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帅道:“马唱,我毫不怀疑暗器的威力,但是,暗器要看在什么情况下使用,今夜这场战斗,仅仅有暗器是不行的,而且战斗才刚刚开始,你的暗器能有多少?你必须用枪!”
大帅说着,把手中的来复枪往马唱手里一塞。
马唱拗不过大帅,便接过枪来,道:“好,这枪我拿着,大帅哥,那你呢,你怎么办?你把枪给了我,你不是赤手空拳了吗?”
“我自有办法!”大帅道。
马唱明白,这枪既是大帅哥给她用来攻击敌人用的武器,也是让她用来防身用的武器,因此她要时刻把枪带在身边。
这时候,那边的几个杀手又一次设计好了计谋,胡子男也早已缓过劲来,从山坡上爬了起来,总共四个人呈包围状态,向大帅和马唱所在位置*近。
马唱精神一抖,提着来复枪,就要冲过去和四人对决。
“马唱,你先不要过去,这一轮次交给我吧。”大帅一把拉住了要冲上去开枪的马唱。
大帅不想让马唱冒险,然而此刻马唱多么急切地想报仇啊,马唱特别想亲手干掉那个女杀手,所以当马唱看到唐莎莎大步向这边冲来时,便左手握枪,右臂轻轻一抖,三颗铁丸从衣袖里滑落到右手里,然后单手一甩,三颗铁丸就呈三角型向唐莎莎飞了过去。
马唱的这一招是向她师傅的师傅,也就是马唱的师爷手里学到的,就这一招,马唱苦练了很长一段时间。它能封锁住对手的前进路线,使对手不得不作出大幅度的躲闪动作。
然而马唱吃惊地看到,她刚才掷出的三粒铁丸,全被那个不起眼的女人轻轻地抓在手里,接着,那女人手指一捻,铁丸便成了粉末,她一扬手,铁末飘散在空中。
大帅看得分明,心里便知道,和这样一个高手对决,任何破绽都是致命的。而大帅却知道马唱现在很轻视那个女人,这让他有点为马唱担心。
趁着唐莎莎抓取和捻碎那三颗铁丸的空隙,马唱举起来复枪,快速向她的开了一枪。
没有任何悬念,唐莎莎轻而易举地就避过了,几乎在同一时刻,大帅和马唱发现这女人扬了一下手。
“不好!是袖珍手雷!”大帅在网上看到过,现代的袖珍手雷,只有乒乓球大小,而威力却比二战时期西瓜般大的手雷大无数倍。
马唱平时不怎么关注军事知识,对这个乒乓球大小的手雷毫无概念,竟然像抓暗器似地去抓那个快速飞来的袖珍手雷。
大帅哪里还顾得说什么,一个纵身,把马唱扑向一旁,然后单臂抱起马唱,一下子就从马路中间的分界栏杆跳了过去,跳到了山坡上的一块大石头旁。
“轰!”
那枚袖珍手雷撞上马路面,旋即爆炸,竟然一下子炸出个直径一米多、深达半米多的大坑来。要知道,这可是用水泥石头修建的一级路啊。
马唱一时间目瞪口呆,不由自主地吐了吐舌头。
接下来开始枪战,这枪战倒不显得多么激烈,毕竟就这么几人,而且并不是都在开枪。
大帅看了一眼刚刚给马唱买的那辆悍马,此刻那几个家伙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大帅和马唱两个人的身上,栏杆那边的车子却是没受什么攻击。
“马唱,咱们上车,离开这里!”大帅道。
“好!”机敏的马唱立刻明白了大帅哥的用意。
两人纵身从栏杆上跳过去后,闪身进了自己的汽车,马唱一进驾驶室,立刻就发动了车子。
大帅道:“向远处开,不要往回开!中间不要有任何停留!”
