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林逸起来得晚了,差一点就耽误了好事。原因是头一天晚上在“旧书拍卖网”上翻看拍卖纪录,当看到《毛--泽-东选集》这一栏时,见有些破旧不堪解放前的《毛-泽-东选集》被拍到两万三千块钱一本,就有些惊奇和不解,所以这一兴奋便耽误了睡觉。
等到了约好的地点,没想到曹一刀比自己还晚,看看时间,差不多都快八点了。
林逸平时早上很少吃早餐,虽然知道是个坏习惯,却不在意,此刻却有些肚子饿,看看四周,蛮多早餐摊,于是就想要找一个不错的地方。
可惜,那些早餐摊的卫生状况不是很好,至少他看了好几个卖早餐的摊点,都很脏乱,顾客踩着板凳吃着饭,咳嗽,吐口水,还有大口大口地吸溜豆腐脑……再看横排的桌椅下,几乎都是擦嘴用过的餐巾纸,白花花的一大片,风一吹,格外的亮眼。
林逸本身就有洁癖,看到这种情况,更是摇了摇头,继续寻找---
好不容易,在一个卫生状况相对好一点的早餐店坐下,林逸要了一碗有名的“逍遥镇胡辣汤”和一笼“开封灌汤包”。
这家早餐店属于连锁经营,不管是卫生还是设施都很不错,尤其在店铺的墙壁上张贴着关于“逍遥镇胡辣汤”的故事。
林逸以前只顾着喝,没留意,现在却有了兴趣。打眼看去,只见上面是这样写的:明朝嘉靖皇帝年间,皇上忙于修道,欲图长生不老,内阁大学士严嵩为取悦皇上,便拍人四处搜寻秘方,不意间在一个世外道士的手中求得一方,据道士讲,此方可以延年益寿,严嵩遂献此方,御膳房照此方熬制成汤,嘉靖皇帝服用后,口爽气顺,精神焕发,甚觉此汤精妙,于是龙颜大悦,遂赐名:“御汤”。至明末,清兵入关,御厨赵杞携带此秘方逃至中原名镇逍遥镇,不忍此汤失传,遂传于当地居民,自此之后当地人代代相传,视如瑰宝,又经多方演变改良,成为了当地老百姓餐桌上的珍品,因此汤香辣开胃,后慢慢被当地老百姓称为“胡辣汤”。
在华夏,吃是一种很高深文化。虽然林逸不是什么美食家,却也喜欢看一些菜谱之类的书籍,至少了解八大菜系,所以比较喜欢那些有故事的食物,因为他觉得,品尝这种东西,本身就是一种精神方面的享受。
“你的胡辣汤。”
胡辣汤端上来了,林逸皱了一下眉头,因为端胡辣汤的服务员用手指抠着碗边,他的指甲有些长,甚至沾到了汤水。
再看那胡辣汤,并没有十分特别的地方,红薯碾制的粉丝,切成薄薄的牛肉片,浅红色的辣椒末,看起来倒挺精致。
“就这么凑合着喝吧。”林逸也不能太挑剔,舀了一口,辛辣入口……
就在林逸埋着头喝着胡辣汤的时候,一辆行驶过去的银色路虎又慢吞吞的开了回来。
车内,眼圈发黑的曹一刀打着哈欠,把车停下,昨晚他本来早早就睡了的,准备养精蓄锐,备战明天的古玩城,可是还没合眼,自己老婆的妹妹,那个不省事儿的小姨子就跟着老婆一起回来了。
话说这个小姨子不是省事的主儿,工作换了一茬又一茬,如今在跑保险,今晚上门就是来推销保险的。所以老曹的妻子为了耳根子清静,就把老曹从床上拎了起来,丢给了妹妹。
可怜的老曹,机械地被小姨子灌输买保险的理论,说他什么时候被车压死,得了癌症,就能赔上几十万上百万,搞得老曹心里膈应,差点短寿三年,也算是明白了这个小姨子为啥老换工作。就这直布罗陀海峡般不会拐弯的口才,搁到那里也没人要。
