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时间以来, 文字只是世家的工具, 一般平民百姓就算想学,也没有门路。姜姬觉得这才是没有人想过改良纪字的原因。
因为没有这个需求啊。
世家的小孩子从开蒙起开始学纪字, 十年八年下来,他们有老师带着,父母教着,家中藏书万卷,怎么着也能把纪字给学会了。
纪字越难, 越能体现出他们的聪明之处。能通读纪字, 用纪字写文章,还锲得一手好纪字, 这统统会替他们增光添彩。
这也是把世家与百姓隔开的一道天堑。
但对姜姬来说,她没有时间等百姓们都学会纪字,这些人都像姜旦似的,或者还不如姜旦, 至少姜旦不愁吃喝, 不必为养家活口奔忙,就算这样他都不愿意学, 何况百姓?
世家到现在仍然不可能轻易的为她所用, 所以, 她势必要从百姓中选取人手。
改良纪字, 让它变得能轻易的被人学习、模仿、认识。
不过她也要考虑世家的反应。连给木匠发钱发粮都能让他们跳起来反对, 改良纪字, 一定也会触动他们敏感的神经。
幸好她不打算通过他们去实行, 她的目标是流民。
跟车虹他们在一起的有很多孩童,他们都穿着一样的黑色衣服,梳个小辫子,在他们干活的大棚子里跑来跑去,替他们拿水、拿饭,还有,在车虹他们想去解手时扶他们起来。
……因为他们一坐下来,通常一天都不能站起来。
车虹早就尝到了苦头,他发现这里的人每一天都在变多,他们坐得越来越挤,但不管他每天刻多少木简,这些纸好像都没有刻完的一天。
没有人抱怨,也没有人消极怠工,因为包括车虹在内,他们都是从流民中征集来的人,他们都吃过苦头,知道这个机会得来不易,何况风吹不着,冻不着,不用干活,有吃有喝,还有小童儿侍候,只是需要你不定的锲字而已,难道还要抱怨吗?
车虹两只手的大拇指、食指和中指上全都是伤痕,手心和手掌下缘也早就红肿脱皮,他身边的人看他时不时的疼得倒抽一口冷气,安慰他道:“等生了茧子就好了。”
是啊,等生了厚茧就不会疼了。
直到今年,这些小孩子们突然也拿着木简,坐在他们周围开始锲字了。
车虹锲了大半天,眼睛酸涩,直起腰往在他旁边锲字的小孩子看去,一看就笑了:“这里,少了一笔……你的字每一个都错了。”
不是这里少一笔,就是那里短一道。
小孩子红着脸,轻声说:“这是公主派来的人教我们的,说这叫儿童字。”说着,把木简给车虹看。
车虹接过来看,发现小孩子锲的内容跟他们不同,他锲的是户籍,小孩子锲的好像只是名牌一类的东西,一块木简上只有两到三个字,都锲得极大,笔笔分明。纵然不够美观,但确实能让人一眼看清。
“儿童字……”车虹喃喃。
这个说法确实一望即知是什么意思,但给小孩子开蒙是最不应该马虎的,怎么可以从一开始就教给他们错误的字呢?
