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阿秀以为早上敬完茶就没她什么事情了。

重回风波堂,魏澜大步朝前院客堂走去,阿秀捏捏手指,转身往后院走。

“去哪?”

男人冷冷的声音突然传过来,阿秀受惊的兔子般停下脚步。

魏澜站在客堂门口,不悦地看着她。

阿秀紧张:“世子,世子还有什么事吗?”

魏澜不耐烦道:“过来。”

阿秀很老实:“哦。”

客堂中间坐北朝南摆了两把楠木太师椅,中间的方几上放着一个青瓷花瓶,里面养得兰花。

魏澜坐了左边。

没有他的吩咐,阿秀拘谨地站到了他旁边。

魏澜斜她一眼:“我娶你回来当丫鬟的?”

一句话说得阴阳怪气的,阿秀猜不透他为何这么问,摇摇头,他昨晚已经说清楚了,她只是一个摆设,名义上是他的妻子,但魏澜不会碰她。

“坐。”魏澜朝方几对面的座位扬扬下巴。

阿秀心想,这是要与她说什么话吗?

她低着头走过去,坐下。

“茶。”魏澜朝门口道。

立即有两个小丫鬟端了茶水进来。

阿秀好奇地看向二女,这一看眼睛就挪不开了,只见端着托盘的青裙丫鬟与走在一旁的白裙丫鬟居然长得一模一样,都是杏眼桃腮,活泼伶俐。

两个丫鬟熟练安静地倒好茶水,世子爷与世子夫人一人一碗。

魏澜端起茶碗,淡淡道:“见过夫人。”

吩咐过,他悠然品茶。

阿秀正要学他端茶呢,两个小丫鬟突然跪到她面前,异口同声地道:“奴婢明月、清风拜见夫人。”

阿秀小户人家出身,一辈子就爹爹送她杜鹃的时候让杜鹃跪过一次,很不习惯被丫鬟们跪拜。仓促地放下茶碗,阿秀站起来去扶二女:“好了好了,快起来吧。”

明月、清风笑着起身。

阿秀仔细分辨二女,还是没有找到可以区分这对儿双生姐妹的办法。

二女一笑,明月指着自己鼻梁上的一颗小黑痣道:“奴婢明月是姐姐,夫人可以凭这颗黑痣分辨我们姐妹。奴婢姐妹负责世子屋里的清洁打扫、端茶倒水。”

阿秀记住了,只是明月鼻梁的黑痣太小,不走近点真看不清楚。

“把人都带过来吧。”

魏澜喝完茶,懒散地道。

明月、清风一起退了出去。

阿秀不知道还有谁要过来,瞥眼魏澜的冷脸,阿秀也不敢问,乖乖地坐下。

走了一路,出了一身的汗,阿秀渴了。

她偷偷去看方几上的茶水,也看到了坐在那边的魏澜,男人靠着太师椅背,睫毛垂着,好像在思索什么事情。他一动不动的,阿秀便也不敢动,喉咙难受,她悄悄地咽口水。

“想喝就喝。”魏澜突然看了过来。

静悄悄的他一句话好似炸雷,短短一日阿秀便怕他怕到本能地遵从了,小手慌乱地端起茶碗心不在焉地喝了一口。她脑袋垂得很低,喝茶时长长的睫毛慌乱地扇动,樱粉的唇瓣沾了茶水,变得水盈盈的,像滴了露珠的花瓣。

魏澜眯了眯眼睛。

刘孝山除了捂白女儿,是不是还教了女儿闺中秘术?怎么时时都像在勾引人?

