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并不知道,我以为他是富贵人家的公子,第二天的时候,官府发布通缉令,说南市的火是乱党造成的,还说乱党首领是个白衣公子,画了他的画像到处张贴!”
郑秀秀有些苦恼地皱眉,似乎很为那个公子忧心。
“你从画像上认出来的?”唐茗悠问。
郑秀秀点头,道:“不过他们画得不像,一点也不像,没有半分那个人的神韵和气质,除了那身衣裳之外,哪里都不像,所以我想,其他人是认不出来的,只有我能认出来!”
郑秀秀说到“只有我”的时候,显得特别自豪和满足。
“他制造了南市的恐慌,应该害死了不少人吧?”唐茗悠对这样的人感到不满和愤怒。
为了一己之私,竟然不顾他人性命。
那种场合发生暴乱,死伤的人何其无辜?
“可我想他肯定不愿意害死人的,他肯定是被逼无奈的,你看,他还救了我,他肯定是个好人!”
郑秀秀急切地为她的恩人争辩,一点也不希望唐茗悠说他的坏话。
唐茗悠却不赞同地道:“如果是个好人,就不该制造那场混乱了,他救了你一个,可是却害死了其他无辜的人!”
郑秀秀似乎很生气,道:“不是这样的,他没有杀人,也没有害死人,是意外,肯定是意外!”
郑秀秀的声音很大,引起了其他客人的不满目光。
唐茗悠觉得有些尴尬,才道:“别那么激动,你休息够了吗?要不要我们先回去了?”
郑秀秀也觉得被人听到自己的话不好,才闷闷地点头。
自从这件事之后,郑秀秀也没有了买东西的好心情,一路上都闷闷不乐的。
“表姐,我觉得你说的不对,他那样的人,肯定不是坏人,你没见过他,你不了解!”
郑秀秀在马车上,还是忍不住出声为那个男人辩解。
唐茗悠知道,少女情怀总是诗,郑秀秀是不可能跳出这种情绪,用客观的态度去评价那个救了她的人。
当然,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那个人的确不算太坏,至少他在人群中还出手救了郑秀秀。
不知道出于什么理由,一时善心大发,还是举手之劳,总之,他做了一件善事。
虽然并不能抵消他的罪孽,但好歹没坏到骨子里。
也许正如郑秀秀所言,制造那场混乱,也是情非得已。
虽然她总觉得乱党所行,都是唯恐天下不乱。
“嗯,我明白了!”唐茗悠回道。
郑秀秀又沉默了一会儿,才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像个傻瓜?”
“怎么会呢?”唐茗悠摇头。
郑秀秀脸因为急切而涨红,道:“你认为我傻也没关系,我就觉得他很好,我才不管他是不是乱党,是不是坏人,他救了我,他在我眼里就是好人!”
唐茗悠点点头,觉得郑秀秀说的不无道理。
不管对于别人来说,那个人是好是坏,对郑秀秀而言,他是救命恩人,这就足够了。
“你说的对!”唐茗悠赞同地道。
郑秀秀这才重新展露笑颜,道:“表姐,我发现你真的不一样,我和我的朋友说这些话的时候,她们都嘲笑我,还说我是鬼迷心窍,还说我得了癔症,说救我的人才不是什么乱党首领!”
唐茗悠微笑着道:“不是就不是呗,你只要记住那个人救了你就好,感恩于心,何必到处跟别人说,你说了如果人家都相信了,或许对你对他都不是好事!”
郑秀秀捂着自己的嘴巴,眼里露出懊悔之色。
“怎么办?我竟然和好几个朋友都说过了,我是不是会害了他?”
唐茗悠哑然失笑,道:“她们不是说你得了癔症吗?那就是不相信你的话啊,以后就不要随便对人说起了,把这个当做你自己的小秘密吧!”
“对,你说的对,我以后再也不跟别人说了,说了还被笑话,还会连累他!”
