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七章 谁是海浪,谁是石头?
奇怪的是,敌袭消息传来,在场的人都没有显露出惊慌失措的神情,辛巴达左看右看,发觉商人们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情,军官们显得悠然自得,全没有大战之前的恐慌与紧张。

辛巴达眼睛一眨,想通了——原来我面前站的是一名百战名将,以一抵十,在他过往的战绩中不算什么,所以那些商人对他们的统帅有近乎盲目的信任。

很好,很强大!

赵兴笑盈盈的拿起了桌子上的头盔:“诸位,我们等待了五十天的机会终于到来了,这是耶历1102年二月,宋军与陴路支军队战于卡拉奇城堡,各位,用我们手中的战刀来书写这段历史吧。”

1102年,这一年还发生一个令后世永世难解的谜团——西班牙萨拉曼卡市伊诺尼马斯大教堂落成,大教堂上竟有着神秘的太空人浮雕。这个太空人浮雕完全是现代宇航员形象,穿着一身宇航服,戴着宇航头盔,成立体状雕像做出太空漫步的飘浮姿势……1102年的人怎么可能一点不差的想象到千年后宇航员的形象,而且一点不差的记录在浮雕上。

这个浮雕是如此神秘,以至于现代人怀疑可能是某位穿越人士出于恶趣,特地在教堂中留下的痕迹——当然,这个恶趣与赵兴无关,因为当时,赵兴还在陴路支鏖战。

1102年二月,具体日期人们已经记不清了,因为在陴路支这块土地上,同时使用耶历、回教历,中国天干地支历与中国农历……,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赵兴一时使懒。懒得换算当天的日期,结果这场战争具体发生的日子不详,只知道这场决定性的战斗发生在二月。

陴路支骑兵推进的很快,宋军斥候返回不久,他们已经兵临城下,在赵兴还没有决定是出城迎战,还是垄城坚守的时候,陴路支先锋军竟然按照中世纪地惯例向赵兴递达了战书。这份战书是塞尔柱王子、陴路支领主传递来的。辛巴达翻译的时候,赵兴懒得去注意这位在历史上没留下什么名气的小王子的称号,他翻弄了一下战书,发觉战书是用阿拉伯人书写的,他诧异的询问辛巴达:“塞尔柱没有文字吗?怎么它使用你们阿拉伯的文字?”

“塞尔柱陛下在进入巴格达之前,已经信仰了我们地宗教!”辛巴达骄傲的回答。

赵兴好心的提醒:“记住,你现在名叫辛巴达,是大宋的辛巴达。是我大宋西阿拉伯公司税务总监辛巴达。”

辛巴达被噎了一下。赵兴这是在隐晦的提醒他——现在,这片土地上的征服者是宋军,他不应该还在为自己的文明而骄傲,应该对征服者的文明满心钦佩。

稍停,赵兴又问:“如果我现在进军巴格达。我是说,不改变信仰进入巴格达,会怎么样?”

辛巴达喘了几口气,喃喃回答:“你会得到整个阿拉伯地仇视与追杀……我听说。拜占庭君士坦丁大帝曾经夸耀说,他给拜占庭留下了一座大理石城市。我在这里也看到了,你们在一月之内修建了一座石头砌成的城堡,它巍峨、宏大。

这简直是无以伦比的创造,原先到过这座港口的人,看到眼前这座城堡的出现,一定以为他们走错了地方,这种创造力迸发。对于卡拉奇来说,也许是一种幸运,但巴格达不一样,阿拉伯是结局不容许异教徒进入……”

赵兴点点头:“没错。我来到这里,是你我双方地幸运——我向来认为,对事物正确的判断来自大量的信息,而文明想要发展,就必须让自己尽可能多的掌握信息。并且不因自己地喜好而排斥信息。

我现在正引领着敝国走向了世界。了解这个世界,搜集这个世界的信息。你我有幸在此相遇。现在,出生于宋国的我是个主动的信息搜集者,而卡拉奇的幸运是因为我的到来,使它有幸成为大宋帝国信息搜集的前哨站,我将这个荣幸赐给了卡拉奇,千百年之后,我相信,此地必将因我而昌。

至于巴格达……它的命运,似乎还需要考虑一下!”