“世子,夫人,风波堂的所有下人都到了。”

明月、清风回来复命道。

魏澜靠回椅背,道:“依次进来。”

二女:“是。”

阿秀连忙坐正。

最先进来的是魏澜身边最受倚重的二人,风波堂总管事赵闲、魏澜的随身侍卫寒生。

阿秀见过寒生了,沉默寡言的侍卫,与魏澜年龄相近,五官周正却并不出彩。

赵闲赵管事四旬年纪,温文尔雅更像个教书先生。

两人行了礼,退下。

不久,门前突然一亮,四个环肥燕瘦的美丽女子同时走了进来。

阿秀便猜到,这一定是魏澜那四个名字很动听的通房丫鬟了。

按照杜鹃的介绍,阿秀不难将四美与她们的名字对上。

梅雪习武冷傲,长发高高梳在头顶,一身黑衣,更像个侠女,淡淡朝阿秀叫了一声夫人,便双手抱剑站在那里,与世隔绝。

阿秀惊讶地盯着她怀里的剑,那是真的剑吗?就算梅雪以前是江湖中人,现在做了世子爷的通房丫鬟,她这样剑不离身,世子爷不害怕吗?

反正阿秀是怕了,打定主意以后就算梅雪欺负到她头上,阿秀也不反抗。

梨落楚楚可怜,一袭白裙身姿婀娜,仿佛弱不禁风,看到阿秀,她眼圈泛红,再看魏澜时竟双眼含泪,好似在埋怨世子爷有了新人忘旧人。那渲染欲泣的泪眼,看得阿秀都替她难过。

阿秀想,梨落一定是深深地爱慕着世子爷,反正她对魏澜没有什么感情,便多成全梨落吧,如果梨落要争宠,阿秀不介意把自己的那几晚让给她。

雁回是个才女,穿了一身青色长裙,裙摆上绣着高洁的兰花。雁回姿色果然如杜鹃说的只是中等之姿,但雁回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与总管事赵闲一样,都像个儒雅的文人。听说雁回擅长音律,尤其弹得一把好琴,阿秀看向雁回的手,果然十指修长,又蕴含了几分力量。

最后便是莲开了,莲开穿的是出水芙蓉色的长裙,她容貌妖艳,一双狐狸眼顾盼生辉。四女里她待阿秀最为殷勤,站在那里一直朝阿秀笑,好像要讨好阿秀似的。如此热情,阿秀都被莲开看得脸红了。

“以后你们的吃穿用度都归夫人管,要敬重夫人,少给我惹事。”魏澜警告地道。

四美齐齐行礼:“奴婢谨遵世子吩咐。”

魏澜摆摆手。

四美告退。

魏澜看向阿秀:“她们都是我身边的老人,你无事少去招惹她们。”

阿秀乖乖保证:“世子放心,我,我不会的。”

她有自知之明。

魏澜哼了声,示意外面继续。

所有下人都拜完夫人了,魏澜终于想起什么,问寒生:“少爷何在?”

寒生站在门外,垂首道:“方才乳母来报,少爷腹泻……”

说到一半,寒生看向走廊,继续道:“少爷腹泻耽误了时间,已经到了。”

魏澜翘了下嘴角。

阿秀看着门口,好奇那位让魏澜宠若明珠的私生子长得什么模样。

等了一会儿,人到了。

魏澜的私生子,魏明珠。

乳母停在门口,魏明珠自己抱着一个匣子走了进来。父亲新婚,五岁的小男孩穿了一身红色的锦袍,头上还戴了一顶红色棉帽,帽子底下露出一张白嫩脸蛋,斜飞挺拔的眉峰,修长黑亮的凤眼,与魏澜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阿秀第一次看见这么漂亮的男孩子!

看到魏明珠,阿秀就两个想法,这孩子长得真好,她一个外人看了都喜欢,魏澜是魏明珠的亲生父亲,多宠爱纵容都情有可原!

五岁的魏明珠来到了两人面前,他好像有些不舒服,吸吸鼻子,抱着木匣朝魏澜请罪道:“父亲,今日是您与母亲大喜的日子,儿子来迟了,请父亲责罚。”

魏澜笑道:“身体不适,怪不得你。”

他一边说着,一边看向阿秀。

阿秀马上道:“是啊,少,明珠现在好些了吗?”

