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我想我们明天的休息日又泡汤了。走吧,我想我们需要再走一趟了。”左文字无奈地说道。
第二天一大早,我再次驾车前往我已经不想再去的地方——警署。
到了那里之后,迈克尔警官又走上前来:“对不起,左文字,我又打扰了您的休息日。”
“看来你知道我在办完一件案子之后喜欢休息一天,请问这次的案子又是怎么一回事啊?”左文字问道。
“好吧,长话短说,先跟我上车,我们必须在第一时间前往案现场。”迈克尔领我们上了警车,“我们那天下午前往了查克尔的住处,敲了好几次门都没人出来,我想是不是查克尔不在家,于是我们携带着手枪进入了他的家里,并且我们在他家的卧室里搜出了许多证据。不过我们一直等到那天下午的五点,查克尔还没有回来,正当我们准备走的时候,阿德科却突然来报告说现查克尔死在地下室了。我们赶到现场之后,现查克尔是因为脑部遭受重击,流血过多死亡,墙上还沾着血写了几个字,‘亚曼拉被盗!’”
“好了,带我去看一下现场吧。”左文字说道。
查克尔的住处并不是很华丽,但他是一个商人,估计是郁郁不得志,亏了一大堆吧,查克尔和鲁曼迪的兄弟关系肯定也不是非常好,否则鲁曼迪应该会给他一些经济资源,估计这也就是查克尔忍心杀害自己亲生哥哥的原因吧。
查克尔死在一间阴暗的地下室里,这间地下室非常非常的小,连一个人在这里横着躺下都非常的困难。除了侧墙上面有一个很小的通气孔能进来一些灯光之外,其他只要把房门一关,这里变成了一个极其阴暗的小黑屋子了。
左文字进去之后就眉头紧锁。
从我这么一个职业医生的角度来判断,查克尔应该是头部遭到重创,然后往前倾,倒在了墙上,然后因为惯性向下滑,所以墙上有一道很粗很粗的血痕,“亚曼拉被盗!”的几个字样,上面也留有这个血痕的痕迹。也就是说,犯案的大体经过是这样的,先被害人查克尔进入了地下室,凶手随即赶到,然后用钝器重击死者脑部,死者随即因为惯性向前倾。脑部触及墙面,随后向下倒下,然后划出了一道血痕,查克尔见凶手走后使用最后的一点力气,写下了“亚曼拉被盗!”这几个字。随后死亡。但是这些只不过是我个人的推断而已,没办法验证。不过这么简单的推理,只要迈克尔警官询问一下医生立刻应该就会做错判断,然后侦查现场获得指纹,可是……
我还没想完,左文字已经对警察下达了第一个命令:“警官,请把尸体抬走。”
几个警察立刻将尸体抬了出去。尸体下方,靠近墙,大约是死者胸脯的位置,有一个大约是43码的脚印。
“这是凶手的脚印,太好了!”迈克尔自以为找到了破案的线索。
“不,迈克尔警官,这是死者查克尔的脚印,但这确实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线索。”左文字说道,“现在我根据这个线索可以判断出凶手的长相以及一些个人习惯,不过因为现场没有指纹,我无法向你透露这个凶手的具体档案。先,这个人身高1米85左右,脚45码,鳄鱼牌皮鞋,红色毛,抽印度雪茄。身上携带有钝器,对了,这个房子的门外有凶手的脚印,之所以里面没有脚印的原因是这个凶手脚上带了鞋套,他的身上应该有沾满泥土的鞋套以及沾有死者血迹的钝器。好了,我想满足这些条件的应该只有一个人,度要快,如果让他销毁了证据,我们就彻底没有办法了。”
警官们全体出动,这里只剩下了4名驻守的警官以及我和左文字。
“你怎么破案的?”我又一次问左文字。
“其实很简单。你想,查克尔正常来说应该是先倒下,再写字,对不对?但是,血痕却覆盖了‘亚曼拉被盗!’这个词组的字母m,这只能说明,查克尔是先写字,在倒下的。”
“什么!?怎么可能!”我非常的惊奇。
相反,左文字则是一脸平静:“事实验证了我的说法,查克尔尸体下的脚印说明他是先单脚跪地蹲下来写字的。这说明什么呢?说明本来查克尔是想靠这个搞人间蒸的,不过为什么查克尔死了呢?我紧接着找到了答案,你应该知道,人,身体后方遭到重创之后会向前倾,但是,查克尔会在墙上留下血痕是因为前脑被重击,可是一个歹徒,偷袭别人会从正面攻击么?这就说明,一开始的偷袭,查克尔根本就不知道,因为这个即将偷袭他的人,是一个值得他信任的人,所以查克尔并没有提高警惕,那么什么人会亲眼目睹查克尔制造这一假象然后还得到查克尔的信任呢?很简单,这是他的同伙。至于他的身高我是从他在门口的步伐判断出来的,公式很复杂,我就不跟你说了、鞋印上刻有鳄鱼的标志。现场有他的一根红色短,然后还有一根印度雪茄的烟丝,综合以上推断,我得出了线索。”
“天哪,天衣无缝。”我不得不出赞叹。
此时,迈克尔打来电话。
“迈克尔警官,这么快?”左文字问。
“凶手找到了,他叫阿索耶夫,只不过,他被枪杀了,亚曼拉公主再次丢失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再次驾车前往我已经不想再去的地方——警署。
到了那里之后,迈克尔警官又走上前来:“对不起,左文字,我又打扰了您的休息日。”
“看来你知道我在办完一件案子之后喜欢休息一天,请问这次的案子又是怎么一回事啊?”左文字问道。
“好吧,长话短说,先跟我上车,我们必须在第一时间前往案现场。”迈克尔领我们上了警车,“我们那天下午前往了查克尔的住处,敲了好几次门都没人出来,我想是不是查克尔不在家,于是我们携带着手枪进入了他的家里,并且我们在他家的卧室里搜出了许多证据。不过我们一直等到那天下午的五点,查克尔还没有回来,正当我们准备走的时候,阿德科却突然来报告说现查克尔死在地下室了。我们赶到现场之后,现查克尔是因为脑部遭受重击,流血过多死亡,墙上还沾着血写了几个字,‘亚曼拉被盗!’”
