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剁了他的手!!”
宋二笙笑了出来,勾住孟奔的手臂,“人介长得那么好看,没了一只手多难看啊,对于美好东西,我们要懂得欣赏,懂不懂?就好像一只好好的花瓶,你切了它的瓶口,多丑啊........”
“那是一个对你心怀不轨的男人.......”孟奔很是吃醋,长得还挺好的男人........所以你就让他摸手啊?你不让我剁了他的手......
宋二笙无语,不过这话还是要说清楚,“这世上对我心怀不轨的人多了,不过应该还是少于你的。”毕竟孟奔可以男女通吃,自己虽然也可以,但女人总是比男人少了很多攻击性,所以孟奔更加需要保护一些......但这话她也是不会说出来的。“在我眼里,这些好看的男人,都是被我赏玩的精美花瓶而已。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我以后,不碰他们就是了。”
对于孟奔的心情,宋二笙总是很小心谨慎的照顾着。因为她真的不想因为自己的一点爱好弄得孟奔不开心。
而孟奔也知道,这就跟别人好美食一样,三千只是好色而已。可她既然承诺了自己,还是从小到大一直都在承诺给自己,孟奔自然是相信三千的。现在听三千又强调了一遍,孟奔心里爽快不少。
其实,早在三千开公司之前就和他说过,她以后少不了要有酒局,要有礼物。而这个礼物,多一半就会是好看的男人。她这种喜好,总有被人看出来的一天。她可以保证,这辈子只会有孟奔一个男人,甚至完全不会有逢场作戏这回事。但是别人送上来的美男,她也是不好拒绝的,商场就是战场,讲究的就是虚虚实实,真情假意。
所以,三千认真说了,她只是会看看而已,别的男色,在她眼里就是死物,所以希望他可以理解并相信他,不要生气。
对此,孟奔其实纠结了一周多。在这一周多的时间里,他在网上搜了很多这类的故事新闻什么的,结果都是情况都是和他相反的,别人都是男人这么对女人说的。孟奔看了半天,觉得地球上的这种高智慧生物真的好奇怪。按照生物特性,在他看来,就应该是女人的地位高于男人才对。毕竟无论是接受了谁的精子,生下来的孩子,都是女人的孩子。
跟着孟奔就想到,三千从小到大,都是因为是女孩子,至今,都收到歧视和非议。比如她现在继承宋家,别人明显很不以为然,无论她都有能力,只因为她是女孩子,一切就都被人否定了。再有九叔希望三千留在家里招婿,九婶就一直很反对,因为这么一来,三千就会找不到好男人做丈夫。
尽管他才是三千唯一的丈夫,但从这点看来,地球上的女性,真的过的很不容易。
最后,孟奔初衷是想搜索一些相同例子来看看作为安慰和借鉴,结果看到最后他只有一个点头——完全不想委屈三千。
他爱着三千。比地球上人们所歌颂的爱情,还要更加深刻的爱着。他只希望自己可以给予三千更好的生活,而不是让三千和他在一起时候,失去她该有的快乐。唯一的男人这点他是不绝对不可能让步的,但是,让三千赏玩一些别的花瓶,他是可以接受的。他只想让三千保有甚至得到,更多的,她应该享受到了快乐。
这个想法,孟奔也没和宋二笙说,只是自己想通了之后,就过了这个坎了。
现在又得到一个不会触碰花瓶的承诺,孟奔真的特别满足。咧嘴笑了下,伸手搂过宋二笙探头亲了一下。一个没忍住。
宋二笙跟着笑出来,亲在脸上,她还可以接受。公共场合,对她来说,这种程度的亲密,就是极限了。
话说,不算久的之后,宋二笙这爱男色的爱好天下皆知的时候,基本所有人都觉得她是有点渣的。但渣的不上不下,让人骂不下嘴。一个是她长得好,想当她入幕之宾的人太多了,可她就是死守着孟奔一个人。另一个原因就是,她兑现了说给孟奔的每一个承诺。
吃饭之前,娜娜找机会把宋锐的东西拿出来放在桌子上,然后把和宋锐之间的谈话叙述了一遍。
宋二笙看着纸袋,听完了娜娜的话,点了点袋子,宋锐果然要被宋老五扶植成傀儡,可他拿着个东西给自己,也是不甘心的吧?这小子骨子里,到底是留着宋家人的血。
“........我现在知道你和你那公司不是一阵风就能吹倒的,我就放心了。”娜娜现在也想明白了。当初三千和她其实就先交过底了,全国有十分之三的野生寺庙,都是三千在养着。当时她没多想,现在结合宋锐的话,娜娜就明白了。这就是三千最大的依仗。可是,这也是三千一辈子都甩脱不掉的禁锢。
她无论挣多少钱,都有七到八成都要交出去。这其实无所谓,但是,这些钱,三千还都要要求干净,因为这些钱是拿去供奉神佛的。三千大概也是有精神洁癖吧......这样一来,她只会更累。世人都知道,脏钱易得,不义之财易得。而这些钱,三千都不可能赚的。她投资什么,都是认认真真分析了很多,看过很多资料之后,才会谨慎投资。
这样即使保有着很高的回报率,但也会加大她的工作量。只看现在三千恨不得一天有四十八个小时就很清楚了.......
娜娜最后说道,“我自认也是个聪明人,但与你相比,到底还是差了不少的。别的不说,觉悟这点,我就比不得你。”自来财帛动人心。三千可以多年如一日的,把金山银山都不眨眼的送出去,这点,她真的是做不到的。人心都是贪婪的。她虽然比一般人来的都坚定一些,但和三千相比,就给别的心软如云了。
三千的心,真的强大到了极端而可怕的地步了。但也领人敬仰佩服。
宋二笙笑了出来,勾住孟奔的手臂,“人介长得那么好看,没了一只手多难看啊,对于美好东西,我们要懂得欣赏,懂不懂?就好像一只好好的花瓶,你切了它的瓶口,多丑啊........”
