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海的小酒吧错落有致,一个挨着一个,走过的酒吧余音还在,另一个便以清晰入耳,李婉听来都唱得不错,只是人声有些嘈杂。
路上行人不少,却也有很多人坐在河边石头上听着酒吧的曼妙音乐,河中小船上也坐满了游客,倒是路过的酒吧里并不见得拥挤。
走了好一段,李婉的腿都有些酸了,翁帆才指着一个不小的酒吧道:
“到了。”
李婉顺着翁帆的手看过去,见那酒吧就坐落在河边,样子并没看出有什么与众不同,看起来是一个小二楼的酒吧,好像并不能容纳多少人。李婉其实很少来酒吧,毕竟她刚刚上班,还在温饱线上苦苦挣扎,所以对此并不太熟悉。
不过,酒吧外面确实坐了不少人,待几人进去后,李婉才发现,看着门面不大的酒吧里面其实别有洞天,已经坐了不少人,除了小台子的灯光有些明亮,酒吧里面倒是显得有些昏暗,李婉甚至看不清邻座的脸。
台上一个女孩子正弹着吉它轻唱着欢快的小调,有趣的歌词不时逗的看客们大笑不已,李婉听得也是忍俊不禁,捂嘴浅笑。
几个人找到一个僻静的偏座坐了下来,离台子稍远,光线也暗了不少。
早有服务生过来递上酒单,高进接过酒单,询问道:
“都喝酒?”
眼神忽然扫到李婉身上,有些犹豫:
“李婉喝什么?”
想起那天的事情,李婉有些犹豫,不过其他三个人都喝酒的话,自己要是喝果汁就有些格格不入。李婉虽然喜静,但也不喜欢被排斥的感觉。
“我跟帆姐一样,喝红酒好了。”
于是高进开了瓶红酒,几个人一边品着酒香一边听着台上的柔美小调,颇为惬意。
李婉踩着高跟鞋一路走来,颇有几分乏累,不知道是不是鞋子是新的缘故,她感觉脚后跟磨破了,火辣辣的疼。
见灯光昏浊,她就用餐巾纸叠了几叠,想把磨破的地方垫一下,谁知小心翼翼拖鞋时没掌握好劲,鞋子竟不知滑到哪儿去了。
李婉见大家都在听曲,便探头去找,带拎起鞋子想起身时,透过昏暗的光线忽然看到一只手在翁帆大腿内侧徘徊。本来,翁帆穿着裙子,李婉应该是看不到的,可是翁帆的腿张的很开,所以,李婉很清楚地看到那只手在翁帆的大腿内侧滑来滑去,慢慢揉捏,不时向大腿根发起进攻。翁帆的裙子不时一紧一松地摆动着,双腿也来回交错变换着像是痉挛了一般。
李婉紧张的仿佛被摸的是自己,赶紧抬起了头,生怕别人会看到。
好在三个人的注意力都在看台上,从表情上看都很专注,因为光线太暗,李婉看不清翁帆的脸,但她感觉她的脸有些微红。不知是不是错觉,她看到翁帆的呼吸虽然很匀称,但胸前起伏很大,好像在刻意隐忍着。
只是,那只手是谁的呢?李婉疑惑地看着挨在翁帆身边的两个人。本来高进的机率比较大,因为那只手是摸着靠近高进的那条腿,但李婉印象中的高进和翁帆并没有什么异样的举止,何况祁元朗的手应该也是可以碰到翁帆的另一条腿的,而且祁元朗是面冲着台子,半靠着椅子,因为桌子较高,看不出胳膊的放置位置,但总感觉靠近翁帆的手是在按压翁帆的大腿根。
而且由于祁元朗在相对自己更近于台子的位置,比自己的位置稍微明亮一些。透过光线,祁元朗的轮廓上仿佛打了一层光边,所以他颈部合动的喉结越发的明显起来。
李婉头脑里正在想着这件事情,忽然高进提起高脚酒杯敬了李婉一下。李婉赶紧收回遐想,举起酒杯回敬。
李婉正要举杯一饮而尽,高进的脸却凑了过来,李婉不知道高进要做什么,莫名紧张了起来。
好在高进只是凑在距离耳边不远,却刚好能感觉到他吐出来的热气的地方停下来道:
“红酒是要醒的,这样才能让它的香气充分散发出来......”
