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北有一座神秘的城。
有鲜花, 有酒水,有美人, 有钱财, 有绝世高手, 也有武功秘籍。

在传说之中,那是桃花源一般的存在。

不仅仅是因为人民可以安居乐业,不受战火的侵袭, 而是因为那座城是一座宝藏库, 里面什么都有。

只要是头脑能够想象出的宝物,似乎都在那里能找到。

柳无涯喝了一口酒道:“我听说, 那里就连地板都是黄金铺成的。”

他眯了眯眼睛, 似乎已经看见了璀璨的金光。

只要是人就有**, 而大部分的**都能用金钱来得到, 除了像上官金虹那样只在乎权利,又或者是只在乎武功的武痴,大部分江湖人都对金钱抱有诡异的好感。

更不用说城中有的不仅仅是金钱, 还有武功还有美人。

能够满足他们的一切幻想。

花有际道:“醒醒, 那只是一个传说。”

他不喝酒,只顾挑眼前的花生米。

两人是一对搭档,江湖上少有的搭档,明明没有什么血缘关系, 练得功夫却正好相辅相成,名字也对应得紧,甚至连干的行当都是同一样, 久而久之,江湖上的人都以为他们是兄弟,要不然也是出于同门的师兄弟,根本不知道这两人其实没有什么关系。

但有关系没有关系又怎么样,比起分赃不均引起的内讧,两人之间称得上是相安无事,可能是因为他们来钱的方法与一般江湖人不同,只能两个人搭伙,少了谁都不可以,所以才能平安地活下来。

柳无涯道:“我们所找到的宝物,之前那些人不都也以为是传说?”

花有际道:“这不一样。”

柳无涯道:“怎么不一样?”

花有际道:“我们找的,那都是死人的东西,很多活人都不屑于看。”

他顿了一下接着道:“但是现在,我们找的是活人的东西,而且是无数活人争着抢着要弄到手的东西,难度上升数倍,怎么看也不是我们能够拿到手的。”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不就是这个道理?

柳无涯道:“但是你甘心?”

他以一双阴鸷的眼盯着花有际,只要与死人打交道太多,身上总是会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阴气,似乎是从墓地里带来的,等到年纪大了或许会染上风湿一类的毛病,又或者被鬼魂缠上夜夜惊梦,但是现在,火气旺盛的年轻人只会显得阴沉,没有太大的变化。

花有际不说话了,他或许已经将柳无涯的话听在了耳朵里。

柳无涯接着道:“你又不是没有看见那些人,仅仅凭借一个传说,一个江湖传言,就蜂拥而至到塞北,他们手上甚至没有藏宝图,也不知道传说中的城池究竟在哪里,竟然敢这样一头扎进来。”

花有际的喉头不断滚动。

他甚至要被柳无涯说得心动了。

如此看来,在是否寻宝这件事上,他也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坚定。

柳无涯看出了他的松动,一个劲儿地安利,他又道:“奇门遁甲,那些个玩失踪的墓用的不都是诸葛孔明的一套法子,我们虽然武功并不能排上乘,但是论这些奇淫巧技,还没有人能够比得过我们兄弟俩,往日里天天如同过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就算是得了银子也被认为是不干净,这等耻辱,难不成兄弟你忘了?”

花有际从牙齿缝中挤出几个字道:“我没忘。”

那些个江湖大侠手上不一定比他们干净,他们不过挣得是死人的钱,但是那些人,他们所杀的可都是活人,谁比谁更高贵,他们凭什么蒙受这样的侮辱?

柳无涯道:“眼下正是羞辱那些个江湖大侠的好时机,更何况,听说那桃花源一般的城中还有无数武林秘籍,要是你我真的弄上个一两本合适的,洗筋伐髓,说不定也能从头练一手好武艺。”

有了好武艺,便不会过上人人喊打的日子,行动再诡谲,做的事再令人生厌,也只会让人忌惮。

确实,江湖上从来就不缺少一夜成为武林高手的传奇故事,有的是真的,但大多数都是是假的,不过这俩不是兄弟的兄弟知道,他们现在在谋划的,或许是真的。

柳无涯道:“怜花宝鉴,你真的不想要?”

无论是毒经还是易容,只要能精通其中一项,他们还怕什么?

