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那个男人,是七年前的夏天,我怀上他的孩子,是六年前的冬天。
那天他喝醉了酒,一个人摇摇晃晃地走在乡下田埂中,我经过他身边时,他突然朝我扑过来,我和他一起滚入了旁边的烂泥塘中。
我挣扎着才起身,他一直呼喊着,不要走,不要走。
那一瞬,我突然有了一种宿命感。
我在小城的酒吧工作,准确地说,就是在酒吧上跳舞,唱歌的台女,卖艺不卖身只不过是一句门面话,只要价格够高,那刀山火海,我也是闯得的。
可我从未听人对我喊过,不要走,尽管那不是喊我。
我将他扶回家,将他剥了个干净。
细细地看着他,一副书生面孔,却生得飞眉入鬓,虎虎生威。一双朦胧醉眼,偏生成桃花样,似睡非睡,憨态十足。笔挺的鹰勾鼻子,温润的双唇,硬朗的下巴。
他问我,你是谁?
我说:“愿为你老婆。”
他哈哈大笑:“我墨谦,此生不娶!”
“为谁伤心到这样的地步?”我问。
“你们都不会懂,我只想,和他一辈子当兄弟!喝一辈子酒,唱一辈子歌,我离他,越来越远!”他双眼圆睁地望着窗外的黑夜,那副不甘心的样子,实在是太过迷人。
“你是让一个女孩子当你兄弟,还是为一个男人伤心至此?”我颇觉好笑,一边撩拨着他凌乱的头发,他的头发,又粗又硬,摸起来有些扎手。我轻轻地吻着他的唇,我深信,任何男人对我这样的女人,都无法抵抗。
他狠狠地推开了我:“别碰我!”
我不碰你,你还不醉倒在泥田里憋死!何况,还是你先把我扑倒的,你这么快,就不记得了?
当夜,我在被窝里和他缱绻着,他对我再无抵抗力。然而我始终没办法让他走向最后一步。
他却,在我那里小住了一段时间,某一天,一声招呼都不打,居然就这么跑了。
我再次见到他,是他陪着一个年长些的军官模样的人走进来,那军官生黑脸精瘦,却也仪表堂堂,我在台上高歌一曲,满堂喝彩,连那个军官,亦对我趋之若鹜,可他这人,竟然对我不理不睬。
我第一次破例,没有要一分钱,想陪他一晚上,他竟然不答应!
我跟着他,见他将那军官扶向一个公园,我听见他们在公园里边醉着酒,边唱着歌。
歌老土了,都是红歌。
“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择东。。。”
“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胸前的红花迎彩霞,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我从未听过这般爽朗豪迈的歌声,我从未听过这等壮气胸怀。我默默地走了进去,他们唱什么,我就唱什么。墨谦想让我走开,那个军官却摆摆手,要我留下来,他说我唱歌唱得很好听。
那一晚,我陪着他们唱了一整晚,月亮从西边走向东边,天边最亮的一颗星升起了,天色亮了,那军官的酒,却也醒了。
“墨谦,跟着陈排没有太大的出息,倒不如跟林排走!”那军官大声说。
“陈排对我有恩。”墨谦说。
“我怎么不晓得?”那军官问。
“你那时候,被派出去执行任务了。再说,林排他不肯要我,我被他调了很多次。。。”
“那是为了锻炼你,我也被调了很多次。”军官说。
“那你去和林排说,把我调回来,只要他能同意,我绝对不会再去找陈排。”墨谦说。
两人就这么商量好,挽着肩膀,带着宿醉往回走。墨谦这没良心的,完全不顾及我这一姑娘家陪着守了一夜,还是那个军官好,说先送我回去。
我却很放心让他们送我去我的住处,后来我有个姐妹很没节操地说:“你就是希望那个墨谦把你办了对不对?我看另一个军官生的很威武,也不错啊!”