李婉听高进说了一堆的如何品酒,却没听清多少,只感觉他吐出来的气弥漫在耳边痒痒的,方刚散去,余热又来。
直到高进把红酒在桌子上摇了摇,李婉才有样学样地摇了一下,却也并不知道为什么。
见高进扬起酒杯在杯口细嗅了片刻,才仰脖喝了一口。
她也抬起酒杯闻了闻,却是很香,一口喝下去,这口感却如何也没觉得好来。
不知高进为什么笑了,李婉很是疑惑。高进却指了指自己的口,李婉此时注意到高进并没有一饮而尽,而是将酒含在了嘴里。她不明白原因,只是刚才感觉并不怎么好喝,她并没有尝出什么诱人的味道。都说红酒是上帝赐予人类的礼物,她却不以为然。
以为自己的方式不对,李婉又跟着高进学着试了一次,却也不觉得口感如何好,她始终不习惯这个口感。
李婉更多的注意却是放在了翁帆和祁元朗身上,据她所知,翁帆和她老公感情很稳定,而且还有个快一岁的女儿,虽然她老公经常出差,但也不至于出轨吧?
此时,翁帆虽然在听着歌,但眼神颇为迷离,脸蛋上不知是喝了红酒的缘故还是因为下面的手,一片红潮,散发着热度,大波浪卷的头发遮住了半边脸,那种女人的妖饶被翁帆展示的淋漓尽致。
香烟爱上火柴,就注定被伤害;老鼠爱上猫咪,就注定被淘汰。我爱上了你,就注定离不开。不要轻易说爱,许下的承诺欠下的债 .....
台上的女孩唱的很动听,李婉虽然没听过这首歌,却也不禁被歌声吸引。
正当李婉侧过头时,忽然瞥到了一角的一对男女,他们已经肆无忌惮地吻在了一起,男人吻的很用力,女人几乎无法呼吸,他们的舌头紧紧纠缠在一起。
李婉看到女人的嘴角还流着水,本来看到这种场面她应该很快就转过头来的,但她却没有马上收回目光,因为她注意到那个男的,她应该是见过的。
路上行人不少,却也有很多人坐在河边石头上听着酒吧的曼妙音乐,河中小船上也坐满了游客,倒是路过的酒吧里并不见得拥挤。
走了好一段,李婉的腿都有些酸了,翁帆才指着一个不小的酒吧道:
“到了。”
李婉顺着翁帆的手看过去,见那酒吧就坐落在河边,样子并没看出有什么与众不同,看起来是一个小二楼的酒吧,好像并不能容纳多少人。李婉其实很少来酒吧,毕竟她刚刚上班,还在温饱线上苦苦挣扎,所以对此并不太熟悉。
不过,酒吧外面确实坐了不少人,待几人进去后,李婉才发现,看着门面不大的酒吧里面其实别有洞天,已经坐了不少人,除了小台子的灯光有些明亮,酒吧里面倒是显得有些昏暗,李婉甚至看不清邻座的脸。
台上一个女孩子正弹着吉它轻唱着欢快的小调,有趣的歌词不时逗的看客们大笑不已,李婉听得也是忍俊不禁,捂嘴浅笑。
几个人找到一个僻静的偏座坐了下来,离台子稍远,光线也暗了不少。
早有服务生过来递上酒单,高进接过酒单,询问道:
“都喝酒?”
眼神忽然扫到李婉身上,有些犹豫:
“李婉喝什么?”
