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绕过一路寻来的黑瞎子之后,它身后百丈外,那头也足有五、六百斤的野猪正气势汹汹的跑了来。

李之的飞剑在其身边掠过,野猪哼也没哼一声,就一头栽倒在地,在地上足足滑行了几丈远。

他的硕大猪头也飞溅向远处,李之转回身形,袖袍一甩一卷,偌大猪身就已消失不见。

再一次绕行至黑熊前方,一路抹下蜂蜜,那头巨熊也一路舔舐过来,那令人惊异的舔舐能力,一舌头卷出,抹蜂蜜的树身连着一块两尺树皮,也会一同被它舔走。

此时急速奔跑的巨熊身上可是极具喜剧效果,这是因为黑熊为了过冬保暖,在入冬蹲仓前,就把身体往松树干上猛蹲,弄得满身油脂,再在地上打滚粘一身细沙碎石。

然后再去蹲松树,再去粘沙石,久而久之浑身挂上了厚厚的铠甲,一般猎人的箭矢是根本打不透它的躯体,也无法伤其要害,此刻黑熊身体上唯独鼻子和胸部月牙状白斑处是它的软肋。

即使这样说着容易,实际上也很难做到,别看黑熊傻头傻脑的,其实它非常聪明,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要害不被伤到。

不是神箭手很难能一枪准确的击中要害,如果不能一击毙命,激发起黑熊的野性和愤怒,任你是猎神也难逃它的凶悍攻击。

黑熊的眼皮很长,一般走走路就要自己扒扒眼皮,这就是猎人常说的黑瞎子打眼罩的由来,所以山里人如果在山里突然遭遇黑熊,有经验的人就会顺风跑,如果还能在大树之间穿插跑动效果更好些。

这是因为如果你顶风跑,黑熊的长眼毛就会被逆风吹开,视野上看的很清楚,再加上它虽然体大看起来笨拙,但是耐力持久,而且跑起来飞快,一般人很难逃脱它的追撵。

成年黑熊一般都有七.八百斤的重量,有体大者就是这只的千斤巨躯,别看它身形庞大,不但跑得快还会爬树,下水能捉鱼,上山敢斗虎,看起来蠢蠢笨笨的,一旦跑起来像一阵风。

而且黑熊一般都喜欢自由自在,很少群体活动,能看到的一般都是独往独来的孤熊。

所以猎人常说的都是“横打狍子顺打猪,群猪后头跟老虎”,野猪一般习惯成群结队行动,而野猪的后面,往往跟着的是森林里最狡猾也最凶猛的老虎。

老虎跟在野猪后面,能随时准备捕捉掉队受伤的野猪仔添饱肚皮,野猪的脂肪丰富,肉味鲜美,是老虎最喜欢吃的猎物之一。

猎人或者别的动物一旦被黑熊抓到,下场通常都会很惨,它只要用舌头舔你几下,舌头上的倒刺就会把人的脸皮揭掉。

还有黑熊喜欢把捉到的人或动物,当玩具坐到屁股底下来回压,试想一个接近千斤重量的黑熊,压在身上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只能是骨断筋折。

谨记着乞乞承洙的交代,在探得他们一行人具体来处后,就将黑熊引向另一个大圈子兜回来,这样就反而落在了大部队的后面。

这样众人就处在顺风出,黑熊处于顶风状态,有李之的遮掩气息之法,众人身上气味,也不会过早传入它的嗅觉当中。

灰熊的狩猎方式一般为蹲点和潜行跟踪结合,通常会结合另一物种——比如驼鹿或驯鹿一起狩猎,猎人会用驼鹿的内脏作诱饵,引灰熊过来觅食。

此时的这种方式只不过将诱饵换做了蜂蜜,但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设伏的地形问题,所以大队人马都躲在地势稍高的位置,以便让黑熊的冲击为上坡状态。

李之已经来到,其他人为照顾乞乞承洙完成心愿,只是在更高的坡顶远远地潜伏者,只有李之一人守在他身边。

此时太阳就要落山,半边天空橙色夕阳刚冲破层层云朵,同样射下耀眼的光芒,那只大黑熊正快速地走向这面算不得陡峭的山坡,它每走一步,肩上的肌肉都在夕阳阳下凸显。

下一刻乞乞承洙的箭矢已经射出,黑熊的身体构造和蹄类动物有所不同,它们的头骨很坚硬,毛又非常厚实,心肺区在站立状态时,很容易被肩膀和腿骨遮挡住一部分,这一箭的射出,刚好是黑熊的整个侧面面向,它的下一步动作,正是心藏位置露出的绝佳状态。

由于它的毛发厚实,乞乞承洙的箭矢,选择的是专门猎杀大型兽类的铁质箭头,弓也是玄铁打造,却是严永春的随身宝物,重达几十斤,弦乃不畏冰火,不畏刀枪的特殊材料搓捻,据说拉满弓射出的羽箭,可在百步内裂石。

