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
“芍姐?”见阮芍迟迟不出来,杜娟扒在卫生间门口唤了一声,看到她一脸崩溃的样子,忍不住小心翼翼道,“你没事吧?”
阮芍秒变高冷状,“没事。”
说完就端着自己的胳膊往外走。
没办法,胳膊被划了一刀,现在手上的这只胳膊被包的严严实实,为了避免让伤口二次受创,她就只能多注意点了。
她这边刚从卫生间出来,房门就被人敲响了,随即进来一个神色干练却又不失温和的女人,女人看着阮芍笑着道,“阮芍,饭已经做好了,跟你的同学一起出来吃饭吧。”
阮芍不易察觉的怔了怔。
这女人是原身的母亲任莎,算是个事业型女强人。
不过阮芍发怔却是因为这女人以后就是她母亲了,作为一个一个孤儿院出身的人,母亲对她来说着实只是一个名词,现在这个名词变成了活生生的人站在她面前,说没有触动是假的。
不过她真没有跟母亲相处的经验,仔细想了想,原身跟母亲关系也不算特别亲近,不止不亲近反而有些别扭,刚好符合了她此时的心态。
她嘴角不着痕迹的往下压了压,看上去就跟不高兴似的,应声道,“我知道了。”
见她这般模样,任莎不着痕迹的叹了口气。
她能把工作处理的井井有条,却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改善跟这个女儿的关系。
不过说来说去还是他们当父母的错。
当初女儿出生之后她和丈夫的事业正处于上升期,没法兼顾事业和家庭,就把女儿交给了公婆照顾,想着等事业稳定下来再把女儿接回来。
没曾想,等到真的将女儿接回来的时候女儿都已经七八岁了。
七八岁的小姑娘早就懂事了,因为相处时间不长,跟他们做父母的也不甚亲近。
儿子比女儿大了足足六岁,根本玩不到一块。
而且儿子太过优秀,女儿几乎被隐藏在了兄长的光芒之下,一来二去的,兄妹俩关系就更淡了。
任莎不是没想过办法修正,但结果不提也罢。
她也不是没后悔过没腾出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培养女儿。
在将女儿接回来之后又带着女儿回过几次老家,那时候她才发现婆婆是个重男亲女的,毕竟她和丈夫成婚后就一直在外面打拼,第一个孩子又是个男孩,还真没发现婆婆有重男亲女的倾向。
将女儿交给重男亲女的婆婆照看,是她做过最错误的选择。
所以将女儿接回来之后她都尽量弥补,没料想却让女儿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几年更是夸张,打架斗殴,不学无术,不该女孩子做的事她几乎做了个遍,学校老师的电话打了一个又一个。
任莎实在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一行人从卧室转到了楼下餐厅。
阮父和阮芍的哥哥阮扬都在公司,任莎是专门留在家里陪女儿的。
杜娟和袁莉两人在阮芍面前倒是自在又随性,但在任莎面前还是稍微有些拘谨的。
无论是杜娟还是袁莉,她们都是普通家庭的孩子,跟她们比起来,阮家绝对算是有钱人,住的别墅,家里还开的公司。
所以面对任莎,她们总是控制不住的紧张,哪怕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来阮家。
好在任莎并不会看不起她们,不然哪怕这里再好他们都不会来。
这个年龄的女孩子正是自尊心极强的时候,有时候一点不好的情绪都能让她们敏感的想很多。
有阮芍这么个女儿,任莎的底线已经一低再低。
再加上杜娟和袁莉看上去一副不良少女的样子,但在任莎面前却也挺有礼貌的样子,任莎最多也就当她们和女儿一样正处在叛逆罢了。
“都吃啊,就当在自己家一样,阿姨还要谢谢你们来看阮芍呢,千万别客气!”任莎一边招呼袁莉和杜娟,一边替阮芍盛了一碗排骨汤。
“喝吧,你胳膊受伤了就在家养几天,暂时不用去学校了,我已经帮你请了假。”将排骨汤放在阮芍面前,任莎语气尽量放的轻缓。
不然这个女儿又要生闷气,觉得自己不关心她了。
阮芍受伤的胳膊横放在胸前,刚拿起勺子喝了一口排骨汤,听到任莎说让她待在家里当即拒绝道,“不用请假,伤的也不是特别严重,我明天就可以去学校。”
都高三了,还有两个多月就要高考了,怎么能浪费时间待在家里呢,从小到大都是学霸的阮芍不接受这个安排。
她需要时间把高中课程重温一遍,毕竟离开学校挺久了,要考她就要考第一,绝对不能容忍第一之外的结果。
任莎和袁莉杜娟在阮芍话落之后齐刷刷的看向她,眼里满满的惊愕之色,她们刚才没听错吧?