花有际终于心动了,他不得不承认,柳无涯说到了他的心坎上,两人不愧是在一起不知道多久的好搭档,简直就变成了对方肚子里的蛔虫,想要说服其中一人,一说一个准。

但就算是亲兄弟,都有自己的秘密,更不要说他们两人并不是亲兄弟了。

花有际压低声音道:“你怎么知道《怜花宝鉴》在那座城里?”

王怜花已经不在江湖上行走有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所谓“哥不在江湖,但处处都有哥的传说”就是如此,他与沈浪大侠还有朱七七等一系列爱恨情仇故事就算过去十年恐怕还被人津津乐道。

但既然是江湖人,八卦也要上点档次,他们不仅要谈论感情纠葛,还要谈论他们的武功,他们的才智。

《怜花宝鉴》,在这秘籍横空出世之前,没有人知道这究竟是什么东西,但是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了,这是王怜花一生武功才智的结晶。

只要得到《怜花宝鉴》,只要学习《怜花宝鉴》中记载的内容,哪怕是一种,都足够让默默无闻的侠士变成江湖排行前列的高手。

不要问原因,因为王怜花就是这样一个传奇的人物。

花有际的心动,不是为财宝,而是为了《怜花宝鉴》。

柳无涯听见花有际的疑问,终于来了精神,他勾勾手指,示意对方靠近。

花有际很看不惯他这一副故作神秘的模样,但他现在有特别想要知道,只能配合柳无涯的趣味。

柳无涯道:“有人亲眼看见。”

花有际道:“亲眼看见什么?”

柳无涯道:“亲眼看见王怜花将那本秘籍交给城主。”

花有际道:“城主?”

柳无涯道:“不错。”

城实在是太神秘了,除了在塞北,江湖人并不能知道更多的信息,但是他们知道,只要是城池,就会有城主,城主是一座城的最高统治者,在他们心中桃花源般的城池中,更是如此。

他们虽然不知道城主是谁,也没有人看见过,但是他们却知道,这人在城中有不可撼动的权威。

花有际道:“但是,这种画面本来不应该被人看见。”

因为《怜花宝鉴》实在是太珍贵了,只要现世,必定引起血雨腥风,但凡是有些头脑的人,都不会让人知道,宝物在自己手中。

柳无涯道:“本来确实不应该被人知道,但如果看见的人是城主的护卫就很正常了。”

花有际不为所动道:“但是城主的护卫,应该在城里面?”

柳无涯笑道:“只要是有腿的人,就会走动,就不可能永远呆在一处。”

花有际道:“但我听说,根本就没有人想从城中出来。”

柳无涯道:“如果真的是这样,这世界上就不会有人知道城的存在。”

花有际想想,确实是这个道理没错。

柳无涯道:“那护卫出来了,不仅出来了,还背叛了城主。”

花有际睁大眼睛道:“背叛?”

他又道:“何缘故?”

柳无涯道:“这世界上如果有一个男人,背叛他宣誓效忠的主子,缘故只有一个。”

花有际不说话。

柳无涯宣布道:“定然是为了一个女人。”

花有际道:“但是真正忠心的护卫,就算是为了女人,也不会背叛自己的主子。”

柳无涯道:“这只能证明,城主身边的护卫并不是那么忠心。”

他又道:“那护卫既然是城主的护卫,当然知晓无数的秘密,他从城中出来,就将秘密带到了中原,被无数人知道。”

花有际道:“那他人在哪里?”

柳无涯道:“他人,自然是死了。”

花有际道:“死了?”

柳无涯道:“高深莫测的城主怎么会允许有人知道《怜花宝鉴》在他那里?所以背叛的人自然是死了。”

花有际的眼神游移不定,因为他还不是很相信柳无涯说的话。

柳无涯道:“我知道,这件事听起来死无对证,也不明不白,但是现在江湖上确有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

花有际道:“为什么会有很多人知道?”

柳无涯道:“因为有人去找了天机阁求证。”

花有际惊道:“天机阁?”

如果是十年前说道“天机”这两个字,所有的江湖人都会想到一个人,那就是武林第一高手,天机老人。

但是现在,天机老人已经不出手很久了,他的名字也成了一个神话,谈论他的人越来越少,但是神秘莫测的天机阁,却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

没人知道这个组织究竟是怎么在一夜之间形成,又是怎么遍布大江南北,只是当被人发现的时候,天机阁的足迹已经深深地陷入这个国家的地底,只要江湖人有钱,几乎就可以问出他们想要知道的,任何秘密。

多么神秘的组织。

果然,就算是疑心重重如花有际,在听见天机阁三个字时,表情都为之一变。

花有际道:“如果天机阁都发话了,那定然是错不了。”

城主身边出现叛徒,这本来是很荒谬的一件事,但如果被天机阁盖棺定论,便能化不可能为可能。

天机阁就是权威。

柳无涯露出一个志得意满的笑容,他道:“那我们是去还是不去?”

