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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远臭着一张脸从严昱的书房出来,下了楼开车飙到位于内城的小公寓。

一位瓜子脸穿着粉红真丝睡衣的,袅袅婷婷的走来,做到他旁边的沙发上。

“远哥,了?谁又惹你生气了?”

严远拿出一根烟,深深的吸了一口,“还不是那个程亦晚,犯了这么大的,大哥竟然连罚都不罚的。”

他真是搞不懂,那个程亦晚除了会闯祸,别的有好的,值得大哥这么护着她。明明才是亲弟弟。

紧紧握拳,指甲刺到肉里,又是那个程亦晚,害死哥哥的坏。也是让没有了依靠的人。

“远哥,家主这么偏袒她,不是太好吧。”

严远回头目光平静得看了她一眼,“大哥的事,也是你能插嘴的?”

心中一紧,严远表情代表意思她都很明白,看似平静实则异常介意,“远哥,对不起,是我了,不该猜测家主的意思。”

现在都没有了,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严远,自是要谨慎。

严远向来不是个长情的人,迄今为止,不知抛弃了多少情人。

程亦晚走下楼梯时,琢磨着严昱的话,前后一联系就可以猜测出这次大比武的前因后果来。

末世来临之初,为了争夺圣地的控制权,内城的各势力之间自是互相争斗,这也就是大械斗的由来。而现在呢?随着他们的阶数增高,一打起来自是会有损伤,都刻苦修炼那么久了,会这时候白白送死,这是惜命了。

所以,这种争斗转移到外城,内城的人是下棋的人,而他们这些参加比赛的人都是他们棋盘上的棋子。

内城的人吃肉,外城的人喝点肉汤。他们长期占有圣地,而咱们只能进去观光一下,这种感觉真是不好。

还有他后来的话,无非就是打一棒子再给个甜枣,让卖命罢了。

但是,无论如何,现在还是增加实力吧,等到那一天?????

程亦晚走到一楼时,一个甜美而温柔的女声叫住了她,“程队长,请您稍等一下。”

她回头就看到第一次来到严氏庄园时,见到的那位美女。程亦晚只来过这里两次,都是匆匆进来,从没有认真看过这位美女的面容,她微微挑眉的看着她,此时看来总觉得好熟悉的感觉。

程亦晚呵呵笑起来,“美女,有事情么?”

这么漂亮的,应该会有吹枕头风的机会,那样的杀伤力才是最大的,所以要好好维护。

美女典雅的笑了笑,“程队长,可不敢让您叫。请您稍等几分钟,家主吩咐给您带的小笼包就快好了。”

“那真是要谢谢家主,也谢谢美女”程亦晚顺势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前方墙上挂着的一副水墨山水画,不经意的说道,“美女,咱们是否在哪里见过,好面熟。”

美女再次笑了笑,“说实话除了这两次,倒是不曾见过程队长,或许我长的比较大众吧。”

如果这样还能算大众的话,别人就不用活了。

程亦晚手里拎着一小袋包子,边走边想着到底是在哪里见过这位美女的。很肯定不是末世前,也不是在电视上。而且就在刚才看到那位美女时,突然之间有一股直觉告诉她,这个是谁想起来会很重要。

暖暖的春风中,她慢慢的走着,一遍遍的回想生活的每一个片段,想着遇到的每一个人。

可惜,实在是想不起来,只能慢慢再来,或许时候不经意间就会想到,毕竟越着急得到的,越是得不到。

走到家门口时,程亦晚立即换上一副轻松的表情,推门而入。

她不由怔住了,客厅的沙发上,围坐着一圈人。

老元、老末、老叶、服装店的傅老板和她的男助理,以及陪客的程爸和阿皓。

难道都是出事后,因为担心出事,赶来看的?

她一异常感动,心中热乎乎的。

看到她后,老叶立时兴匆匆的向她招手,“阿晚,你终于啦,快。”

程亦晚一脸感激的坐到沙发上,随手将小笼包给了阿皓让他放到厨房去装到盘子里,很大方的让大家趁热都吃吃。

有时刻惦念着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阿晚,快看看这个样?”

程亦晚疑惑的接过老叶递的纸,是一把弓和三支箭的模样,图纸上还标着尺寸。

她点点头,“样子倒是跟霸王弓一模样,只是尺寸小了许多,像是小孩子的玩具。老叶,你画这个做?”