辛巴达鞠躬致敬,表示赞同赵兴地话。他的孙女隔着面纱的大眼睛忽闪的,看着散发出不可仰视的霸王之气的赵兴,正在这时,门口处,响起了陈不群甜的腻人的说话声:“宝贝,你祖父同意了,我真幸运。”

赵兴颇堪玩味地望着陈不群,催促身边地军官:“把他们都叫来,让他们看看自己的师兄,他也有今天,我竟不知道这厮还有这副嘴脸。”

陈不群毕竟才二十多岁,这时他就像一个被爱情冲昏头脑地荫动男孩,智商已经下降到十以下的水平,赵兴的玩笑丝毫没有引起他的反击,他吐着舌头,觍着脸,兴高采烈的坐在那女孩的身边,脸不红心不跳的询问赵兴:“老师,我听说来的人很多,数不胜数,是否需要海军助战?”

赵兴摇头:“陆军要走的路还很漫长,现在让你们去助战,以后深入内陆,或者深入到海军炮口无法抵达的地方,那就更惶恐了。此战,海军作为预备队守城吧,我要出城而战。”

说罢,赵兴提起毛笔,不管对方认识不认识,在那份战书上,墨汁淋漓的写下了一个大字:“战!”

你还别说,中国字就有这个优势,阿拉伯字体弯弯曲曲,笔画很细,赵兴墨汁淋漓的大字直接覆盖在对方的战书上,将对方那份词藻华丽的交战书当作了花纹底饰,若干年后,给历史留下痕迹的只有赵兴这个“战”字。陴路支王子那份费尽心机写出的战书,人们连一个都没记述,它整个被当作此一事件的陪衬。

决战约定在三日后进行,这三日,陴路支的大军接连不断开来。卡拉奇城堡外,陴路支大军铺开,一直到天际尽头,全是身穿波斯锁子甲的异国军队,其中,光骑兵就有足足三万。

辛巴达此时已经完全认同了自己地身份,他不知道监税官有多大,完全模仿阿杜里那种国相姿态。指点着城外的大军,向赵兴介绍着情况:“陴路支实际上并没有多少军队,王子殿下只有五千军队是他的亲军,其他都是临时征集的农夫。但我左算右算,光凭陴路支,恐怕还凑不足如此多的人数。”

赵兴轻松的笑着,招呼左右军官:“听到了没有,我们的真正敌手只有五千人。剩下的只是才放下锄头地农夫。”

辛巴达小心的提醒:“元帅,但你的正式士兵也唯有三千人,其余的不过是些仆兵。对面足足有十二万军队,哪怕是十二万只羊,屠宰起来也很费时间。”

“战争。永远不能用宰羊来形容,因为羊类情绪波动,而人类,当恐惧战胜一切的时候。再多的同伴也会崩溃,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摧残敌军的意志,让他觉得我们不可战胜,让他们匍匐在我们地脚下,永无反叛之心——诸位,各自回自己的军队,让我们出战吧。”

在后世人的记述中,这场两大东方强国的碰撞简直是一场典型的骑士战争。它充满了绅士之间地那种彬彬有礼。

战前,陴路支王子非常绅士的发出约战书,邀请赵兴出城战斗,而赵兴居然响应了这个约定,答应放弃地形优势,出城与敌军野战。

约定战斗的日子到了,这一天并不是战争的开始,因为按照规则。发出挑战地是陴路支王子。那么选择战场的权力在于赵兴,这一天。陴路支王子命令手下的军队退军五里,让出城下,而后带着他的国相阿杜里单身上前,与赵兴商谈约战的更确切细则。

陪同赵兴的是曼萨.穆萨,也就是现在绰号为辛巴达的老者。除此之外,两人的卫队各自有十人,赵兴地卫队是五名参谋,五名都指挥——也就是营长。陴路支王子的卫队则是一群手持弯刀,身材强壮的黑甲骑士。

对面的陴路支王子在相距两百米地举起右臂,他的右手拿着一柄短短的金头权杖,阳光下,权杖上面镶着红宝石一闪一闪的,见到陴路支王子举起权杖,他手下的护卫立刻勒住了马缰,陴路支王子左右看了看,满意地点了点头,催马单身向前,阿杜里则紧紧尾随。

赵兴见到陴路支王子地动作,他有样学样,一摆手,命令随行的军官止步,自己一点辛巴达,招呼对方一起上前。

陴路支王子有一副黑眼珠,眼窝深陷,让他地两个眼睛像是躲在洞穴的狼一样,带着阴冷的味道,赵兴毫不怀疑,拥有这副眼睛的人一定也拥有一副铁石心肠,他可能极端漠视别人的生死。

