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大帅也以为,唐莎莎这么快地带人追到这个小村庄,而且一下子把自己定位在这一片地域,说明她也有着超人的感知能力。
而且明摆着,无论大帅和唐莎莎他们在哪儿进行博杀,唐莎莎的同党都能借助快速的反应赶来支援。而在这一点上,城乡综合贸易新兴集团还不具备,就是有一些保安力量,大帅也不想轻易调动他们。
大帅还知道,冷血杀手,往往都是非常自负的人,唐莎莎今天一定认为他们这次是志在必得了,所以会全力以赴进行捕杀。
大帅的脑海里现在思考一个问题:背影集团几次三番地谋害和追杀自己,自己不过就是一个刚刚出道的学生,自己当真在他们眼中如此重要?
大帅不知道这种被一个庞大的暗势力看重是不是应该庆幸。但有一点大帅想明白了,自己已经注定成为燕京的风头人物了。
大帅刚才用手在马唱的手心里划字给马唱暗示的时候,还顺便在她的手上摸了一下马唱的枪。马唱的枪紧紧地握在手里,这让大帅稍稍放心了。
大帅细听外面,外面毫无动静。
他们下一步想干什么?
大帅知道,这帮杀手再怎么厉害,也不过就是杀手,他们不过是执行者,包括汪和玲在内,实际上都是执行者,而背影才是对自己有预谋的布局者。
此刻大帅还不太知道汪和玲的底细,而对背影已经相当了解了,因为对背影作了详细调查,不过对汪和玲,大帅也没的轻视,这个女人的特殊身份实在是太让人敏感了。
此刻,马唱虽然看不到外面的情况,却绷紧了警惕之弦。马唱也接受过系统的军训,也曾经和一个兵哥教练学过打枪。然而过去马唱对枪不怎么看重,而现在,在她进入一场特殊的战斗之后,她才知道枪是很重要的,然而集团不给保镖配枪,就是配了枪,平时也是不允许佩戴在身上的,更不是可以轻易使用的。
今天,马唱对这种黑乎乎的枪很是喜欢。大帅送给她的这把来复枪很漂亮。这让马唱像爱那辆大帅哥送给她的车一样爱不释手。她想,平时要是有这种枪能够时刻带在身边该多么好。
想到枪,马唱就联想到了自己心爱的那部车子,那车的性能太好了,于是马唱就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自己和大帅哥离开那片森林时太匆忙了,自己和大帅哥离开之后,那辆车会不会被杀手们破坏掉……马唱此刻竟然还惦记着她的爱车。
黑暗中,马唱把枪从怀中往身体的上部拿,直到枪管贴到了自己的脸。当冰凉的枪管贴在她的娇嫩的脸蛋上之后,她觉得这枪管贴脸的感觉真好,马唱禁不住地长嘘了一口气。
原来,进入激烈的战场之后,枪是一种最大的精神寄托,怪不得有人说枪是战士的命根子。
然而大帅此刻想的不是枪,而是外面那些人在准备干什么。大帅明明感受到了唐莎莎和几个杀手的气息,可他们却迟迟没有动静。
当一帮杀手把你包围起来,却不进行什么动作,这种精神压迫还是很大的。尽管大帅心里不怕他们,但他们这种沉默也让他精神上微微紧张。这是难免的一种自然的心理反应。
于是,大帅又一次启动透视能力,目光穿过仓库的墙壁,向外面看去,然而外面黑乎乎的环境之中,还是不见一个人。
真是怪了,大帅明明感觉到了他们的冷然气息,却为何不见一人?
突然!
大帅刚刚收回透视能力,就似乎听到外面发出一年怪怪的声音―――“呼!”
这是什么声音?
还没等大帅再次启动透视能力,大帅就感受到了一种极大的热量,像一阵风一样和仓库内部卷了过来。
原来,唐莎莎带人把大帅和马唱所在的仓库包围起来之后,她并没有立刻采取过激行动,因为通过几番交手,她已经知道了这个刘大帅的厉害,要是贸然闯进去,很难抓到刘大帅不说,极有可能还会受到他的怪异左手的伤害。
于是,唐莎莎悄声向一个杀手问道:“那个东西,你们带来吗?”
