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蝶好心地提醒马仔,藏地气温多变,老人家一身单薄是不行的,下车后必须添置衣物,还要带一些高反药物等。
马仔连声道谢,说都有准备,然后问黄蝶:“林哥怎么样了?忙吗?这么大的盛会他不来?”这可是信徒们趋之若鹜的活动,有条件的基本上都积极参与。
黄蝶微笑了下,“我们已经离婚,他现在……小笙不信这些,她最近心情不好,他可能陪她去国外旅行了。”有他在,叶笙就有钱再整容做康复,是件值得人高兴的事。
想到这里,黄蝶无奈地笑了笑。
无意间提起别人的伤心事,马仔顿时尴尬万分。
“呃,对不起,黄姐,我不知道你们……”
“嗐,没事,人与人之间合则来,不合则分,看双方缘分……”
两人就在位子上闲谈起来,偶尔还听到一把爽朗的声音,满嘴方言,像是那位老太太的。
有马仔在旁边翻译,三人沟通起来还算顺利。
他们的对话被前边的两人一一听进耳朵里,不由得相视而笑,头挨着头靠得更近些。
其实黄蝶说得没错,两个人如果不合适了,分开来对谁都好,有些事勉强不来。
她能笑着说出来,应该是放开了。
没多久,目的地到了。
下车的时候,黄蝶眼尖,一眼就把匆匆赶路的两个小年轻给认出来了。
“嘿,小杉、小秋?!怎么这么巧?!”
她的声音充满了惊喜,让某些心思不可描述的小年轻们百般无奈地回头。
“哈哈,黄姐,这么巧。”
巧个毛线~
本想一下车立马撤走,他们自认走得很快了,结果缘分妙不可言,在车门口被她一眼认出来了。
不过,两个都是有个性的年轻人。
心情好的话可以跟他们哈拉一阵,今次情况特殊,实在不愿意跟他们混在一块给自己添堵,尽早离开为妙。
“不好意思啊黄姐,我们约了人,下次再聊……”秋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挽着候杉迅速离开。
望着那对小年轻迫不及待地离开,黄蝶不禁回头冲马仔祖孙俩苦笑:
“他们有事忙……没想到在这里也碰见他们,真是巧了。”
由于候杉当初那番话,马仔今天见了他们忒不顺眼,尤其看到两人避之不及的姿态更加让他反感。
“黄姐,他们是高高在上的富家子女,哪儿瞧得起咱们普通老百姓?你还跟他们打招呼……依我看,下次再碰上你最好当没看到,人家或许给你一点好脸。”
没看见人家跑的速度跟避瘟疫似地。
最讨厌这些有钱人家的孩子,目光短浅,除了父母给的钱袋自身没半点能耐。木屋的遭遇,事后他严重怀疑那是有钱人耍的把戏,普通人没搞清楚原理才以为是高人作的法。
啐,钱多烧的。
“别这么说,小杉跟小秋只是性子直率。因为年轻,所以有些观点跟咱们不一样。”黄蝶替两人解释。
马仔不跟她辩,扶着老人与黄蝶一起出了车站,他们还要坐一趟班车进藏。
大家目的地相同,秋宝与候杉没坐班车,而是在车站外边的一个加油站拦顺风车。
候杉本身是个富家子,又在外边经历不少事,年纪虽轻,他的言谈却能与人产生共鸣,三言两语就跟自驾游的一位车主拉上关系。
对方是夫妻携友出游,身边还跟着两辆车,都是自家亲朋组的队伍。
见候杉跟秋宝两人一副学生模样,男俊女俏的,都很乐于载他们一程。
所以,等黄蝶三人出来时,他们已经在路上了。