耐着性子,听小姨子使劲儿忽悠,从九点忽悠到十二点,老曹都快瞌睡死了,这小姨子还在讲保险分红的具体措施,那一刻老曹差点没憋住,真的想大吼一声,我买了,你它妈走吧。
好不容易等待小姨子筋疲力尽,口干舌燥,准备走时,老婆却说天太晚,就留这里睡。
所以,老婆和小姨子一个房,老曹被撵到了沙发上,他闭上眼,这一会儿想要睡,却怎么也睡不着,他认床---
好不容易熬过一夜,天亮的时候老曹才眯了一会儿眼,起床连饭都没吃,直接来找林逸。到了地方没见人,开着车转悠,找了大半天原来在这里喝胡辣汤。
……
曹一刀的精神头不太好,不过他那身穿着却很大佬,准确地说有些做大佬的样子,一袭黑色短打,留着大光头,戴着金链子,今天还特意在手腕上戴了聚财转运的佛珠手串,整个人犹如刚从号子里放出来,再加上他身后那辆七十多万的路虎,周围人一眼看见他,念头就是这货准是黑社会老大,所以在老曹和林逸一起喝完胡辣汤,吆喝着小二结账时,那卖胡辣汤的老板心里直哆嗦。
拿起餐巾纸擦了擦嘴,老曹递过去十块钱,很豪爽地对老板说:“不用找了。”临走,想想不对,又转身抄了两茶鸡蛋。
……
林逸上了车,没直接对老曹说开动,而是说拐弯去个地方。
曹一刀很机灵,立马就意识到什么,“你不会是……”
林逸没否认,点头说:“就是你所想的。”
“靠,你喊他做啥?那块石头就让他在家呆着,弄到这里多碍眼啊。”曹一刀苦着脸,反应很大。
“怎么,你不喜欢他?好像上次你还和他拼过酒。”林逸笑眯眯地看着他。
“咳咳,也不是啦,只是……我以为只有咱俩呢。”曹一刀清清嗓子,“你都快去香港了,我老曹想要和你单独聚一聚啊。”
“你这句话让我直起鸡皮疙瘩。”
“是吗?我好像也起了……”老曹忙用手擦擦胳膊,笑道:“说明我对你好嘛,以后就别带那老黄玩了,石头永远是石头,没半点人情味儿。”
“哎可惜,不带他不行。”
“为啥?”
“他欠我的钱你替他还?”
“这个……当我啥也没说。”曹一刀扭过脸,专心开车。
……
不过让曹一刀不爽的是,林逸除了邀请黄教头之外,黄教头身边竟然还有一人,谁,老郭,郭子兴。
看见郭子兴也要跟着一块儿去,曹一刀急了,不等林逸和他们打招呼,就扯着林逸的胳膊低声说:“你咋没说老郭也一块儿去?”
林逸奇道:“这有什么奇怪的,古玩城有集会,老郭是玩书的,当然要去了。”
“不是啊,那也不能和咱一起,你难道忘了,他捡漏回来那个显摆劲儿……”
“我没忘,更没忘记他也是我的朋友。”林逸亲切地拍了拍曹一刀的手背,下车,直接和黄教头,老郭打招呼。
黄教头还是他那套迷彩装,原本冷酷的脸上看见林逸挤出一丝笑容,笑容眨眼即逝,要不是林逸眼尖,还以为他从没笑过。
郭子兴直接和林逸勾肩搭背,说:“我还发愁一个人去没劲儿呢,搭伙去淘宝那才有意思。”
曹一刀狗熊般把一条腿耷拉在驾驶座上,从旁边摸出一袋子水果,狂按喇叭,“要走快点,再磨叽一会儿黄花菜都凉了。”
郭子兴窜到车上,冲老曹说:“这车你还没开够啊,也该还给林逸了。”
“你管那么多干嘛,我和林逸是铁哥们,他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他的,不分彼此,知道不?”
“你这人我还不明白,有便宜不占那才见了鬼。”郭子兴说着就伸手把老曹的水果袋子夺了过去。
“你干什么?别吃香蕉,这是我的。也别吃苹果,苹果贵死了。你要吃就吃梨---靠,那是我老婆给我准备的!”
