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1章 离歌和小孩
第451章 离歌和小孩
被人挑剔之后,白子觉得,为了让奇案门不再遭遇之前那样的猜忌,他必须要按照规矩走。虽然算如果按照规矩,这个总验尸官,不该是奇案门自己去招人,应该是吏部调任。
罢了,也不纠结这点,既然衙门需要有总验尸官,那就挑到合适为止。
可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没有人比龙柒柒更合适了。
孟婆道:“不如看看明天还有没有人来应聘吧,实在不行的话,就从这几天应聘的人里头挑一个吧,横竖都只是个摆设。”
总验尸官变成了摆设,真让人心酸。
曾经总验尸官在奇案门,是起到了一个鸡头的作用。
眼下,只能这样了。
翌日,等了半响,也没有什么人来应聘,白子和孟婆在研究那个人更合适一点的时候,看到高捕头冲进来道:“有人来应聘说要做总验尸官,是个女的,还带着孩子来,说如果用了,要管吃住。”
“女的?”白子皱起眉头,“女的不要。”
倒不是性别歧视,在大月朝里,没有女子愿意做验尸的,除了龙柒柒,找不到第二个。
就连妙音这些跟妖魔鬼怪打交道的道姑,说严格了,也不会专业的验尸。
这还说带着孩子来的呢,管吃住?真当这里是做慈善的吗?
“打发了。”白子道。
高捕头笑呵呵地道:“这要不先见见?我跟那小娘子保证了,说会见她的,在小娘子面前,总不能让我没面子啊。”
气得白子指着他骂道:“你啊,迟早把你自己给作死了。”
孟婆笑道:“算了,见见吧,顶多说不合适打发回去就是了,大家带着孩子来,总不好见一面都不成。”
高捕头连忙作揖,“多谢孟娘。”
说完,脚底抹油跑了出去,一会儿,屁颠屁颠地领着两人进来。
白子和孟婆看了一眼,就傻眼了。
这女的五官倒是好看,眉目分明,但是那皮肤黑啊,就没见过这么黑的人。
因为黑,甚至都没办法看出她到底成年没成年,像一个瘦弱的小孩子,还是一个严重营养不良的小孩。
她手中牵着一个小男孩,白子和孟婆一看那男孩,眼睛就发直了。
天下间,怎么有这么可爱漂亮的男孩子?
便是雪生都不及他啊。
“是不是特别好看?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黑得很有形状的眉毛,真是好看极了,我一眼就喜欢得不得了。”高捕头喜滋滋地推销。
光是凭着这小孩的颜值,都值得给一份公食钱了。
其实那个姑娘也长得好看,就是黑了点儿,加上和这个白净漂亮的小男孩站在一起,被比下去了而已,如果单看她不看那小男孩,也漂亮。
她最漂亮的是那双眼睛,熠熠有神。
她牵着小男孩,就站在奇案门的大堂上,神态不卑不亢,等着白子问话。
白子有先入为主的嫌弃,加上看到年纪这么小,哪里懂得什么验尸?
不过,看在那小男孩这么漂亮的份上,他便问一问吧。
“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士?多大了?会验尸吗?”
女子道:“我叫离歌,是乌蛮边城的人,十八岁,会验尸。”
她的声音沉哑有磁性,一听,真不像十八岁的少女。
这声音,有一定的威严。
“乌蛮边城?”白子不知道哪里,看向高捕头。
高捕头解释道:“乌蛮就是和鲜卑交界的边城小镇。”
“嗯!”白子淡淡道:“要做我们奇案门的总验尸官,要考试,分文考,武考,若你能及格,便会进入待定名单。”
“好!”离歌点头,黑眼珠子一转,看向小孩,“你在那边坐着等我,不许乱动。”
“知道了娘亲!”
白子和孟婆差点惊掉眼珠子。
娘亲?
十八岁的年轻不少见,这个朝代女子十五岁及笄便能说亲,十五六岁成亲,然后受孕做母亲。
但是,这孩子看着,怎么也有五六岁了吧?就算是五岁,那她岂不是十三岁就做了母亲?
那她是十二岁成亲?