后来我知道,他那兄弟,叫弘轩。
我虽然书读得不多,不过好歹也听过几个古人的名字,比如:弘历,不过,就算我拜金,我也不会看上他,我喜欢那个晚上对着我喊,我不要走的男子。
后来,我听说,弘轩没有劝动什么林排的,把墨谦调在一起工作。
墨谦居然没有半点反应的。
他就像个唐僧,面对美女,坐怀不乱,面对最想要的职位丢失,好像也若无其事。这男人到底有没有喜怒哀乐啊。
不过不管怎样,墨谦养成了一个习惯,心情一旦不好,就会来我这里听歌,喝酒,虽然他的消费很少,我也是很乐意地。他喝,我陪他,他没钱,我买单,他醉,我推掉一切应酬,将他扶到我的房间。
一天深夜,墨谦又醉倒了,眼看走路都有些东倒西歪的,我扶着他才走出门,被一常客给拦住。他是街头恶霸来着,我不断给他赔礼道歉,希望得到他的谅解,他不为所动,非要我今晚陪着他。墨谦摇摇晃晃地,突然大怒,揪住那人就打。墨谦和一个寻常人动手是不在话下的,毕竟行伍出身,碰见常年打架斗殴的恶霸,就不是对手了,被对方揍了个头破血流,如果不是我报警,还不知道会闹成什么样。
墨谦受伤之后,不敢回乡下,便让我打电话给他的什么陈排请假。那陈排好像脾气还蛮好地,让我好生照顾墨谦,就不提了。墨谦在我那里小住,养伤,可他这人似乎生性十分好斗,对那个恶霸念念不忘,愤怒得几乎要是去理智。
他呢,失去理智倒不是去打架了,而是,有了我们的第一次。
有第一次,便有第二次。
墨谦正式成了我的男朋友,为了他,我也把酒吧的工作给辞了,那是一份收入颇丰的工作,我要养病重的父亲,才不得不去那里。我换了另一家酒吧,却是真正地卖艺不卖身,我要是卖身,只卖给墨谦,免费。
墨谦好像越来越有钱了,也越来越神气了。没太久,他找了一帮子人,将街头的恶霸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听说揍得他再不敢出来,一时我们这条街人人称道,后来我听说,那恶霸被人卸了一条胳膊,才感觉毛骨悚然。可我看墨谦那么平和的模样,白白净净地,根本不像是坏人,他并不近视,却有些散光,便经常戴着一副眼镜,镶着银框的,戴着更斯文,墨谦没事喜欢看书,像《厚黑学》,《菜根谭》,《小人得志》等等书籍。他不像是小人,他笑起来很爽朗,他虽然当过兵,压根就不像个兵蛮子,温文尔雅的样子,我真地,很喜欢,很不相信,他却做出那样歹毒的事。
可好歹,他是为了我。
我释然了。
墨谦帮我买了房子,帮我送走了我爸爸,可他也越来越凶,喝酒越来越多,脾气越来越暴躁。
我第一次怀孕,就是被他一脚踹在肚子上,流产的。那是个三个月的孩子!我和墨谦的孩子!仅仅是因为我不小心把他那副眼镜的银边划破了,他生气,他暴躁,我埋怨了几句。
墨谦很难过,我看得出来。那时候我也想,他到底是为我难过,还是为了我们的孩子呢?可我后来,太遥远太遥远的后来,我才知道,他难过的,只因为他认为他背叛了某个人。
以后我过得小心翼翼,我只知道,只要我不提弘轩这个人,只要我不碰那副眼镜,只要我不在他不喜欢的时候想要他,我就能安安心心地呆在他身边。我虽然战战兢兢,但是我觉得很幸福。
我第二次怀孕,我很小心地留意着自己的身体变化,居然两个月就检测出来了。
那时候未婚先孕,实在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我想乘着这时候,把婚结了吧。
我和墨谦提出结婚。
原本应该是他提的,他应该提着聘礼上我家,将我风风光光地娶出来。可就算我怀了这个孩子,他依然不愿意和我结婚。相反,他居然不想要这个孩子!