黑眼珠的主人面色很苍白,几乎完全是白人的那种苍白,看不见一点血色,他下巴上留着短短的阿拉伯胡须,那胡须也是黑色,修剪的很整洁,上唇留了一条细细的黑线,让上下胡须连成一个圆圈,像是用浓墨在脸上画出一个轮廓,他的嘴唇红润异常,仿佛摸了最时尚的唇膏一样,只见这嘴唇开合,吐出一连串阿拉伯话:“阁下,我等待你的选择。”

陴路支王子说完这话以后,左右转动了一下眼珠,似乎在寻找翻译,辛巴达上前,结结巴巴的用宋语翻译着什么,但他说的宋语,对宋人来说也是外国话,基本上听不懂。

借辛巴达翻译的工夫,赵兴眯着眼睛,继续打量着陴路支王子,他穿着一身丝绸,这身丝绸染成淡绿色,这种绿色丝绸,在大宋是七品以下的小官穿用的服色,没想到陴路支王子穿在身上,骄傲的像一只大公鸡,他见到赵兴注意他的衣服,下意识的挺了挺胸,一脸鄙视的望着身穿蕃布军服的赵兴。

对方的衣服做工很精致,衣服的接缝处几乎看不到针脚。丝绸容易起皱,打理起来很麻烦,这人地衣服除了针脚细腻,几乎看不出缝隙外。接缝处还显得很平整光滑,而且整件衣服看不到一个皱纹,在伊朗高原的清风吹拂下,丝绸的特性被充分展露出来,它柔和的随风跳动着,温柔的像情人的抚摸。

辛巴达已经结结巴巴的翻译完了,他知道赵兴听得懂阿拉伯语,求救似的望着赵兴。赵兴一指远处那座小山坡,毫不在意地回答:“我的选择就是那里,我军就在那里与你展开会战。”

赵兴说得很慢,辛巴达连猜带蒙,领悟了赵兴的意思,他流利的用阿拉伯语翻译说:“王子殿下,我们的元帅决定选择那座山梁作为自己的阵地,他说。他会像那座山一样,坚不可摧,也会顽强不屈,直到所有的战士已无力战斗。”

陴路支王子盯了一眼辛巴达,阿杜里催马上前与他嘀咕了几声。王子说:“曼萨.穆萨,我竟然还不知道你懂得宋语,很好,你可以转告你的主人。打败他后,你将有权保住自己地性命,继续为我效劳。”

曼萨.穆萨深深的叹了气,用怜悯的神情望着陴路支王子,不等赵兴做出指示,他自作主张的回答:“王子殿下,虽然你的军队像大海里地水兵一样,无穷无尽。但这位元帅的军队却像磐石,大海虽然令人恐怖,可有谁见过海浪能摧毁磐石?”

陴路支王子挺了挺胸,答:“我们不是海浪,我们是铁锤,再顽固的石头,也会在铁锤下粉碎,告诉你的主人。我带来了附近五个行省地兵马。正期待着接收一座新城,我很期待他的屈服。”

说完。陴路支王子拨马返回自己的阵线,沿途他并没有停留,只顾埋着头向自己的大本营奔跑,微风吹拂下,那绿色的丝绸袍随风飘起,显得既潇洒又中看。

赵兴也返回自己的阵线,随行的参谋不满的嘟囔了一声:“太尉,临阵约战,虽然颇有春秋之风,但自从前秦淝水之战后,因自己退兵而导致大败,我中原以不流行这种战前退兵,以让出阵地地举动了。

你说对面这位王子是不是傻了,怎么来跟我们玩这招。可惜我们没有懂对方语言的人,否则也像淝水之战那样,在敌侵将退未退之际,大喊一声‘前军败了’,那么,敌人岂不是也要崩溃?”

这名参谋的话貌似指责陴路支王子,其实在指责赵兴。赵兴居然要放弃坚城,与敌人野战,虽然宋军有火炮的优势,但为人不可太嚣张,怎能放弃地理优势,把自己置于险地,单依仗武器的优势来与敌人较真?

那军官语气婉转,表面上听是在慨叹陴路支王子的迂腐,竟然也像宋襄公、前秦苻坚一样迂腐。但赵兴明白他的意思,边催马往城门口走,边装模作样叹息说:“看来,塞尔柱人逃到了这片土地上,竟然也莫名其妙的沾染上了这片土地上地封建意识。”

那参谋不解,反问:“太尉大人此话何意?”