马唱明白大帅哥的想法,要是往回开,等于是钻进一只口袋,背影的人肯定在后面设置了埋伏。
说话间,马唱已经开动了车子,由于前面已经设置了路障,且已经在路上挖开一个大沟,所以继续往正西开已经不可能,马唱灵机一动,方向盘一打,悍马直接冲下公路,开向一个坑坑洼洼的山林小路,这条小路向西北方向延伸,马唱也不管它通向哪里了,开过去再说。
在这坑坑洼洼的山林小路上,悍马的优势充分体现出来了,它像一匹奔驰的战马,跳跃着向前飞进。
大帅和马唱在车子内,身体上下颠来颠去,然而这悍马性能太好了,颠簸的幅度如此之大,两人却没有多少不舒服的感觉,车子的减震设计完全是人性化的。
“追!”这一次发出命令的,不是胡子男,而是唐莎莎。
他们总共是三辆车子,被大帅干掉一辆,还有两辆,四人分乖两辆飓风590,也驶上这条通往西北方向的山林小路。
“答答答!”
马唱正全神贯注地开着车子,后面射来一串子弹。
可能是天意,恰好,这时正好是一个拐弯,子弹贴着悍马的尾部飞了过去,把前面一片小树林打飞。
“把枪给我!”大帅道。
马唱应了一声,从后座上拽过来复枪,递给副驾驶座上的大帅。
大帅打开车窗,举起手里的来复枪对准司机后面的车子,就是一个连射。
子弹打中一辆车子,那辆车子立刻起火。
大帅看到搭载着四个杀手的最后那一辆飓风590像只兔子一般向远处跑去,心里的一块大石才算落地。
“马唱,你不要以为他们逃了啊,他们这是采取另一种战术。”大帅看了一眼远去的车影。
“嗯,我知道,大帅哥,只要他们人不死,就不会轻易放过我们的!”马唱道。
“呯!”马唱的话音刚落,不远处就响起一声枪声。
接着,传来一声惨叫,听上去似乎是胡子男的声音。
他们把自己的一个人杀了,而且杀的这个人,是个一级杀手。可见他们是如何心狠手辣。
大帅心中的弦又绷紧起来,他们杀掉胡子男,说明他们来了新的更加厉害的杀手。
果然,后面一闪一闪的,打过来隐隐约约地车灯光。而且这车灯光不是一辆两辆。
看来,今夜,注定是进行一场生死战了,大帅作好了更残酷的准备。
“答答答!”大帅的想法刚落地,又是一阵枪声。而且这枪声是从前面打过来的!
什么!
他们怎么会这么快地冲到前面去了?!
“答答答!”又是一阵枪声,大帅和马唱虽然在车内,却能感觉到外面子弹飞过去的声音。
“马唱,不能再向前开了,再向前开,等于是自找死路!”大帅道。
前有人堵,后有人追,两边是根本就不能跑车的密林,怎么办?马唱道:“把车子停在树林中,咱们跟他们玩野战吧!”
“好!”大帅来不及细细思量,只是凭感觉觉得马唱说得有道理,当即同意了马唱的决定。
马唱把车子停在树林中一个很隐蔽的地方,之后两人跳下了车子。
“这枪还是你来用!”大帅把枪塞给马唱。
情势急迫,马唱也不说什么了,接过枪来,提着枪就跳到一个高高的大石头上,向闪着车灯光的两边看着。
又是一阵枪声。
大帅刚刚站立的地方落下几颗子弹。弹片纷飞。连狭窄公路的水泥面都被打出一个凹洞出来。
大帅就不懂了,他们明明看不到人,却为可能向这里打枪?
现代红外瞄准装备?
大帅意识到这一点,立刻对马唱道:“当心,他们有最先进的装备!”