最最讨厌学习,恨不得不去学校的阮芍竟然主动要求去学校。
天要下红雨了不成?
任莎这个当妈的都忍不住怀疑自己的耳朵出问题了,缓了缓之后确认般的再次问道,“你说你明天就去学校?”
阮芍理所当然的点头,“没错。”
袁莉和杜娟确定自己没听错之后,连忙不着痕迹的给她使眼色。
吃错药了啊要去学校,再过几天就要考试,请假在家刚好能躲过这次考试,芍姐这是怎么了啊!
两人使眼色使的眼睛都快要抽筋了,偏偏阮芍压根没往她们这边看,让两人又是着急又是无语。
任莎装作没看到她们的小动作,虽然对女儿突然的积极不太理解,但这总归是好事,生怕再迟疑下去女儿后悔。
她当即应道,“那也行,不过你自己在学校也注意点,别再跟人打架,听到没?”
阮芍斜了斜眼却没应声。
没法确认的事她从来不会随便应肯,毕竟万一别人找她麻烦让她不还手,那怎么可能,她的跆拳道和散打不是白学了?
真不是她吹,她的跆拳道和散打都是能参加比赛拿奖的程度,一个人打好几个大汉没一点问题。
原身这点小打小闹她还真没放在眼里。
虽然她是个技术型人才吧,但她深知靠人不如靠己,所以尽管身边有不少保护的人,但她自己也从没松懈过。
跟着她的人都叫她芍姐。
所以她才对一开始袁莉她们叫自己芍姐接受的这般良好,毕竟被人喊了好多年,早就习惯了。
想着想着阮芍就有些怀念了。
唔,等胳膊养好好了,不止要把学业捡起来,身体锻炼也要提上日程了。
不把身手练回来总感觉心里不安稳。
她在这怀念曾经,看在任莎眼里却是在装傻,让她一瞬间有出声训斥的冲动,最后还是忍了。
一顿饭吃的不尴不尬的。
阮芍没有跟亲人相处的经验,面对任莎也不知道说什么,只能任莎说什么她听什么,能应的就应,没法应的就保持沉默。
吃完饭后就又回了房间。
不用再跟任莎面对面,袁莉和杜娟都松了口气。
想起刚才阮芍在楼下说的明天要去学校,袁莉夸张的比了个手势,“芍姐,你是不是忘了过几天要考试?还是你又准备交白卷?”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袁莉还是觉得那样不太好。
杜娟也附和道,“是啊,伯母都说给你请假了,你养好胳膊再去不刚好?”
说完突然想到了什么,面露狐疑之色,忍不住试探道,“还是你想去学校看齐帆?”
袁莉听她这么说忍不住露出吃了屎一样的表情。
忍了忍还是没忍住,气愤道,“芍姐,那个齐帆好好的,你救了他他连问都不问你一句,装的跟个什么一样,左岸骂他也没骂错,那就是个弱鸡,你以后别搭理那种人了好不好?”
杜娟其实挺赞同袁莉的说法。
齐帆虽然学习好,很得老师喜欢,但她和袁莉就是不喜欢那个人,太假了,也不知道她们芍姐为什么对他那么好。
听袁莉骂的挺爽,但她看向阮芍的神色却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生怕她生气,到时候朋友都没得做。
被杜娟小心翼翼观察着的阮芍她是什么想法呢?
她有些纳闷,齐帆是谁?
等袁莉骂完了她才反应过来,哦,就是袁莉从打劫的混混手里救的同学啊,阮芍的神色突然变得不怎么好看了。
她想起来了,就是那个跑的比兔子都快的弱鸡。
操了,一个大男生,被女生救了不感谢就算了,还跑的比兔子都快,事后还一点表示都没有,这种小人她不给他一点教训怎么对得起她受伤的胳膊。
还有那个给了她胳膊一刀的混混,她也不会那么算了,等她养好胳膊,看她怎么给自己报仇。
真当芍姐好欺负还是怎么着?
“别生气了,有什么好生气的,等明天去学校给他点颜色看看。”理清了这些,阮芍轻描淡写的回了袁莉一句。
但这句回应却让袁莉和杜娟齐齐露出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等确认阮芍不是在开玩笑后,两人相视一眼,兴奋的摩拳擦掌道,“好勒芍姐,都听你的。”
“芍姐?”见阮芍迟迟不出来,杜娟扒在卫生间门口唤了一声,看到她一脸崩溃的样子,忍不住小心翼翼道,“你没事吧?”