“好了,带我去看一下现场吧。”左文字说道。
查克尔的住处并不是很华丽,但他是一个商人,估计是郁郁不得志,亏了一大堆吧,查克尔和鲁曼迪的兄弟关系肯定也不是非常好,否则鲁曼迪应该会给他一些经济资源,估计这也就是查克尔忍心杀害自己亲生哥哥的原因吧。
查克尔死在一间阴暗的地下室里,这间地下室非常非常的小,连一个人在这里横着躺下都非常的困难。除了侧墙上面有一个很小的通气孔能进来一些灯光之外,其他只要把房门一关,这里变成了一个极其阴暗的小黑屋子了。
左文字进去之后就眉头紧锁。
从我这么一个职业医生的角度来判断,查克尔应该是头部遭到重创,然后往前倾,倒在了墙上,然后因为惯性向下滑,所以墙上有一道很粗很粗的血痕,“亚曼拉被盗!”的几个字样,上面也留有这个血痕的痕迹。也就是说,犯案的大体经过是这样的,先被害人查克尔进入了地下室,凶手随即赶到,然后用钝器重击死者脑部,死者随即因为惯性向前倾。脑部触及墙面,随后向下倒下,然后划出了一道血痕,查克尔见凶手走后使用最后的一点力气,写下了“亚曼拉被盗!”这几个字。随后死亡。但是这些只不过是我个人的推断而已,没办法验证。不过这么简单的推理,只要迈克尔警官询问一下医生立刻应该就会做错判断,然后侦查现场获得指纹,可是……
我还没想完,左文字已经对警察下达了第一个命令:“警官,请把尸体抬走。”
几个警察立刻将尸体抬了出去。尸体下方,靠近墙,大约是死者胸脯的位置,有一个大约是43码的脚印。
“这是凶手的脚印,太好了!”迈克尔自以为找到了破案的线索。
“不,迈克尔警官,这是死者查克尔的脚印,但这确实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线索。”左文字说道,“现在我根据这个线索可以判断出凶手的长相以及一些个人习惯,不过因为现场没有指纹,我无法向你透露这个凶手的具体档案。先,这个人身高1米85左右,脚45码,鳄鱼牌皮鞋,红色毛,抽印度雪茄。身上携带有钝器,对了,这个房子的门外有凶手的脚印,之所以里面没有脚印的原因是这个凶手脚上带了鞋套,他的身上应该有沾满泥土的鞋套以及沾有死者血迹的钝器。好了,我想满足这些条件的应该只有一个人,度要快,如果让他销毁了证据,我们就彻底没有办法了。”
警官们全体出动,这里只剩下了4名驻守的警官以及我和左文字。
“你怎么破案的?”我又一次问左文字。
“其实很简单。你想,查克尔正常来说应该是先倒下,再写字,对不对?但是,血痕却覆盖了‘亚曼拉被盗!’这个词组的字母m,这只能说明,查克尔是先写字,在倒下的。”
“什么!?怎么可能!”我非常的惊奇。
相反,左文字则是一脸平静:“事实验证了我的说法,查克尔尸体下的脚印说明他是先单脚跪地蹲下来写字的。这说明什么呢?说明本来查克尔是想靠这个搞人间蒸的,不过为什么查克尔死了呢?我紧接着找到了答案,你应该知道,人,身体后方遭到重创之后会向前倾,但是,查克尔会在墙上留下血痕是因为前脑被重击,可是一个歹徒,偷袭别人会从正面攻击么?这就说明,一开始的偷袭,查克尔根本就不知道,因为这个即将偷袭他的人,是一个值得他信任的人,所以查克尔并没有提高警惕,那么什么人会亲眼目睹查克尔制造这一假象然后还得到查克尔的信任呢?很简单,这是他的同伙。至于他的身高我是从他在门口的步伐判断出来的,公式很复杂,我就不跟你说了、鞋印上刻有鳄鱼的标志。现场有他的一根红色短,然后还有一根印度雪茄的烟丝,综合以上推断,我得出了线索。”
“天哪,天衣无缝。”我不得不出赞叹。
此时,迈克尔打来电话。
“迈克尔警官,这么快?”左文字问。
“凶手找到了,他叫阿索耶夫,只不过,他被枪杀了,亚曼拉公主再次丢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