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孙瘸子的质疑,秦朗觉得皮带是不错的答案。不过对方现在是排长,这个面子多少要留点。
“连长别打了,别打了。伤到您的拳头不好,现在您让咱撵狗,孙某绝不敢去追鸡。”

对于孙瘸子的悟性,秦朗一向是满意的。

“收集所有的武器弹药,一路上只要是兵,都给我留下来。甭管哪个部队的,也不管他什么身份,阻击战没有结束之前,谁敢不听命令,一律枪毙。”

这两天缴获的太多了,以至于每人身上要被背七八条枪,力气小的人连站都站不起来。而哭丧着脸的孙瘸子,带着两个班被当做钉子钉在山上。

“薛大勇,我不管你怎么做,这些枪必须分到人手里,而拿着到枪的人必须服从我的指挥。”

才短短两天,整个南门已经臭气熏天。镇子里根本没有一点空地,得了疟疾的人就这样随意躺着,身边满是各种污秽。而那些还健康的人也束手无策,只能一边边的呼喊着熟人的名字。

“都他娘的别嚷嚷。”

秦朗朝天开了几枪,一时间嘈杂的“菜市场”,变成了静谧的“图书馆”。他的眼睛扫视了几个来回,然后冷冰冰的问道:

“医生在哪里?”

“报告长……,首长。卑职是军医。”

一个戴着眼镜的青年军官,急急忙忙的站起来回答道。

“你采取的措施是什么?”

秦朗怒吼道。

“这……。”

疟疾就像洪水猛兽,一瞬间吞没了大多数的人。从前天开始他就没合过眼,现在已经疲惫不堪,再被这么一吓,医官只觉得两眼前一阵阵的发黑,好悬没昏过去。

“现在你找三十个人,把所有的病患根据病情分别归类。”

秦朗指了一下镇外,三营原先构筑好的营地已经空下来,正好用来当医院。

“首长,我们没有药,而且病的人太多,实在忙不过来。”

医官有些为难的说道。

“药,我给你解决。人,我负责运过去。你必须严格执行卫生标准,任何违抗你正确命令的人,让他来见我。如果是你出了纰漏,老子就来找你。”

秦朗冷冷的回答道。

“我……,我尽力吧!”

军医畏畏缩缩的答应下来。

“都别像个婆娘一样,蹲在地上大哭小叫。现在老子需要人拿起枪打仗,需要人把伤病送到医院治疗,更需要人采药治病。觉得自己是个爷们,就和老子一起挡住敌人,给得病的战友一条活路。”

秦朗没有再搭理他,而是对着乱哄哄的人们喊道。

“长官,你要我们怎么做?”

人群里很快传来回应。

“识文断字、能打会算的跟军医一起走。会打枪的站到薛排长那边,得了病还能动的、年纪小的,到处去找蒿子,青蒿、臭蒿必须分门别类。暂时没拿到枪的,把昏迷的人运到医院。”

秦朗几个简单的命令下去,刚才乱的马蜂一样的人群,立刻分为几个集团,随即又成了一条条人流。

“薛大勇,我需要组织一个突击队,把北山制高点拿下来。”

自古用兵守险不守郫,南山牢牢地控制在手里,北山也必须拿下,否则上面架一门迫击炮,南门工农军崩溃就是早晚的事。

“是,连长。保证完成任务。”

薛大勇刚想举手敬礼,但是看到那两道冷冷的目光,当即吓得打了个哆嗦。

“我要五十个人,凑齐了就来见我。”

秦朗说完转身就走。

三团的团部,现在已经躺满了伤病,医官正在组织人手,将他们逐渐撤离出去。

“采摘来的青蒿晒一晒,晚上给战士们点了驱蚊。分一些战士去烧水,水烧开放凉以后,研磨那些臭蒿,汁水喂给病号。全军上下不准随意饮用生水,谁敢不听命令一律十军棍,直管领导一律五军棍。”

秦朗做了凳子坐下,然后对着军医说道。

“是!”

军医狐疑的答应道。

治疗疟疾必须使用金鸡纳霜,否则这病就只能拖着。军中多少好汉吃不了寒热的苦,用一个子弹自我解脱了。

“你叫什么名字。”

秦朗并没有理会军医在想什么,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符云青,在美国学的医科。”

军医立正回答道。

“从今天起,本军上下的卫生纪律都由你负责,你必须严格执行。下去告诉那些人,觉得脑袋硬的,团长请他吃花生米。”

秦朗觉得自己变了,以前哪怕最不靠谱的小弟,他都会以礼相待。现在动不动就要砍别人脑袋,难道骨子里,自己就是个糙汉?

“首长,符某明白!”

