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天的泥石流倾泻而下,我就已经和人一起往山崖下跑去。
山崖那条洪水冲刷的小溪中,有一个我提前设好的大钢筋网,只要在那里,就可以把那辆车拦下来,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将林子伟和弘轩拉出来。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将林子伟塞入车里,再让车子滚下去。

我要的,是林子伟的命,不是弘轩的。

可老天算是帮了我一把,省了我多少麻烦。

弘轩从翻滚的车子中跳了下来,却摔成了重伤,林子伟随车一起,卡在那个钢筋网处,我让兄弟们将网撤走,那车子随着洪水,一路往下,这个始作俑者,终于干掉了!

我将弘轩送去熟人的高级诊所治疗,受伤不轻,但是人还有救。他的生命力很旺盛!我相信,他在跳出车窗之后的所有念想,都是为林子伟复仇,我相信他指向的目标,是陈天骄。只要陈天骄再死,我墨谦的目的,尽可达到。而那时候,我凭借着墨世,在墨世倒下之前,还有足够的能力将弘轩远渡到国外,甚至他不用出国,我可以好好地筹谋,好好地准备,他也许,只会被判个几年,而我,可以不受牵连地,也呆上几年。再出狱时,已过天命,甚至花甲之年的我们,又可以像从前一样,潇潇洒洒在人间活着。

人生七十古来稀,我不求天长地久,只愿剩下的人生里,唯一陪伴在他身边的人,就是我。

我所有的人,都被我远远地安排走,出国的出国,发不出声音的也有。

弘轩很快被安排到我准备好的地方,那处乡下,所有护理医疗器械足够,他现在睡得很香,据说意识即将清醒。

还是那样黑黢黢的皮肤,也不算是很黑吧,算是比小麦色深那么一点,却很有光泽。阔鼻大耳,天生一副粗鲁的样子。我在部队当文员,听说弘轩反倒是从绿野军校选拔出来,再在行伍里经受正规训练的,也不晓得他受了怎样残酷的磨炼,身手这么了得,四十好几的人了,单挑七八个莽汉都没问题。

记得当年一起喝酒的时候,碰见的街头恶霸么?那个安安的娘所在的街道,我就找了你一个人去帮我打架,收拾完你就连夜赶回去了,她这没见过世面的女孩,见到地上横七竖八躺着一堆,竟然以为是我找了一帮人过来,哪个晓得就只你这么一个,英雄神武的人哪。

你从来都是个凶悍性子,怎么会跟着林子伟这么小心翼翼地过日子。老婆被人欺负了,闺女被人欺负了,还得慢慢地走司法程序,要不是我直接出手把那个混混给卸了腿,他能这么善罢甘休吗?

有时候,我反倒羡慕林文溪。

我起初还不清楚你对这个孩子这么关照,等张东那小子义正言辞地跟我讲了,我才派人留心。

你不惜背叛林子伟的命令,听命于这小子,你经常自己深夜从天府乡跑回纪夫大学,四处转悠,生怕有人伤害他,你一有空就跑到纪夫大学来了解他和赵渊的一切,还经常跑去他喜欢叫外卖的地方,检查人家的食品卫生。。。你这是把他当亲生儿子去养还是当成女儿了?

我要是是林文溪就好了,我要是林文溪,小时候能撒娇的时候,就往你怀里撒娇个够。别人眼里,我墨谦是个气势凌厉,心狠手辣的墨世掌舵人,我霸气,我专横,可我,这一世最大的心愿却是躺在你怀中,从下往上,透过你的眸子,看天上的繁星。

我说我想一辈子陪你喝酒抽烟唱红歌,那不过只是个谎言!只是个,我只能安慰自己的谎言,我他妈最想的,是和你在一起,永生永世地,和你在一起!

你重伤的时候,是你这辈子最可爱的时候!

我握紧你的手,我深吻你的眸子,你都好乖好乖,不像以前一样,我装着要跌跤,拉住你的手,你严肃地和我讲,身为一个军人,应该咋样咋样balabalabala。。。

终于是鼓足了勇气,深深地吻着你的唇,终于是轻轻地俯在你起伏的胸口,这辈子最接近你的时候,却是你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

我真地很恨我自己,为什么从前不敢直接和你说,不敢直接和你讲,可我怕影响到你的前程。部队里从前出过一档子事,忍不住的那个,直接被遣送回原籍,被告白的那个,都没有再得到提拔,退伍直接专业,听说遣送回原籍的那个,没法忍受事后的羞辱,直接饮弹自尽,阿轩,我只有忍着,憋着,耐着,有时候抵不住,才会在信中慢慢地写,可我此生只给你寄出去过一封信!那封信,都被林子伟截掉了!我直说我想你了,我只说我思念你,想和你做一辈子的兄弟,阿轩,你可知道我压抑了这辈子的多少情不自禁?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

你即将醒来,可我却那么害怕,害怕你醒来。

如果你醒来,眼前的人是我,你会不会直接对我举起枪?我有时候,真地宁愿死在你面前,结束这长夜漫漫的痛楚!