不过车虹到底还是没说什么,只是把木简还给小孩子,让他接着锲。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车虹心想,何况,又是公主叫人教他们的……他才不管呢……
儿童字很快流传开来,因为它确实比纪字要简单,而且应用范围很广——因为几乎全是姓氏与常用的人名、地名,所以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在流民中传遍了,哪怕是从没读过书的人,认几个儿童字,至少在流民区走来走去时不会迷路了。
二环区别称流民区,现在这里仍是一片混乱,但混乱中却也有着秩序。
因为房子还遥遥无期,但街道却是早就划分清楚的,所以路牌就出现在路口。路牌上会标示出这一条街有哪些姓氏等等,极大的方便了一些寻亲访友的人。
也防止了很多盗窃事件、抢劫、拐卖事件的发生。
一旦出现生人,周围的人立刻就会围过来,不由分说把人给绑起来,剥光后再送给巡逻的士兵带走,这种人据说都会被送去修建新的城墙。
城中,儿童字就换了一个名字,叫公文字,据说它出现的原因是大王……不会写纪字。
这件事,大家倒是都很快接受了。大王嘛,以前没读过书,当了大王以后才有了先生,所以大王的学问……咳咳……
因为大王觉得纪字太难而生出想把纪字改得简单一点,好写一点,再演变成为了让大王看得懂公文,所以公文都要用简化的纪字来写,这个逻辑是通顺的。
当然,这只是他们鲁国内部的事,正式的公文往来,特别是跟他国交流的时候,还是要正正经经的用纪字的。
公文字的字数比儿童字要多,儿童字只有不到一百字,而公文字有五百字,姜姬的目标是把它发展到一千五百字,这基本上就已经可以满足一般的文书需要了。
为了让公文字能更好的在官员中间推广开来,姜姬带着姜旦和姜扬学公文字,她要求他们必须尽快习惯用这种文字书写,以后见人写文,都要用公文字,而非纪字。
这一次的学习出人意料的,姜旦比姜扬学得更快更好。
对姜扬来说,这等于是让他把已经学会的字用错误的方式写出来,这个太难了,他总写“错”,只好一遍遍苦练、苦记。
而姜旦呢,只需要姜智在他耳边说“这字比以前好写多了,公主特意为大王设计的,你看,这个字是不是比它原来要少了好几划?”
这么多说几遍,姜旦对公文字的好感越来越大,学起来也很有积极性。
等他学会后,刘箐、付明、羊峰、年惜金这些人很快就发现了:大王会写字了!
大王写的都是错字——不对,这叫公文字,公文字。
不必别人再多加引导,他们自动自发的开始学习公文字,甚至有人已经开始用公文字重写自己的文章——为了让姜旦能早点看到。
有大王带头,刘箐、羊峰、年惜金等人的追捧,还有以龚香为首的龚氏也第一时间应用,公文字以一种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速度流传出去了。
因为似乎现在外面有种说法:如果用纪字写,大王是不会看的,但如果用公文字写,大王就会看!
为了让自己的文章、主张能被大王看到,这些人不惜一切代价!
从郑国到鲁国,坐船沿晋江而下是最快的。
但乔小君带着郑姬,却弃船,宁愿翻过长山,直达乐城。
随从中不是没有人反对,却都没拧得过乔小君——他毕竟是郑国大夫。
而且郑姬的姐姐,郑王的女儿仙姿也听乔小君的,大家就更没话说了。
郑姬年幼,郑王把侍女所生的大女儿一起送到鲁国来,显然是想让她成为鲁王的夫人,在郑姬长大之前,他们这些人都要依附仙姿。
山路不好走,依稀还能看到狼的身影。不管是夜里还是白天,他们总能在身后发现狼的踪迹。
仙姿是郑王还是大公子的时候与侍候他的侍女所生的女儿,她的名字自然就带着一丝先王时期的特征。
她的母亲还在郑王宫中,虽然已经不必再操持贱役,但郑王也早就忘记她的温柔和美丽了。
当然,郑王也不会记得她这个女儿。
仙姿在小时候就以为自己只是宫中的侍女。她跟着母亲一起长大,从小就穿着侍女的衣服,睡在侍女的屋子里,跟侍女们一起吃饭,一起干活。直到郑王继位,才有一个侍人来到她面前,对她说,她是郑王之女,她的母亲也不必再做侍女,她们母女可以搬到一个宫室里去住了。
仙姿现在想起来,都觉得那一天是做梦。
但搬了家以后,并不意味着她们母女的日子好过了。
郑王从来没有想起过她们,除了搬家时郑王赏赐下来的东西以外,她们就像被郑王遗忘了。
她还记得刚搬进新的宫室,有侍女和侍人来侍候她们时,她们母女两人有多高兴。郑王赐下来的金银首饰布料,母亲一件件比在身上,又一件件堆在她身上,不停的说:“我就知道,他不会忘了我的!我们以后就有好日子过了!”