阮芍秒变高冷状,“没事。”
说完就端着自己的胳膊往外走。
没办法,胳膊被划了一刀,现在手上的这只胳膊被包的严严实实,为了避免让伤口二次受创,她就只能多注意点了。
她这边刚从卫生间出来,房门就被人敲响了,随即进来一个神色干练却又不失温和的女人,女人看着阮芍笑着道,“阮芍,饭已经做好了,跟你的同学一起出来吃饭吧。”
阮芍不易察觉的怔了怔。
这女人是原身的母亲任莎,算是个事业型女强人。
不过阮芍发怔却是因为这女人以后就是她母亲了,作为一个一个孤儿院出身的人,母亲对她来说着实只是一个名词,现在这个名词变成了活生生的人站在她面前,说没有触动是假的。
不过她真没有跟母亲相处的经验,仔细想了想,原身跟母亲关系也不算特别亲近,不止不亲近反而有些别扭,刚好符合了她此时的心态。
她嘴角不着痕迹的往下压了压,看上去就跟不高兴似的,应声道,“我知道了。”
见她这般模样,任莎不着痕迹的叹了口气。
她能把工作处理的井井有条,却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改善跟这个女儿的关系。
不过说来说去还是他们当父母的错。
当初女儿出生之后她和丈夫的事业正处于上升期,没法兼顾事业和家庭,就把女儿交给了公婆照顾,想着等事业稳定下来再把女儿接回来。
没曾想,等到真的将女儿接回来的时候女儿都已经七八岁了。
七八岁的小姑娘早就懂事了,因为相处时间不长,跟他们做父母的也不甚亲近。
儿子比女儿大了足足六岁,根本玩不到一块。
而且儿子太过优秀,女儿几乎被隐藏在了兄长的光芒之下,一来二去的,兄妹俩关系就更淡了。
任莎不是没想过办法修正,但结果不提也罢。
她也不是没后悔过没腾出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培养女儿。
在将女儿接回来之后又带着女儿回过几次老家,那时候她才发现婆婆是个重男亲女的,毕竟她和丈夫成婚后就一直在外面打拼,第一个孩子又是个男孩,还真没发现婆婆有重男亲女的倾向。
将女儿交给重男亲女的婆婆照看,是她做过最错误的选择。
所以将女儿接回来之后她都尽量弥补,没料想却让女儿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几年更是夸张,打架斗殴,不学无术,不该女孩子做的事她几乎做了个遍,学校老师的电话打了一个又一个。
任莎实在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一行人从卧室转到了楼下餐厅。
阮父和阮芍的哥哥阮扬都在公司,任莎是专门留在家里陪女儿的。
杜娟和袁莉两人在阮芍面前倒是自在又随性,但在任莎面前还是稍微有些拘谨的。
无论是杜娟还是袁莉,她们都是普通家庭的孩子,跟她们比起来,阮家绝对算是有钱人,住的别墅,家里还开的公司。
所以面对任莎,她们总是控制不住的紧张,哪怕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来阮家。
好在任莎并不会看不起她们,不然哪怕这里再好他们都不会来。
这个年龄的女孩子正是自尊心极强的时候,有时候一点不好的情绪都能让她们敏感的想很多。
有阮芍这么个女儿,任莎的底线已经一低再低。
再加上杜娟和袁莉看上去一副不良少女的样子,但在任莎面前却也挺有礼貌的样子,任莎最多也就当她们和女儿一样正处在叛逆罢了。
“都吃啊,就当在自己家一样,阿姨还要谢谢你们来看阮芍呢,千万别客气!”任莎一边招呼袁莉和杜娟,一边替阮芍盛了一碗排骨汤。
“喝吧,你胳膊受伤了就在家养几天,暂时不用去学校了,我已经帮你请了假。”将排骨汤放在阮芍面前,任莎语气尽量放的轻缓。
不然这个女儿又要生闷气,觉得自己不关心她了。
阮芍受伤的胳膊横放在胸前,刚拿起勺子喝了一口排骨汤,听到任莎说让她待在家里当即拒绝道,“不用请假,伤的也不是特别严重,我明天就可以去学校。”
都高三了,还有两个多月就要高考了,怎么能浪费时间待在家里呢,从小到大都是学霸的阮芍不接受这个安排。
她需要时间把高中课程重温一遍,毕竟离开学校挺久了,要考她就要考第一,绝对不能容忍第一之外的结果。
任莎和袁莉杜娟在阮芍话落之后齐刷刷的看向她,眼里满满的惊愕之色,她们刚才没听错吧?
