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把自己收拾一下。”穆凌看着狼狈的郭怜筠,提醒了一句。
郭怜筠点了点头,一动却差点一头栽下床,她扶住旁边的桌子灌了一杯水下肚,才觉得好了一点,然后找出一身衣服穿上,去外面打了水回来擦洗。

这个房间很小,根本没有洗澡的地方,但郭怜筠已经习惯了,她换了好几盆水,把自己来来回回擦了七八遍,然后才换上干净的衣服,而这个时候,穆凌已经把这个小房间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

“我现在一分钱都没有,还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郭怜筠看向穆凌,“我要先出去找吃的,你呢?”

“你能从哪里找来吃的?”穆凌反问。

郭怜筠呆了呆,随后苦笑,要找吃的确实不容易,现在在上海居住着无数流浪儿,这些孩子会翻遍每一个垃圾桶,将所有能吃的东西全都吃掉,说起来,之前一个月要不是姜高杰只拿走了钱没拿走家里的粮食,她又在自己以前工作的餐厅得到了一些接济,恐怕早就饿死了。

“在我的生活的时代,书本都是很值钱的,这里应该也差不了多少吧?我觉得你可以把这些书卖了。”穆凌指了指屋子里的那些书本。

郭怜筠愣了愣,很快就开始打包这些书,这些书都是姜高杰买的,她也看过,她很爱惜这些书本,因此之前都没想过它们还能卖掉。

郭怜筠和穆凌之前遇到的两个人不同,她是见过世面的,因此打算卖书之后,她就非常果断地带着二十来本书去了一家私人开的书店,然后将旧书折价卖了出去。

郭怜筠做这一切的时候,穆凌一直在观察着周围的情况,她看周围稀奇古怪的房子,看周围人各式各样的穿着,看那些不用马拉也能跑的车子……

当然,最吸引她的注意力的还是大街上那些露出胳膊的女人,虽然现在这个社会还有些乱,但不能否认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了。

卖了书,郭怜筠就买了几个菜包子填肚子,还买了一些粮食带回家——虽然她租的房子很小,但可以在房间外面升炉子做饭。

回到租住的地方,郭怜筠将这个月的房租给了房东之后,手上就又没什么钱了,她在床上躺下来,盘算着明天还是要去找工作。

只是……现在全国各地很多人往这边跑,这里人满为患,洗碗的工作都好几个人抢,她又哪能轻易找到?

当初要不是那西餐厅要招有长相有气质的服务员,也轮不到她。

“你帮我把这些报纸摊开,我要看。”穆凌突然道。

郭怜筠将报纸一张张摊开,又问:“你看什么?上面的招工启事?”报纸上的招工启事是有,奈何都是招男人的。

“不是,我在看上面的文章,你怎么不去投稿?”穆凌问道,她只知道一些郭怜筠的经历,对这个时代不了解,因而唯一能知道的适合现在的郭怜筠的赚钱方法,就是给报纸或者杂志投稿。

姜高杰不去工作整天在家里写文章,不就是因为稿费高?这时候很多读书人,都是靠稿费为生的。

“我不会写。”郭怜筠皱起眉头,她读书的时候就不擅长写作,倒是算数之类的更擅长。

“我看上面的故事,要写出来并不难。”穆凌指着是一篇用白话写的短篇小说,这文章放在那些老学究眼里,估计不伦不类,但真的去读的时候,她却觉得读起来很舒服。

这白话文里并没有太多华丽生僻的辞藻,按理郭怜筠的学识是完全够的,就说习惯了各种拽文的她,读了几篇之后也能写了。

“我从来没写过这些,不知道要写些什么,还有这些白话小说……”郭怜筠想说这些白话小说一点文采也没有,却又猛地想起这是姜高杰整天念叨的,可她为什么要相信姜高杰?

姜高杰总是觉得自己写的诗歌才是最好的,这些白话文全无文采,可事实上呢?这些白话文被刊登出来了,他的诗歌……写了整整一年,也不过就刊登了两三首。

说起来,姜高杰曾经也是写过白话文的,说是为了赚钱,可以去写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然而他写的东西还是没过稿。

“我们来写这种文章吧。”穆凌指着报纸上的文章说道。

“好。”郭怜筠点了点头,虽然她没什么信心,但如果她写的文章发表了呢?