唐莎莎怕仓库里面的刘大帅听到,所以她问得很含蓄,被问的这个杀手却一下就听明白了,因为此刻有着特种语言环境,这个杀手便知道唐莎莎问的“那个东西”是什么东西。
“哦,没有啊,它在车里!”这个杀手道。
“快去取!越快越好!”唐莎莎命令道。
经过严格训练的这个杀手动作是极快的,快步如飞,赶紧去取“那个东西”。
在那个杀手去取“那个东西”之际,唐莎莎一挥手,便和留在原地的三个杀手隐蔽起来。
这便是造成刚才片刻沉默的原因。
大约五六分钟吧,那个杀手就把“那个东西”取来了,他一手提着,交给唐莎莎,唐莎莎握在手里,掂了掂,嘴角露出一丝寒笑。
“那个东西”,是一个世界上最现代的微型火焰喷射器。普通的单兵作战火焰喷射器,比较笨重,不光火焰喷射管很重,而且身后还要背个大大的燃料筒,而唐莎莎手里握的这个微型火焰喷射器,只有普通火焰喷射器十分之一大小,火焰喷射管只有微冲那么大,且不用附加燃料筒,火焰喷射管下面一个类似冲锋枪子弹匣的装置里,装有最现代的特种燃料,别看这种火焰喷射器这么小,可它喷出的火焰,比普通火焰喷射器喷出的火焰,温度高三倍。
“哼哼,刘大帅,你小子不是左手会放火吗,一报还一报,我也来和你玩玩火!”唐莎莎心里默念着,一个飞身就站到离仓库二十米远的地方,双手*作微型火焰喷射器,一条紫红色的火龙,“呼”地一声飞向仓库,刹时间就把仓库烧成个火房子。
这种世界上最新高科技产品燃料造成的高温,迅速穿透仓库的墙壁,引燃仓库的门窗,在短短十来秒的时间里,就把仓库内部的温度提高到百度以上,而且还有火舌、浓烟,这要是一般人,是无法存活了,立刻就成了烤鸭了。
马唱就差点葬身在这火海里。
马唱一身好功夫,然而毕竟是肉身凡胎,而此时身处一个被火焰封死大门的仓库之中,就是有再好的功夫也施展不出来,一刹那间马唱便觉得一阵窒息。
关键时刻,大帅救了自己的保镖!
大帅也是个凡人,但是他拥有腕上乾坤之后,自由进出桃源,身体多次经受时间扭曲激变,加之他用过一朵极寒花,饮用过妖蝎子酒、九龙汤,吃了一枚温度高达900度的火岩果,特别是兔仙给了他五百年功力,这一切,使得大帅这个凡人的身体,可在特殊情况下完成自保应激而不受损害。
就在高温火焰喷射进来的一瞬间里,大帅突然觉得自己的身体迅速膨胀,感觉像是穿上了一层特别厚的衣服一般。
确实,马唱看到,大帅哥的身体周围,此刻突然放出紫红色的光芒,马唱吓了一跳,她还以为是大帅哥被火焰烧着了。
“大帅哥……”在极度难受之下,马唱绝望地叫了一声。
“马唱……”大帅赶紧应了一声。
大帅身上的紫红色的光芒,其实就是他身上的能量在自发地释放。这紫红色的光芒好生了得,唐莎莎喷射进来的化学之光,虽然比普通火焰厉害许多倍,但在大帅身上的紫红色的光芒面前,却是无能为力。火焰喷射器的火舌,遇到这紫红色的光芒之后,竟然不可思议地像是遇到威力极大的灭火材料一样,火舌转眼消失了一大截子,这样就在大帅身体周围,形成了一道屏障。
大帅自己感到了这个变异,便明白是自己身上的能量在发挥作用,心中一阵释然。但是,他马上想到了马唱,马唱身上可是没有这种能量的保护。
紧急之下,大帅也来不及细细思量,只是凭着保护马唱的本能,一下子把马唱拽到自己的怀里,用自己的身体紧紧地护住马唱。