花有际一咬牙道:“去!”

如果能够得到《怜花宝鉴》,就算是付出自己的命,都是值得的。

朗月很生气。

她向来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仙女,就如同叶孤城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仙人一样,白云城的人都以与他们城主相似为荣,像岚风朗月更是其中的中翘楚,就算发生再荒唐的事都无法震惊她们俩。

所以当白云城以及一众人随着叶孤城白日飞升,她们的表情变都没有变。

叶城主本来就是天上的仙人,就算是飞升,也是正常。

叶孤鸿:等等他是人好吗?!

唯一与叶孤城有血缘关系的小弟弟化身成为城中唯一的颜艺帝。

就算是饭城主也是要讲究基本法的!

白云城的人显然不知道基本法是什么。

至于什么时间停止流逝,白云城既没有新人口出生,也没有人死亡,所有人都保持在壮年安居乐业,仿佛神仙手段一般的设定也被众人自然而然地接受了。

毕竟是仙家手段啊,都说天上一天,地下一年,他们岂不是就处于这种诡异的状态之中。

叶孤鸿:……

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他吃惊了。

人没有变化,心自然也没有变化,像是岚风朗月以及白云城的下属对叶孤城那叫是十年如一日的忠心耿耿,不要说什么叛徒,就算是听见别人说他们家城主有一两句的不是,那都要找机会把人做掉,更别说是白云城机密外泄这等大事了。

所以叛徒什么,一开始就不存在的。

说到底也不过就是王怜花好心的恶作剧,本来就是亦正亦邪的千面公子,无论做什么事,都不需要什么理由,全凭借他的想法,来去自如。

想来也不知道哪一日,世间少有几个通晓奇门遁甲人之一的王怜花从入口进了白云城,看见叶孤城多少年没有变化的脸叹息一声:“我竟然都不知道你的脸是真的还是假的。”

叶孤城淡淡道:“达到破碎虚空,都是小事。”

他又看向王怜花道:“驻颜有道的,你不就是一个。”

王怜花又道:“但破碎虚空的人只有你一个,你周围这些人,又有哪个是破碎虚空了?”

他伸手一指岚风朗月,笑容揶揄。

王怜花是很少知道白云城异状的人之一。

但是叶孤城并不在乎,因为白云城的奇门遁甲是他自带的,因为系统那所谓的“私人物品:白云城”,只要他想,便能施展袖里乾坤,将整座城都收起来。

第一次知道的时候,叶城主差点以为自己是真的穿越到了玄幻侧,后来发现除了能将白云城收起来之后他什么都不能做,便稍微放了一点心。

不过,说实在的,他人到了小李飞刀的时间,简直就是欺负人。

即使才堪堪进入破碎虚空境界,这世界上能与他有一战之力的也不过就是沈浪这样的武学巅峰罢了。

王怜花看着叶孤城不说话,知道他没有些别的心思,只不过不想理会自己,便叹了一口气道:“都说我有一千张脸,想来就算你的面貌十年二十年不变化所有人也只觉得是驻颜术罢了,何苦因为这样的原因窝在一方小城之中,与世隔绝。”

叶孤城心道,我又不是故意的,只不过为了巩固虚浮的破碎虚空境界,要闭关多年罢了。

然后王怜花道:“我准备前往海外,将毕生所学汇成一本《怜花宝鉴》,赠与与你。”

叶孤城:???

那玩意不是应该给李寻欢然后被林诗音拿走了?

等等不对啊,小李探花才考上探花呢。

叶孤城有些忧郁,他最烦这个,时间线全部打乱。

要是《小李飞刀》也变成《叶孤城传奇》怎么办?

王怜花接着道:“我听说最近江湖上有人要开始排名兵器谱,想来你的剑就算排不了第一也能排第一。”

叶孤城看他,直接说第一不就行了吗?