他说他现在还年轻,带着孩子实在是有些累赘。
他说我也还年轻,他说我不值得这么为他。
他提出分手,只说他不爱我了。
我的确知道,他不爱我了,可是他为何要将我留在他身边,这么一年多。他温存的时候,脾性好的时候,对我又那么好,对我家人那么好,这又是为什么?
我不甘心!就算他不爱我了,可我还是想要这个孩子。听说孩子能留下父亲匆匆离去的步伐,我希望我这个孩子也是,能帮我留住他的爸爸。
那天,他突然变得缠绵温存,却在递给我的水里,加了堕胎药。
万幸,他并不熟悉药理,堕胎药也比较劣质,我在医院腹痛了三天,到底还是保住了孩子。
我开始思考,他对我是不是还留着那么一丝,一点的情意。
答案很快就知道了。
他没有来医院探望我一分一秒,他去乡下,参加他兄弟,弘轩的婚礼!我听说他在婚礼以后,哭得,醉得一塌糊涂!我更听我一个姐妹的朋友说,墨谦的那副眼镜,是弘轩送给他的!
因为眼镜被划伤,我失去一个孩子,因为弘轩的婚礼,我险些再丢失一个孩子!弘轩和墨谦的一切,历历在目地出现在我眼前,而我,更是在墨谦不小心留下的几张废纸中,看出了他的心思——弘轩,兄弟,你可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这样诗情画意的句子,他从未对我说过!甚至于,我爱你,三个字,他也没有对我说过!我恍然觉醒,这一年多以来,一切,都只是个谎言!
惊天的玩笑!我不敢相信,我这样深爱着的男人,他心中仰慕着的,却是另一个男子!我想把信寄出去给弘轩,让他见识见识他的兄弟,他的朋友,对他是一种怎样猥琐不堪的心思!而我,却从来只是他有欲望时,发泄的工具而已!可我害怕,我害怕被墨谦抓住。。。
我选择了逃走,在墨谦听说我没能堕胎成功,赶到医院之前,我在同村的张成立的帮助下,
逃得远远的,去了天府乡最偏远的山村。
我不料墨谦的网,那时候已经能撒得很远,可至少每一个乡下,他都有自己的耳目。后来张成立告诉我,他其实也是墨谦的手下,为了能送他的弟弟上学,他和墨谦签订了一个契约,做了一些昧着良心的事。
为了让我安全产子,张成立将我安排在他家。在我老家,墨谦的耳目就只有张成立一个,所以墨谦找遍了天府乡附近的乡镇和乡村,都没有发现我的藏身之处。
只是我产下女儿时,到底还是被他抓住了,他在医院出现,就要强行抢亲,若非张成立偷偷报警,想必就算刚出生的孩子,也会被他抢走,生死难料。我在张成立的帮助下,带着刚出生几天的婴儿,我的孩子,跑得远远地。直到过了一年多,才回到另一个乡镇,那里,张成立已经有本事将我安排好。
我在墨谦的眼皮子底下,战战兢兢地活了五年。
成立对我很不错,衣食住行,照料得很好,他却不敢和我远走高飞,因为他加入了墨谦的一个小组织,做了不少坏事,有案底在,而且他的弟弟,家人,都在墨谦的掌控之下。我那时候才发现,墨谦这个人,可怕极了!