李之也是第一次见识到,显然乞乞承洙并非首次借用,五十几岁的老人了,身材、臂力也不突出,居然运用娴熟。

一箭射出,疾如旋踵,如流星一样一闪而过,转眼已没入黑熊的心脏处,却因此激怒了黑熊,口中怒吼着飞奔而来。

李之能清晰地听到箭矢如穿透皮革的噗然声响,且看得到瞬间顺着箭杆流出的血迹。

但那头黑熊的皮毛实在太厚了,而且漫身裹着胶质与石砾,显然这一箭刺到了心脏,却不足以令其破裂。

黑熊此刻实际上已受了重伤,但就是这种极度暴怒下的巨熊更为可怕,他能从其几乎渗血的两眼里,看到刻骨的仇恨。

乞乞承洙也不惊慌,他的第二支箭矢已经搭在弓弦上,呈满月蓄势待发。

黑熊不畏死的重步赶来,咚咚震得地面似乎都在抖,速度却不见缓慢。

李之望着见乞乞承洙的嘴唇在微微蠕动,仿佛在计算着什么,就在弓弦再一次弹响之际,他扭头看去,箭矢抵达的那一刻,也正是黑熊扒眼皮的瞬间。

咻地传过之处,落点也正是相距上一箭不足半指宽的位置,噗地声音再起,黑熊踉跄几步后,就一头栽倒在地。

二人身后传起众人的欢声呼喊,已有鹤衍宗的弟子飞奔而下,快速赶往黑熊倒地之处。

黑熊从不假死,它的嚣傲会支撑它最后一丝气力使尽,哪怕垂死,眼神都是凶恶的。

乞乞承洙没有上前,而是重重的跌落在地,几十斤的重弓,张力可达三石,以他普通人的体质,已是很惊人的臂力了。

得到了李之的首先祝贺,老人神情很是激奋,尽管看上去疲惫不堪,仍开心地笑道:“族长是在四十岁时猎杀的千斤黑熊,我比他晚了十年,但身材可是较之矮过了一头!”

他是乞乞家族二家主,族长即为他的堂兄,未来的渤海国第一代的开国君主乞乞仲象,李之目前还未曾见到过。

闻听此言惊讶道:“嚯,比你要高一头?岂不是比我还要高些?仲象族长这身架骨足够坚实了!”

李之当前的身后相当于一米九,大唐时候可是绝少有人如乞乞仲象这般高大,当然了,大柱子与冯四算是异类,已有两米高了。

此时,已有人用腰刀剖开熊的腹部直接把熊胆从熊体内取出,然后又把四只熊掌分别割下,并把还处于温热的熊胆放在雪中进行快速冷却。

熊只有在非常愤怒的时候,胆汁的分泌功能才会达到最强的状态,这时候猎取的熊胆才是最好的上品。

只有及时把刚取出的熊胆,放在冰水里或者冷雪中冷却,才能够让分散流失在肝叶、胆管这些部位的胆汁,快速回流到胆囊中,能够最大限度的保留身体各部位的胆汁存储在胆囊中,增加整个熊胆的重量。

有经验的猎人只要一掂量熊胆的分量就知道是否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杀熊取的胆,有没有用最正确的方法把胆汁最大程度的保留好。

熊胆极珍贵,具有很神奇的清热解毒、平肝明目、杀虫止血的功效,在当时的环境下,其医药价值不可替代,因亚洲各国都有延续数千年的杀熊取胆的传统。

通常的熊胆一般质坚而脆或呈稠膏状,好的熊胆整体上气微清香或微腥,入口溶化,味极苦,清凉而不粘牙。

只有呈金黄琥珀的品相,才可称得上上品熊胆,据说真正上好的熊胆只要用针扎一下,把沾了胆汁的针尖往酒杯里一蘸,胆汁就能像线一样笔直的从上流到底。

熊胆中的上品,必须是在深冬的时候进山围捕蹲仓的黑熊才能猎取,这一只黑熊倒也算适合。

“李先生,那只熊胆就是你的了,原本先生能很轻松地取其性命,如此费尽周折引来了,还不是要满足我的一个心愿!”乞乞承洙忽然说道。

李之却也不推辞,主要是他手里有种明目丹,极品黑熊的胆就是药方中的一味最主要药引。

这种明目丹修炼者没多大用处,他将来的朝元秘境内可是会有不少老人,老人上了岁数以后眼睛看东西模糊,乃是普通人的通病,有了明目丹,今后会有很多用场。

“熊掌你我一人两只,与熊肉一同处理好后也带回去吧,熊肉不经处理会有很大的骚腥味,靺鞨族有独家秘方,用它爆炒,肉质细嫩,异香扑鼻,很好吃的。”

尽管猎户世家对于熊肉也是极看重的,但对于李之,乞乞承洙是没有丝毫吝啬的。

这时候太平公主走了过来,刚好闻听到此处,眼里已满是亮光了。

她的出身,注定没少食用过熊掌,熊掌属八珍之一,甚为名贵,不仅肉质肥腴,而且有特殊的滋补作用,入口如羹似腐,鲜嫩清淡,为珍品佳肴。

“我要那两只熊掌,一只炖给皇上!”太平的声音很低,语气里竟是多出来一些撒娇意味。

宫内当然缺不了熊掌,但李之知道太平的心意,她是在感念父亲此时的病态,想在他还在世的时候,能品尝到自己的心意。

高宗独爱红扒熊掌并不是什么稀奇事,至少李之三次在宫内品尝御膳,有两次都见到了这道菜。

乞乞承洙没有犹豫,就要奉献出来他的两只,被李之婉言谢绝了,弯腰搀起他来,走向半山坡的猎物。

靺鞨族猎人猎到大型动物,或意义重大的猎物,都要有个小小的仪式,也不过围着黑熊绕几圈,口中念念不绝而已。

古人把熊奉为神明,甚至捧上了天,在星座中,有大熊和小熊,小熊星座的尾部直指北斗,成为古代航海家确定方向的航标。

靺鞨族视作何等存在,李之也没打听,他认为只要尊重他们的风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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