你说怪不,大帅身上的紫红色的光芒,可以抵消掉火焰喷射器的火舌,却一点也伤害不到马唱。原来兔仙给他的五百年功力,那不是一般的功力,是一个修炼了三千年而得道的仙子的功力,这种功力,可受潜意识支配,此刻大帅虽然没有明确的想法,但是他的潜意识里,却是保护自己的保镖马唱,在这种潜意识的作用下,那紫红色的光芒非但不会伤害到马唱,相反,倒把马唱也保护和隔离起来了。
平时马唱是大帅的保镖,到了这种非常关头,大帅倒成了马唱的保护者了。
马唱紧紧地靠在大帅的怀里,感觉和刚才大不一样。刚才,那火焰烤得她窒息,而此刻,她竟然再也感觉不到一点高温,只是觉得大帅哥的怀抱里很温暖。
“大帅哥果然是个大能人,他又一次保护了我!”马唱心里想道。
而此刻大帅想的是,虽然身上的紫红色的光芒把自己和马唱保护起来了,但这样下去,也不是长久之计,因为再大的能量,也是有限度的,不是永远发挥作用的,能量也有疲劳的时候。所以大帅借着火光观察仓库,想寻找除了大门之外,还有没有其它的出路。
外面,唐莎莎还在得意地*纵着火焰喷射器,发狠地向仓库内连续不断地喷射邪火。作为一个冷血杀手来说,深深知道不下杀手则罢,一旦下手,就要下死手,否则,让对方缓过劲来,主动权便会再次失去。
“喷!喷!喷!我喷!喷!喷!……”唐莎莎的手里,仿佛把持着一条火龙,她的杏眼圆睁,一下死盯着仓库!连续不断地发狠地向仓库里喷火。
而旁边的那四个杀手,亲眼目睹了自己的新任老大如此地恶毒和厉害,简直像个女恶魔一样,四人都自叹不如。
唐莎莎一边向仓库内连续不断地喷火,一边仄起耳朵听着,她要亲耳听到里面的惨叫声,这惨叫声由小到大,直到消失,到那里她再住手,然后她再进去看一眼烧成黑肉团的两人,报自己那失去一根玉指之仇。
仓库里面,大帅看了半天,发现这个仓库,除了一个被火焰封死的大铁门之外,再无其他出口,连个窗户也没有,而且,四面墙壁,竟然都是石头和水泥垒成的,看上去极其结实,心中便感叹,自己的农民兄弟,干活就是实诚,盖的这仓库,比二战时的碉堡还结实。
大帅还没有兔仙那样的本事,还不能钻地,只有打房顶的主意,然后大帅伸手摸了一下房顶之后,心中凉了半截,那房顶竟然也是厚厚的水泥做成的。我的农民兄弟啊,你这个仓库存放什么宝贝啊,竟然弄成个水泥筒子。
尽管大帅身上有了保护层,却也能感受到,仓库内的热量越来越大了,这个地方显然不能再呆下去了,要是那个女杀星再整个什么爆炸物进来,岂不麻烦?
急中生智。
大帅忽然有了主意,不过,这是一个进行极大冒险的主意。
“马唱,闭上眼睛,抱紧我,我不让你挣开眼睛,你一定不要挣开。”大帅急切地道。
“嗯。”马唱知道大帅哥要采取行动了,便两条胳膊一伸,紧紧地抱住了大帅哥的腰。把脸部紧紧地伏在了大帅哥的怀里。
马唱心道:“我这算什么保镖啊,简直成了大帅哥的累赘了。”
马唱心中又道:“不过,大帅哥,早晚我会在你的身上尽到我一个保镖的责任的!”
马唱这倒是实话,女儿有功用不上,只是未到可用时。
唐莎莎正越来越起劲地往仓库里喷火,突然觉得不大对劲了。
天啊,那是什么!
唐莎莎突然看到,在她喷出的火焰中,竟然走出一个人来!这么高温的火焰里,竟然活生生地走出一个人来?
