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送什么礼物好?
不知是不是沐七夕的祈祷灵验了。
或者说,连神都觉得百里连城这货太过分,麻溜地站在了沐七夕那边。
再选完成的第二天清晨,沐七夕还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就听天一在外面喊着急报。
百里连城撑起身子,先低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亲,才跳下床去,一边往外走一边挥手穿上衣服。
走到门口时,已是衣袍整齐,一身纤尘不染,完美无瑕。
沐七夕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看着他走出去的背影,不禁脸颊泛红。
涩狼,从昨天回来到现在,她硬是没离开过床,晚饭都是在床上被喂着吃的。
说好的“一次”在哪里?
还能不能好好睡一觉了?
而且,凭什么她被累得半死,瘫软如泥,而他却神采焕发精神奕奕?
不过,这货的身材真的很好,脸又好看,味道是真的不错……呸呸呸!又不是菜,哪来的味道!
沐七夕天马行空地想着,自己把自己羞得不行,一个翻身埋进了被子里,像只躲避现实的鸵鸟,紧紧地闭上眼睛,假装熟睡。
不大一会儿,百里连城回来,手里端着一碗汤,温柔地坐在床边轻唤:“夕,先起来把汤喝了再睡吧。”
沐七夕根本没睡着,只是羞意恼意还没过,不想睁眼抬头。
百里连城轻唤几声,不见她回应,俯身轻笑:“夕是想要我喂吗?”
平时的百里连城对她千依百顺,若是看她累了就不会吵她,不知为何今天却十分固执,非要她起来把汤先喝了。
“这是我让虚无调制的补汤,给你补身子,起来先喝了再睡。”
把汤先放到一边,百里连城伸手把她捞起来抱在怀里,被子下滑,露出她柔嫩的锁骨,脖子上还有几点红梅。
那是他留下的,专属于他的印记。
看到这样的美景,百里连城喉头发紧,立即眼睛都不会转了,所有事都被抛之脑后,最想做的就是被子掀开,翻身压上去。
啪——
不止是想,他是真的伸手去掀被子,被沐七夕没好气地拍开,七分羞意三分着恼地瞪他:“你够了没!”
“当然是一辈子都不够。”
这一下沐七夕打得挺用力的,他白皙的手背立即就红了。
不过这点小疼痛像是瘙痒痒似的,百里连城根本不放在眼里,低头亲亲她的嘴角。
怕自己失控,他不敢直接吻上去,克制地亲了一下就抬起头,端过旁边的碗送到她嘴边:“凉了,先喝吧。”
沐七夕白他一眼,抓紧被子包紧自己,小小尝了一口,没有中药的怪味,反倒是有一股淡淡的清香,貌似是放了莲子。
“虚无居然还会调补药?”
沐七夕喝了两口,开玩笑地哼了哼:“我以为他只会做毒药呢。”
“唔。”
百里连城不明意义地含糊应了一声,转开了视线。
看着她把汤喝完,伺候她躺好,百里连城才跟她说起正事:“刚才天一收到边疆急报,那些塞外的游牧族又在骚扰边疆了。”
“嗯呐,现在快要到秋收了,他们是来抢粮食的吧?”
对这个世界还不太了解,但是电视剧上都是这么演的,沐七夕稍微一想就想到了原因:“那于是,你要去边疆了吗?”
百里连城沉默,看着她忽然晶亮起来的眼眸,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夕,你很希望我走?”
“对呀,谁叫你可劲儿地折腾我。”
沐七夕大大方方地点头,甚至嘴角弯弯地咧出了一个愉悦的笑:“去吧去吧,我还困着,就不起来送你了。”
“……”
他有说现在就走吗?
百里连城抿唇垂眸,心里有些不好受。
他知道夕对他的感情不如他对夕那么强烈,只觉得少看她一眼都是浪费生命,少陪她一会儿都是虚度光阴。
这种无时无刻不想呆在她身边的心情,他知道夕不会有。
可是,至少别这么干脆地赶他走啊。
他也知道自己这几天太贪心了,可是他真的只是想爱她,夕真的很讨厌这种事吗?
或者,只是因为不够喜欢他?
他还有哪里做得不好?