“你……你夫君呢?”孟婆忍不住问道,毕竟,以后有可能做同事的,这女子眉目没有胆怯之意,看来不是白撞的。
离歌淡淡地看了孟婆一眼,“你问我,我怎么知道?”
孟婆傻眼,你自己的夫君你不知道啊?
哎,搞不好是被人蒙骗生下孩儿的,真是可怜人。
有了同情心,孟婆不免关注几分,给了高捕头几块碎银,让他出去买点零嘴儿哄这孩子,然后设下桌椅,让离歌考试。
文考,考的自然就是理论知识,这些考卷是早就准备好的,和之前那些验尸官考的题目是一样的。
离歌坐下来之后,就奋笔疾书,甚至都不带皱眉头的。
高捕头出去买了糖葫芦回来,还有一些蜜饯,都一股脑地给了那小孩,问道:“来,吃。”
小孩没接糖葫芦和蜜饯,看了看离歌,离歌头也不抬,“吃!”
小孩便一手拿了糖葫芦,蜜饯不要,那鲜红的糖葫芦一口被他咬掉两颗,腮帮子都鼓起来了。
高捕头真是觉得可爱死了,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日!”小孩吃着糖葫芦,嘟哝了一个字。
高捕头一怔,“你这破小孩,怎么骂人呢?”
小孩怔怔地看着他,“我没有啊!”
“你……”高捕头伸手掐他的脸,“还不承认?你方才说了什么?”
小孩瞪着他,“你把手拿开!”
“小样,还挺凶呢。”高捕头见他一发怒,竟有种可怕的脸色,便放了手哼道。
离歌依旧是头也不抬,“他叫阿日。”
高捕头摸摸鼻子。
误会了。
白子盯着那小孩看。
总觉得这小孩有些奇怪。
那么多的零嘴儿,他光挑糖葫芦也就罢了,毕竟孩儿都喜欢吃糖葫芦。
但是他看着糖葫芦的眼神,有些可怕。
甚至觉得有点嗜血。
吃也是吃得狼吞虎咽,尤其那染在嘴角的那一抹殷红,他伸出舌头一舔,眼底也仿佛变成了红色。
不过,这孩子身上,没有半点的妖气阴气。
这离歌也没有,干净得仿佛一汪泉水。
被人挑剔之后,白子觉得,为了让奇案门不再遭遇之前那样的猜忌,他必须要按照规矩走。虽然算如果按照规矩,这个总验尸官,不该是奇案门自己去招人,应该是吏部调任。
罢了,也不纠结这点,既然衙门需要有总验尸官,那就挑到合适为止。
可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没有人比龙柒柒更合适了。
孟婆道:“不如看看明天还有没有人来应聘吧,实在不行的话,就从这几天应聘的人里头挑一个吧,横竖都只是个摆设。”
总验尸官变成了摆设,真让人心酸。
曾经总验尸官在奇案门,是起到了一个鸡头的作用。
眼下,只能这样了。
翌日,等了半响,也没有什么人来应聘,白子和孟婆在研究那个人更合适一点的时候,看到高捕头冲进来道:“有人来应聘说要做总验尸官,是个女的,还带着孩子来,说如果用了,要管吃住。”
“女的?”白子皱起眉头,“女的不要。”
倒不是性别歧视,在大月朝里,没有女子愿意做验尸的,除了龙柒柒,找不到第二个。
就连妙音这些跟妖魔鬼怪打交道的道姑,说严格了,也不会专业的验尸。
这还说带着孩子来的呢,管吃住?真当这里是做慈善的吗?
“打发了。”白子道。
高捕头笑呵呵地道:“这要不先见见?我跟那小娘子保证了,说会见她的,在小娘子面前,总不能让我没面子啊。”
气得白子指着他骂道:“你啊,迟早把你自己给作死了。”
孟婆笑道:“算了,见见吧,顶多说不合适打发回去就是了,大家带着孩子来,总不好见一面都不成。”
高捕头连忙作揖,“多谢孟娘。”
说完,脚底抹油跑了出去,一会儿,屁颠屁颠地领着两人进来。
白子和孟婆看了一眼,就傻眼了。
这女的五官倒是好看,眉目分明,但是那皮肤黑啊,就没见过这么黑的人。
因为黑,甚至都没办法看出她到底成年没成年,像一个瘦弱的小孩子,还是一个严重营养不良的小孩。
她手中牵着一个小男孩,白子和孟婆一看那男孩,眼睛就发直了。
天下间,怎么有这么可爱漂亮的男孩子?