魏明珠点点头,好奇又腼腆地观察新母亲。

阿秀心一软,这孩子看起来好乖,一点都不像外面传说的魏家小野狼。

“你抱的什么?”魏澜指着儿子怀中的匣子道。

魏明珠害羞地瞄眼阿秀,低头,一只小手继续抱着匣子,一只小手拽着衣摆,低声道:“我为母亲准备的礼物。”

魏澜眼里露出一丝兴味,温声道:“送过去吧。”

得到父亲的鼓励,魏明珠抱着匣子走到阿秀面前,他抬起头,凤眼亮晶晶地看着阿秀:“母亲,这是我最喜欢的宝贝,今日我将它送给你了。”

阿秀受宠若惊,小少爷最喜欢的宝贝,她真的可以收吗?

阿秀询问地看向魏澜。

魏澜笑着点点头。

他都同意了,应该能收了。

阿秀起身,郑重地向魏明珠道谢,然后才接过匣子。

魏明珠见她要将匣子放到方几上,目光微变,委屈道:“母亲怎么不打开看看?您不喜欢我的礼物吗?”

阿秀只是不习惯当面拆开礼物,听魏明珠误会了,她便将匣子放到膝盖上,笑着掀开盖子。

小少爷最喜欢的宝贝是什么?

拿开盖子,阿秀期待地低头。

尺宽的匣子中,一动不动地趴着只癞蛤蟆,灰褐色的背上全是密密麻麻的疙瘩,又丑又恶心。

初见这份礼物,阿秀手抖了下。

但她的抖只是因为意外,在西北小镇住过七年的阿秀,抓过知了逮过蛙,会爬树会翻墙,连普通的小蛇她都敢拿,现在岂会被一只丑蛤蟆吓到?

阿秀只是有点失落。

她还以为魏明珠真的很乖很喜欢她,原来这条小野狼只是装的,故意要吓唬她罢了。

“这个,少爷真的送我了?”阿秀微笑着问。

魏澜扫眼匣子里的东西,再看阿秀坦然平静的神色,眉峰轻挑。

魏明珠没有父亲的沉着,他抓这只蛤蟆就是为了吓唬阿秀,现在阿秀还在笑,恶作剧失败的魏明珠很生气,瞪着阿秀问:“你怎么不害怕?”

除了梅雪、梨落,父亲身边的丫鬟们都怕他的恶作剧,区别就是有的人譬如雁回明明害怕却假装不怕,剩下的譬如莲开,会怕得尖叫逃窜,阿秀一个不会武功也不会制毒的普通小女人,她为什么不怕?

魏明珠越不明白就越生气,突然抓起匣子,将癞蛤蟆弄到了阿秀的腿上。

秋天的癞蛤蟆很懒,在匣子里一动不动,到了阿秀身上也一动不动,只有大大的腮帮子一鼓一鼓,证明它是个活物。

阿秀无奈:“我为什么要怕它?”

魏明珠指着门外的明月、清风叫:“她们都怕!”

阿秀只好解释道:“我,我小时候也经常抓蛤蟆玩,她们没见过,所以害怕吧。”

魏明珠瞪大了眼睛:“你是女的,怎么可以抓蛤蟆?”

阿秀拎着懒蛤蟆的腿将它放回匣子,用行动证明自己真的不怕。

魏明珠见了,小嘴巴一抿,两边的腮帮子一起鼓了起来,像个小蛤蟆。

阿秀低头笑。

什么小野狼,这样的皮孩子,西北镇上见得多了,也就欺负欺负小姑娘,胆敢闹到长辈面前的,一个巴掌拍屁股上,皮猴儿就老实了。

脑袋里想着打屁股,阿秀无意识地偷瞄魏明珠身后。

魏明珠看见了,瞪大眼睛:“你敢!”

天底下只有父亲可以打他的屁股,这个女人算什么,竟然妄想打他?

“父亲,她对我不敬!”魏明珠跑到父亲身边,大声告状。

小少爷居然这么聪明,看懂她的眼色了,阿秀又慌又怕,怕魏澜怪罪她。

她咬着樱粉的嘴儿,不安地抠着怀里的匣子。

魏明珠得意地笑,胆大包天的女人,终于知道怕了吧,父亲最宠他了!

魏澜翘起右腿,鞋尖不轻不重地点在魏明珠的小屁股上:“她是你母亲,以后你要敬她,再敢胡闹,我也护不得你。”

孩子长大了,也该管束起来了,魏澜可不想养出一个真纨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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