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安永辰始终有意无意的躲着沈乐君,就算坐下来一起吃饭也都时客客气气的甚至有些疏远,沈乐君有些摸不着头脑,自以为是自己那天转身上车的缘故,找机会提了一下,安永辰也淡笑着带过,就这样不咸不淡的过了两日。
去谷城的途中路过成安县,虽然还不到打尖住店的时辰,但不知为什么,安永辰吩咐下去在成安县留宿一晚,明日再走。
也是连着两日的奔波,沈乐君着实有些乏了,晌午刚吃完了饭就早早的进房补了个觉,再醒来时天色已经擦黑了,客栈外面却是一片热闹非凡。
听见屋里有动静,暗月也推开了门小声问道,“今天外面有元宵节灯会,大少奶奶要不要去看看热闹?”
沈乐君是最爱玩的了,这几日也是憋闷的很,当下就决定出去转转,等她再下楼时,安永辰已经穿戴整齐,在门口等她了。
沈乐君接过暗月手里的披风,快走两步来到门口,“外面有灯会?”
“嗯,很热闹,去看看吧!”
沈乐君点了点头,错后安永辰半步出了客栈,晓风和暗月分别跟在他们身后。
安永辰选的这家客栈正是在成安县最繁华的街道,天色刚暗下来,街道两旁挂着的各式各样的灯笼就都点上了蜡烛,顺着道路望过去,红火一片煞是好看!
许多小商小贩也借着这个机会在道路两旁摆起了小摊,首饰,小吃,泥人,糖人应有尽有。
沈乐君在一个卖泥人的摊位前停了下来,那捏泥人的老头正一边看着个五六岁的男孩,一边捏着手里的泥人,不多时候,他手上就出现了一个和那孩子有六七分相似的泥人,很是精巧。
安永辰虽快了沈乐君半步,但余光都是注意着沈乐君的,他见沈乐君停了下来,随着也停了下来。
那老头很是会招揽客人,他见围着小摊的人群中沈乐君二人的穿戴最为讲究,身后还有两个跟班,当时就笑呵呵的对安永辰说道,“公子也给心上人捏一个吧,看这姑娘多喜欢!”
本来捏个泥人不算什么,可老头的那句心上人正中了安永辰的软肋,他眉头不悦的皱了一下。
沈乐君却笑嘻嘻的拿着老头摆在摊上的几个泥人看了起来,“老公公,你的手艺可真好!”
“呵呵,那是!”听了别人夸奖,那老头也是高兴,“我们家祖上三代都是捏泥人的呢!”
沈乐君一撩裙子坐了下来,“那你照我的样子捏一个吧!”
老头见生意上门,当下废话不说,赶紧拿起一块泥巴手指翻飞的捏了起来,暗月和晓风也凑在附近的摊子上看看这个,看看那个。
沈乐君双手托着下巴,神采奕奕的看着,一双又长又翘的睫毛像小刷子一般忽闪着。
安永辰有些局促的错开视线,抬头望去,正有一匹快马横冲直撞的冲了过来,一旁的百姓匆忙躲避,人群很快轰动起来。
沈乐君虽然坐在路边,但也收到了波及,人群都向路边涌动时,一个卖茶鸡蛋的小贩也小心的避开人们向路边躲去,他担子上还有一个烧炭的火炉,里面的碳火发着红光。
沈乐君也听见了后面人群的嘈杂,起身向后看去,她起身之际,身后的凳子向后倒去,正是磕到了那挑着茶鸡蛋的小贩的腿上,那小贩底盘不稳,眼看火炉就要向二人的方向倾倒。
安永辰一个箭步用身上的披风遮住了沈乐君,一个回转带着她躲开了火炭飞溅的范围。
人们拥挤之间,摆放泥人的小桌子也倒在了地上,上面的几十个泥人都摔在在地上,缺胳膊少腿的散落一地。
“这什么人,怎么在这灯会骑这么快的马?”晓风一边察看着安永辰的披风,一边不满的说道。
那火炉贱出的碳渣将黑色的墨狐毛烧焦了两三处,晓风很是心疼的抚摸着那柔润的毛。
那老头弯着腰将地上的残损的泥人的都捡了起来,“还有谁,当然是王家了呗!”