不过后来她们都明白过来了。
当赵后要替郑姬挑选陪滕时,母亲对仙姿说,这是她唯一的机会!
“就算王后下一个孩子还是一位公主,那公主也不会很快出嫁,也不会马上就需要陪滕,而你的年纪已经不小了!”母亲说,“你一定要成为公主的陪滕!这样你才能从这里出去!”
郑王不记得她们,当然也不会记得替她选一位夫婿。等郑王去世后,她要么老死在这里,要么……就会被赶出去,流落街头。
仙姿穿着那珍藏的郑王赐下的布料做成的衣裙,带着已经黯淡的首饰,来到赵后的宫殿前,求见赵后。
赵后见了她,然后就把她留下了。
她跟随在赵后的侍女身边,侍候郑姬。
郑姬年幼,行动间不知轻重,不知有多少次,她被郑姬扇在脸上,踢在胸口,被郑姬吐口水,砸东西,她都能迅速的跪下来,保护着郑姬,不生气,不愤怒,就像捧着一件珍宝,不敢让她有半点差池。
最终,赵后的侍女说她“温柔细心”,赵后才对她另眼相看。
然后,她得已陪伴郑姬,前往鲁国。跟她一样被选中做为陪滕的还有另外三人,但郑姬不认识她们,自然不会亲近她们。她们也对这个年纪的郑姬束手无策。
她终于变成了一个重要的人。
蟠儿得到一个消息,匆匆来到摘星楼。
姜姬仍在琢磨纪字,看到他进来,顺手指着面前这一排字问他:“哪个看起来顺眼?”
简化字其实要的就是不动大骨架,让认识纪字的人也能一眼认出这是个什么字。如果改变太多,反而会不利于它的传播。
她自己盯着的时间太久,已经失去这份敏-感性了,一般都是靠别人来指给她看。
蟠儿看了一遍,指着一个说:“这个好……它是什么地方改了?”奇怪,竟然没看出来哪里变了。
她就笑了,用笔圈起来,“这里,圆圈改成了口。”圆圈好画不假,但“口”的应用范围更广。
蟠儿这下认出来了。
选中一个字,姜姬就轻松了一分,她放下笔,问他:“你来是有什么事?”
蟠儿说:“曹非送来消息,道郑国大夫乔小君已经数月不曾出门了。他极有可能跟着郑姬一起来了鲁国。”
“……”姜姬难得反应慢了一下,但想起赵国大夫季平,她马上明白过来:“你是说,郑国大夫也‘逃’到鲁国来了?”
蟠儿点点头,道:“很有可能是这样。听说独孤兰还停留在郑国,而乔小君输给了他三次,如果他继续留在郑国大夫的位子上,早晚会名声扫地。”
“除非他让位。”姜姬懂了,而郑王当然不愿意让自己的大夫让位——真让了,他这边就再也没有理由拒绝独孤兰了。
可对乔小君来说,他不让位,世人都要笑话他明明才学不足还占着大夫的位子不下来,这脸一丢可称得上是遗臭万年了。他是宁死都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
再等一等,他就真的敢把位子让了。
所以郑王只好先把乔小君送出来,等郑国与赵国的事了解了,再让他回去。
但乔小君来了鲁国,鲁国也要考虑怎么安置他。郑国乔氏还是一个很有名的世家,乔小君一定也是名不虚传。
这样的人才,做为鲁国大王,一定要求贤若渴!