但听见王怜花的话他忽然反应过来,有了并不是很好的预感,叶孤城道:“等等,你……”

王怜花道:“有不少江湖人应该已经准备找过来了,我虽然没有沈浪第一个十年名声叫得响,但好歹也有些影响力。”

他叫有一点影响力吗?主宰第一个十年的分明就是沈浪与王怜花。

他现在终于是知道王怜花的打算了,在他看来叶孤城虽然不想出来,不想出名,那就让人上门去找他。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么执着于让叶孤城在江湖上崭露头角,但既然王怜花想要做,就没有不行动的道理。

所以他行动了。

王怜花道:“东西我就留给你了,好好珍惜。”

说完竟然飘飘欲仙就准备走了。

叶孤城面无表情。

啧。

什么地方都有麻烦人物。

朗月听了一会儿就知道王怜花到底做了什么,但此时,她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被江湖上的流言蜚语给气炸了。

叶孤城道:“朗月。”

朗月道:“是。”

叶孤城叹道:“你去看看,王怜花究竟做了什么。”

朗月道:“是。”

天机阁,如此有叶孤城气息的名字一看就是白云城的产业,虽然白云城因为奇门遁甲的缘故在塞北呆的好好的,但是勤劳勇敢的白云城群众显然并不是甘于平庸的人,他们能够发展的方面还有很多,比如说商业情报业等各个产业,江湖上一夜崛起的帮派那么多,为什么不能多一个天机阁?

朗月的记忆力很强,在江湖上,过目不忘似乎已经成为了很常见的本事,所以她理由当然拥有这一能力。

但是比起那些过目不忘的人,朗月还要更善于变通,更善于归纳总结,所以她被叶孤城派去管理天机阁的事务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她本来是高洁如同仙女一般的人物,冷冰冰,不食人间烟火,但是等她看完有关情报,白璧无瑕的脸上竟然飞上两抹绯红的轻云,就好像是画中的人忽然有了生气,更是美艳不可方物。

但是朗月并不是突然有了神采,她只不过是气炸了。

这这这这这这……这实在是太侮辱他们的职业素养了!

不带指甲的手指猛然用力,手上的一叠纸竟然化作齑粉,愤怒之下用内力将纸片震碎成小粉末,这世界上除了习武的高手,还有谁能做到这种事?

朗月咬牙切齿,恨不得直接把那王怜花给生吞活剥了,管他什么江湖第一个十年,她这样的忠仆,眼中只有叶孤城一个,最重视的就是白云城的信誉,从呱呱落地的那一天起,她就是白云城的人,并且抱着高度的自豪感完成了常人不可完成之事,在她心中,叶城主的下属,他的仆人,不仅不是蔑称,还是尊称,多少人挤破了头想要进入城主府,却没有缘分,如此看来,她和岚风是多么的幸运。

外面的人不知道,但是城中的人都知道,城主那有什么亲近的护卫,最亲近的两人不就是岚风和朗月,看见这王怜花散步的谣言,就好像在说她背叛了城主一样,怎么能让朗月不气愤?

但是等她气愤完回过神来,却发现所有的情报都成了粉末,虽然心中还是很不愉快,却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她竟然一时气愤下做出了如此不专业的事情,即使脑子已经将情报的内容全部记住,也实在是太不应该。

朗月想,事已至此,只能将那些情报全部默写一份,然后再呈献给叶城主看。

朗月道:“拿纸来。”

让他想不到的是,天机阁的伙计虽然拿了纸来,但是拿来的却不是空白的纸,上面已经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定睛一看,可不与刚才被朗月撕成碎片的情报内容一模一样?

朗月道:“这……”

伙计道:“我们总管的已经看过了内容,知道朗月姑娘定然会气急,所以早早就准备了备份。”

朗月恍然大悟,几番调整至下终于恢复了冰清玉洁的模样,她道:“替我对一块砖道声谢。”

伙计点头称好。

不错,天机阁的总管自然就是社会主义的一块砖,无论哪里需要他,他都能立刻填不上,想来这世界上还没有什么工作是他做不了的。

朗月将重要的情报按照顺序收拾好,又呈献给叶孤城看,这世界上恐怕没有人能够猜到,辐射整个中原的天机阁,真正的中心竟然在塞北,如果被知道了,那些江湖人还不知道要大惊失色成什么样。

叶孤城一目十行地看完了,并没有觉得惊讶,他猜王怜花就会编一个故事,以王怜花对他的了解,这故事不一定会走心,但叶孤城却没有想到,他竟然如此之敷衍,明明是找事情给叶孤城做,还给故事留下了很多漏洞。

就好像笃定,他会接受天下人的挑战一样。

只要是练剑之人,这世界上就没有几个可以将送上门的对手拒之门外,即使被群起而攻之,也是一样。

叶孤城是顶尖的高手,顶尖高手出世,总是要有不同寻常的动静,不说什么五雷轰顶天降祥瑞,能够震惊武林还是必要的,一如当年他入中原击杀江如画,已经达到了破碎虚空的境界,叶孤城的出场只会变得更加华丽。

他虽然对此并不是很在乎,但人既然已经要来了,哪有往外推的道理?