便是雪生都不及他啊。
“是不是特别好看?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黑得很有形状的眉毛,真是好看极了,我一眼就喜欢得不得了。”高捕头喜滋滋地推销。
光是凭着这小孩的颜值,都值得给一份公食钱了。
其实那个姑娘也长得好看,就是黑了点儿,加上和这个白净漂亮的小男孩站在一起,被比下去了而已,如果单看她不看那小男孩,也漂亮。
她最漂亮的是那双眼睛,熠熠有神。
她牵着小男孩,就站在奇案门的大堂上,神态不卑不亢,等着白子问话。
白子有先入为主的嫌弃,加上看到年纪这么小,哪里懂得什么验尸?
不过,看在那小男孩这么漂亮的份上,他便问一问吧。
“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士?多大了?会验尸吗?”
女子道:“我叫离歌,是乌蛮边城的人,十八岁,会验尸。”
她的声音沉哑有磁性,一听,真不像十八岁的少女。
这声音,有一定的威严。
“乌蛮边城?”白子不知道哪里,看向高捕头。
高捕头解释道:“乌蛮就是和鲜卑交界的边城小镇。”
“嗯!”白子淡淡道:“要做我们奇案门的总验尸官,要考试,分文考,武考,若你能及格,便会进入待定名单。”
“好!”离歌点头,黑眼珠子一转,看向小孩,“你在那边坐着等我,不许乱动。”
“知道了娘亲!”
白子和孟婆差点惊掉眼珠子。
娘亲?
十八岁的年轻不少见,这个朝代女子十五岁及笄便能说亲,十五六岁成亲,然后受孕做母亲。
但是,这孩子看着,怎么也有五六岁了吧?就算是五岁,那她岂不是十三岁就做了母亲?
那她是十二岁成亲?
“你……你夫君呢?”孟婆忍不住问道,毕竟,以后有可能做同事的,这女子眉目没有胆怯之意,看来不是白撞的。
离歌淡淡地看了孟婆一眼,“你问我,我怎么知道?”
孟婆傻眼,你自己的夫君你不知道啊?
哎,搞不好是被人蒙骗生下孩儿的,真是可怜人。
有了同情心,孟婆不免关注几分,给了高捕头几块碎银,让他出去买点零嘴儿哄这孩子,然后设下桌椅,让离歌考试。
文考,考的自然就是理论知识,这些考卷是早就准备好的,和之前那些验尸官考的题目是一样的。
离歌坐下来之后,就奋笔疾书,甚至都不带皱眉头的。
高捕头出去买了糖葫芦回来,还有一些蜜饯,都一股脑地给了那小孩,问道:“来,吃。”
小孩没接糖葫芦和蜜饯,看了看离歌,离歌头也不抬,“吃!”
小孩便一手拿了糖葫芦,蜜饯不要,那鲜红的糖葫芦一口被他咬掉两颗,腮帮子都鼓起来了。
高捕头真是觉得可爱死了,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日!”小孩吃着糖葫芦,嘟哝了一个字。
高捕头一怔,“你这破小孩,怎么骂人呢?”
小孩怔怔地看着他,“我没有啊!”
“你……”高捕头伸手掐他的脸,“还不承认?你方才说了什么?”
小孩瞪着他,“你把手拿开!”
“小样,还挺凶呢。”高捕头见他一发怒,竟有种可怕的脸色,便放了手哼道。
离歌依旧是头也不抬,“他叫阿日。”
高捕头摸摸鼻子。
误会了。
白子盯着那小孩看。
总觉得这小孩有些奇怪。
那么多的零嘴儿,他光挑糖葫芦也就罢了,毕竟孩儿都喜欢吃糖葫芦。
但是他看着糖葫芦的眼神,有些可怕。
甚至觉得有点嗜血。
吃也是吃得狼吞虎咽,尤其那染在嘴角的那一抹殷红,他伸出舌头一舔,眼底也仿佛变成了红色。
不过,这孩子身上,没有半点的妖气阴气。
这离歌也没有,干净得仿佛一汪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