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王琳芝此时最关心的根本不是陆阳春和程静姝,她这会儿最想见到的是她的母亲清阳公主。可是还没到三更,阿娘肯定还在睡觉。
纵使心中十分激动,但王琳芝仍旧乖乖地在床上躺了下来,璎珞熟练地替她盖了一床薄被,玛瑙则起身往香炉里加了些安神香,当“伴花眠”的香味开始在内室弥漫的时候,王琳芝便悄悄安心了些。
哪怕事隔多年,王琳芝犹记得这“伴花眠”的味道,这是大食国进贡给大周的名香,原名叫做“蔷薇水”,那时候刚刚登临大宝的赵喆还非常信任王家,为了表示对清阳公主的宠爱,直接将那“蔷薇水”赐给了她。
据闻,那大食国的蔷薇,并不像中土的野蔷薇这般,只浅浅小小的一朵,他们的蔷薇颜色非常的醒目,最漂亮的是一种比大红还要深的红色,芬芳怡人。
而“蔷薇水”就是专由大食国的蔷薇花制成,清阳公主非常喜欢。王琳芝幼年时常常半夜惊醒,但她又不喜欢安神香的味道,为此清阳公主特意让人在她用的安神香里加了大食国的蔷薇香,并且将这安神香取名为“伴花眠”,一直用到王琳芝出阁。但是陆阳春却更喜欢程静柔所制的一款“玉华香”,王琳芝那时一心一意想做一个贤妻,再防备不到那对狗男女心里起了这么多龌龊的心思,傻乎乎地舍了伴花眠而用了“玉华香”。
“伴花眠”的香味浓渐渐浓了起来,王琳芝复又沉沉地睡了过去,这一夜她做了许多梦,好多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全都如走马灯一般在她那小脑袋里来来去去,等她醒的时候,阳光已经透过窗帘,悄悄地洒了进来。
“不是说要去大慈恩寺吗?你们也不早点叫我,阿娘肯定等急了吧,你们快点帮我梳洗,我好去和阿娘汇和。”她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见到清阳公主了,“以后你们卯正叫我起床。”
璎珞和玛瑙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应了,利索地帮王琳芝穿上了临睡前早已经准备好的衣裳。
想她王琳芝没嫁人那些年,整天除了憨吃哈睡混长膘之外,也没做过什么别的事了,难怪丫鬟们吃惊。
王琳芝已经趿了鞋子,往设在床后面的屏风那边净房去了,走到一半的时候,又特意吩咐璎珞,“着个人先和阿娘说一声,我已经起床了,马上过去。”
早有一个大丫鬟带着两个小丫鬟立在那里,正在提着手往水盆里放,见了王琳芝,屈膝浅笑道,“姑娘,水温刚好。”
她这屋里一共有四个二等丫鬟,都是以珠宝命名,除了昨晚上值夜的璎珞和玛瑙之外,就是眼前的珊瑚和刚才帮她穿鞋的琥珀了。此时她已经见过了她们四人,心中更加安定,她们都好好的,阿娘肯定也好好的。
王琳芝挑些青盐擦了牙,就着小丫鬟捧着的脸盆由珊瑚服侍着洗了手,净了面,出来坐到了床头的妆奁台前,任由琥珀帮她擦了香膏,抹了燕脂,梳了头,挑了红珊瑚的头面要给王琳芝戴的时候,却被她制止了,“这东西太重了,就戴个珍珠的发箍吧,再戴上两朵宫花,就行了。”
琥珀抿着嘴笑着应了。
王琳芝略一细想便明白过来,她头上老戴着些贵重的首饰,若是掉了跟着的都要担干系,出去的时候总是提心吊胆的,她一向又喜欢效仿母亲,总想让自己有一副雍容华贵的样子,殊不知她现在年纪还小,头上戴了太多的首饰,根本不会有美感,只会让人觉得累赘罢了。
琥珀手脚麻利地照她说的做了,又挑了副珍珠耳环帮她戴好,水银镜中便出现一个清清爽爽的小姑娘,璎珞又极有眼色地帮她换了双镶着莲米大小珍珠的绣鞋,这才由一群丫鬟簇拥着去了清阳公主那边。
王琳芝过去的,清阳公主正在廊下逗一只红毛绿嘴的鹦鹉说话,那鹦鹉看到王琳芝的时候,得意地昂了昂头,一叠声地嚷道:“小懒虫,小懒虫!”