想起那天的事情,李婉有些犹豫,不过其他三个人都喝酒的话,自己要是喝果汁就有些格格不入。李婉虽然喜静,但也不喜欢被排斥的感觉。
“我跟帆姐一样,喝红酒好了。”
于是高进开了瓶红酒,几个人一边品着酒香一边听着台上的柔美小调,颇为惬意。
李婉踩着高跟鞋一路走来,颇有几分乏累,不知道是不是鞋子是新的缘故,她感觉脚后跟磨破了,火辣辣的疼。
见灯光昏浊,她就用餐巾纸叠了几叠,想把磨破的地方垫一下,谁知小心翼翼拖鞋时没掌握好劲,鞋子竟不知滑到哪儿去了。
李婉见大家都在听曲,便探头去找,带拎起鞋子想起身时,透过昏暗的光线忽然看到一只手在翁帆大腿内侧徘徊。本来,翁帆穿着裙子,李婉应该是看不到的,可是翁帆的腿张的很开,所以,李婉很清楚地看到那只手在翁帆的大腿内侧滑来滑去,慢慢揉捏,不时向大腿根发起进攻。翁帆的裙子不时一紧一松地摆动着,双腿也来回交错变换着像是痉挛了一般。
李婉紧张的仿佛被摸的是自己,赶紧抬起了头,生怕别人会看到。
好在三个人的注意力都在看台上,从表情上看都很专注,因为光线太暗,李婉看不清翁帆的脸,但她感觉她的脸有些微红。不知是不是错觉,她看到翁帆的呼吸虽然很匀称,但胸前起伏很大,好像在刻意隐忍着。
只是,那只手是谁的呢?李婉疑惑地看着挨在翁帆身边的两个人。本来高进的机率比较大,因为那只手是摸着靠近高进的那条腿,但李婉印象中的高进和翁帆并没有什么异样的举止,何况祁元朗的手应该也是可以碰到翁帆的另一条腿的,而且祁元朗是面冲着台子,半靠着椅子,因为桌子较高,看不出胳膊的放置位置,但总感觉靠近翁帆的手是在按压翁帆的大腿根。
而且由于祁元朗在相对自己更近于台子的位置,比自己的位置稍微明亮一些。透过光线,祁元朗的轮廓上仿佛打了一层光边,所以他颈部合动的喉结越发的明显起来。
李婉头脑里正在想着这件事情,忽然高进提起高脚酒杯敬了李婉一下。李婉赶紧收回遐想,举起酒杯回敬。
李婉正要举杯一饮而尽,高进的脸却凑了过来,李婉不知道高进要做什么,莫名紧张了起来。
好在高进只是凑在距离耳边不远,却刚好能感觉到他吐出来的热气的地方停下来道:
“红酒是要醒的,这样才能让它的香气充分散发出来......”
李婉听高进说了一堆的如何品酒,却没听清多少,只感觉他吐出来的气弥漫在耳边痒痒的,方刚散去,余热又来。
直到高进把红酒在桌子上摇了摇,李婉才有样学样地摇了一下,却也并不知道为什么。
见高进扬起酒杯在杯口细嗅了片刻,才仰脖喝了一口。
她也抬起酒杯闻了闻,却是很香,一口喝下去,这口感却如何也没觉得好来。
不知高进为什么笑了,李婉很是疑惑。高进却指了指自己的口,李婉此时注意到高进并没有一饮而尽,而是将酒含在了嘴里。她不明白原因,只是刚才感觉并不怎么好喝,她并没有尝出什么诱人的味道。都说红酒是上帝赐予人类的礼物,她却不以为然。
以为自己的方式不对,李婉又跟着高进学着试了一次,却也不觉得口感如何好,她始终不习惯这个口感。
李婉更多的注意却是放在了翁帆和祁元朗身上,据她所知,翁帆和她老公感情很稳定,而且还有个快一岁的女儿,虽然她老公经常出差,但也不至于出轨吧?
此时,翁帆虽然在听着歌,但眼神颇为迷离,脸蛋上不知是喝了红酒的缘故还是因为下面的手,一片红潮,散发着热度,大波浪卷的头发遮住了半边脸,那种女人的妖饶被翁帆展示的淋漓尽致。
香烟爱上火柴,就注定被伤害;老鼠爱上猫咪,就注定被淘汰。我爱上了你,就注定离不开。不要轻易说爱,许下的承诺欠下的债 .....
台上的女孩唱的很动听,李婉虽然没听过这首歌,却也不禁被歌声吸引。
正当李婉侧过头时,忽然瞥到了一角的一对男女,他们已经肆无忌惮地吻在了一起,男人吻的很用力,女人几乎无法呼吸,他们的舌头紧紧纠缠在一起。
李婉看到女人的嘴角还流着水,本来看到这种场面她应该很快就转过头来的,但她却没有马上收回目光,因为她注意到那个男的,她应该是见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