举行法.会的地点不在繁华的城市里,而是在一座名叫圣山的山上举办,得穿城而过还要爬两座山才能到达。
山上气候多变,凶险莫测,让很多游客望而却步。
信徒们将之当成一场考验,寻常人家却不愿为了看热闹而置身险境,载着候杉、秋宝的车队就是这么说的。
进了城里,向车队致谢分手,候杉和秋宝来到一间酒店顺利与桑明哲等人会合。
原本打算当天上山,谁料,他们在酒店里新结识的两名旅客出现高反,其同伴将之送去医院,让桑、东等人帮忙照顾一下几位女生。
于是大家在酒店里多呆了一天。
那些人半夜就回来了,到了第二天清早,候杉一行人终于可以出发。
去圣山途中,他们不用向导,自带的导航系统能把他们带到目的地;也没跟任何人结伴,普通人容易出意外,与之同行不知能否顺利到达。
路上的景致非常美,纯净透彻的蓝天,色彩斑斓的大地,连绵的雪山让人神往;沿途一座座辉煌的庙宇,五彩的经幡,虔诚的信徒一步一叩首地前往圣山,让人肃然起敬,感受着庄严神圣的气氛。
进入山谷,里边的天气、景色跟外边的截然不同。
倾盆大雨瓢泼而下,山里的气温急剧下降,把人冻得直哆嗦。
众人贪恋路上的景致,眼见天色已晚不宜赶路,见前边就有一栋简陋民居便向屋主借宿一宵。
“咦?小杉小秋,原来你们也去圣山?啊呦,大家都来了,好好好,没想到你们年纪轻轻的居然有这种悟性。来,快进来,外边好大雨,还好我走得快些……”
在屋檐下看雨的女人见了他们顿时无比的热情,秋宝与候杉面面相觑。
无巧不成书,眼前的这个女人正是他们千方百计想要躲开的黄蝶。他们今早从城里出来时,她已乘坐藏民的牛车进山,比他们早到一步。
来避雨的人陆续而来,当地的藏民待客热诚,把家里最好的吃食全拿来招待客人了。
打点好住宿的地方,众人坐在屋檐下聊天。
“黄姐,小马哥呢?他们没跟你一起来?”秋宝问她。
“原本是一起的,后来我在路上遇到几个熟人,马仔担心自己脚程慢,所以先走一步。”黄姐解释说,“咦?春妮没来?”
“没,她要打工。”
黄蝶闻言略失望。
说实话,这群年轻人中她最喜欢的就是春妮了,那丫头大大咧咧的,性子憨厚,勤快又有能耐。有她在,再遇到马仔时还能帮忙照看一下老人,让他轻松些。
其他人太爱玩,有再多能耐始终让人不放心。(未完待续。)
马仔连声道谢,说都有准备,然后问黄蝶:“林哥怎么样了?忙吗?这么大的盛会他不来?”这可是信徒们趋之若鹜的活动,有条件的基本上都积极参与。
黄蝶微笑了下,“我们已经离婚,他现在……小笙不信这些,她最近心情不好,他可能陪她去国外旅行了。”有他在,叶笙就有钱再整容做康复,是件值得人高兴的事。
想到这里,黄蝶无奈地笑了笑。
无意间提起别人的伤心事,马仔顿时尴尬万分。
“呃,对不起,黄姐,我不知道你们……”
“嗐,没事,人与人之间合则来,不合则分,看双方缘分……”
两人就在位子上闲谈起来,偶尔还听到一把爽朗的声音,满嘴方言,像是那位老太太的。
有马仔在旁边翻译,三人沟通起来还算顺利。
他们的对话被前边的两人一一听进耳朵里,不由得相视而笑,头挨着头靠得更近些。
其实黄蝶说得没错,两个人如果不合适了,分开来对谁都好,有些事勉强不来。
她能笑着说出来,应该是放开了。
没多久,目的地到了。
下车的时候,黄蝶眼尖,一眼就把匆匆赶路的两个小年轻给认出来了。
“嘿,小杉、小秋?!怎么这么巧?!”