赵兴解释:“陴路支王子约请我们出城而战,不是因为他地迂腐,而是因为这片土地上的不同文化。

首先,封建制讲究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封建战争无论胜败,封建领主地私产都不会被剥夺,比如领主的土地。因为这个意识,所以封建战争经常是征服之战,它需要的是领主的屈服与卖身投靠,而领主屈服后,该领主所拥有的领土也就成了胜利者的领土。

基于这个理由,所以封建战争一般不会是极为惨烈的攻城战,因为攻城战会波及城里的百姓,胜利者即使胜利了,也会在那片土地上播种仇恨,这不利于他今后的统治,以及征收赋税。而领主手下的子民丧失殆尽,他的那片领地也没什么价值,不能继续为国王产生足够的收益,国王占了也没用,于是,在封建下,惨烈的攻城战就成了鸡肋,伤亡既大,事后获得的效益又很微小——譬如我们的春秋时代。

所以,封建战争常常是运用种种手段迫使对方屈服,只要对方答应诚服,答应向胜利者交纳赋税,胜利者就会满意的收兵而去。因为这样,胜利者发动战争后获得的收益最大。

与此同时,另一方面,城市遇袭,守卫者也因为封建意识的约束,不愿在自己的城中坚守至最后一兵一卒,因为封建领主对于子民的责任是一个庇护者。

众所周知,自然界的力量庞大的让单独的个人无法独立生存,为了应付自然的威力,于是人们就寻找他们当中身体最强壮者,或者最有能力者,投靠在他的门下,期望得到他的庇护,为此,他们向庇护者交纳赋税,服从庇护者的管理——这些庇护者就是最初的领主。

领主的职责是保护自己的臣民,如果他要在自己的领地内,将全体子民拖入战争,让子民与他一起承受战争的怒火,那么他就失去了庇护者的身份,他的臣民对他发出的‘效忠誓言’也就失去了约束力,为此,臣民有权力废黜这位领主,重新选择新的领主……

你们现在清楚了吧,陴路支王子向我发出的约战请求,实际上是一种试探,他已经将我们这座城堡视为囊中之物,并打算在战后利用它来发展海上贸易,为自己积累财富,所以他按照封建战争模式,约我出城决战,这同时也是隐晦的向我保证,无论战争胜负如何,他绝不会迫害城中的百姓,因为这些百姓今后也是他的赚钱机器。

而我爽快的答应他出城决战,就是告诉他:我不打算拖着全城百姓以及我大宋商人一起陷入守城战,因为守城战往往是生死之战,由于攻城会误伤城中百姓,为了消除城中百姓的仇恨,攻城者不得不进行屠杀,所以攻城之战打到最后,往往是以铲除对方为目的的灭绝之战。

这位陴路支王子借着约战的机会,在向我表示,他不想与我打一场拼尽全力的生死之战。而我的答应告诉他,我也不想来一场‘不胜则死’的生死之战,我是来征服的,我只要求征服,对领土没有野心。他战败后,我允许他保持尊严的投降。”

那参谋恍然大悟,半晌,才羞愧的说:“原来这一次约战,竟然有这么多道道。看来,判断军情的时候,不了解对方的习俗,做出的判断往往是错的……下官等知罪。”

那参谋拱手道歉的期间,宋军先头部队出城了,最先出城的是仆兵,四人一排的盾兵手持一人高的大盾,小跑着走出城堡大门,前进两三百后,第二排盾兵向左,第三排盾兵向右,如法炮制,不一会儿,一条由百名盾兵组成的阵线出现了——看过现代电影的人,能够从盾兵列阵中,依稀看出许多电影中的场景。

随着盾兵列阵完毕,长枪手接着出城,他们手持长枪,在盾兵身后布成了散兵线,紧接着,另一队盾兵出城,在原先的盾兵两侧列阵,刹那间,城下出现了一个倒u字型的空心大阵,紧接着,鼓手进行空心大阵中,敲响了自己的战鼓,倒u字大阵随着鼓点缓缓向前推进。

远处,陴路支军队也向退潮的大海一样,一层一层的向后撤退,他们撤退的非常有序,第一排方阵的士兵整齐的从第二排方阵间隙退下,等他们退到远处,第二排士兵齐齐发出一声呐喊,喊声似乎是四个音节,听起来似乎是“阿拉什么”,而后一扭身,整齐的从第三排缝隙中撤退。

宋军的参谋齐齐发出一声嘶的吸气声,这声音之大,连骑兵出城的马蹄声都掩盖不住,为首的参谋带着震撼的表情低语:“难怪他们不怕临阵撤退,操练的如此成熟,强军,简直强悍的令人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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