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离的看,才看到他下巴上隐隐冒出几丝青涩的胡茬,眼皮之下,也有淡淡的青影。
这家伙,三天来忙来忙去,累得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有种说法,工作的男人最有魅力。尽管现在,冷云霖并没有说一个字,穿着也是最普通的西装,却给人一种很方正,很温雅的感觉。

看到这里,她伸出手,轻轻的摸着他略带青涩的眼角:“晚上回来,早点儿休息。”

却被冷云霖一把抓住,男人的嘴角微微的勾起。

这几天,因为工作太忙,几乎都没有时间和她亲近。

他忙,她也没有闲着。他的所有讲稿都是她起草的,他的所有资料都是她整理的,他的生活细节,全都是她在打理。

三天了,也没见她抱怨一句,起的比他早,睡得比他晚,他坐着谈生意的时候她站在一边,他觥筹交错的时候,她就在一边端茶递水。她所有的任务,都完成又准又好。

说句实话,很多任务,她比起程耀匀完成的还好。毕竟,她是女人,心比较细,很多事情程耀匀可能想不到那么全面,但是,她却能做的很好。

而现在,她第一个想到的,居然是自己太累了。

冷云霖虽然确实有些疲乏,却在心底,浮现出来一抹暖色。

在那一瞬间,他握住她的手,居然有一种不想放开的错觉。

也许,这样的女人,真的很适合他。无论是工作还是家庭,是个人还是公事。

如果可以的话,他倒是真的很想把她留住,现在,将来。

当冷云霖把她拥在怀里的时候,她倒是很顺从的贴着他结实的胸膛——实在不是因为她很喜欢他或者什么,而是纯粹因为习惯。

只是,不管是习惯也好,是因为他救了她所以感到安心也罢,总之,在这一刻,她依靠在他的胸前,感受到他的胸膛里的心脏,在有力的跳动,好像,自己的心跳声,也与他同调了一般。

因为要出门,所以房间里没有亮灯。在傍晚昏黄的光芒下,站在落地窗前的两个人,影子被拉得长长的。从远处看,相依而靠的两个人,影子上,似乎合为一体了一样。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房间里,静谧的仿佛异世。偶然有空气的流动,将窗帘轻轻扬起,时间仿佛静止了一样。

“你说的对,晚上,我们早点儿回来——”他拉着她的手,语调含糊,低下头,看看怀里的女人,心里,忽的涌起一股淡淡的满足。

就好像劳碌了一天的丈夫,回到家终于可以老婆孩子热炕头,顿时觉得人生有了质朴的追求。

“嗯。”她点点头,为期一个月的时间,不知不觉,只剩下了最后一个多星期。反正都已经是最后的时刻了,坚持就是胜利!

“那我们,早去早回。”他微笑,眼底的温柔和情意,像是水波一样的流转。

不能说有多爱,但是,在这一时刻,他的心情,确实是平和而隽永的,似乎就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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