说是要写,但郭怜筠根本就没有头绪,倒是穆凌在看过了报纸上的文章之后给出了一个想法:“你写个秀才吧?就写一个一心想要中举中进士,为此孜孜不倦地读书却忽视身边的一切,最后却发现皇帝已经不存在于是疯了的秀才。”

穆凌以前每年都会借着礼佛在自己的庄子上住一段时间,那时候,她身边的丫头婆子总会搜罗来很多趣事讲给她听,里头就不乏关于读书人的。

比如有一个人,明明没什么本事却一心想要读书,最后倾家荡产连个秀才都没靠上,还觉得是时运不济天妒英才,然后要老母妻子做工供他继续读书不肯做别的事情。

又比如有一个人,考举人屡考不中,最后一直考到五十多岁,因为没有子女妻子又死了,什么都不会他就活活饿死了。

还有一个人,好不容易考上举人,一个激动当场就死了……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科举又是没有战争的年代寒门子弟出人头地的唯一道路,于是无数人为了科举抛头颅洒热血……穆凌回想起那些读书人的之间的争斗和某些读书人的执着,总有种无言以对的感觉。

说起来,苏梓画的那个二哥,就属于明明没那个天赋,还硬要学的。

之前知道这个世界竟然没有皇帝存在之后,穆凌就想过那些除了科考啥都不会的人大概会疯掉,现在正好可以写出来。

当然,有些读书人其实早就有心作出改变了,他们甚至是新派的带头人,但就算这样,有些蔽塞的地方的人,不还是只知道皇帝?

穆凌想到这一点,就说了一些相关的趣事,郭怜筠越听越激动,顿时就有了把这个故事写下来的冲动。

“在发现不能科考之后,这个秀才可以整天浑浑噩噩疯了一般,但还是要去做八股文,这样的故事很有意义!”郭怜筠拿了钢笔,就开始写了起来。

郭怜筠确实不太会写文,写的七零八落的,还是穆凌看不过去,自己念一句让郭怜筠写一句,才慢慢地把故事写了出来,然而一直写到半夜,两人也就写了五千字而已。

“你早点睡,明天再写。”穆凌让郭怜筠睡下了。

第二天郭怜筠没出门,又写了整整一天,最后手都酸了,才总算写完了一篇两万字的短文,因为纸上又不少涂改的痕迹,她第三天又抄写了一遍,才拿去投稿。

虽然这时候已经有人在呼吁男女平等,可事实上男女之间根本就不平等,因为这个,郭怜筠到底没有用自己的真实名字,而是起了一个筠连的笔名。

郭怜筠出门去了,穆凌就继续看床上摊开的报纸,她这几天趁着郭怜筠睡觉吃饭的时间一直在研究报纸杂志上的文章,从中吸取经验,郭怜筠确实没有写文的天赋,所以暂时还要靠她将文章口述出来——她那么些年不是白活的,总能知道怎么把一个故事讲好。

当然,除此之外她也不忘记下那些全新的思想。

“我们继续。”投稿之后,郭怜筠又找到了穆凌,然后开始跟穆凌商量接下来要写什么:“你觉得一个女人因为愚昧,在自己的孩子生病之后不知道请医问药,反而给他喝符水最后害死了自己孩子的故事怎么样?我曾经在火车上遇到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孩子咳嗽很严重,估计已经得肺炎了,她竟然不想着给孩子吃药,反而用针去挑孩子的胸口,说是把痰挑出来就不咳了。”她现在回想起来,还能清晰地记起当初那个孩子无力的哭声。

“可以,我们商量一下情节,然后我说你写。”穆凌又道。

两人花了两天功夫,又写了一篇一万多字的文,郭怜筠把文章拿去投稿,回来之后又马上表示,她们可以再写一个女工的故事,她来上海之后曾经遇到过一个想要找工作,却被骗去了肮脏地方的女人,那个女人被关起来被迫接客,他们连件衣服都不给她,最后还是她病的快死了,才被扔了出来,而正是这个女工的经历,让她找工作的时候总是非常小心。

穆凌和郭怜筠合作,这次花四天时间将女工的故事用四万字写了出来,还在里面塑造了一些非常典型的人物形象,女工最后也从被扔出来变成了被人救出来,可惜救人的人死了,最后只剩下女工一个人。

这次郭怜筠投稿之后,照旧急着要写下一篇。

“你应该好好休息一下了,别因为别人的错怪自己。”穆凌终于提醒道,这些日子郭怜筠看似坚强,却不让自己有一刻空闲,其实还是没放下当初的事情。

郭怜筠突然伏在床上大哭起来,她哭了很久,才擦了一把眼泪站直身体:“其实那没什么好在意的,就当被狗咬了一口,我又不是那些传统女人,总不能真的为了这个去死。”

“你想通就好。”穆凌道,对她这样年纪一大把的女人来说,这事虽然让人难受,但仔细想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没怀上孩子就好。

“我会好好的,我还要报仇呢!”郭怜筠露出了一个笑容。

郭怜筠总算没有再逼着自己不停地写东西,而是将剩下的书又拿出去卖了,换了一些钱。

这些钱虽然不多,但足以支撑她过一段时间,让她不至于在稿件没有投中的情况下的情况下难易度日。

郭怜筠又开始找工作了,而穆凌也终于在某一天确定,郭怜筠并没有因为那桩事情怀孕。

郭怜筠的运气很好,要知道,这年头虽然已经可以做堕胎手术,但这个手术非常非常危险,至于生下来……反正穆凌是对施暴者的孩子没有好感的。

也许真的是好事成双,她们某一天回家,竟然看到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男子站在她的门口,那人在确定郭怜筠就是“筠连”之后,便告诉她她的三篇文章都被选中了,已经确定会刊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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