郑秀秀一脸认真地道。
唐茗悠觉得,郑秀秀本质上除了爱贪小便宜之外,应该还算个淳朴的小姑娘。
毕竟才十三岁,没什么心机,只是因为跟着母亲,耳濡目染了一些坏习气。
如果她能够接受良好的教养,会比现在好很多。
郑秀秀此后,简直把唐茗悠当成了人生知己一般,时不时地就来找她说话聊天,不管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来和唐茗悠说一说。
弄得唐茗悠哭笑不得,她连一点看书的时间都没有了,总是被这个小姑娘打扰。
郑秀秀每天一起床,洗漱过后,就迫不及待地跑来找唐茗悠聊天。
“表姐表姐,我告诉你一件事!”
郑秀秀总是大惊小怪的,不管从哪里得来的小道消息,她都迫不及待第一时间要和唐茗悠分享。
“什么事?”唐茗悠手里拿着书,并不在意地问,郑秀秀大多数时候带来的消息都是无关紧要的,她已经习惯了。
郑秀秀看了看周围,小心翼翼地凑过来,窃窃地道:“听说发生了大事,关于红叶会的!”
“红叶会”是江南这边对乱党的统称,因为每次乱党宣扬复辟姜氏王朝都会通过在红叶上写“反诗”的形式来进行,常常洒得全城都是红叶。
“什么事?”唐茗悠心里咯噔一下,连手里的书都掉在了地上。
郑秀秀道:“说是昨夜袭击了江南府,把府台家给洗劫了,抢了府库的银子,散给了北街的乞丐!”
唐茗悠脸色变了变,问:“这事儿你是听谁说的?”
“外面到处都在传,我爹吃早饭的时候说起的,还说府台被吓破了胆子,病倒了呢!”
郑秀秀绘声绘色地道,就像是亲眼所见似的。
唐茗悠皱眉,问:“红叶会的人已经这样无法无天了吗?连江南府都敢袭击?”
“可是老百姓都夸他们呢,说他们劫富济贫,还说府台不是好东西,贪赃枉法,都是活该,红叶会是替天行道!”
郑秀秀并不懂这些事情,她也不过是道听途说,所以就这样传罢了。 唐茗悠心里隐隐有些不安起来,难怪乱党在江南能够生存下来,看来是颇得民心啊。
郑秀秀有些苦恼地皱眉,似乎很为那个公子忧心。
“你从画像上认出来的?”唐茗悠问。
郑秀秀点头,道:“不过他们画得不像,一点也不像,没有半分那个人的神韵和气质,除了那身衣裳之外,哪里都不像,所以我想,其他人是认不出来的,只有我能认出来!”
郑秀秀说到“只有我”的时候,显得特别自豪和满足。
“他制造了南市的恐慌,应该害死了不少人吧?”唐茗悠对这样的人感到不满和愤怒。
为了一己之私,竟然不顾他人性命。
那种场合发生暴乱,死伤的人何其无辜?
“可我想他肯定不愿意害死人的,他肯定是被逼无奈的,你看,他还救了我,他肯定是个好人!”
郑秀秀急切地为她的恩人争辩,一点也不希望唐茗悠说他的坏话。
唐茗悠却不赞同地道:“如果是个好人,就不该制造那场混乱了,他救了你一个,可是却害死了其他无辜的人!”
郑秀秀似乎很生气,道:“不是这样的,他没有杀人,也没有害死人,是意外,肯定是意外!”
郑秀秀的声音很大,引起了其他客人的不满目光。
唐茗悠觉得有些尴尬,才道:“别那么激动,你休息够了吗?要不要我们先回去了?”
郑秀秀也觉得被人听到自己的话不好,才闷闷地点头。
自从这件事之后,郑秀秀也没有了买东西的好心情,一路上都闷闷不乐的。
“表姐,我觉得你说的不对,他那样的人,肯定不是坏人,你没见过他,你不了解!”