你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我在窗外看着你,看着你结实的胸膛,那是我此生再无法靠近的温床,我看着你迷惑又警醒的眸子,那是我此生流连之所在,你强健的臂弯,是我在无法停泊的港湾。

轩,我有时候在想,你就这么活下去吧,不要找陈天骄复仇了,也不要来找我。我会帮你料理好这一切。

等到我回去复命,却发现林文溪成了陈天骄的儿子。轩,你知道吗?就算林子伟待你如兄弟,他到底也不敢把他从前做过的破事和你坦白吧?你疼了一辈子的孩子,是陈天骄的亲生儿子!那,我墨谦就慢慢看着,看这林文溪,是姓陈,还是姓林。我要让陈天骄,死在自己亲生儿子手上,这样的报复,岂不痛快淋漓!

张成立把你催眠之后,我才发现,那个我使唤了六年,替我杀人越货,拼命的人,居然是你!你居然能为了林子伟,林文溪,把自己折磨成人不人鬼不鬼!你那一脸的刀疤,你欠下一屁股的大案,我知道。。。你再也活不下去。。。

我想把你留在身边,可我知道,你每一分每一秒都恨不得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如果人可以吃人,如果你吃得进去我,我可以把自己煮熟了,亲眼看着你一口一口地把我吃掉。弘轩,我的命,是我的,也是你的呀。

我的身边留不住你,我只能放你离去。我让张老板把你监视好,就算,让你一辈子催眠也好,等我把你弄到的证据毁了,我安安生生自首,我有本事把一切撇干净,等我出来,再找到你。我会监禁你一辈子。。。一辈子把你留在我身边,一辈子。。。

天道轮回,苍天又饶过谁?

所以,我去销毁证据的时候,亲眼见到那个被摧残被侮辱的女孩子,安安,是我的亲生女儿,所幸我墨谦这一把年纪无法对女孩子动情,否则,纵使百死千死,也不足以弥补我欠下的罪孽!

所以,张老板养女儿只为了防我,他把你领出来,又将你放了,只为了假借你的手,对付摇摇欲坠的墨世。我生平除了骆扬,最信任的人莫过于他,他是在墨世,我唯一一个没让他双手染血的人。

安安是我女儿,生来为了报复我,水莲等于是我未过门的妻子,为我怀了两胎,险些都没保住,恨了我一辈子。

一切本来该是我爱着的人,统统都恨着我,包括,你也是。

你就这么走了,没有只言片语留下。

轩啊,你在走之前,可曾想起过这个作恶多端的我?

你可曾想过有什么话对我说?

你有的,你把在墨世做的一切,全部亲口说出。你把作案时间,地点,抛尸方式说得准确无误。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在反反复复地确认着你犯下的案子,反反复复回忆着,我有些记不清的案子。这六年。。。如果我早知道是你。。。

轩,我如果早知道是你变成这样,我早知道你会这么狠下心对你自己,我直接就会去自首,把陈家人,把我自己都送进无底深渊,让你,好好地,活着!一念之差!我以为你消失了,只是去组织林子伟的旧部,我以为我一直拖着,林文溪寻不出明显的证据,我还可以和你能有出狱之后十几年,二十几年短暂的光阴,我却不知道,昔年你便是那头虎豹豺狼,只不过暂时被林子伟驯化了而已,一旦林子伟亡故,你就还是原来的你,那个谁都不怕的煞神。。。

轩,眼镜已经坏了,到底,是没法修了。那年我眼镜散光,从来不知道怎么温柔的你,居然会在去小城出差的时候,帮我配了一副散光眼镜。

这辈子,你给我唯一的温柔。

也让我,最后满足你的愿望。

墨谦会死,所有证据都会得到补充,你会得到清白又不清白的一切。。。

我只希望,我的女儿安安能好好活下去,你的儿子林文溪,能好好地和他所爱的人走到一起,你的女儿弘颜,以后能有个好婆家。

那些我害过的人,下辈子吧,如果,还有。。。

轩,我真地,很想你,非常,非常地,想你,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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