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渣辉!”
山鸡:“……???”

老头又牙疼地道:“听说他还想把‘洪兴’改名叫‘贪玩蓝月’,结果先前被送去养老的堂主,加上其他堂主,在大B的带领下,齐声反对……”

山鸡笑了:“以他的性格,他们反对也没用吧?”

老头道:“不光堂主们反对,就是靓坤,哦,‘渣渣辉’自己提拔的堂主,这时候也没站他身边。毕竟都是出来混的,进了个叫‘贪玩蓝月’的社团,大家哪还有一点面子?

靓坤自己起疯,改名叫‘渣渣辉’,没人管他,但拿社团开玩笑,那就过了。”

心中一动,山鸡决定以后关注一下名字里有“辉”的觉醒者。

这一晚,山鸡聊了很久,他的钱已经花光,对于《古惑仔》的世界,也再没有了留恋。

第二天一大早,山鸡回到了“热狗吧”里,一见他,陈浩南激动得走上前来,拍他肩膀,什么也没问。

山鸡看着这个自己年少时喜欢的电影角色,脸上笑得眼泪都掉出来了:“南哥!”

没有别的话,也不用说别的话,山鸡最后看了一眼店里的大天二、鲍皮,心里再没有了遗憾。

“离开!”

无形的白光闪过,山鸡迷茫了一会,又反应了过来,抓住陈浩南递来的啤酒,就是一口喝完。

虽然不明白自己先前为什么做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但既然回来了,自己就是陈浩南的兄弟!

……

“大牧,你怎么了?嘤嘤嘤?”

肉蛋从肩膀上,跳到了桌子上,玩着桌子上的橙子很有兴致。

它是个有眼光的,橙子确实好玩,紧绷多汁,哪怕破开坚硬的外皮后,依旧很是津实,每一片橙肉,都很难撕开。

不像桔子,里面都是软软碎碎的,玩一会就变成桔子汁了。

林牧躺在沙发椅上,手里撸着肉蛋,叹气道:“就是很厌恶!”

肉蛋疑惑地看了看他,继续低头玩橙子。

“一群小流氓,让他们打打杀杀,有出头机会,一个个兴奋得提刀就上,再多人被砍趴下都不怕,就是一心想上位!

上位上吧,但我只不过是想换个‘贪玩蓝月’的名字,一群人就觉得失了面子,全部反对!

面子!

面子!

这群小赤佬,整天就为了面子活的!”

真的烦了,从这些货身上,林牧看不到任何值得自己尊重的人。

当上洪兴老大,已经两个多月,林牧每天四处闲走,也见到了其他《古惑仔》系列电影中的人物。

火楠、九纹龙、花佛、十三妹……”

哪怕是十三妹,现在也是一名合格的古惑仔,林牧记忆中,那个天真胡闹,整天与阿润呆在一起的“十三妹”,现在掌管着洪兴最大的鸡窝,一天玩的小姐,比林牧这辈子玩的都多。

林牧很想跟着他,听那个“刀疤淇”唱一首《夜风铃》。

可是,古惑仔这个世界,似乎就是专门为磨灭一切人间美好而存在。

刀疤淇死了。

阿润海选了港姐,饰演了《雪花神剑》里的梅绛雪。

十三妹,成了洪兴赫赫有名的堂主,砍过的人,比她玩过的小姐还多。

林牧甚至见到了乌鸦。

这个在电影中,狂躁威猛的大BOSS,在漫画中,设定的性格,是“本性不坏”,后来失忆后甚至把自己当成一个正直的军人,恢复记忆后,更是悔恨得拿头砸地,无法接受自己竟做下那么多的坏事。

刚进入《古惑仔》时,林牧甚至想过收伏乌鸦,这个失忆后,就善恶两分的超级打手,是林牧最看好的手下,比对陈浩南还重视。

可是,“本性不坏”不是免罪金牌,在现在,他依旧坏事做绝,手段酷毒,是东星最令人恐惧的五虎之一,与东星耀扬,似乎天生就不对付。

一个个期待的人,一个个觉得还有希望的人,哪怕全部杀了,林牧此刻却是一点都不可惜了。

傻强走了进来:“坤……辉哥,乌鸦去找陈浩南麻烦了,大B也过去了,大B现在很多人跟,势力大,我们……”

心里不无腹诽,林牧这新名字,是个什么鬼东西!

林牧躺着看了会天花板,顺手抓起桌子上的嘤嘤怪:“既然烦了,那就回家!最后一场!”

肉蛋一下子眼睛就直了,三个月的时间,它早就想家了。

“带齐人马!有多少带多少!另外召集其他的十二堂主,去陈浩南那里!”

该结束了!

……

热狗吧里。

鲍皮双脸通红,上面清晰的巴掌印,青紫一片。

大B周围一群人围着,与对面的乌鸦对峙,双方小弟嘴上叫着凶,手上却没有什么动作。

这种大场面,场面越大,一般越不容易打起来,这群古惑仔早就有了预料。

乌鸦坐在一个塑料椅上,手里喝着一瓶啤酒:“你们洪兴的人,越来越没种了!靓坤当初派人到我场子里,说什么‘陈浩南再不是洪兴的人’,我TM还以为他说话算数,还想着帮你们洪兴,惩治一下叛徒!

结果倒好,大B你不仅不感谢我,还帮这个叛徒出头。

你们洪兴,到底还有没有一点规矩了?”

嘴炮上,乌鸦是绝顶的,他为人嚣张,又行事无所顾忌,大B这样城府深沉的人,自然不好与他在口头上,争个胜败。

东星的古惑仔,俱是一片兴奋。

跟着乌鸦,虽然坏处很多,但有一个好处:跟着他,自己从来都是最有面子的那群人!

面子大于天,事实上,确实有许多古惑仔,就是因为这个跟乌鸦的。

林牧来的时候,正看见乌鸦“群雄围绕,不惧不怕”的样子,心里不由得好笑,这个家伙,还真是如他的“下山虎”绰号一样。

“辉哥!你也来这里喝酒!”

见到林牧,乌鸦心里一凛。

洪兴里,他最怵的就是林牧,其他大B、陈浩南,根本没被他瞧在眼里。

但自己疯,林牧比自己还疯,其他人做事,自己还能看出对方的目的、想法,林牧平日里的一系列动作,却是根本就没有半点理由,让人瞧不出他的城府。

林牧笑着接过乌鸦递来的啤酒瓶,趣味地看了乌鸦一眼,一翻手。

“呯!”

乌鸦的头顶上,正砸着林牧手里的啤酒瓶。

一时间,碎片、啤酒混在一起,顺着乌鸦的中长发流下,满头满脸,尽是白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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