我恨他!我被他玩弄那么久,我因着吃了他的堕胎药,生下女儿以后,身体十分虚弱,成立再怎样对我殷勤照顾,我也是再难调养,回天乏术。
眼看着身体一天天差下去, 眼看着,妈妈就要离开人世,我唯一的女儿,安安,妈妈希望成立以后能对你好好地,能将你抚养长大。你继承了妈妈的歌喉,以后说不定还能成为一个小明星呢。
惟愿爱女,平平安安,从此你姓张,名安安,你要永远记得。
等你十八岁成人时,成立会把我的这封绝笔信交给你。
妈妈很舍不得你,不要恨妈妈,妈妈爱你。。。
那天他喝醉了酒,一个人摇摇晃晃地走在乡下田埂中,我经过他身边时,他突然朝我扑过来,我和他一起滚入了旁边的烂泥塘中。
我挣扎着才起身,他一直呼喊着,不要走,不要走。
那一瞬,我突然有了一种宿命感。
我在小城的酒吧工作,准确地说,就是在酒吧上跳舞,唱歌的台女,卖艺不卖身只不过是一句门面话,只要价格够高,那刀山火海,我也是闯得的。
可我从未听人对我喊过,不要走,尽管那不是喊我。
我将他扶回家,将他剥了个干净。
细细地看着他,一副书生面孔,却生得飞眉入鬓,虎虎生威。一双朦胧醉眼,偏生成桃花样,似睡非睡,憨态十足。笔挺的鹰勾鼻子,温润的双唇,硬朗的下巴。
他问我,你是谁?
我说:“愿为你老婆。”
他哈哈大笑:“我墨谦,此生不娶!”
“为谁伤心到这样的地步?”我问。
“你们都不会懂,我只想,和他一辈子当兄弟!喝一辈子酒,唱一辈子歌,我离他,越来越远!”他双眼圆睁地望着窗外的黑夜,那副不甘心的样子,实在是太过迷人。
“你是让一个女孩子当你兄弟,还是为一个男人伤心至此?”我颇觉好笑,一边撩拨着他凌乱的头发,他的头发,又粗又硬,摸起来有些扎手。我轻轻地吻着他的唇,我深信,任何男人对我这样的女人,都无法抵抗。
他狠狠地推开了我:“别碰我!”
我不碰你,你还不醉倒在泥田里憋死!何况,还是你先把我扑倒的,你这么快,就不记得了?
当夜,我在被窝里和他缱绻着,他对我再无抵抗力。然而我始终没办法让他走向最后一步。
他却,在我那里小住了一段时间,某一天,一声招呼都不打,居然就这么跑了。
我再次见到他,是他陪着一个年长些的军官模样的人走进来,那军官生黑脸精瘦,却也仪表堂堂,我在台上高歌一曲,满堂喝彩,连那个军官,亦对我趋之若鹜,可他这人,竟然对我不理不睬。
我第一次破例,没有要一分钱,想陪他一晚上,他竟然不答应!
我跟着他,见他将那军官扶向一个公园,我听见他们在公园里边醉着酒,边唱着歌。
歌老土了,都是红歌。
“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择东。。。”
“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胸前的红花迎彩霞,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我从未听过这般爽朗豪迈的歌声,我从未听过这等壮气胸怀。我默默地走了进去,他们唱什么,我就唱什么。墨谦想让我走开,那个军官却摆摆手,要我留下来,他说我唱歌唱得很好听。
那一晚,我陪着他们唱了一整晚,月亮从西边走向东边,天边最亮的一颗星升起了,天色亮了,那军官的酒,却也醒了。
“墨谦,跟着陈排没有太大的出息,倒不如跟林排走!”那军官大声说。
“陈排对我有恩。”墨谦说。
“我怎么不晓得?”那军官问。
“你那时候,被派出去执行任务了。再说,林排他不肯要我,我被他调了很多次。。。”
“那是为了锻炼你,我也被调了很多次。”军官说。
“那你去和林排说,把我调回来,只要他能同意,我绝对不会再去找陈排。”墨谦说。
两人就这么商量好,挽着肩膀,带着宿醉往回走。墨谦这没良心的,完全不顾及我这一姑娘家陪着守了一夜,还是那个军官好,说先送我回去。
我却很放心让他们送我去我的住处,后来我有个姐妹很没节操地说:“你就是希望那个墨谦把你办了对不对?我看另一个军官生的很威武,也不错啊!”