马唱的身体完全平稳下来,已经举枪还击。来复枪的射击是极其快速的。一颗可爆炸子弹飞速的从两棵树之间射向前面一个人影。
子弹爆炸了。却并有打中对方的身体。那人不仅枪法凌厉,悍不畏死,而且身体异常灵活。躲避子弹的轨迹方面也有自己的一套独特方法。大帅猜断,这个灵巧的身影就唐莎莎。
大帅刚才和唐莎莎交过手。如果让他来评价的话,这个身材娇小的女子不愧是用枪攻击的女王。大帅知道,要是普通人,往往是一枪必杀。即便第一枪落空,她也会快速进行第二轮的攻击。
唐莎莎真的是攻守兼备。她的攻击或许不如背影那么恐怖,却有她的独到之处。她的枪法造诣不亚于背影。用枪,这是她的天赋。
唐莎莎的老师背影公认为世界第一枪神。而唐莎莎没有这个令人羡慕的头衔。她目前的名次,顶多名列杀手榜前十位。
但是,她的防守技术却绝对要胜过她的师傅背影。她对躲避子弹的天赋几乎无人可比。
此刻,唐莎莎对马唱所射击的每一颗子弹的运动轨迹和落点,她都了如指掌。本来嘛,唐莎莎对这来复枪的性能的了解像了解她自己的手纹一样,而马唱射击技术完全是个初级。
在唐莎莎凭借她的夜视本领看到马唱趴在石头后面射击之后,唐莎莎便知道了马唱的攻击目标是哪儿。然后她身体轻轻一跃,整个人就跳上了一棵大树。
而这个时刻,大帅却不见了踪影。
大帅觉得马唱已经占据有利地形,且手中有来复枪,凭借马唱练就的一身非凡本领,应该没有太大的危险,于是,大帅开始了自己的行动。
在桃源里,自从大帅喝了九龙汤之后,五六十米高的大树可在几秒之内攀上去,后来他又得到了兔仙的五百年功力。所以大帅现在不是在地上行走,而完全是在这片森林的大树稍上飞行。这种情境,看起来比最夸张的武打片要先进得多。
大帅的目标,是唐莎莎身后的两个手下。这两个人,原本是胡子男的手下,刚才唐莎莎亲手杀了胡子男之后,这两个人便听命于她了。
大帅不会武功,甚至也不会格斗技巧,然而大帅身上有着兔仙的灵巧,还有着绝对是恐怖级的力气,就凭这些,大帅根本就不在乎两个杀手的武功。
在仙兔般的灵巧和大力神般的力量作用下,明显过时的武功,实在是不值得一提。大帅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就干掉了这两个杀手。
而大帅不是为了杀人,大帅不想杀人,甚至他在干掉这两个杀手的时候,还留下了他们的性命,当然,那是绝对让他们丧失战斗力的前提下。
大帅要的是他们手中的武器。
因为大帅今夜想玩玩枪,枪这玩艺,平时是非法的存在,大帅不想和法律开玩笑,所以大帅没有给集团的任何人配枪,然而今天,他要借用对方的枪,玩上一玩。
大帅小时候就爱玩枪,可惜玩的是木头玩具枪。
大帅撂倒两个杀手,得到他们的两支怕是世界上最现代的冲锋枪,一支倒背在后背,一支平端在手里。这看上去大帅已经成了一个战士。
大帅从得到武器的地方打理一下自己后,就快速的向前窜了过去。当他看到正在打马唱主意的唐莎莎身影之后,大帅抬手一枪就向站在一棵大树后唐莎莎射去。
大帅手里的这支冲锋枪,里面足以装一百发子弹,而大帅不知道里面还剩下多少发子弹,所以他要省着用,他只是一个点射,这已经打去了三发子弹。这是三发爆裂子弹。
大帅的夜视本领不亚于夜视仪,所以他对自己这一枪打去,信心十足,然而让他想不到的是,唐莎莎居然在和前面的马唱对射的同时,能够辨识后面的攻击,一个地伏,就躲过了大帅的三发子弹。
“果然厉害!”大帅叹道。就在他感叹的同一时间,一排子弹向他射来,这是唐莎莎在地伏的同时,回手一个反击。
大帅是凭着本能闪身躲过这排子弹的。
大帅枪里剩余的子弹都是新型号的高穿透型子弹。不过,这种子弹不具备爆破效果。但它打人的身体已经足够了。
唐莎莎躲过大帅射出的三发子弹后,就势从一块大石头上跳了下去,她保持着高速向前奔跑的姿势,而且在奔跑的过程中,不断的做着闪避动作。这是一种非常规路线躲避子弹的方法,可以避免她的身体被大帅的冲锋枪瞄准锁定。
进入激烈场面了,这是对大帅的一种考验和历练。
大帅说着,把手中的来复枪往马唱手里一塞。
马唱拗不过大帅,便接过枪来,道:“好,这枪我拿着,大帅哥,那你呢,你怎么办?你把枪给了我,你不是赤手空拳了吗?”