她的声音充满了惊喜,让某些心思不可描述的小年轻们百般无奈地回头。
“哈哈,黄姐,这么巧。”
巧个毛线~
本想一下车立马撤走,他们自认走得很快了,结果缘分妙不可言,在车门口被她一眼认出来了。
不过,两个都是有个性的年轻人。
心情好的话可以跟他们哈拉一阵,今次情况特殊,实在不愿意跟他们混在一块给自己添堵,尽早离开为妙。
“不好意思啊黄姐,我们约了人,下次再聊……”秋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挽着候杉迅速离开。
望着那对小年轻迫不及待地离开,黄蝶不禁回头冲马仔祖孙俩苦笑:
“他们有事忙……没想到在这里也碰见他们,真是巧了。”
由于候杉当初那番话,马仔今天见了他们忒不顺眼,尤其看到两人避之不及的姿态更加让他反感。
“黄姐,他们是高高在上的富家子女,哪儿瞧得起咱们普通老百姓?你还跟他们打招呼……依我看,下次再碰上你最好当没看到,人家或许给你一点好脸。”
没看见人家跑的速度跟避瘟疫似地。
最讨厌这些有钱人家的孩子,目光短浅,除了父母给的钱袋自身没半点能耐。木屋的遭遇,事后他严重怀疑那是有钱人耍的把戏,普通人没搞清楚原理才以为是高人作的法。
啐,钱多烧的。
“别这么说,小杉跟小秋只是性子直率。因为年轻,所以有些观点跟咱们不一样。”黄蝶替两人解释。
马仔不跟她辩,扶着老人与黄蝶一起出了车站,他们还要坐一趟班车进藏。
大家目的地相同,秋宝与候杉没坐班车,而是在车站外边的一个加油站拦顺风车。
候杉本身是个富家子,又在外边经历不少事,年纪虽轻,他的言谈却能与人产生共鸣,三言两语就跟自驾游的一位车主拉上关系。
对方是夫妻携友出游,身边还跟着两辆车,都是自家亲朋组的队伍。
见候杉跟秋宝两人一副学生模样,男俊女俏的,都很乐于载他们一程。
所以,等黄蝶三人出来时,他们已经在路上了。
举行法.会的地点不在繁华的城市里,而是在一座名叫圣山的山上举办,得穿城而过还要爬两座山才能到达。
山上气候多变,凶险莫测,让很多游客望而却步。
信徒们将之当成一场考验,寻常人家却不愿为了看热闹而置身险境,载着候杉、秋宝的车队就是这么说的。
进了城里,向车队致谢分手,候杉和秋宝来到一间酒店顺利与桑明哲等人会合。
原本打算当天上山,谁料,他们在酒店里新结识的两名旅客出现高反,其同伴将之送去医院,让桑、东等人帮忙照顾一下几位女生。
于是大家在酒店里多呆了一天。
那些人半夜就回来了,到了第二天清早,候杉一行人终于可以出发。
去圣山途中,他们不用向导,自带的导航系统能把他们带到目的地;也没跟任何人结伴,普通人容易出意外,与之同行不知能否顺利到达。
路上的景致非常美,纯净透彻的蓝天,色彩斑斓的大地,连绵的雪山让人神往;沿途一座座辉煌的庙宇,五彩的经幡,虔诚的信徒一步一叩首地前往圣山,让人肃然起敬,感受着庄严神圣的气氛。
进入山谷,里边的天气、景色跟外边的截然不同。
倾盆大雨瓢泼而下,山里的气温急剧下降,把人冻得直哆嗦。
众人贪恋路上的景致,眼见天色已晚不宜赶路,见前边就有一栋简陋民居便向屋主借宿一宵。
“咦?小杉小秋,原来你们也去圣山?啊呦,大家都来了,好好好,没想到你们年纪轻轻的居然有这种悟性。来,快进来,外边好大雨,还好我走得快些……”
在屋檐下看雨的女人见了他们顿时无比的热情,秋宝与候杉面面相觑。
无巧不成书,眼前的这个女人正是他们千方百计想要躲开的黄蝶。他们今早从城里出来时,她已乘坐藏民的牛车进山,比他们早到一步。
来避雨的人陆续而来,当地的藏民待客热诚,把家里最好的吃食全拿来招待客人了。
打点好住宿的地方,众人坐在屋檐下聊天。
“黄姐,小马哥呢?他们没跟你一起来?”秋宝问她。
“原本是一起的,后来我在路上遇到几个熟人,马仔担心自己脚程慢,所以先走一步。”黄姐解释说,“咦?春妮没来?”
“没,她要打工。”
黄蝶闻言略失望。
说实话,这群年轻人中她最喜欢的就是春妮了,那丫头大大咧咧的,性子憨厚,勤快又有能耐。有她在,再遇到马仔时还能帮忙照看一下老人,让他轻松些。
其他人太爱玩,有再多能耐始终让人不放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