后来我知道,他那兄弟,叫弘轩。
我虽然书读得不多,不过好歹也听过几个古人的名字,比如:弘历,不过,就算我拜金,我也不会看上他,我喜欢那个晚上对着我喊,我不要走的男子。
后来,我听说,弘轩没有劝动什么林排的,把墨谦调在一起工作。
墨谦居然没有半点反应的。
他就像个唐僧,面对美女,坐怀不乱,面对最想要的职位丢失,好像也若无其事。这男人到底有没有喜怒哀乐啊。
不过不管怎样,墨谦养成了一个习惯,心情一旦不好,就会来我这里听歌,喝酒,虽然他的消费很少,我也是很乐意地。他喝,我陪他,他没钱,我买单,他醉,我推掉一切应酬,将他扶到我的房间。
一天深夜,墨谦又醉倒了,眼看走路都有些东倒西歪的,我扶着他才走出门,被一常客给拦住。他是街头恶霸来着,我不断给他赔礼道歉,希望得到他的谅解,他不为所动,非要我今晚陪着他。墨谦摇摇晃晃地,突然大怒,揪住那人就打。墨谦和一个寻常人动手是不在话下的,毕竟行伍出身,碰见常年打架斗殴的恶霸,就不是对手了,被对方揍了个头破血流,如果不是我报警,还不知道会闹成什么样。
墨谦受伤之后,不敢回乡下,便让我打电话给他的什么陈排请假。那陈排好像脾气还蛮好地,让我好生照顾墨谦,就不提了。墨谦在我那里小住,养伤,可他这人似乎生性十分好斗,对那个恶霸念念不忘,愤怒得几乎要是去理智。
他呢,失去理智倒不是去打架了,而是,有了我们的第一次。
有第一次,便有第二次。
墨谦正式成了我的男朋友,为了他,我也把酒吧的工作给辞了,那是一份收入颇丰的工作,我要养病重的父亲,才不得不去那里。我换了另一家酒吧,却是真正地卖艺不卖身,我要是卖身,只卖给墨谦,免费。
墨谦好像越来越有钱了,也越来越神气了。没太久,他找了一帮子人,将街头的恶霸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听说揍得他再不敢出来,一时我们这条街人人称道,后来我听说,那恶霸被人卸了一条胳膊,才感觉毛骨悚然。可我看墨谦那么平和的模样,白白净净地,根本不像是坏人,他并不近视,却有些散光,便经常戴着一副眼镜,镶着银框的,戴着更斯文,墨谦没事喜欢看书,像《厚黑学》,《菜根谭》,《小人得志》等等书籍。他不像是小人,他笑起来很爽朗,他虽然当过兵,压根就不像个兵蛮子,温文尔雅的样子,我真地,很喜欢,很不相信,他却做出那样歹毒的事。
可好歹,他是为了我。
我释然了。
墨谦帮我买了房子,帮我送走了我爸爸,可他也越来越凶,喝酒越来越多,脾气越来越暴躁。
我第一次怀孕,就是被他一脚踹在肚子上,流产的。那是个三个月的孩子!我和墨谦的孩子!仅仅是因为我不小心把他那副眼镜的银边划破了,他生气,他暴躁,我埋怨了几句。
墨谦很难过,我看得出来。那时候我也想,他到底是为我难过,还是为了我们的孩子呢?可我后来,太遥远太遥远的后来,我才知道,他难过的,只因为他认为他背叛了某个人。
以后我过得小心翼翼,我只知道,只要我不提弘轩这个人,只要我不碰那副眼镜,只要我不在他不喜欢的时候想要他,我就能安安心心地呆在他身边。我虽然战战兢兢,但是我觉得很幸福。
我第二次怀孕,我很小心地留意着自己的身体变化,居然两个月就检测出来了。
那时候未婚先孕,实在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我想乘着这时候,把婚结了吧。
我和墨谦提出结婚。
原本应该是他提的,他应该提着聘礼上我家,将我风风光光地娶出来。可就算我怀了这个孩子,他依然不愿意和我结婚。相反,他居然不想要这个孩子!