老叶高兴的说道,“阿晚说的很对,就是做给小孩子用的。

你可不,今天有许多家长带着小孩子要买这种小版的弓箭,而且各个铁器铺子都在打制。

听说在体育馆可以摆摊,我们商量好了,今晚连夜赶制出一批弓箭来,就去那里贩卖。

这次来的目的就是取得你的同意,我们想把这种弓箭命名为三箭牌,当然咱们也可以合伙。”

程亦晚莫名其妙的看着他,“老叶,你难道是来谈生意的?”

老叶挥挥手,“说生意那多伤感情,只不过是个赚钱的路子,样阿晚做不做?”

程亦晚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朝着老元问道,“老元,你来做?”

老元挠挠脑袋,“这不是奶奶让我吃饭么?”

“老末,你呢?”

“队长让我通知你,要提前出发半小时,既然你现在完好无缺的了,我就先,还要告诉队长一声。”

老末说完站起身。

程亦晚不可置信的看着他,“老末,你就没有要问我的么?”

老末疑惑的挑着眉,“问你?”

比如是否安全之类的,如何应对的,有没有遭罪的?唉,算了,反正也平安站到他们面前了。

“哦,没事了,没事。那你还是早点吧。”

阿皓送老末出门时,程亦晚已经对准了傅老板,“傅老板来是谈生意?”

她已经不抱希望了,原本以为这些人还有点情谊的,没想到如同一样,只有有困难的时候才会想起,没事的时候是从来不管的。

傅老板永远是一副成功商人的女强人模样,“程队长,我们这次来带来了要用的衣服,你试试,看哪里还有需要改的。再来,就是谈谈想请程队长做我们小店的形象代言人的事情。”

看着程亦晚同傅老板谈起来,老叶已经急了,“阿晚,你先说说刚才的事情同意不?我也好早点开工的。”

毕竟,想要进入体育馆买卖,还是要经过程亦晚去跟那些组委会的人去谈。

程亦晚立时点头,“行,你就看着弄去,尽量多出点货,估计这比赛也赛不了几天。”

她再次转向傅老板,衣服是一身大红色的古代武士服的样子。

傅老板看着程亦晚的神情就,是同意了做代言人的事情。“???不但一月有两万的代言费,如果咱们可以进入内城市场的话,还会考虑分给您部分的利润,而且以后您家里所需的服装都可以由傅氏服装店提供?????”

吃过晚饭,程亦晚坐在二楼主卧外小阳台的圈椅上,旁边的小茶几上是一壶刚刚泡好的茶,散发着飘渺的热气。

程亦晚捧着杯子,思绪放空的看向远处的天空,突然之间就看到耸立在高空中对立的两座高楼。

霎,一道闪光从脑中划过,她终于那位美女是谁了。

她第二次进入元城时,阴差阳进入第一百三十一层,金维瑾的住处。

她就是金维瑾钱包中照片上的那个女孩子,他在末世前的女,未变成丧尸前的女。

她一下子心慌意乱起来,手不经意的摸到脖子上挂着的扳指。

金维瑾的女应该这扳指是他的,而且她有没有告诉严昱这扳指在金维瑾的手中。

程亦晚回想着,之前严昱一见到手上那种表情,还问是从哪里弄到的。

呸,这么笨,还说是祖传的,他那个样子明明就是见过这个的。

他岂不是早就说的是假话了?

如果假设这个扳指是他的,或者是他想要得到的,那么为不拿走而是要放在这里?

而且,还有最糟糕的一点,严昱在元城见到过,也见到过金维瑾,手上有金维瑾的扳指。

而且,内城的人一直想的就是元城的秘密。

严昱到底会想?

一直以来,她感到严昱对的态度很纵容。

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的对另一个人好,除非是有所图。而且作为严家的家主,地位那么高的人做这种事情,就是所图甚大。

她不敢想下去,一切只能从最糟糕的情况考虑。

壶中的茶水凉了又凉,一夜,朝阳慢慢升起。

程亦晚依旧坐在椅子上,猛的一口饮进被子中的凉茶。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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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满满啊的好评,感谢舞枫*亦打赏的平安符。

感谢冥王月的粉红,没想到这个月就有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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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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