经历了这种艰险,还怕不成功吗?
而且明摆着,无论大帅和唐莎莎他们在哪儿进行博杀,唐莎莎的同党都能借助快速的反应赶来支援。而在这一点上,城乡综合贸易新兴集团还不具备,就是有一些保安力量,大帅也不想轻易调动他们。
大帅还知道,冷血杀手,往往都是非常自负的人,唐莎莎今天一定认为他们这次是志在必得了,所以会全力以赴进行捕杀。
大帅的脑海里现在思考一个问题:背影集团几次三番地谋害和追杀自己,自己不过就是一个刚刚出道的学生,自己当真在他们眼中如此重要?
大帅不知道这种被一个庞大的暗势力看重是不是应该庆幸。但有一点大帅想明白了,自己已经注定成为燕京的风头人物了。
大帅刚才用手在马唱的手心里划字给马唱暗示的时候,还顺便在她的手上摸了一下马唱的枪。马唱的枪紧紧地握在手里,这让大帅稍稍放心了。
大帅细听外面,外面毫无动静。
他们下一步想干什么?
大帅知道,这帮杀手再怎么厉害,也不过就是杀手,他们不过是执行者,包括汪和玲在内,实际上都是执行者,而背影才是对自己有预谋的布局者。
此刻大帅还不太知道汪和玲的底细,而对背影已经相当了解了,因为对背影作了详细调查,不过对汪和玲,大帅也没的轻视,这个女人的特殊身份实在是太让人敏感了。
此刻,马唱虽然看不到外面的情况,却绷紧了警惕之弦。马唱也接受过系统的军训,也曾经和一个兵哥教练学过打枪。然而过去马唱对枪不怎么看重,而现在,在她进入一场特殊的战斗之后,她才知道枪是很重要的,然而集团不给保镖配枪,就是配了枪,平时也是不允许佩戴在身上的,更不是可以轻易使用的。
今天,马唱对这种黑乎乎的枪很是喜欢。大帅送给她的这把来复枪很漂亮。这让马唱像爱那辆大帅哥送给她的车一样爱不释手。她想,平时要是有这种枪能够时刻带在身边该多么好。
想到枪,马唱就联想到了自己心爱的那部车子,那车的性能太好了,于是马唱就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自己和大帅哥离开那片森林时太匆忙了,自己和大帅哥离开之后,那辆车会不会被杀手们破坏掉……马唱此刻竟然还惦记着她的爱车。
黑暗中,马唱把枪从怀中往身体的上部拿,直到枪管贴到了自己的脸。当冰凉的枪管贴在她的娇嫩的脸蛋上之后,她觉得这枪管贴脸的感觉真好,马唱禁不住地长嘘了一口气。
原来,进入激烈的战场之后,枪是一种最大的精神寄托,怪不得有人说枪是战士的命根子。
然而大帅此刻想的不是枪,而是外面那些人在准备干什么。大帅明明感受到了唐莎莎和几个杀手的气息,可他们却迟迟没有动静。
当一帮杀手把你包围起来,却不进行什么动作,这种精神压迫还是很大的。尽管大帅心里不怕他们,但他们这种沉默也让他精神上微微紧张。这是难免的一种自然的心理反应。
于是,大帅又一次启动透视能力,目光穿过仓库的墙壁,向外面看去,然而外面黑乎乎的环境之中,还是不见一个人。
真是怪了,大帅明明感觉到了他们的冷然气息,却为何不见一人?
突然!
大帅刚刚收回透视能力,就似乎听到外面发出一年怪怪的声音―――“呼!”
这是什么声音?
还没等大帅再次启动透视能力,大帅就感受到了一种极大的热量,像一阵风一样和仓库内部卷了过来。
原来,唐莎莎带人把大帅和马唱所在的仓库包围起来之后,她并没有立刻采取过激行动,因为通过几番交手,她已经知道了这个刘大帅的厉害,要是贸然闯进去,很难抓到刘大帅不说,极有可能还会受到他的怪异左手的伤害。
于是,唐莎莎悄声向一个杀手问道:“那个东西,你们带来吗?”