“我自有办法!”大帅道。
马唱明白,这枪既是大帅哥给她用来攻击敌人用的武器,也是让她用来防身用的武器,因此她要时刻把枪带在身边。
这时候,那边的几个杀手又一次设计好了计谋,胡子男也早已缓过劲来,从山坡上爬了起来,总共四个人呈包围状态,向大帅和马唱所在位置*近。
马唱精神一抖,提着来复枪,就要冲过去和四人对决。
“马唱,你先不要过去,这一轮次交给我吧。”大帅一把拉住了要冲上去开枪的马唱。
大帅不想让马唱冒险,然而此刻马唱多么急切地想报仇啊,马唱特别想亲手干掉那个女杀手,所以当马唱看到唐莎莎大步向这边冲来时,便左手握枪,右臂轻轻一抖,三颗铁丸从衣袖里滑落到右手里,然后单手一甩,三颗铁丸就呈三角型向唐莎莎飞了过去。
马唱的这一招是向她师傅的师傅,也就是马唱的师爷手里学到的,就这一招,马唱苦练了很长一段时间。它能封锁住对手的前进路线,使对手不得不作出大幅度的躲闪动作。
然而马唱吃惊地看到,她刚才掷出的三粒铁丸,全被那个不起眼的女人轻轻地抓在手里,接着,那女人手指一捻,铁丸便成了粉末,她一扬手,铁末飘散在空中。
大帅看得分明,心里便知道,和这样一个高手对决,任何破绽都是致命的。而大帅却知道马唱现在很轻视那个女人,这让他有点为马唱担心。
趁着唐莎莎抓取和捻碎那三颗铁丸的空隙,马唱举起来复枪,快速向她的开了一枪。
没有任何悬念,唐莎莎轻而易举地就避过了,几乎在同一时刻,大帅和马唱发现这女人扬了一下手。
“不好!是袖珍手雷!”大帅在网上看到过,现代的袖珍手雷,只有乒乓球大小,而威力却比二战时期西瓜般大的手雷大无数倍。
马唱平时不怎么关注军事知识,对这个乒乓球大小的手雷毫无概念,竟然像抓暗器似地去抓那个快速飞来的袖珍手雷。
大帅哪里还顾得说什么,一个纵身,把马唱扑向一旁,然后单臂抱起马唱,一下子就从马路中间的分界栏杆跳了过去,跳到了山坡上的一块大石头旁。
“轰!”
那枚袖珍手雷撞上马路面,旋即爆炸,竟然一下子炸出个直径一米多、深达半米多的大坑来。要知道,这可是用水泥石头修建的一级路啊。
马唱一时间目瞪口呆,不由自主地吐了吐舌头。
接下来开始枪战,这枪战倒不显得多么激烈,毕竟就这么几人,而且并不是都在开枪。
大帅看了一眼刚刚给马唱买的那辆悍马,此刻那几个家伙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大帅和马唱两个人的身上,栏杆那边的车子却是没受什么攻击。
“马唱,咱们上车,离开这里!”大帅道。
“好!”机敏的马唱立刻明白了大帅哥的用意。
两人纵身从栏杆上跳过去后,闪身进了自己的汽车,马唱一进驾驶室,立刻就发动了车子。
大帅道:“向远处开,不要往回开!中间不要有任何停留!”