一旁的另一个路人说道,“这算什么,前两天那王员外出城祭祖,马车跑的飞快,听说撞了人不道歉还上去就打呢!”
“这是什么世道!”暗月也皱起眉头。
“什么世道,王家的世道,那王员外的弟弟在建邺城当了大官,连县衙见了王家都要礼遇三分,谁敢惹?”
“就是,就是!我听说王员外前两天还把县城拉车的周达的女儿强抢回去做第八房姨太太呢!”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将王家在成安县的罪行数落起来。
“就没人管管?”晓风气愤的说道。
“管?这个成安县都是姓王,谁敢管?我听说成安县县令也是得了王家的庇护才上位的呢!”
王家,安永辰一侧的嘴角勾了勾,在建邺城当大官,不是说的王美涵的爹王子石,还有谁?
安永辰不动声色的看晓风一个眼神,晓风点了点头,立刻消失在人群中。
几个人又等了一会,那捏泥人的终是将像沈乐君的泥人捏好了,又上了颜色,装进一个红色的硬纸盒里递给了沈乐君,沈乐君还特意让暗月多给了些银子。
第二天一行人再走时,队伍里就少了两个人了,安永辰只说有些事情让晓风和另一个侍卫去办了。
从成安县到谷城又走了两天的时间,途中几乎没怎么休息,等安永辰等人到了谷城,他先是去拿着七皇子的手谕拜访了谷城的太守,询问之下才知道押送囚车的队伍还要三日才能到。
因着囚车不进谷城,只在郊外驻扎,为了方便,安永辰等人也决定投宿在郊外的一家客栈。
这家客栈虽然在谷城的郊外,店面也有些年头了,但因着挨着主路近,赶路的商贩们为了节省时间,就近入住,里面的人也不少,而且这个客栈的名字很是拉风,叫做龙门客栈。
-本章完结-
去谷城的途中路过成安县,虽然还不到打尖住店的时辰,但不知为什么,安永辰吩咐下去在成安县留宿一晚,明日再走。
也是连着两日的奔波,沈乐君着实有些乏了,晌午刚吃完了饭就早早的进房补了个觉,再醒来时天色已经擦黑了,客栈外面却是一片热闹非凡。
听见屋里有动静,暗月也推开了门小声问道,“今天外面有元宵节灯会,大少奶奶要不要去看看热闹?”
沈乐君是最爱玩的了,这几日也是憋闷的很,当下就决定出去转转,等她再下楼时,安永辰已经穿戴整齐,在门口等她了。
沈乐君接过暗月手里的披风,快走两步来到门口,“外面有灯会?”
“嗯,很热闹,去看看吧!”
沈乐君点了点头,错后安永辰半步出了客栈,晓风和暗月分别跟在他们身后。
安永辰选的这家客栈正是在成安县最繁华的街道,天色刚暗下来,街道两旁挂着的各式各样的灯笼就都点上了蜡烛,顺着道路望过去,红火一片煞是好看!
许多小商小贩也借着这个机会在道路两旁摆起了小摊,首饰,小吃,泥人,糖人应有尽有。
沈乐君在一个卖泥人的摊位前停了下来,那捏泥人的老头正一边看着个五六岁的男孩,一边捏着手里的泥人,不多时候,他手上就出现了一个和那孩子有六七分相似的泥人,很是精巧。
安永辰虽快了沈乐君半步,但余光都是注意着沈乐君的,他见沈乐君停了下来,随着也停了下来。
那老头很是会招揽客人,他见围着小摊的人群中沈乐君二人的穿戴最为讲究,身后还有两个跟班,当时就笑呵呵的对安永辰说道,“公子也给心上人捏一个吧,看这姑娘多喜欢!”