“那是一个对你心怀不轨的男人.......”孟奔很是吃醋,长得还挺好的男人........所以你就让他摸手啊?你不让我剁了他的手......
宋二笙无语,不过这话还是要说清楚,“这世上对我心怀不轨的人多了,不过应该还是少于你的。”毕竟孟奔可以男女通吃,自己虽然也可以,但女人总是比男人少了很多攻击性,所以孟奔更加需要保护一些......但这话她也是不会说出来的。“在我眼里,这些好看的男人,都是被我赏玩的精美花瓶而已。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我以后,不碰他们就是了。”
对于孟奔的心情,宋二笙总是很小心谨慎的照顾着。因为她真的不想因为自己的一点爱好弄得孟奔不开心。
而孟奔也知道,这就跟别人好美食一样,三千只是好色而已。可她既然承诺了自己,还是从小到大一直都在承诺给自己,孟奔自然是相信三千的。现在听三千又强调了一遍,孟奔心里爽快不少。
其实,早在三千开公司之前就和他说过,她以后少不了要有酒局,要有礼物。而这个礼物,多一半就会是好看的男人。她这种喜好,总有被人看出来的一天。她可以保证,这辈子只会有孟奔一个男人,甚至完全不会有逢场作戏这回事。但是别人送上来的美男,她也是不好拒绝的,商场就是战场,讲究的就是虚虚实实,真情假意。
所以,三千认真说了,她只是会看看而已,别的男色,在她眼里就是死物,所以希望他可以理解并相信他,不要生气。
对此,孟奔其实纠结了一周多。在这一周多的时间里,他在网上搜了很多这类的故事新闻什么的,结果都是情况都是和他相反的,别人都是男人这么对女人说的。孟奔看了半天,觉得地球上的这种高智慧生物真的好奇怪。按照生物特性,在他看来,就应该是女人的地位高于男人才对。毕竟无论是接受了谁的精子,生下来的孩子,都是女人的孩子。
跟着孟奔就想到,三千从小到大,都是因为是女孩子,至今,都收到歧视和非议。比如她现在继承宋家,别人明显很不以为然,无论她都有能力,只因为她是女孩子,一切就都被人否定了。再有九叔希望三千留在家里招婿,九婶就一直很反对,因为这么一来,三千就会找不到好男人做丈夫。
尽管他才是三千唯一的丈夫,但从这点看来,地球上的女性,真的过的很不容易。
最后,孟奔初衷是想搜索一些相同例子来看看作为安慰和借鉴,结果看到最后他只有一个点头——完全不想委屈三千。
他爱着三千。比地球上人们所歌颂的爱情,还要更加深刻的爱着。他只希望自己可以给予三千更好的生活,而不是让三千和他在一起时候,失去她该有的快乐。唯一的男人这点他是不绝对不可能让步的,但是,让三千赏玩一些别的花瓶,他是可以接受的。他只想让三千保有甚至得到,更多的,她应该享受到了快乐。
这个想法,孟奔也没和宋二笙说,只是自己想通了之后,就过了这个坎了。
现在又得到一个不会触碰花瓶的承诺,孟奔真的特别满足。咧嘴笑了下,伸手搂过宋二笙探头亲了一下。一个没忍住。
宋二笙跟着笑出来,亲在脸上,她还可以接受。公共场合,对她来说,这种程度的亲密,就是极限了。
话说,不算久的之后,宋二笙这爱男色的爱好天下皆知的时候,基本所有人都觉得她是有点渣的。但渣的不上不下,让人骂不下嘴。一个是她长得好,想当她入幕之宾的人太多了,可她就是死守着孟奔一个人。另一个原因就是,她兑现了说给孟奔的每一个承诺。
吃饭之前,娜娜找机会把宋锐的东西拿出来放在桌子上,然后把和宋锐之间的谈话叙述了一遍。
宋二笙看着纸袋,听完了娜娜的话,点了点袋子,宋锐果然要被宋老五扶植成傀儡,可他拿着个东西给自己,也是不甘心的吧?这小子骨子里,到底是留着宋家人的血。
“........我现在知道你和你那公司不是一阵风就能吹倒的,我就放心了。”娜娜现在也想明白了。当初三千和她其实就先交过底了,全国有十分之三的野生寺庙,都是三千在养着。当时她没多想,现在结合宋锐的话,娜娜就明白了。这就是三千最大的依仗。可是,这也是三千一辈子都甩脱不掉的禁锢。
她无论挣多少钱,都有七到八成都要交出去。这其实无所谓,但是,这些钱,三千还都要要求干净,因为这些钱是拿去供奉神佛的。三千大概也是有精神洁癖吧......这样一来,她只会更累。世人都知道,脏钱易得,不义之财易得。而这些钱,三千都不可能赚的。她投资什么,都是认认真真分析了很多,看过很多资料之后,才会谨慎投资。
这样即使保有着很高的回报率,但也会加大她的工作量。只看现在三千恨不得一天有四十八个小时就很清楚了.......
娜娜最后说道,“我自认也是个聪明人,但与你相比,到底还是差了不少的。别的不说,觉悟这点,我就比不得你。”自来财帛动人心。三千可以多年如一日的,把金山银山都不眨眼的送出去,这点,她真的是做不到的。人心都是贪婪的。她虽然比一般人来的都坚定一些,但和三千相比,就给别的心软如云了。
三千的心,真的强大到了极端而可怕的地步了。但也领人敬仰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