清阳公主便瞪了那鹦鹉一眼,“琳琳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睡觉自然要多一些,你欺负她,小心饿你三天不让喂食。”她的声音已经不自觉地带了几分严厉。
偏那鹦鹉却一副没听懂的样子,只管昂着头道:“小懒虫,小懒虫!”
满院子的仆妇一半变得噤若寒蝉,小心翼翼地注视着清阳公主的脸色,另一半仆妇则讨好地看了看王琳芝,祈求她不要太生气,不然他们可就惨了。
清阳公主下嫁给王惟一之后,生了一儿一女,儿子已经被王惟一带到了衮州,公主府里也就留了王琳芝,一向被公主看得和眼珠子一般,自然不愿意她被人给怠慢了。
王琳芝却不想跟这扁毛牲畜一般见识,更不想清阳公主为了这点小事生气,便走上前直接抱住了她的手臂,娇语道:“它天天关在这笼子里,连哄阿娘开心都做不到,只会这一句,可不就是只小懒虫?”
公主府的下人大都是从宫里带出来的人,哪有这般不识趣?就算有人故意这般教它,也不可能是他们。
王琳芝的目光落在清阳公主身侧的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身上,那男孩有着吹弹可破的肌肤,长长密密的睫毛微卷,一双深邃迷人的桃花眼,笑起来的时候顾盼生辉,偏他神情淡漠而疏离,和王琳芝记忆中的另一个人重叠在一起,她轻启朱唇,试探地问道:“顾钺?”
清阳公主便淡淡地看了那男孩一眼,笑了。
若王琳芝真的只有十岁,自然不疑有他,但她毕竟不是,心里便知道母亲这是有些不高兴,开始怀疑是顾钺所为了。
王琳芝模模糊糊想起一件事来。
顾钺的母亲姓向,是王琳芝的父亲的远房表妹,昔年向家遭逢巨变,便托了王琳芝的祖母照顾自己年幼的女儿,向氏自幼和王惟一青梅竹马,感情极好,但彼时赵喆为了拉拢王家,特意将清阳公主下降。如今见向氏的儿子故意取笑自己的女儿,清阳公主如何不恼?
清阳公主没嫁给王惟一之前,和向氏也曾是极好的朋友,都是因为这一桩婚事,让原本的闺中蜜友变成了情敌。可王惟一和向氏是青梅竹马的情分,清阳公主也是成亲之后才知道的,但在世人的眼里,却担了抢人未婚夫的名份。她本来就不甚喜欢顾钺,偏刘太后为了给清阳公主添堵,特意将顾钺送到公主府来。
现在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清阳公主能高兴才怪。
但王琳芝却记得,清阳公主过世的时候,顾向氏却哭得比旁人都要伤心,就凭这一点,她一定要化解她们之间的矛盾。
犹记得上一世,顾钺也曾被托付给清阳公主过,但只呆了不到一个月,就从公主府偷偷地跑掉了,偏他又是一个极会惹事的主,竟然一个人偷偷地跑到了山上去,没想到却遇上了大虫,幸亏被人给救了,但清阳公主却因此被太后给申饬了一顿。
而顾家和向家也慢慢地同公主府生分起来,觉得清阳公主不值得托付,顾钺后来见了王琳芝,更是像个斗鸡眼一般,总爱找她的麻烦,偏他背后又有刘太后撑腰,而那时候阿娘和王家已经遭到了赵喆的猜忌,根本拿顾钺没办法。
这一世王琳芝实在不想将顾钺给得惹负气出走,便宜了别人,马上笑道:“可是嫁给绥州刺史的那位表姑,她现在在京城?”
清阳公主一愣,“怎么突然问起你表姑来?”
