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认识丹妮丝,看她的样子也不像是说谎,贾欢不免有些失望。这是第三次找错人了。他一直在四处游荡,追寻那些发生过奇怪事件的地方或者有些怪异的人。但是总是不能找到丹妮丝的母亲。
这一点让他有些失望,但是也不算是很失望,毕竟他现在也不是很刻意的想要回去,回到那个世界其实也并没有他特别留恋的地方。毕竟在这个世界里生活了一百多年了。人的感情总会是慢慢培养出来的,对这个世界,他也有一些难以言说的情怀。

“那好吧,我该走了!”贾欢站起身,准备离开。

“不玩一玩?我可以算便宜点!”女人对着贾欢妖媚的笑了笑,也站起身来,展示了一下自己的身材,“我甚至可以为你破例,你可以脱光我,为什么不来试试?”说着她还做了一个伸展手的动作,让腰肢更加的舒展,胸膛更挺拔。

“算了吧,别试探我,你只不过是利用了幻觉来让那些人觉得在和你上床。”贾欢就很不屑的指出来,“你自己则可以坐在一旁看着他们的丑态。或者他们自己打枪,甚至他们可以和你的狗搞上……”

“你还真的是个奇怪的人……”女人的脸色终于有些重视贾欢起来了,她看了看贾欢说道,“既然你都猜到了,我也就不瞒你了,正如你说的那样,那个猥琐的中年男人,就是因为和我的那条狗搞上了,所以……我杀了那条狗。”

“所以……你还想试探我吗?”贾欢就送了下肩膀说道,“好了,我该走了,这里还真是让我有些失望了。”

他站起来,朝着门口走去。

“等等,先生。”忽然背后的女人叫住了他说道,“你说到了一个名字,叫做丹妮丝。其实我听说过那个名字,你知道,我这样的人,对任何人都会有一种警惕性,是一个曾经路过这里的女人提起过。”

“她叫什么名字?”贾欢就转头看着她。

“黛西?巴隆。”女人就歇了一口气说道,“正因为我和她有着相同的特点,你知道的,这个世界上有女巫的存在,而我和她都是……”

“这个我早就看出来了,我经历过的女巫可不只是你们两个。”贾欢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看着女人,“所以你告诉我,她去了哪儿?我是她女儿丹妮丝的朋友……放心,我对她没有恶意。”

“我才不会管这些,我只知道,她在十几年之前就出现在这里的。那时候我还没有显示出这样的女巫的特性,是她点醒了我的女巫的身份,我不知道该感谢她还是该杀了她,因为我的生活已经完全的被改变了。”

“你应该感谢她……”贾欢就对着女人说道,“不然你在别人的眼里就是个怪物,这很不好受,反而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之后,做事就没有那么多的困惑了。”

“你还真是个奇特的人,你也是巫师?”女巫看着贾欢笑,“或者是像印第安人一样的喜欢手舞足蹈的跳着奇怪舞蹈那样的巫师?头上还有羽毛的那种。”

“如果我是就好了,说不定现在就给你来段印第安的舞蹈。”贾欢说,“她朝那个方向去的?”

“她谁都没有告诉,不过我知道她从哪里来的,从德克萨斯州那边过来的,或许也可能是加利福利亚州吧,谁知道呢。所以我不觉得还会让西海岸那边。也许是纽约,也许吧……”女人说着,然后看着贾欢,“我觉得我现在撑不下去了。但是我又不想杀人……”

“告诉我这个没用。”贾欢说道,“女巫的生命和普通的人类不一样,你已经死过一次了?为什么还惧怕再死第二次?女巫都是有三条命的。”

“正是因为死过一次,所以才惧怕死亡!”女人叹了一口气,“我所用的魔法都是那个女人教我的,虽然不多,但是够我勉强生存下去。”

贾欢没有出声,而是皱起眉头,考虑了一会儿,女人也不催他,只是静静的看着他。直到贾欢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说道:“我只能给你这个。”说着他手中忽然多了纸笔,画了一道符纸,叠成了三角形,递给那女人,“你重生之后,就将这个符纸烧成灰,并且化在水里喝下去,你就会变得跟普通人一样了。”

女人没有说什么,看着贾欢头也不回的离开,手里就捏了捏那个三角形的符纸。

冒着风雪继续往前,贾欢在小镇的一个旅馆的前面停下来,这是唯一的旅馆,并不大,但是可以停车,贾欢在这里已经住了两天了。

退了房间,他开车继续朝着东边潜行,从这里上540高速公路,一路上雪很大,车很少,即便有车也都开得非常的谨慎,非常慢。

因为下大雪,天色变得有些暗起来。大雪纷纷扬扬,不过越是往纽约方向,雪就越小了,但是路边还是很湿,路边上有一辆车已经抛锚了,一个年轻的男子下车后,正束手无策的用脚踢了一下车的轮胎,然后抱怨着什么。

贾欢将车停在了路边,那辆车的前面,下车,朝着那个年轻人走去。天空中还纷纷扬扬的下着雪,不过不大了,但是路边的雪还是堆得很厚。

“需要帮忙吗?”贾欢对着那个年轻人说道。

那个年轻人正将头伸进了汽车被打开的前引擎盖里面,不知道在摆弄什么。听到声音就将头伸出来,转过身看到了贾欢,就很无奈的摊开手:“这该死的破车,总会换了它的。对不起……这真是很尴尬的时刻。”

一个金色头发的年轻人,鼻子很挺,而且长得很英俊。身材也挺魁梧的。

“如果我们顺路的话,我可以载你一程。”贾欢提议。

“当然,当然……”年轻人就对着贾欢笑,“非常感谢。去纽约……我想在那边找个工作,我从小就一直待在这边,快发芽了。”

“欢?贾,”贾欢对着他伸出手。

“卡洛斯?科特尔,今年二十六岁,蒙大拿人,典型的浪漫主义者。”年轻人握了握贾欢的手就笑,“这边很少看到亚裔人,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

“以后你会看到很多,在纽约!”贾欢就笑,摆了摆头,“上车吧,我也是去纽约。”

汽车一路上朝着纽约开去。卡洛斯?科特尔就坐在副驾驶,这个年轻人很热情,他就在蒙大拿本地大学读书毕业,然后一直在利文斯顿市区工作,但是却很向往大都市的生活,这也是他鼓起勇气要去纽约的原因。

“你觉得这样去纽约会有什么工作等着你?”

一路上,贾欢和他聊天。

“谁知道呢,总得先去了再说吧,服务生也行,只要能看看纽约就好了。”卡洛斯对新的生活很憧憬,“机会总是留给有向往的人的。”

“这句话我喜欢听。”贾欢笑了笑。

一路上两人聊天,很容易就能打发时间。到了中午,贾欢在路边的加油站加油,而卡洛斯就主动去加油站旁边的便利店买了一些食物和零食。一般搭顺风车的人很少这样做,都是各买各的,但是卡洛斯不是。

“这是给我的?”就连已经适应了美国人的那种生活方式的人,也觉得卡洛斯递给自己一袋袋零食和水的时候,也有些吃惊。

“我总得为你做点儿什么吧!”卡洛斯就笑,“我还真不习惯接受了别人的好意之后,不为他们做点儿什么,不然我会一直有不安的情绪在。”

“你这样的人在美国……还真是少见,不过我喜欢……”贾欢就拍了一下他的手臂,“好了,伙计,继续保持,我们去纽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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