最最讨厌学习,恨不得不去学校的阮芍竟然主动要求去学校。
天要下红雨了不成?
任莎这个当妈的都忍不住怀疑自己的耳朵出问题了,缓了缓之后确认般的再次问道,“你说你明天就去学校?”
阮芍理所当然的点头,“没错。”
袁莉和杜娟确定自己没听错之后,连忙不着痕迹的给她使眼色。
吃错药了啊要去学校,再过几天就要考试,请假在家刚好能躲过这次考试,芍姐这是怎么了啊!
两人使眼色使的眼睛都快要抽筋了,偏偏阮芍压根没往她们这边看,让两人又是着急又是无语。
任莎装作没看到她们的小动作,虽然对女儿突然的积极不太理解,但这总归是好事,生怕再迟疑下去女儿后悔。
她当即应道,“那也行,不过你自己在学校也注意点,别再跟人打架,听到没?”
阮芍斜了斜眼却没应声。
没法确认的事她从来不会随便应肯,毕竟万一别人找她麻烦让她不还手,那怎么可能,她的跆拳道和散打不是白学了?
真不是她吹,她的跆拳道和散打都是能参加比赛拿奖的程度,一个人打好几个大汉没一点问题。
原身这点小打小闹她还真没放在眼里。
虽然她是个技术型人才吧,但她深知靠人不如靠己,所以尽管身边有不少保护的人,但她自己也从没松懈过。
跟着她的人都叫她芍姐。
所以她才对一开始袁莉她们叫自己芍姐接受的这般良好,毕竟被人喊了好多年,早就习惯了。
想着想着阮芍就有些怀念了。
唔,等胳膊养好好了,不止要把学业捡起来,身体锻炼也要提上日程了。
不把身手练回来总感觉心里不安稳。
她在这怀念曾经,看在任莎眼里却是在装傻,让她一瞬间有出声训斥的冲动,最后还是忍了。
一顿饭吃的不尴不尬的。
阮芍没有跟亲人相处的经验,面对任莎也不知道说什么,只能任莎说什么她听什么,能应的就应,没法应的就保持沉默。
吃完饭后就又回了房间。
不用再跟任莎面对面,袁莉和杜娟都松了口气。
想起刚才阮芍在楼下说的明天要去学校,袁莉夸张的比了个手势,“芍姐,你是不是忘了过几天要考试?还是你又准备交白卷?”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袁莉还是觉得那样不太好。
杜娟也附和道,“是啊,伯母都说给你请假了,你养好胳膊再去不刚好?”
说完突然想到了什么,面露狐疑之色,忍不住试探道,“还是你想去学校看齐帆?”
袁莉听她这么说忍不住露出吃了屎一样的表情。
忍了忍还是没忍住,气愤道,“芍姐,那个齐帆好好的,你救了他他连问都不问你一句,装的跟个什么一样,左岸骂他也没骂错,那就是个弱鸡,你以后别搭理那种人了好不好?”
杜娟其实挺赞同袁莉的说法。
齐帆虽然学习好,很得老师喜欢,但她和袁莉就是不喜欢那个人,太假了,也不知道她们芍姐为什么对他那么好。
听袁莉骂的挺爽,但她看向阮芍的神色却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生怕她生气,到时候朋友都没得做。
被杜娟小心翼翼观察着的阮芍她是什么想法呢?
她有些纳闷,齐帆是谁?
等袁莉骂完了她才反应过来,哦,就是袁莉从打劫的混混手里救的同学啊,阮芍的神色突然变得不怎么好看了。
她想起来了,就是那个跑的比兔子都快的弱鸡。
操了,一个大男生,被女生救了不感谢就算了,还跑的比兔子都快,事后还一点表示都没有,这种小人她不给他一点教训怎么对得起她受伤的胳膊。
还有那个给了她胳膊一刀的混混,她也不会那么算了,等她养好胳膊,看她怎么给自己报仇。
真当芍姐好欺负还是怎么着?
“别生气了,有什么好生气的,等明天去学校给他点颜色看看。”理清了这些,阮芍轻描淡写的回了袁莉一句。
但这句回应却让袁莉和杜娟齐齐露出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等确认阮芍不是在开玩笑后,两人相视一眼,兴奋的摩拳擦掌道,“好勒芍姐,都听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