本来捏个泥人不算什么,可老头的那句心上人正中了安永辰的软肋,他眉头不悦的皱了一下。
沈乐君却笑嘻嘻的拿着老头摆在摊上的几个泥人看了起来,“老公公,你的手艺可真好!”
“呵呵,那是!”听了别人夸奖,那老头也是高兴,“我们家祖上三代都是捏泥人的呢!”
沈乐君一撩裙子坐了下来,“那你照我的样子捏一个吧!”
老头见生意上门,当下废话不说,赶紧拿起一块泥巴手指翻飞的捏了起来,暗月和晓风也凑在附近的摊子上看看这个,看看那个。
沈乐君双手托着下巴,神采奕奕的看着,一双又长又翘的睫毛像小刷子一般忽闪着。
安永辰有些局促的错开视线,抬头望去,正有一匹快马横冲直撞的冲了过来,一旁的百姓匆忙躲避,人群很快轰动起来。
沈乐君虽然坐在路边,但也收到了波及,人群都向路边涌动时,一个卖茶鸡蛋的小贩也小心的避开人们向路边躲去,他担子上还有一个烧炭的火炉,里面的碳火发着红光。
沈乐君也听见了后面人群的嘈杂,起身向后看去,她起身之际,身后的凳子向后倒去,正是磕到了那挑着茶鸡蛋的小贩的腿上,那小贩底盘不稳,眼看火炉就要向二人的方向倾倒。
安永辰一个箭步用身上的披风遮住了沈乐君,一个回转带着她躲开了火炭飞溅的范围。
人们拥挤之间,摆放泥人的小桌子也倒在了地上,上面的几十个泥人都摔在在地上,缺胳膊少腿的散落一地。
“这什么人,怎么在这灯会骑这么快的马?”晓风一边察看着安永辰的披风,一边不满的说道。
那火炉贱出的碳渣将黑色的墨狐毛烧焦了两三处,晓风很是心疼的抚摸着那柔润的毛。
那老头弯着腰将地上的残损的泥人的都捡了起来,“还有谁,当然是王家了呗!”
一旁的另一个路人说道,“这算什么,前两天那王员外出城祭祖,马车跑的飞快,听说撞了人不道歉还上去就打呢!”
“这是什么世道!”暗月也皱起眉头。
“什么世道,王家的世道,那王员外的弟弟在建邺城当了大官,连县衙见了王家都要礼遇三分,谁敢惹?”
“就是,就是!我听说王员外前两天还把县城拉车的周达的女儿强抢回去做第八房姨太太呢!”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将王家在成安县的罪行数落起来。
“就没人管管?”晓风气愤的说道。
“管?这个成安县都是姓王,谁敢管?我听说成安县县令也是得了王家的庇护才上位的呢!”
王家,安永辰一侧的嘴角勾了勾,在建邺城当大官,不是说的王美涵的爹王子石,还有谁?
安永辰不动声色的看晓风一个眼神,晓风点了点头,立刻消失在人群中。
几个人又等了一会,那捏泥人的终是将像沈乐君的泥人捏好了,又上了颜色,装进一个红色的硬纸盒里递给了沈乐君,沈乐君还特意让暗月多给了些银子。
第二天一行人再走时,队伍里就少了两个人了,安永辰只说有些事情让晓风和另一个侍卫去办了。
从成安县到谷城又走了两天的时间,途中几乎没怎么休息,等安永辰等人到了谷城,他先是去拿着七皇子的手谕拜访了谷城的太守,询问之下才知道押送囚车的队伍还要三日才能到。
因着囚车不进谷城,只在郊外驻扎,为了方便,安永辰等人也决定投宿在郊外的一家客栈。
这家客栈虽然在谷城的郊外,店面也有些年头了,但因着挨着主路近,赶路的商贩们为了节省时间,就近入住,里面的人也不少,而且这个客栈的名字很是拉风,叫做龙门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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