唐莎莎怕仓库里面的刘大帅听到,所以她问得很含蓄,被问的这个杀手却一下就听明白了,因为此刻有着特种语言环境,这个杀手便知道唐莎莎问的“那个东西”是什么东西。
“哦,没有啊,它在车里!”这个杀手道。
“快去取!越快越好!”唐莎莎命令道。
经过严格训练的这个杀手动作是极快的,快步如飞,赶紧去取“那个东西”。
在那个杀手去取“那个东西”之际,唐莎莎一挥手,便和留在原地的三个杀手隐蔽起来。
这便是造成刚才片刻沉默的原因。
大约五六分钟吧,那个杀手就把“那个东西”取来了,他一手提着,交给唐莎莎,唐莎莎握在手里,掂了掂,嘴角露出一丝寒笑。
“那个东西”,是一个世界上最现代的微型火焰喷射器。普通的单兵作战火焰喷射器,比较笨重,不光火焰喷射管很重,而且身后还要背个大大的燃料筒,而唐莎莎手里握的这个微型火焰喷射器,只有普通火焰喷射器十分之一大小,火焰喷射管只有微冲那么大,且不用附加燃料筒,火焰喷射管下面一个类似冲锋枪子弹匣的装置里,装有最现代的特种燃料,别看这种火焰喷射器这么小,可它喷出的火焰,比普通火焰喷射器喷出的火焰,温度高三倍。
“哼哼,刘大帅,你小子不是左手会放火吗,一报还一报,我也来和你玩玩火!”唐莎莎心里默念着,一个飞身就站到离仓库二十米远的地方,双手*作微型火焰喷射器,一条紫红色的火龙,“呼”地一声飞向仓库,刹时间就把仓库烧成个火房子。
这种世界上最新高科技产品燃料造成的高温,迅速穿透仓库的墙壁,引燃仓库的门窗,在短短十来秒的时间里,就把仓库内部的温度提高到百度以上,而且还有火舌、浓烟,这要是一般人,是无法存活了,立刻就成了烤鸭了。
马唱就差点葬身在这火海里。
马唱一身好功夫,然而毕竟是肉身凡胎,而此时身处一个被火焰封死大门的仓库之中,就是有再好的功夫也施展不出来,一刹那间马唱便觉得一阵窒息。
关键时刻,大帅救了自己的保镖!
大帅也是个凡人,但是他拥有腕上乾坤之后,自由进出桃源,身体多次经受时间扭曲激变,加之他用过一朵极寒花,饮用过妖蝎子酒、九龙汤,吃了一枚温度高达900度的火岩果,特别是兔仙给了他五百年功力,这一切,使得大帅这个凡人的身体,可在特殊情况下完成自保应激而不受损害。
就在高温火焰喷射进来的一瞬间里,大帅突然觉得自己的身体迅速膨胀,感觉像是穿上了一层特别厚的衣服一般。
确实,马唱看到,大帅哥的身体周围,此刻突然放出紫红色的光芒,马唱吓了一跳,她还以为是大帅哥被火焰烧着了。
“大帅哥……”在极度难受之下,马唱绝望地叫了一声。
“马唱……”大帅赶紧应了一声。
大帅身上的紫红色的光芒,其实就是他身上的能量在自发地释放。这紫红色的光芒好生了得,唐莎莎喷射进来的化学之光,虽然比普通火焰厉害许多倍,但在大帅身上的紫红色的光芒面前,却是无能为力。火焰喷射器的火舌,遇到这紫红色的光芒之后,竟然不可思议地像是遇到威力极大的灭火材料一样,火舌转眼消失了一大截子,这样就在大帅身体周围,形成了一道屏障。
大帅自己感到了这个变异,便明白是自己身上的能量在发挥作用,心中一阵释然。但是,他马上想到了马唱,马唱身上可是没有这种能量的保护。
紧急之下,大帅也来不及细细思量,只是凭着保护马唱的本能,一下子把马唱拽到自己的怀里,用自己的身体紧紧地护住马唱。