叶孤城道:“这件事,还真是委屈你们了。”

他是对朗月这么说的,叶孤城虽然看上去不近人情,但是对婢女哪有不关心的,朗月虽然在他面前好像还一切正常,但是叶孤城自然知道,对方心中已经气炸了。

朗月听见叶孤城的话,眼圈竟然忽然红了,虽然下一秒就憋了回去,但她刚才被感动到了却还是不争的事实。

朗月道:“只要是为了城主,一切都无妨。”

语言的苍白无法将她心中的感激体现出十万分之一,很早以前就准备脑肝涂地结草衔环也要报答叶城主的知遇之恩,这下子更是无以为报。

对白云城的人来说,每和叶孤城的相处增加一日,他们心中澎湃的情感就更加多出一分。

叶孤城道:“你先去看看,究竟有多少人对《怜花宝鉴》有兴趣。”

朗月道:“是。”

叶孤城又道:“岚风。”

一直在当布景板的婢女忽然有了精神,就连一丝不苟的头上都差一点有呆毛挣脱出来。

岚风道:“是。”

叶孤城道:“你去看看奇门遁甲。”

袖里乾坤这种作弊似的手段不到关键时刻叶孤城才不会使用,更何况,他觉得那些个江湖人根本没有办法闯进白云城,没看见江湖第一个十年才有本事进来,就算是沈浪,对奇门遁甲都无所适从,没有王怜花,他根本没有进来的可能。

这世界上还有几个王怜花那样的异才,他二十年学的东西,人家几辈子加在一起都学不会。

但就算并不是很担心,叶孤城到底也是个心思缜密的人,所以他习惯性未雨绸缪,先检查好,以不变应万变,如此才能万无一失。

岚风道:“是!”

心里想着一定要把城中善于奇门遁甲的人全部找出来,让这座城彻彻底底变成不会展现于人前的迷雾阵才可以。

她的想法很危险,因为在岚风心中,白云城已经成了移动炮台,已经成了进来就不可能回去的地方,如果再不够,她甚至还要弄出些虫子蛊毒,想来如果江湖人真的能进来,定然是生不如死,就好像进入了活生生的地狱。

她的想法也实在是非常的危险了。

两个婢女走了,最后自然只剩下叶孤城一个,他看着被硬生生塞到自己手上的《怜花宝鉴》心情十分复杂。

交给他,除了让他保管,还有另一重意思,王怜花还是蛮希望叶孤城可以看看自己毕生所学结晶的。

这自然不是因为希望叶城主当他的传人,真要说起来,不过就是小孩子一般的炫耀,虽然他王怜花没有在武学上大成破碎虚空的境界,但是他聪明,很聪明,非常聪明,就算是达成了破碎虚空的人,知识量也绝对没有他丰富。

在这点上,他王怜花是胜过了破碎虚空的叶孤城。

所以他能够洋洋得意。

叶孤城看着这本册子,几乎看见了王怜花的得意脸,他禁不住哑然失笑。

这人,怎么还跟个孩子似的。

所谓的返璞归真赤子心性,是不是能用来形容王怜花?

叶孤城心道:也罢,既然他这么希望自己知道,那就看看好了。

他翻开《怜花宝鉴》,一开始就是天文星象,巫术占卜。

塞外,也就是人口中的塞北,在冬日,是非常寒冷的。

眼下虽然还没有到冬日,只不过入秋一些日子,风就已经非常凛冽,刮在人的脸上,就好像刀子在人坚硬的皮肤上一刀一刀地割下去。

这些江湖人,除了以白面书生形象示人的年轻公子哥,又有几个不是饱经风霜,但即便是他们,都似乎有些挡不住塞北的严寒,脸通红,又好像带着紫色。

柳无涯看见在寒风中还顽强挂在旗杆上的酒旗,立刻对花有际喊道:“快,快去前面,那里有个酒馆!”