王琳芝立时笑了,“她若是在京里,我就可以看你们打马球了呢。”
清阳公主酷爱打马球,而她和向氏就是因为打马球才成了挚交好友,现在听王琳芝提起马球,脸色慢慢地缓了下来,顾钺却插言道:“我阿娘自然是和我阿爹在一起,还有我三弟、四弟。”
顾家可真是人丁兴旺,居然有这么多孩子,但也足以说明,顾焱和向氏的夫妻感情是真的很好。
清阳公主似放下一桩心事一般,一手拉着王琳芝,一手拉着顾钺,柔声道:“走,吃早餐去。”
纵使心中十分激动,但王琳芝仍旧乖乖地在床上躺了下来,璎珞熟练地替她盖了一床薄被,玛瑙则起身往香炉里加了些安神香,当“伴花眠”的香味开始在内室弥漫的时候,王琳芝便悄悄安心了些。
哪怕事隔多年,王琳芝犹记得这“伴花眠”的味道,这是大食国进贡给大周的名香,原名叫做“蔷薇水”,那时候刚刚登临大宝的赵喆还非常信任王家,为了表示对清阳公主的宠爱,直接将那“蔷薇水”赐给了她。
据闻,那大食国的蔷薇,并不像中土的野蔷薇这般,只浅浅小小的一朵,他们的蔷薇颜色非常的醒目,最漂亮的是一种比大红还要深的红色,芬芳怡人。
而“蔷薇水”就是专由大食国的蔷薇花制成,清阳公主非常喜欢。王琳芝幼年时常常半夜惊醒,但她又不喜欢安神香的味道,为此清阳公主特意让人在她用的安神香里加了大食国的蔷薇香,并且将这安神香取名为“伴花眠”,一直用到王琳芝出阁。但是陆阳春却更喜欢程静柔所制的一款“玉华香”,王琳芝那时一心一意想做一个贤妻,再防备不到那对狗男女心里起了这么多龌龊的心思,傻乎乎地舍了伴花眠而用了“玉华香”。
“伴花眠”的香味浓渐渐浓了起来,王琳芝复又沉沉地睡了过去,这一夜她做了许多梦,好多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全都如走马灯一般在她那小脑袋里来来去去,等她醒的时候,阳光已经透过窗帘,悄悄地洒了进来。
“不是说要去大慈恩寺吗?你们也不早点叫我,阿娘肯定等急了吧,你们快点帮我梳洗,我好去和阿娘汇和。”她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见到清阳公主了,“以后你们卯正叫我起床。”
璎珞和玛瑙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应了,利索地帮王琳芝穿上了临睡前早已经准备好的衣裳。
想她王琳芝没嫁人那些年,整天除了憨吃哈睡混长膘之外,也没做过什么别的事了,难怪丫鬟们吃惊。
王琳芝已经趿了鞋子,往设在床后面的屏风那边净房去了,走到一半的时候,又特意吩咐璎珞,“着个人先和阿娘说一声,我已经起床了,马上过去。”
早有一个大丫鬟带着两个小丫鬟立在那里,正在提着手往水盆里放,见了王琳芝,屈膝浅笑道,“姑娘,水温刚好。”
她这屋里一共有四个二等丫鬟,都是以珠宝命名,除了昨晚上值夜的璎珞和玛瑙之外,就是眼前的珊瑚和刚才帮她穿鞋的琥珀了。此时她已经见过了她们四人,心中更加安定,她们都好好的,阿娘肯定也好好的。
王琳芝挑些青盐擦了牙,就着小丫鬟捧着的脸盆由珊瑚服侍着洗了手,净了面,出来坐到了床头的妆奁台前,任由琥珀帮她擦了香膏,抹了燕脂,梳了头,挑了红珊瑚的头面要给王琳芝戴的时候,却被她制止了,“这东西太重了,就戴个珍珠的发箍吧,再戴上两朵宫花,就行了。”
琥珀抿着嘴笑着应了。
王琳芝略一细想便明白过来,她头上老戴着些贵重的首饰,若是掉了跟着的都要担干系,出去的时候总是提心吊胆的,她一向又喜欢效仿母亲,总想让自己有一副雍容华贵的样子,殊不知她现在年纪还小,头上戴了太多的首饰,根本不会有美感,只会让人觉得累赘罢了。
琥珀手脚麻利地照她说的做了,又挑了副珍珠耳环帮她戴好,水银镜中便出现一个清清爽爽的小姑娘,璎珞又极有眼色地帮她换了双镶着莲米大小珍珠的绣鞋,这才由一群丫鬟簇拥着去了清阳公主那边。
王琳芝过去的,清阳公主正在廊下逗一只红毛绿嘴的鹦鹉说话,那鹦鹉看到王琳芝的时候,得意地昂了昂头,一叠声地嚷道:“小懒虫,小懒虫!”