说完刚才那句话,沐七夕已经闭起了眼睛,故意不看他。
不看他,不代表不关注他,他的情绪变化,其实她知道的一清二楚。
只能在心里叹气。
这个笨蛋,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了?
他都已经够粘人的了,如果她再表现得依依不舍,那他恐怕真的走不出这间屋子了。
男儿志在四方,她愿意陪他飞翔,飞多远多高都可以。
和他一起,并肩飞翔,绝不要变成束缚他的线。
他是九天之上的苍鹰,而不是被线拴住的风筝,他生来就该高高在上,俯瞰众生。
爱他,就该和他一起成长。
这是她爱他的方式,可他现在还不懂。
“那,我先出去了。”
百里连城很失落,慢吞吞地帮她掖好被子,看她仍然不理他,只得咽下心里的委屈,垂头丧气地出去了。
他的背影一消失在门口,沐七夕就睁开了眼睛,摇头叹气。
不能表现得和他一样粘人,也不能真的不理他,看来她该想个办法,安抚一下那个笨蛋。
掀开被子慢慢坐起来,低头看自己满身的痕迹,她脸上又是一红,暗骂:涩狼!
没有百里连城帮忙,她穿衣服的速度明显减慢,好半天才终于穿好,叫来金银帮她梳头。
“小姐,王爷出门去了,临行时交代,让你好好吃饭别等他。”
在大婚前,金银和财宝还是唤她“小姐”,这是最符合礼教的称呼。
一边说着,金银都忍不住偷笑。
自从跟着小姐后,她们看到了好多不一样的王爷,感觉没以前那么高远似神,沾染了人气。
金银觉得,这样的王爷比以前更好。
这都是小姐的功劳。
“金银,呆会儿帮我准备针线,还有软纸和笔墨,毛笔越细越好。”
沐七夕轻敲着梳妆台,计划着要送那笨蛋什么礼物才能让他开开心心地去边疆,无后顾之忧。
“小姐,你要绣嫁衣吗?”
最近就只有这么一件大事,但是金银想不通,绣嫁衣要笔墨和软纸做啥?
“不,嫁衣你们帮我绣吧。”
她的手工活不算差,但绣花啥的还是算了,沐七夕很有自知之明地退避。
不知是不是沐七夕的祈祷灵验了。
或者说,连神都觉得百里连城这货太过分,麻溜地站在了沐七夕那边。
再选完成的第二天清晨,沐七夕还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就听天一在外面喊着急报。
百里连城撑起身子,先低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亲,才跳下床去,一边往外走一边挥手穿上衣服。
走到门口时,已是衣袍整齐,一身纤尘不染,完美无瑕。
沐七夕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看着他走出去的背影,不禁脸颊泛红。
涩狼,从昨天回来到现在,她硬是没离开过床,晚饭都是在床上被喂着吃的。
说好的“一次”在哪里?
还能不能好好睡一觉了?
而且,凭什么她被累得半死,瘫软如泥,而他却神采焕发精神奕奕?
不过,这货的身材真的很好,脸又好看,味道是真的不错……呸呸呸!又不是菜,哪来的味道!
沐七夕天马行空地想着,自己把自己羞得不行,一个翻身埋进了被子里,像只躲避现实的鸵鸟,紧紧地闭上眼睛,假装熟睡。
不大一会儿,百里连城回来,手里端着一碗汤,温柔地坐在床边轻唤:“夕,先起来把汤喝了再睡吧。”
沐七夕根本没睡着,只是羞意恼意还没过,不想睁眼抬头。
百里连城轻唤几声,不见她回应,俯身轻笑:“夕是想要我喂吗?”
平时的百里连城对她千依百顺,若是看她累了就不会吵她,不知为何今天却十分固执,非要她起来把汤先喝了。
“这是我让虚无调制的补汤,给你补身子,起来先喝了再睡。”
把汤先放到一边,百里连城伸手把她捞起来抱在怀里,被子下滑,露出她柔嫩的锁骨,脖子上还有几点红梅。
那是他留下的,专属于他的印记。
看到这样的美景,百里连城喉头发紧,立即眼睛都不会转了,所有事都被抛之脑后,最想做的就是被子掀开,翻身压上去。
啪——
不止是想,他是真的伸手去掀被子,被沐七夕没好气地拍开,七分羞意三分着恼地瞪他:“你够了没!”