如果鲁国不理会乔小君,让他到了鲁国坐冷板凳,那就是鲁国大王心胸狭窄了。
但此刻最该着急的不是她或姜旦。
“把这个消息告诉龚大夫。”她笑道。
新年大宴前再得知这个消息,龚獠一定会睡不着的,他还会做什么呢?上回送来的钱和粮食是很及时的啊。
她盼着龚大夫能再做点好事。
因为没有这个需求啊。
世家的小孩子从开蒙起开始学纪字, 十年八年下来,他们有老师带着,父母教着,家中藏书万卷,怎么着也能把纪字给学会了。
纪字越难, 越能体现出他们的聪明之处。能通读纪字, 用纪字写文章,还锲得一手好纪字, 这统统会替他们增光添彩。
这也是把世家与百姓隔开的一道天堑。
但对姜姬来说,她没有时间等百姓们都学会纪字,这些人都像姜旦似的,或者还不如姜旦, 至少姜旦不愁吃喝, 不必为养家活口奔忙,就算这样他都不愿意学, 何况百姓?
世家到现在仍然不可能轻易的为她所用, 所以, 她势必要从百姓中选取人手。
改良纪字, 让它变得能轻易的被人学习、模仿、认识。
不过她也要考虑世家的反应。连给木匠发钱发粮都能让他们跳起来反对, 改良纪字, 一定也会触动他们敏感的神经。
幸好她不打算通过他们去实行, 她的目标是流民。
跟车虹他们在一起的有很多孩童,他们都穿着一样的黑色衣服,梳个小辫子,在他们干活的大棚子里跑来跑去,替他们拿水、拿饭,还有,在车虹他们想去解手时扶他们起来。
……因为他们一坐下来,通常一天都不能站起来。
车虹早就尝到了苦头,他发现这里的人每一天都在变多,他们坐得越来越挤,但不管他每天刻多少木简,这些纸好像都没有刻完的一天。
没有人抱怨,也没有人消极怠工,因为包括车虹在内,他们都是从流民中征集来的人,他们都吃过苦头,知道这个机会得来不易,何况风吹不着,冻不着,不用干活,有吃有喝,还有小童儿侍候,只是需要你不定的锲字而已,难道还要抱怨吗?
车虹两只手的大拇指、食指和中指上全都是伤痕,手心和手掌下缘也早就红肿脱皮,他身边的人看他时不时的疼得倒抽一口冷气,安慰他道:“等生了茧子就好了。”
是啊,等生了厚茧就不会疼了。
直到今年,这些小孩子们突然也拿着木简,坐在他们周围开始锲字了。
车虹锲了大半天,眼睛酸涩,直起腰往在他旁边锲字的小孩子看去,一看就笑了:“这里,少了一笔……你的字每一个都错了。”
不是这里少一笔,就是那里短一道。
小孩子红着脸,轻声说:“这是公主派来的人教我们的,说这叫儿童字。”说着,把木简给车虹看。
车虹接过来看,发现小孩子锲的内容跟他们不同,他锲的是户籍,小孩子锲的好像只是名牌一类的东西,一块木简上只有两到三个字,都锲得极大,笔笔分明。纵然不够美观,但确实能让人一眼看清。
“儿童字……”车虹喃喃。
这个说法确实一望即知是什么意思,但给小孩子开蒙是最不应该马虎的,怎么可以从一开始就教给他们错误的字呢?