马唱明白大帅哥的想法,要是往回开,等于是钻进一只口袋,背影的人肯定在后面设置了埋伏。
说话间,马唱已经开动了车子,由于前面已经设置了路障,且已经在路上挖开一个大沟,所以继续往正西开已经不可能,马唱灵机一动,方向盘一打,悍马直接冲下公路,开向一个坑坑洼洼的山林小路,这条小路向西北方向延伸,马唱也不管它通向哪里了,开过去再说。
在这坑坑洼洼的山林小路上,悍马的优势充分体现出来了,它像一匹奔驰的战马,跳跃着向前飞进。
大帅和马唱在车子内,身体上下颠来颠去,然而这悍马性能太好了,颠簸的幅度如此之大,两人却没有多少不舒服的感觉,车子的减震设计完全是人性化的。
“追!”这一次发出命令的,不是胡子男,而是唐莎莎。
他们总共是三辆车子,被大帅干掉一辆,还有两辆,四人分乖两辆飓风590,也驶上这条通往西北方向的山林小路。
“答答答!”
马唱正全神贯注地开着车子,后面射来一串子弹。
可能是天意,恰好,这时正好是一个拐弯,子弹贴着悍马的尾部飞了过去,把前面一片小树林打飞。
“把枪给我!”大帅道。
马唱应了一声,从后座上拽过来复枪,递给副驾驶座上的大帅。
大帅打开车窗,举起手里的来复枪对准司机后面的车子,就是一个连射。
子弹打中一辆车子,那辆车子立刻起火。
大帅看到搭载着四个杀手的最后那一辆飓风590像只兔子一般向远处跑去,心里的一块大石才算落地。
“马唱,你不要以为他们逃了啊,他们这是采取另一种战术。”大帅看了一眼远去的车影。
“嗯,我知道,大帅哥,只要他们人不死,就不会轻易放过我们的!”马唱道。
“呯!”马唱的话音刚落,不远处就响起一声枪声。
接着,传来一声惨叫,听上去似乎是胡子男的声音。
他们把自己的一个人杀了,而且杀的这个人,是个一级杀手。可见他们是如何心狠手辣。
大帅心中的弦又绷紧起来,他们杀掉胡子男,说明他们来了新的更加厉害的杀手。
果然,后面一闪一闪的,打过来隐隐约约地车灯光。而且这车灯光不是一辆两辆。
看来,今夜,注定是进行一场生死战了,大帅作好了更残酷的准备。
“答答答!”大帅的想法刚落地,又是一阵枪声。而且这枪声是从前面打过来的!
什么!
他们怎么会这么快地冲到前面去了?!
“答答答!”又是一阵枪声,大帅和马唱虽然在车内,却能感觉到外面子弹飞过去的声音。
“马唱,不能再向前开了,再向前开,等于是自找死路!”大帅道。
前有人堵,后有人追,两边是根本就不能跑车的密林,怎么办?马唱道:“把车子停在树林中,咱们跟他们玩野战吧!”
“好!”大帅来不及细细思量,只是凭感觉觉得马唱说得有道理,当即同意了马唱的决定。
马唱把车子停在树林中一个很隐蔽的地方,之后两人跳下了车子。
“这枪还是你来用!”大帅把枪塞给马唱。
情势急迫,马唱也不说什么了,接过枪来,提着枪就跳到一个高高的大石头上,向闪着车灯光的两边看着。
又是一阵枪声。
大帅刚刚站立的地方落下几颗子弹。弹片纷飞。连狭窄公路的水泥面都被打出一个凹洞出来。
大帅就不懂了,他们明明看不到人,却为可能向这里打枪?
现代红外瞄准装备?
大帅意识到这一点,立刻对马唱道:“当心,他们有最先进的装备!”
