疲力尽,自然就不会有胡思乱想的力气了。洗个热水澡,吃上一块烤肉补充蛋白质,兰德斯便滚上床睡了。

唔…这个毛茸茸的,难道是哥斯拉?兰德斯睡眼惺忪的一把将小狗揉在怀里,沉沉睡去。

夜中,小狗那双玻璃般的眼睛熠熠光,直盯着兰德斯紧闭的双眼,一瞬不瞬。

第二天,天气很好,训练照旧,只是,兰德斯身边多了一个跟班,一个名叫哥斯拉的杂毛土狗。

洗洗干净之后,哥斯拉倒是十分精神,虽然这狗仍然显瘦,但动作迅猛如电,进退间灵气十足,既有猫一般的灵活,又有着狼一般的狡猾,让兰德斯看着它越顺眼,平日的喂食也由剩肉碎骨变成了牛排和猪肉,伙食标准几乎和兰德斯自己差不多了。

哥斯拉也没让兰德斯失望,一周的调教下来,这只小狗竟连魔狼的士兵也不敢轻易招惹,现在的哥斯拉轻易不出声,平日里懒洋洋的总是趴着,然则一旦张口必定见血,而且总是痛入骨髓,十天八天之内绝对养不好伤口。

这只小狗只听兰德斯的话,天不怕地不怕,有一次,某个家族骑士大人心血来潮,说要宰了哥斯拉吃肉,于是这倒霉的大汉被一直默不作声的哥斯拉从身后扑倒,一口将后颈到肩头的一块肉咬去,血流不止,若不是神殿就在附近,这倒霉的家伙只怕当时就没命了。

养好伤后的骑士挥着剑要杀哥斯拉,但在十多双眼睛的注视下,哥斯拉轻易的将全副武装的家族骑士再次扑倒,一口废了他的右手,直将手筋扯出皮外咬断,方才轻蔑的白了他一眼,屁颠屁颠的找兰德斯要午饭去了。

被狗咬杀的家族骑士……这个耻辱的名号,怕是要伴随此人终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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