你说怪不,大帅身上的紫红色的光芒,可以抵消掉火焰喷射器的火舌,却一点也伤害不到马唱。原来兔仙给他的五百年功力,那不是一般的功力,是一个修炼了三千年而得道的仙子的功力,这种功力,可受潜意识支配,此刻大帅虽然没有明确的想法,但是他的潜意识里,却是保护自己的保镖马唱,在这种潜意识的作用下,那紫红色的光芒非但不会伤害到马唱,相反,倒把马唱也保护和隔离起来了。
平时马唱是大帅的保镖,到了这种非常关头,大帅倒成了马唱的保护者了。
马唱紧紧地靠在大帅的怀里,感觉和刚才大不一样。刚才,那火焰烤得她窒息,而此刻,她竟然再也感觉不到一点高温,只是觉得大帅哥的怀抱里很温暖。
“大帅哥果然是个大能人,他又一次保护了我!”马唱心里想道。
而此刻大帅想的是,虽然身上的紫红色的光芒把自己和马唱保护起来了,但这样下去,也不是长久之计,因为再大的能量,也是有限度的,不是永远发挥作用的,能量也有疲劳的时候。所以大帅借着火光观察仓库,想寻找除了大门之外,还有没有其它的出路。
外面,唐莎莎还在得意地*纵着火焰喷射器,发狠地向仓库内连续不断地喷射邪火。作为一个冷血杀手来说,深深知道不下杀手则罢,一旦下手,就要下死手,否则,让对方缓过劲来,主动权便会再次失去。
“喷!喷!喷!我喷!喷!喷!……”唐莎莎的手里,仿佛把持着一条火龙,她的杏眼圆睁,一下死盯着仓库!连续不断地发狠地向仓库里喷火。
而旁边的那四个杀手,亲眼目睹了自己的新任老大如此地恶毒和厉害,简直像个女恶魔一样,四人都自叹不如。
唐莎莎一边向仓库内连续不断地喷火,一边仄起耳朵听着,她要亲耳听到里面的惨叫声,这惨叫声由小到大,直到消失,到那里她再住手,然后她再进去看一眼烧成黑肉团的两人,报自己那失去一根玉指之仇。
仓库里面,大帅看了半天,发现这个仓库,除了一个被火焰封死的大铁门之外,再无其他出口,连个窗户也没有,而且,四面墙壁,竟然都是石头和水泥垒成的,看上去极其结实,心中便感叹,自己的农民兄弟,干活就是实诚,盖的这仓库,比二战时的碉堡还结实。
大帅还没有兔仙那样的本事,还不能钻地,只有打房顶的主意,然后大帅伸手摸了一下房顶之后,心中凉了半截,那房顶竟然也是厚厚的水泥做成的。我的农民兄弟啊,你这个仓库存放什么宝贝啊,竟然弄成个水泥筒子。
尽管大帅身上有了保护层,却也能感受到,仓库内的热量越来越大了,这个地方显然不能再呆下去了,要是那个女杀星再整个什么爆炸物进来,岂不麻烦?
急中生智。
大帅忽然有了主意,不过,这是一个进行极大冒险的主意。
“马唱,闭上眼睛,抱紧我,我不让你挣开眼睛,你一定不要挣开。”大帅急切地道。
“嗯。”马唱知道大帅哥要采取行动了,便两条胳膊一伸,紧紧地抱住了大帅哥的腰。把脸部紧紧地伏在了大帅哥的怀里。
马唱心道:“我这算什么保镖啊,简直成了大帅哥的累赘了。”
马唱心中又道:“不过,大帅哥,早晚我会在你的身上尽到我一个保镖的责任的!”
马唱这倒是实话,女儿有功用不上,只是未到可用时。
唐莎莎正越来越起劲地往仓库里喷火,突然觉得不大对劲了。
天啊,那是什么!
唐莎莎突然看到,在她喷出的火焰中,竟然走出一个人来!这么高温的火焰里,竟然活生生地走出一个人来?
经历了这种艰险,还怕不成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