马唱的身体完全平稳下来,已经举枪还击。来复枪的射击是极其快速的。一颗可爆炸子弹飞速的从两棵树之间射向前面一个人影。
子弹爆炸了。却并有打中对方的身体。那人不仅枪法凌厉,悍不畏死,而且身体异常灵活。躲避子弹的轨迹方面也有自己的一套独特方法。大帅猜断,这个灵巧的身影就唐莎莎。
大帅刚才和唐莎莎交过手。如果让他来评价的话,这个身材娇小的女子不愧是用枪攻击的女王。大帅知道,要是普通人,往往是一枪必杀。即便第一枪落空,她也会快速进行第二轮的攻击。
唐莎莎真的是攻守兼备。她的攻击或许不如背影那么恐怖,却有她的独到之处。她的枪法造诣不亚于背影。用枪,这是她的天赋。
唐莎莎的老师背影公认为世界第一枪神。而唐莎莎没有这个令人羡慕的头衔。她目前的名次,顶多名列杀手榜前十位。
但是,她的防守技术却绝对要胜过她的师傅背影。她对躲避子弹的天赋几乎无人可比。
此刻,唐莎莎对马唱所射击的每一颗子弹的运动轨迹和落点,她都了如指掌。本来嘛,唐莎莎对这来复枪的性能的了解像了解她自己的手纹一样,而马唱射击技术完全是个初级。
在唐莎莎凭借她的夜视本领看到马唱趴在石头后面射击之后,唐莎莎便知道了马唱的攻击目标是哪儿。然后她身体轻轻一跃,整个人就跳上了一棵大树。
而这个时刻,大帅却不见了踪影。
大帅觉得马唱已经占据有利地形,且手中有来复枪,凭借马唱练就的一身非凡本领,应该没有太大的危险,于是,大帅开始了自己的行动。
在桃源里,自从大帅喝了九龙汤之后,五六十米高的大树可在几秒之内攀上去,后来他又得到了兔仙的五百年功力。所以大帅现在不是在地上行走,而完全是在这片森林的大树稍上飞行。这种情境,看起来比最夸张的武打片要先进得多。
大帅的目标,是唐莎莎身后的两个手下。这两个人,原本是胡子男的手下,刚才唐莎莎亲手杀了胡子男之后,这两个人便听命于她了。
大帅不会武功,甚至也不会格斗技巧,然而大帅身上有着兔仙的灵巧,还有着绝对是恐怖级的力气,就凭这些,大帅根本就不在乎两个杀手的武功。
在仙兔般的灵巧和大力神般的力量作用下,明显过时的武功,实在是不值得一提。大帅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就干掉了这两个杀手。
而大帅不是为了杀人,大帅不想杀人,甚至他在干掉这两个杀手的时候,还留下了他们的性命,当然,那是绝对让他们丧失战斗力的前提下。
大帅要的是他们手中的武器。
因为大帅今夜想玩玩枪,枪这玩艺,平时是非法的存在,大帅不想和法律开玩笑,所以大帅没有给集团的任何人配枪,然而今天,他要借用对方的枪,玩上一玩。
大帅小时候就爱玩枪,可惜玩的是木头玩具枪。
大帅撂倒两个杀手,得到他们的两支怕是世界上最现代的冲锋枪,一支倒背在后背,一支平端在手里。这看上去大帅已经成了一个战士。
大帅从得到武器的地方打理一下自己后,就快速的向前窜了过去。当他看到正在打马唱主意的唐莎莎身影之后,大帅抬手一枪就向站在一棵大树后唐莎莎射去。
大帅手里的这支冲锋枪,里面足以装一百发子弹,而大帅不知道里面还剩下多少发子弹,所以他要省着用,他只是一个点射,这已经打去了三发子弹。这是三发爆裂子弹。
大帅的夜视本领不亚于夜视仪,所以他对自己这一枪打去,信心十足,然而让他想不到的是,唐莎莎居然在和前面的马唱对射的同时,能够辨识后面的攻击,一个地伏,就躲过了大帅的三发子弹。
“果然厉害!”大帅叹道。就在他感叹的同一时间,一排子弹向他射来,这是唐莎莎在地伏的同时,回手一个反击。
大帅是凭着本能闪身躲过这排子弹的。
大帅枪里剩余的子弹都是新型号的高穿透型子弹。不过,这种子弹不具备爆破效果。但它打人的身体已经足够了。
唐莎莎躲过大帅射出的三发子弹后,就势从一块大石头上跳了下去,她保持着高速向前奔跑的姿势,而且在奔跑的过程中,不断的做着闪避动作。这是一种非常规路线躲避子弹的方法,可以避免她的身体被大帅的冲锋枪瞄准锁定。
进入激烈场面了,这是对大帅的一种考验和历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