他的声音已经尽量放大,但是风实在是太严酷,再大的嗓门都不得不被风打乱。

花有际没有听加他的声音,便道:“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每一声都拖长两个节拍。

柳无涯道,他就知道是这样,只能叹一口气,迎着强风硬生生凑近了花有际再说一遍道:“我说前面有个酒馆。”

花有际终于听见了,他点头道:“我们快点进去。”

等两人好不容易在凛冽的秋风之中下马,进入酒馆,才感觉到被风吹到几乎开裂的脸上产生了疼痛。

但这疼痛不仅不让他们难过,反而十分欣喜。

因为这是活着的疼痛,只有活着才能感觉到痛,如果脸彻底麻木,才会一点感觉都没有。

疼,是好的。

两大男人就挤在长条凳上,柳无涯先从包袱里拿出一个小瓦罐,打开里面是姑娘家的雪花膏,用手抠出一大坨,在脸上擦擦,花有际也是。

他们俩虽然是从死人身上发财的,但也不仅仅是下墓地,什么楼兰啊,沙漠啊,都去过,那里地尸体都是干的,沙尘暴更是大得吓死人,虽然与塞北的风有点不同,但也能把人的脸吹开裂。

所以在来之前,他们就做好了准备。

店小二先不上酒,反而上了两海碗的热水,这水是免费的,只要是能到这家店的人都能得到两碗免费的水。

两人一起举碗,咕嘟咕嘟热水下肚,才感觉到四肢百骸有传来了热度。

柳无涯道:“就算是塞北,也没有这么冷的,这还是秋天,雪花都没有飘,实在是古怪。”

花有际道:“确实,塞北不应该这么冷。”

那店小二听见他们的对话,嬉皮笑脸地凑上来道:“两位客官是不知道,我们这里比塞北的北还要再北一点儿,一年四季都刮怪风,寻常旅客若不是准备充足的,都走不到这里来。”

柳无涯眼神闪烁道:“没有旅客,难你们是怎么做生意的?”

店小二道:“虽然没有寻常旅客,但我们这里有商队经过,做生意就靠他们。”

连江湖人都很难进入的地方,竟然会有商队?柳无涯与花有际对视一眼,都陷入了深思。

小二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如果是真话,来往的商队,莫不就是城中的人?

此刻小酒馆好像只有他们两人,不,还有充满精神的店小二与瞌睡的掌柜,两人看着在外面形成旋的风,都没有了出去的**。

柳无涯道:“小二,有酒吗?”

店小二道:“我们这里既然挂着酒旗,自然是有酒的。”

花有际道:“我们要烈酒,比烧刀子还要烈的烈酒。”

店小二又道:“您还真是选对了,我们这里只有烈酒,而且每一种都要比烧刀子更烈。”

柳无涯道:“那就来一坛烈酒,并一碟花生米二两猪头肉。”

店小二道:“好嘞!”

烈酒放中间,二两猪头肉放在柳无涯身前,一叠花生米放在花有际身前。

泾渭分明。

忽然,两人又猛地放下筷子,他们听见了,马的嘶鸣。

又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凌乱又厚实,远远超过了两个人。

进来的是四个身形高大的彪形大汉。

一开口,声如洪钟,他道:“店小二,上最烈的酒。”

店小二道:“客官不先来碗热水?”

有点经验的人都知道,从寒冷的风旋儿中过来,最好先喝一碗热水。

四人坐在四条凳子上,他们的身形实在是太高大了,在屁股与板凳相接触的瞬间竟然发出了响声,还好那条凳儿虽然看上去老旧,但却很结实,承受住了他们庞大的身躯。

那大汉道:“要什么热水,要烈酒!”