郑秀秀在马车上,还是忍不住出声为那个男人辩解。
唐茗悠知道,少女情怀总是诗,郑秀秀是不可能跳出这种情绪,用客观的态度去评价那个救了她的人。
当然,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那个人的确不算太坏,至少他在人群中还出手救了郑秀秀。
不知道出于什么理由,一时善心大发,还是举手之劳,总之,他做了一件善事。
虽然并不能抵消他的罪孽,但好歹没坏到骨子里。
也许正如郑秀秀所言,制造那场混乱,也是情非得已。
虽然她总觉得乱党所行,都是唯恐天下不乱。
“嗯,我明白了!”唐茗悠回道。
郑秀秀又沉默了一会儿,才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像个傻瓜?”
“怎么会呢?”唐茗悠摇头。
郑秀秀脸因为急切而涨红,道:“你认为我傻也没关系,我就觉得他很好,我才不管他是不是乱党,是不是坏人,他救了我,他在我眼里就是好人!”
唐茗悠点点头,觉得郑秀秀说的不无道理。
不管对于别人来说,那个人是好是坏,对郑秀秀而言,他是救命恩人,这就足够了。
“你说的对!”唐茗悠赞同地道。
郑秀秀这才重新展露笑颜,道:“表姐,我发现你真的不一样,我和我的朋友说这些话的时候,她们都嘲笑我,还说我是鬼迷心窍,还说我得了癔症,说救我的人才不是什么乱党首领!”
唐茗悠微笑着道:“不是就不是呗,你只要记住那个人救了你就好,感恩于心,何必到处跟别人说,你说了如果人家都相信了,或许对你对他都不是好事!”
郑秀秀捂着自己的嘴巴,眼里露出懊悔之色。
“怎么办?我竟然和好几个朋友都说过了,我是不是会害了他?”
唐茗悠哑然失笑,道:“她们不是说你得了癔症吗?那就是不相信你的话啊,以后就不要随便对人说起了,把这个当做你自己的小秘密吧!”
“对,你说的对,我以后再也不跟别人说了,说了还被笑话,还会连累他!”
郑秀秀一脸认真地道。
唐茗悠觉得,郑秀秀本质上除了爱贪小便宜之外,应该还算个淳朴的小姑娘。
毕竟才十三岁,没什么心机,只是因为跟着母亲,耳濡目染了一些坏习气。
如果她能够接受良好的教养,会比现在好很多。
郑秀秀此后,简直把唐茗悠当成了人生知己一般,时不时地就来找她说话聊天,不管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来和唐茗悠说一说。
弄得唐茗悠哭笑不得,她连一点看书的时间都没有了,总是被这个小姑娘打扰。
郑秀秀每天一起床,洗漱过后,就迫不及待地跑来找唐茗悠聊天。
“表姐表姐,我告诉你一件事!”
郑秀秀总是大惊小怪的,不管从哪里得来的小道消息,她都迫不及待第一时间要和唐茗悠分享。
“什么事?”唐茗悠手里拿着书,并不在意地问,郑秀秀大多数时候带来的消息都是无关紧要的,她已经习惯了。
郑秀秀看了看周围,小心翼翼地凑过来,窃窃地道:“听说发生了大事,关于红叶会的!”
“红叶会”是江南这边对乱党的统称,因为每次乱党宣扬复辟姜氏王朝都会通过在红叶上写“反诗”的形式来进行,常常洒得全城都是红叶。
“什么事?”唐茗悠心里咯噔一下,连手里的书都掉在了地上。
郑秀秀道:“说是昨夜袭击了江南府,把府台家给洗劫了,抢了府库的银子,散给了北街的乞丐!”
唐茗悠脸色变了变,问:“这事儿你是听谁说的?”
“外面到处都在传,我爹吃早饭的时候说起的,还说府台被吓破了胆子,病倒了呢!”
郑秀秀绘声绘色地道,就像是亲眼所见似的。
唐茗悠皱眉,问:“红叶会的人已经这样无法无天了吗?连江南府都敢袭击?”
“可是老百姓都夸他们呢,说他们劫富济贫,还说府台不是好东西,贪赃枉法,都是活该,红叶会是替天行道!”
郑秀秀并不懂这些事情,她也不过是道听途说,所以就这样传罢了。 唐茗悠心里隐隐有些不安起来,难怪乱党在江南能够生存下来,看来是颇得民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