“老黄,你做什么,你也吃?你不是喜欢吃肉吗?别吃香蕉啊,就那几根,给我留俩---你们俩饿死鬼投胎呀!”
一路上,曹一刀愤怒地吼吼。
等到了约好的地点,没想到曹一刀比自己还晚,看看时间,差不多都快八点了。
林逸平时早上很少吃早餐,虽然知道是个坏习惯,却不在意,此刻却有些肚子饿,看看四周,蛮多早餐摊,于是就想要找一个不错的地方。
可惜,那些早餐摊的卫生状况不是很好,至少他看了好几个卖早餐的摊点,都很脏乱,顾客踩着板凳吃着饭,咳嗽,吐口水,还有大口大口地吸溜豆腐脑……再看横排的桌椅下,几乎都是擦嘴用过的餐巾纸,白花花的一大片,风一吹,格外的亮眼。
林逸本身就有洁癖,看到这种情况,更是摇了摇头,继续寻找---
好不容易,在一个卫生状况相对好一点的早餐店坐下,林逸要了一碗有名的“逍遥镇胡辣汤”和一笼“开封灌汤包”。
这家早餐店属于连锁经营,不管是卫生还是设施都很不错,尤其在店铺的墙壁上张贴着关于“逍遥镇胡辣汤”的故事。
林逸以前只顾着喝,没留意,现在却有了兴趣。打眼看去,只见上面是这样写的:明朝嘉靖皇帝年间,皇上忙于修道,欲图长生不老,内阁大学士严嵩为取悦皇上,便拍人四处搜寻秘方,不意间在一个世外道士的手中求得一方,据道士讲,此方可以延年益寿,严嵩遂献此方,御膳房照此方熬制成汤,嘉靖皇帝服用后,口爽气顺,精神焕发,甚觉此汤精妙,于是龙颜大悦,遂赐名:“御汤”。至明末,清兵入关,御厨赵杞携带此秘方逃至中原名镇逍遥镇,不忍此汤失传,遂传于当地居民,自此之后当地人代代相传,视如瑰宝,又经多方演变改良,成为了当地老百姓餐桌上的珍品,因此汤香辣开胃,后慢慢被当地老百姓称为“胡辣汤”。
在华夏,吃是一种很高深文化。虽然林逸不是什么美食家,却也喜欢看一些菜谱之类的书籍,至少了解八大菜系,所以比较喜欢那些有故事的食物,因为他觉得,品尝这种东西,本身就是一种精神方面的享受。
“你的胡辣汤。”
胡辣汤端上来了,林逸皱了一下眉头,因为端胡辣汤的服务员用手指抠着碗边,他的指甲有些长,甚至沾到了汤水。
再看那胡辣汤,并没有十分特别的地方,红薯碾制的粉丝,切成薄薄的牛肉片,浅红色的辣椒末,看起来倒挺精致。
“就这么凑合着喝吧。”林逸也不能太挑剔,舀了一口,辛辣入口……
就在林逸埋着头喝着胡辣汤的时候,一辆行驶过去的银色路虎又慢吞吞的开了回来。
车内,眼圈发黑的曹一刀打着哈欠,把车停下,昨晚他本来早早就睡了的,准备养精蓄锐,备战明天的古玩城,可是还没合眼,自己老婆的妹妹,那个不省事儿的小姨子就跟着老婆一起回来了。
话说这个小姨子不是省事的主儿,工作换了一茬又一茬,如今在跑保险,今晚上门就是来推销保险的。所以老曹的妻子为了耳根子清静,就把老曹从床上拎了起来,丢给了妹妹。
可怜的老曹,机械地被小姨子灌输买保险的理论,说他什么时候被车压死,得了癌症,就能赔上几十万上百万,搞得老曹心里膈应,差点短寿三年,也算是明白了这个小姨子为啥老换工作。就这直布罗陀海峡般不会拐弯的口才,搁到那里也没人要。
耐着性子,听小姨子使劲儿忽悠,从九点忽悠到十二点,老曹都快瞌睡死了,这小姨子还在讲保险分红的具体措施,那一刻老曹差点没憋住,真的想大吼一声,我买了,你它妈走吧。
好不容易等待小姨子筋疲力尽,口干舌燥,准备走时,老婆却说天太晚,就留这里睡。