店小二也不劝说,直接将酒碗放在了他们身前,然后就赔笑着下去了。

四人又开始咕嘟咕嘟地喝酒,他们喝得很猛,又或者是想故意显示出自己的英雄气概,一碗酒,从脖子上漏出来了一小半,这实在是非常粗犷的喝酒姿势。

一碗酒下毒,比烧刀子还要热烈的劲儿从胃中一路上升,直冲天灵盖。

他们活了过来。

活过来之后,领头的那人嗓门似乎变得更大,他们一点都不介意别人知道来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即使柳无涯花有际频频侧目,以不善的眼神盯着他们看都没有停下。

柳无涯道:“是吴下四虎。”

吴下指得既是地名,也是吴下阿蒙的一语双关,这四个人练得功夫虽然霸道,但却是实打实的草莽,不仅脾气暴烈,行事说不上是光明磊落,对江湖上那些武功不如他们的人也怀有嘲弄的恶意。

柳无涯他们自然是被嘲弄过的,或者是,全江湖人几乎都嘲弄过他们。

就算是江湖人也是分有三六九等的,因为是从死人身上刨食,如果不是功夫还不是很弱,他们俩甚至不能被归入江湖人,而是直接被视贱业。

那是人人喊打的。

如果碰上个性子高傲的,看见他们甚至都不会去理睬,就当是看见了一团空气,但很可惜,最先看见他们的竟然是吴下四虎,这就逃不了一番戏弄。

老大先道:“刚才没有看清楚在这里的人是谁,想不到竟然是你们两个。”

柳无涯与花有际都稳稳当当地坐着,好像根本就没有看见说话的大汉。

他又道:“你们怎么也来这里,塞北可没有你们要的死人。”

柳无涯冷冷看老大一样,眼神阴沉得紧,他道:“我们来这里找的可不是死人。”

老大道:“找的不是死人,莫非你们也对《怜花宝鉴》有兴趣?”

他嗤之以鼻道:“省省吧,上面有无数的功法,但绝对不会有教人挖坟的功夫。”

柳无涯的性子很不好,即使受到了这么多次的嘲讽打磨,也没有把他的棱角打磨光,想来眉宇间的郁气就是这么堆积而来,所以他道:“靠杀人吃饭的,与靠死人吃饭的,比不上那个更加高贵?”

就如同这些人的功夫不一定比他好,但却能够在他们面前耀武扬威一样。

柳无涯没有别的要求,只希望自己的功夫能够更好一些,他和花有际的功夫不算很好,也不算很差,比江湖上只有三脚猫功夫的人要好上很多,但即便如此,他们还是备受嘲弄。

做什么事天生就不是自己选的,其中有种种原因,但就算是再离经叛道,做些不光彩的事情,有些人会被嘲弄,有些人却被讳莫如深。

他们是绝对不会自大到系那个要将自己与王怜花相比,只希望能够得到对方的馈赠,学个一两手功夫,让他们可以活得更加顺畅一点。

本来就都是为了《怜花宝鉴》来的,他们似乎没有被欺负的道理。

两方人似乎还有争执的余地,又似乎还要动起手来,却忽然听见一冷冷的,但又有些清脆的声音从墙角传过来。

那人道:“《怜花宝鉴》是什么?”

是小孩子的声音,或者说是少年人的声音。

几人动作同时一停顿,他们立刻转头向墙角看过去,竟然看见了一个十多岁的娃娃。

有到十多岁吗?或许有,或许没有。

在场人都睁大了眼睛,他们刚才竟然没有发现,这里还有别人!

店小二迎上去道:“小客官,可要加水?”

显然他已经在这里很长时间,但是无论是柳无涯花有际,还是吴下四虎都没有发现他。

那孩子道:“不用。”

吴下四虎的老大眼珠子一转,竟然抢在众人面前开口道:“你问《怜花宝鉴》是什么?但是在我回答问题之前,你也要回答一个问题。”

竟然对一小孩子耍心机。

但是那小孩子却不买账,他道:“我不需要知道《怜花宝鉴》是什么。”

他的声音冷冷清清,表情也冷冷清清,看上去竟然不像一个孩子。

但他又确实是一个孩子,因为他的眼神很清澈,是赤子,是动物才会有的清澈,又带有一股子野性。

动物,往往是最不容易被糊弄的。

但老大又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相反,他十分地霸道,最讨厌别人不顺着自己的意思来,就算对方是小孩子,也是如此。

他道:“你从哪里来的!”

小孩不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他并不需要回答这人的问题。

老大忍不住走上前,他又道:“你是不是要去奇门遁甲中的城?”

这小孩儿如此古怪,他会不会就是从奇门遁甲中出来的?

但明明是野兽般拥有清澈眼神的孩子,在听见“奇门遁甲”这四个字的时候却难得给出了反应。

他都:“我们就在奇门遁甲之中。”

打着旋儿的风,就是证明。

虽然没有缥缈的白雾,但他们确确实实已经在阵法中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点都不套路

【感谢时间】

最近大家都好热情,谢谢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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