“当然是一辈子都不够。”
这一下沐七夕打得挺用力的,他白皙的手背立即就红了。
不过这点小疼痛像是瘙痒痒似的,百里连城根本不放在眼里,低头亲亲她的嘴角。
怕自己失控,他不敢直接吻上去,克制地亲了一下就抬起头,端过旁边的碗送到她嘴边:“凉了,先喝吧。”
沐七夕白他一眼,抓紧被子包紧自己,小小尝了一口,没有中药的怪味,反倒是有一股淡淡的清香,貌似是放了莲子。
“虚无居然还会调补药?”
沐七夕喝了两口,开玩笑地哼了哼:“我以为他只会做毒药呢。”
“唔。”
百里连城不明意义地含糊应了一声,转开了视线。
看着她把汤喝完,伺候她躺好,百里连城才跟她说起正事:“刚才天一收到边疆急报,那些塞外的游牧族又在骚扰边疆了。”
“嗯呐,现在快要到秋收了,他们是来抢粮食的吧?”
对这个世界还不太了解,但是电视剧上都是这么演的,沐七夕稍微一想就想到了原因:“那于是,你要去边疆了吗?”
百里连城沉默,看着她忽然晶亮起来的眼眸,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夕,你很希望我走?”
“对呀,谁叫你可劲儿地折腾我。”
沐七夕大大方方地点头,甚至嘴角弯弯地咧出了一个愉悦的笑:“去吧去吧,我还困着,就不起来送你了。”
“……”
他有说现在就走吗?
百里连城抿唇垂眸,心里有些不好受。
他知道夕对他的感情不如他对夕那么强烈,只觉得少看她一眼都是浪费生命,少陪她一会儿都是虚度光阴。
这种无时无刻不想呆在她身边的心情,他知道夕不会有。
可是,至少别这么干脆地赶他走啊。
他也知道自己这几天太贪心了,可是他真的只是想爱她,夕真的很讨厌这种事吗?
或者,只是因为不够喜欢他?
他还有哪里做得不好?
说完刚才那句话,沐七夕已经闭起了眼睛,故意不看他。
不看他,不代表不关注他,他的情绪变化,其实她知道的一清二楚。
只能在心里叹气。
这个笨蛋,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了?
他都已经够粘人的了,如果她再表现得依依不舍,那他恐怕真的走不出这间屋子了。
男儿志在四方,她愿意陪他飞翔,飞多远多高都可以。
和他一起,并肩飞翔,绝不要变成束缚他的线。
他是九天之上的苍鹰,而不是被线拴住的风筝,他生来就该高高在上,俯瞰众生。
爱他,就该和他一起成长。
这是她爱他的方式,可他现在还不懂。
“那,我先出去了。”
百里连城很失落,慢吞吞地帮她掖好被子,看她仍然不理他,只得咽下心里的委屈,垂头丧气地出去了。
他的背影一消失在门口,沐七夕就睁开了眼睛,摇头叹气。
不能表现得和他一样粘人,也不能真的不理他,看来她该想个办法,安抚一下那个笨蛋。
掀开被子慢慢坐起来,低头看自己满身的痕迹,她脸上又是一红,暗骂:涩狼!
没有百里连城帮忙,她穿衣服的速度明显减慢,好半天才终于穿好,叫来金银帮她梳头。
“小姐,王爷出门去了,临行时交代,让你好好吃饭别等他。”
在大婚前,金银和财宝还是唤她“小姐”,这是最符合礼教的称呼。
一边说着,金银都忍不住偷笑。
自从跟着小姐后,她们看到了好多不一样的王爷,感觉没以前那么高远似神,沾染了人气。
金银觉得,这样的王爷比以前更好。
这都是小姐的功劳。
“金银,呆会儿帮我准备针线,还有软纸和笔墨,毛笔越细越好。”
沐七夕轻敲着梳妆台,计划着要送那笨蛋什么礼物才能让他开开心心地去边疆,无后顾之忧。
“小姐,你要绣嫁衣吗?”
最近就只有这么一件大事,但是金银想不通,绣嫁衣要笔墨和软纸做啥?
“不,嫁衣你们帮我绣吧。”
她的手工活不算差,但绣花啥的还是算了,沐七夕很有自知之明地退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