所以,老婆和小姨子一个房,老曹被撵到了沙发上,他闭上眼,这一会儿想要睡,却怎么也睡不着,他认床---
好不容易熬过一夜,天亮的时候老曹才眯了一会儿眼,起床连饭都没吃,直接来找林逸。到了地方没见人,开着车转悠,找了大半天原来在这里喝胡辣汤。
……
曹一刀的精神头不太好,不过他那身穿着却很大佬,准确地说有些做大佬的样子,一袭黑色短打,留着大光头,戴着金链子,今天还特意在手腕上戴了聚财转运的佛珠手串,整个人犹如刚从号子里放出来,再加上他身后那辆七十多万的路虎,周围人一眼看见他,念头就是这货准是黑社会老大,所以在老曹和林逸一起喝完胡辣汤,吆喝着小二结账时,那卖胡辣汤的老板心里直哆嗦。
拿起餐巾纸擦了擦嘴,老曹递过去十块钱,很豪爽地对老板说:“不用找了。”临走,想想不对,又转身抄了两茶鸡蛋。
……
林逸上了车,没直接对老曹说开动,而是说拐弯去个地方。
曹一刀很机灵,立马就意识到什么,“你不会是……”
林逸没否认,点头说:“就是你所想的。”
“靠,你喊他做啥?那块石头就让他在家呆着,弄到这里多碍眼啊。”曹一刀苦着脸,反应很大。
“怎么,你不喜欢他?好像上次你还和他拼过酒。”林逸笑眯眯地看着他。
“咳咳,也不是啦,只是……我以为只有咱俩呢。”曹一刀清清嗓子,“你都快去香港了,我老曹想要和你单独聚一聚啊。”
“你这句话让我直起鸡皮疙瘩。”
“是吗?我好像也起了……”老曹忙用手擦擦胳膊,笑道:“说明我对你好嘛,以后就别带那老黄玩了,石头永远是石头,没半点人情味儿。”
“哎可惜,不带他不行。”
“为啥?”
“他欠我的钱你替他还?”
“这个……当我啥也没说。”曹一刀扭过脸,专心开车。
……
不过让曹一刀不爽的是,林逸除了邀请黄教头之外,黄教头身边竟然还有一人,谁,老郭,郭子兴。
看见郭子兴也要跟着一块儿去,曹一刀急了,不等林逸和他们打招呼,就扯着林逸的胳膊低声说:“你咋没说老郭也一块儿去?”
林逸奇道:“这有什么奇怪的,古玩城有集会,老郭是玩书的,当然要去了。”
“不是啊,那也不能和咱一起,你难道忘了,他捡漏回来那个显摆劲儿……”
“我没忘,更没忘记他也是我的朋友。”林逸亲切地拍了拍曹一刀的手背,下车,直接和黄教头,老郭打招呼。
黄教头还是他那套迷彩装,原本冷酷的脸上看见林逸挤出一丝笑容,笑容眨眼即逝,要不是林逸眼尖,还以为他从没笑过。
郭子兴直接和林逸勾肩搭背,说:“我还发愁一个人去没劲儿呢,搭伙去淘宝那才有意思。”
曹一刀狗熊般把一条腿耷拉在驾驶座上,从旁边摸出一袋子水果,狂按喇叭,“要走快点,再磨叽一会儿黄花菜都凉了。”
郭子兴窜到车上,冲老曹说:“这车你还没开够啊,也该还给林逸了。”
“你管那么多干嘛,我和林逸是铁哥们,他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他的,不分彼此,知道不?”
“你这人我还不明白,有便宜不占那才见了鬼。”郭子兴说着就伸手把老曹的水果袋子夺了过去。
“你干什么?别吃香蕉,这是我的。也别吃苹果,苹果贵死了。你要吃就吃梨---靠,那是我老婆给我准备的!”
“老黄,你做什么,你也吃?你不是喜欢吃肉吗?别吃香蕉啊,就那几根,给我留俩---你们俩饿死鬼投胎呀!”
一路上,曹一刀愤怒地吼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