“连长,人凑齐了。一听说要去干那些叛徒,下面的全都跳起来了,现在挑出六十来个,实在……。”

薛大勇莫名的缩了缩脖子。多出来的十几个,个个都是好把式,减了谁都不好交代啊!

“那就都带上,下去准备武器弹药,等着我的命令。符云青同志,你派人从山上摘一些松针,让炊事班煮成汤,突击队所有的人都喝几碗了。”

秦朗现在不缺武器,人多点把握也更大些。

不过夜袭对工农军来说,还有个致命的缺陷。大半是贫农出身的士兵,到了晚上就什么都看不见。记得历史上就靠喝松针水解决,现在能做的只有临时抱佛脚,也不知道有没有起效。

虽然已经下令休息,但是突击队的人只觉得精神亢奋。所有的武器已经按照要求熏黑,甚至脸上也抹了一道道锅灰,看上去让人看上去有种说不出的狰狞。也不知道那个首长是怎么想的,难道这样就能吓走敌人不成。

由于接手了四挺轻机枪,秦朗手头能用的轻机枪一共八挺,他们就是这次突袭的关键,为了保证火力的持续,还特意派了八个弹药手跟着。冲锋枪队二十人,每人一挺花机关,身上还背一把二十响。其余的都是掷弹兵,身上挂满了手榴弹不说,身强力壮的还要再提一箱。

本来是想让“丧门星”,在进攻发起时展开炮击,但是最后还是放弃了,谁知道这个二百五会把炮弹落到哪里,恐怕炸到自己人的几率更大些吧!

“连长,可以出发了么?”

薛大勇憨憨的笑着问道。

“你挂着什么?”

秦朗的脸这几天就没洗过,灶王爷似的倒是不用画迷彩,但是也让人看不出他喜怒哀乐来。

“炮弹啊!一会儿给山上那些混蛋来个狠的。”

薛大勇大大咧咧的说道。

“你个败家的玩意,老子攒这点家底容易么,让你这样挥霍啊!”

秦朗咬牙切齿的怒喝道,随手摘下皮带抽了几下过去。

炮弹是打一发少一发的东西,民军那边都不怎么舍得用,昨天手扔也是逼于无奈,过后心里头都在滴血。

“连长,不敢了,不敢了。我放下还不行么。”

薛大勇“嗷嗷”叫着,最后才依依不舍的放下那一发炮弹。

“出发!”

没工夫跟这些蠢牛交代,秦朗大手一挥率先冲入夜色里。

突击队前三个熟悉地形的士兵,小心翼翼的在地上匍匐前进。身后不远处,突击队的其他战友悄无声息跟着。可就在这时,一个士兵觉得前胸触到了什么。

“叮!”

一声脆响,在寂静的夜空中突兀响起。紧接着众人只觉得眼前强光闪过,“轰”的有什么东西炸开了。

“娘的,地雷。冲,分散队形,往上冲。”

秦朗大声吼叫着。手里的花机关,对着山上一个睡眼惺忪的敌军,喷出长长的火舌。

“轰、轰!”

身侧不时有爆炸响起,究竟是战友踩到地雷,或者山上扔下来的手榴弹,都已经无暇思考。

“冲进敌人的战壕,不要停,不要惊慌。”

吼叫声,在各种爆炸声里简直微不足道,甚至秦朗也不知道这是说给自己的听的,还是在告诫身旁的战友。好在民军同样经验不足,或者他们也没有太多的地雷,很快突击队冲进了对方那低矮的战壕里。

“快跑啊,乱匪杀上来了!”

黑暗中不知道有多少民军,借着爆炸的火光,只能看到密集的人影不要命的往后逃去。

“刺刺刺。”

刘易斯怪异的声音,又一次在夜空中密集的响起来。

而就在这时,不远处也一个矮小的土包,猛地吐出了火舌,打得两个突击队员倒飞出去。

“马克沁,隐蔽注意隐蔽。”

秦朗大声的吼叫道。

“刺刺刺。”

一个机枪手对着那枪口的火光,打了一个点射过去,但是很快就被对方压制住了。

“连长,对方火力太猛,压不住了。”

秦朗并没有出言责怪。

马克沁射速快,威力大,在一定距离上的确无法对付,而且枪管使用水冷,可以长时间的持续扫射。如果“丧门星”的炮打的准一点就好了,拿来收拾它绰绰有余。

借着一个豁口,秦朗偷偷的观察着外面,马克沁虽然只是毫无目的扫射,但刚才惊慌失措的民军,却逐渐在它周围组织起了一道防线。

“你们几个把衣服脱下来,我数一二三就用枪挑起来,同时大喊冲啊、杀啊!投弹组,你们看到那边的散兵坑没有,我要你们派五个人,借着射击的空当移动到那里,炸掉这挺重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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