不过车虹到底还是没说什么,只是把木简还给小孩子,让他接着锲。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车虹心想,何况,又是公主叫人教他们的……他才不管呢……
儿童字很快流传开来,因为它确实比纪字要简单,而且应用范围很广——因为几乎全是姓氏与常用的人名、地名,所以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在流民中传遍了,哪怕是从没读过书的人,认几个儿童字,至少在流民区走来走去时不会迷路了。
二环区别称流民区,现在这里仍是一片混乱,但混乱中却也有着秩序。
因为房子还遥遥无期,但街道却是早就划分清楚的,所以路牌就出现在路口。路牌上会标示出这一条街有哪些姓氏等等,极大的方便了一些寻亲访友的人。
也防止了很多盗窃事件、抢劫、拐卖事件的发生。
一旦出现生人,周围的人立刻就会围过来,不由分说把人给绑起来,剥光后再送给巡逻的士兵带走,这种人据说都会被送去修建新的城墙。
城中,儿童字就换了一个名字,叫公文字,据说它出现的原因是大王……不会写纪字。
这件事,大家倒是都很快接受了。大王嘛,以前没读过书,当了大王以后才有了先生,所以大王的学问……咳咳……
因为大王觉得纪字太难而生出想把纪字改得简单一点,好写一点,再演变成为了让大王看得懂公文,所以公文都要用简化的纪字来写,这个逻辑是通顺的。
当然,这只是他们鲁国内部的事,正式的公文往来,特别是跟他国交流的时候,还是要正正经经的用纪字的。
公文字的字数比儿童字要多,儿童字只有不到一百字,而公文字有五百字,姜姬的目标是把它发展到一千五百字,这基本上就已经可以满足一般的文书需要了。
为了让公文字能更好的在官员中间推广开来,姜姬带着姜旦和姜扬学公文字,她要求他们必须尽快习惯用这种文字书写,以后见人写文,都要用公文字,而非纪字。
这一次的学习出人意料的,姜旦比姜扬学得更快更好。
对姜扬来说,这等于是让他把已经学会的字用错误的方式写出来,这个太难了,他总写“错”,只好一遍遍苦练、苦记。
而姜旦呢,只需要姜智在他耳边说“这字比以前好写多了,公主特意为大王设计的,你看,这个字是不是比它原来要少了好几划?”
这么多说几遍,姜旦对公文字的好感越来越大,学起来也很有积极性。
等他学会后,刘箐、付明、羊峰、年惜金这些人很快就发现了:大王会写字了!
大王写的都是错字——不对,这叫公文字,公文字。
不必别人再多加引导,他们自动自发的开始学习公文字,甚至有人已经开始用公文字重写自己的文章——为了让姜旦能早点看到。
有大王带头,刘箐、羊峰、年惜金等人的追捧,还有以龚香为首的龚氏也第一时间应用,公文字以一种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速度流传出去了。
因为似乎现在外面有种说法:如果用纪字写,大王是不会看的,但如果用公文字写,大王就会看!
为了让自己的文章、主张能被大王看到,这些人不惜一切代价!
从郑国到鲁国,坐船沿晋江而下是最快的。
但乔小君带着郑姬,却弃船,宁愿翻过长山,直达乐城。
随从中不是没有人反对,却都没拧得过乔小君——他毕竟是郑国大夫。
而且郑姬的姐姐,郑王的女儿仙姿也听乔小君的,大家就更没话说了。
郑姬年幼,郑王把侍女所生的大女儿一起送到鲁国来,显然是想让她成为鲁王的夫人,在郑姬长大之前,他们这些人都要依附仙姿。
山路不好走,依稀还能看到狼的身影。不管是夜里还是白天,他们总能在身后发现狼的踪迹。
仙姿是郑王还是大公子的时候与侍候他的侍女所生的女儿,她的名字自然就带着一丝先王时期的特征。
她的母亲还在郑王宫中,虽然已经不必再操持贱役,但郑王也早就忘记她的温柔和美丽了。
当然,郑王也不会记得她这个女儿。
仙姿在小时候就以为自己只是宫中的侍女。她跟着母亲一起长大,从小就穿着侍女的衣服,睡在侍女的屋子里,跟侍女们一起吃饭,一起干活。直到郑王继位,才有一个侍人来到她面前,对她说,她是郑王之女,她的母亲也不必再做侍女,她们母女可以搬到一个宫室里去住了。
仙姿现在想起来,都觉得那一天是做梦。
但搬了家以后,并不意味着她们母女的日子好过了。
郑王从来没有想起过她们,除了搬家时郑王赏赐下来的东西以外,她们就像被郑王遗忘了。
她还记得刚搬进新的宫室,有侍女和侍人来侍候她们时,她们母女两人有多高兴。郑王赐下来的金银首饰布料,母亲一件件比在身上,又一件件堆在她身上,不停的说:“我就知道,他不会忘了我的!我们以后就有好日子过了!”