他说他现在还年轻,带着孩子实在是有些累赘。
他说我也还年轻,他说我不值得这么为他。
他提出分手,只说他不爱我了。
我的确知道,他不爱我了,可是他为何要将我留在他身边,这么一年多。他温存的时候,脾性好的时候,对我又那么好,对我家人那么好,这又是为什么?
我不甘心!就算他不爱我了,可我还是想要这个孩子。听说孩子能留下父亲匆匆离去的步伐,我希望我这个孩子也是,能帮我留住他的爸爸。
那天,他突然变得缠绵温存,却在递给我的水里,加了堕胎药。
万幸,他并不熟悉药理,堕胎药也比较劣质,我在医院腹痛了三天,到底还是保住了孩子。
我开始思考,他对我是不是还留着那么一丝,一点的情意。
答案很快就知道了。
他没有来医院探望我一分一秒,他去乡下,参加他兄弟,弘轩的婚礼!我听说他在婚礼以后,哭得,醉得一塌糊涂!我更听我一个姐妹的朋友说,墨谦的那副眼镜,是弘轩送给他的!
因为眼镜被划伤,我失去一个孩子,因为弘轩的婚礼,我险些再丢失一个孩子!弘轩和墨谦的一切,历历在目地出现在我眼前,而我,更是在墨谦不小心留下的几张废纸中,看出了他的心思——弘轩,兄弟,你可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这样诗情画意的句子,他从未对我说过!甚至于,我爱你,三个字,他也没有对我说过!我恍然觉醒,这一年多以来,一切,都只是个谎言!
惊天的玩笑!我不敢相信,我这样深爱着的男人,他心中仰慕着的,却是另一个男子!我想把信寄出去给弘轩,让他见识见识他的兄弟,他的朋友,对他是一种怎样猥琐不堪的心思!而我,却从来只是他有欲望时,发泄的工具而已!可我害怕,我害怕被墨谦抓住。。。
我选择了逃走,在墨谦听说我没能堕胎成功,赶到医院之前,我在同村的张成立的帮助下,
逃得远远的,去了天府乡最偏远的山村。
我不料墨谦的网,那时候已经能撒得很远,可至少每一个乡下,他都有自己的耳目。后来张成立告诉我,他其实也是墨谦的手下,为了能送他的弟弟上学,他和墨谦签订了一个契约,做了一些昧着良心的事。
为了让我安全产子,张成立将我安排在他家。在我老家,墨谦的耳目就只有张成立一个,所以墨谦找遍了天府乡附近的乡镇和乡村,都没有发现我的藏身之处。
只是我产下女儿时,到底还是被他抓住了,他在医院出现,就要强行抢亲,若非张成立偷偷报警,想必就算刚出生的孩子,也会被他抢走,生死难料。我在张成立的帮助下,带着刚出生几天的婴儿,我的孩子,跑得远远地。直到过了一年多,才回到另一个乡镇,那里,张成立已经有本事将我安排好。
我在墨谦的眼皮子底下,战战兢兢地活了五年。
成立对我很不错,衣食住行,照料得很好,他却不敢和我远走高飞,因为他加入了墨谦的一个小组织,做了不少坏事,有案底在,而且他的弟弟,家人,都在墨谦的掌控之下。我那时候才发现,墨谦这个人,可怕极了!
我恨他!我被他玩弄那么久,我因着吃了他的堕胎药,生下女儿以后,身体十分虚弱,成立再怎样对我殷勤照顾,我也是再难调养,回天乏术。
眼看着身体一天天差下去, 眼看着,妈妈就要离开人世,我唯一的女儿,安安,妈妈希望成立以后能对你好好地,能将你抚养长大。你继承了妈妈的歌喉,以后说不定还能成为一个小明星呢。
惟愿爱女,平平安安,从此你姓张,名安安,你要永远记得。
等你十八岁成人时,成立会把我的这封绝笔信交给你。
妈妈很舍不得你,不要恨妈妈,妈妈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