清阳公主便瞪了那鹦鹉一眼,“琳琳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睡觉自然要多一些,你欺负她,小心饿你三天不让喂食。”她的声音已经不自觉地带了几分严厉。
偏那鹦鹉却一副没听懂的样子,只管昂着头道:“小懒虫,小懒虫!”
满院子的仆妇一半变得噤若寒蝉,小心翼翼地注视着清阳公主的脸色,另一半仆妇则讨好地看了看王琳芝,祈求她不要太生气,不然他们可就惨了。
清阳公主下嫁给王惟一之后,生了一儿一女,儿子已经被王惟一带到了衮州,公主府里也就留了王琳芝,一向被公主看得和眼珠子一般,自然不愿意她被人给怠慢了。
王琳芝却不想跟这扁毛牲畜一般见识,更不想清阳公主为了这点小事生气,便走上前直接抱住了她的手臂,娇语道:“它天天关在这笼子里,连哄阿娘开心都做不到,只会这一句,可不就是只小懒虫?”
公主府的下人大都是从宫里带出来的人,哪有这般不识趣?就算有人故意这般教它,也不可能是他们。
王琳芝的目光落在清阳公主身侧的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身上,那男孩有着吹弹可破的肌肤,长长密密的睫毛微卷,一双深邃迷人的桃花眼,笑起来的时候顾盼生辉,偏他神情淡漠而疏离,和王琳芝记忆中的另一个人重叠在一起,她轻启朱唇,试探地问道:“顾钺?”
清阳公主便淡淡地看了那男孩一眼,笑了。
若王琳芝真的只有十岁,自然不疑有他,但她毕竟不是,心里便知道母亲这是有些不高兴,开始怀疑是顾钺所为了。
王琳芝模模糊糊想起一件事来。
顾钺的母亲姓向,是王琳芝的父亲的远房表妹,昔年向家遭逢巨变,便托了王琳芝的祖母照顾自己年幼的女儿,向氏自幼和王惟一青梅竹马,感情极好,但彼时赵喆为了拉拢王家,特意将清阳公主下降。如今见向氏的儿子故意取笑自己的女儿,清阳公主如何不恼?
清阳公主没嫁给王惟一之前,和向氏也曾是极好的朋友,都是因为这一桩婚事,让原本的闺中蜜友变成了情敌。可王惟一和向氏是青梅竹马的情分,清阳公主也是成亲之后才知道的,但在世人的眼里,却担了抢人未婚夫的名份。她本来就不甚喜欢顾钺,偏刘太后为了给清阳公主添堵,特意将顾钺送到公主府来。
现在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清阳公主能高兴才怪。
但王琳芝却记得,清阳公主过世的时候,顾向氏却哭得比旁人都要伤心,就凭这一点,她一定要化解她们之间的矛盾。
犹记得上一世,顾钺也曾被托付给清阳公主过,但只呆了不到一个月,就从公主府偷偷地跑掉了,偏他又是一个极会惹事的主,竟然一个人偷偷地跑到了山上去,没想到却遇上了大虫,幸亏被人给救了,但清阳公主却因此被太后给申饬了一顿。
而顾家和向家也慢慢地同公主府生分起来,觉得清阳公主不值得托付,顾钺后来见了王琳芝,更是像个斗鸡眼一般,总爱找她的麻烦,偏他背后又有刘太后撑腰,而那时候阿娘和王家已经遭到了赵喆的猜忌,根本拿顾钺没办法。
这一世王琳芝实在不想将顾钺给得惹负气出走,便宜了别人,马上笑道:“可是嫁给绥州刺史的那位表姑,她现在在京城?”
清阳公主一愣,“怎么突然问起你表姑来?”
王琳芝立时笑了,“她若是在京里,我就可以看你们打马球了呢。”
清阳公主酷爱打马球,而她和向氏就是因为打马球才成了挚交好友,现在听王琳芝提起马球,脸色慢慢地缓了下来,顾钺却插言道:“我阿娘自然是和我阿爹在一起,还有我三弟、四弟。”
顾家可真是人丁兴旺,居然有这么多孩子,但也足以说明,顾焱和向氏的夫妻感情是真的很好。
清阳公主似放下一桩心事一般,一手拉着王琳芝,一手拉着顾钺,柔声道:“走,吃早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