不过后来她们都明白过来了。
当赵后要替郑姬挑选陪滕时,母亲对仙姿说,这是她唯一的机会!
“就算王后下一个孩子还是一位公主,那公主也不会很快出嫁,也不会马上就需要陪滕,而你的年纪已经不小了!”母亲说,“你一定要成为公主的陪滕!这样你才能从这里出去!”
郑王不记得她们,当然也不会记得替她选一位夫婿。等郑王去世后,她要么老死在这里,要么……就会被赶出去,流落街头。
仙姿穿着那珍藏的郑王赐下的布料做成的衣裙,带着已经黯淡的首饰,来到赵后的宫殿前,求见赵后。
赵后见了她,然后就把她留下了。
她跟随在赵后的侍女身边,侍候郑姬。
郑姬年幼,行动间不知轻重,不知有多少次,她被郑姬扇在脸上,踢在胸口,被郑姬吐口水,砸东西,她都能迅速的跪下来,保护着郑姬,不生气,不愤怒,就像捧着一件珍宝,不敢让她有半点差池。
最终,赵后的侍女说她“温柔细心”,赵后才对她另眼相看。
然后,她得已陪伴郑姬,前往鲁国。跟她一样被选中做为陪滕的还有另外三人,但郑姬不认识她们,自然不会亲近她们。她们也对这个年纪的郑姬束手无策。
她终于变成了一个重要的人。
蟠儿得到一个消息,匆匆来到摘星楼。
姜姬仍在琢磨纪字,看到他进来,顺手指着面前这一排字问他:“哪个看起来顺眼?”
简化字其实要的就是不动大骨架,让认识纪字的人也能一眼认出这是个什么字。如果改变太多,反而会不利于它的传播。
她自己盯着的时间太久,已经失去这份敏-感性了,一般都是靠别人来指给她看。
蟠儿看了一遍,指着一个说:“这个好……它是什么地方改了?”奇怪,竟然没看出来哪里变了。
她就笑了,用笔圈起来,“这里,圆圈改成了口。”圆圈好画不假,但“口”的应用范围更广。
蟠儿这下认出来了。
选中一个字,姜姬就轻松了一分,她放下笔,问他:“你来是有什么事?”
蟠儿说:“曹非送来消息,道郑国大夫乔小君已经数月不曾出门了。他极有可能跟着郑姬一起来了鲁国。”
“……”姜姬难得反应慢了一下,但想起赵国大夫季平,她马上明白过来:“你是说,郑国大夫也‘逃’到鲁国来了?”
蟠儿点点头,道:“很有可能是这样。听说独孤兰还停留在郑国,而乔小君输给了他三次,如果他继续留在郑国大夫的位子上,早晚会名声扫地。”
“除非他让位。”姜姬懂了,而郑王当然不愿意让自己的大夫让位——真让了,他这边就再也没有理由拒绝独孤兰了。
可对乔小君来说,他不让位,世人都要笑话他明明才学不足还占着大夫的位子不下来,这脸一丢可称得上是遗臭万年了。他是宁死都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
再等一等,他就真的敢把位子让了。
所以郑王只好先把乔小君送出来,等郑国与赵国的事了解了,再让他回去。
但乔小君来了鲁国,鲁国也要考虑怎么安置他。郑国乔氏还是一个很有名的世家,乔小君一定也是名不虚传。
这样的人才,做为鲁国大王,一定要求贤若渴!
如果鲁国不理会乔小君,让他到了鲁国坐冷板凳,那就是鲁国大王心胸狭窄了。
但此刻最该着急的不是她或姜旦。
“把这个消息告诉龚大夫。”她笑道。
新年大宴前再得知这个消息,龚獠一定会睡不着的,他还会做什么呢?上回送来的钱和粮食是很及时的啊。
她盼着龚大夫能再做点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