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炎抛下小姐姐,一个人跑到外面买了几件衣服,随即打车前往罗湖,一上车还被司机给认了出来。
这几天报纸的头版头条,大都是报道TVB的金牌导演王天淋,与佳艺新人导演萧炎的一场豪赌。
这种热闹大家都爱看,连一向不爱报道娱乐新闻的明报,这几日都加大了篇幅来报道,可见这个打赌引起的反响比他预料的还大。
几天时间,萧炎便成为了香江家喻户晓的人物,至少这个名字被人记住了,佳艺每天都能接到一大堆要求萧炎上节目的电话。
罗峰当时吩咐手下的两个恶棍摄影师拍下了萧炎的全部装逼过程,但录像暂时还没有曝光,这得等到碧血剑正式开播映后,再给快要消退的热度加上一把火。
但即便没有录像,萧炎的照片也早就被曝光,连一个出租车司机都能认出他,萧炎的虚荣心感很无比满足。
香港几个区加起来也没多大,坐出租车一小时就能来到边境。
这时的吴邪正在罗湖边境上的某处小树林里,与好心的司机大哥一块挖坑,准备把两个倒霉蛋埋了,总算不让他们曝尸荒野。
“你真是命大,我以为你们三个都没命了,没想到你还活着。”
“运气好,口琴挡了一刀,不然你要把我一块埋了。”
吴邪与另外两人在气质上有很大差别,萧炎和罗峰是在英俊之中更显阳刚,五官硬朗立体,但他的五官在精致之余,更显柔美,显得有些女性化,有点雌雄同体的意思。
这种容貌拿到40年后小鲜肉当道的年代,必然要把吴什么凡,鹿什么晗之流压在身下摩擦。
但这个年代,其实也有这样的明星,张国容就是五官柔美的代表。
但与此时香港大部分男明星身高都不足170cm的不同,吴邪虽然比萧炎和罗峰矮了一些,但也有实打实的176cm,这比大部分谎报自己一米七几的香港明星都高了不少。
“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吴邪!”
司机大叔一听到这重鬼名字,大半夜被冷风一吹,再一看坑里的两具尸体,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吴邪在大佬的操控下改了名字,记忆也被全方位修改,此刻在人物设定上,他的粤语一般,但是国语,英文,日文全都八级,又是一个会四种语言的家伙。
大佬修改前的记忆,这个宿主的母亲是位音乐老师,父亲是京剧出身,算是音乐领域出身,可惜他有个果党出身的爷爷,父亲当年也是给果党和豪绅们唱戏,父母也是出自果党家庭,两人没能熬过这最后的几年。
吴邪是1954年出生,今年也快23岁了,接到母亲也在家乡去世的消息后,他把大半积蓄寄给家乡的亲戚,希望他们帮忙处理父母的身后事,自己用仅剩的50元钱买通了这位司机,决心偷渡到香港闯一条出路。
很可惜,偷渡是个高危行动,本地人都经常连续几次偷渡失败,他这种外来人更不用说了。
如果不是大佬在关键时刻附身,这世上就又多了一个死在偷渡路上的倒霉蛋。
大佬把日文传给吴邪是有计划的,这个年代在港台地区搞音乐赚不到大钱,只有打入RB市场,火遍东南亚,才能让他成为亚洲范围里的超级巨星,所以会国语和日文就很重要了。
“有人来人,你快躲起来!”
这个时代有人很坏,但更多的还是善良淳朴的人,这位司机便是这样一个好人,见到远处有灯光闪烁,急忙喊吴邪藏到车上去。
“没事,那是我朋友。”
吴邪把两具尸体上的财物交给这位好心司机,算是感谢他帮自己偷渡到香港。
司机犹豫一下,当然是收下了,并没有细想他的朋友怎么会准确找到这片小树林?
“吴邪,我是罗峰。”
罗峰把车停在路边,拿着手电筒,仿佛有精确制导一样,直线前进就找到了吴邪。
“罗大哥,我在这里!”
吴邪脸色一喜,冲着罗峰高声呼喊。
“你终于来了,路上顺利吗?”
“有点波折,总算有惊无险。”
“走吧,萧炎还在路上,我先带你进九龙。”
两人的对话颇有点兔子接头的意思,根本不觉得新增的记忆有何突兀,大佬过几天还会再次对他们的记忆进行一些修改——
吴邪会变成一个常年居住在RB和美国的富家子弟,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喜欢在全世界各地旅游,除了掌握四种语言外,最擅长的自然是填词作曲,精通各种乐器,唱功出众。
这些技能倒也不是全都来源于大佬,除了填词和作曲外,吴邪本来就精通中国的传统乐器,唱功更是从小跟随唱京剧的父亲和唱美声的母亲学习,基本功比比大部分的港台歌手强了不知道多少。
大佬对这具身体很满意,只要把记忆中的那些经典口水歌传过去,这位宿主马上就能闯出名头,根本不需要再进行技巧上的训练。
萧炎姗姗来迟,一直到两人进了九龙才赶到。
这么慢,是因为他给吴邪买了一身衣服。
此刻的吴邪同样是一身穷兔子打扮,不处理一下造型,连三岁小孩都知道他是从哪来的。
“吴邪,你总算来了,我可想死你了。”
萧炎上了罗峰的车,开口就仿佛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我去酒店住吧,你们跟人合租,我去不方便。”
“房子是小了点,过阵子租间别墅,老窝在一间五六十平米的小房子里,不仅住得难受,还很没牌面。”
萧炎知道一定是罗峰告诉了吴邪他们合近来的事情,说话间把一沓百元大钞塞了过去。
吴邪没有拒绝,直接揣进口袋。
“吴邪,来到香港,有什么打算吗?”
“阿峰说你们正在拍碧血剑?”
“是啊,你如果早几天来,我们就可以给你安排角色了。”
“不急,等你们拍神雕的时候,给我安排个尹志平的角色就行了。”
吴邪在朋友面前性格开朗,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但对外人时却很腹黑。
罗峰在前面笑道:“你想得美,杨康或者欧阳克,你二选一吧。”
萧炎拿过吴邪的口琴,看到上面有道印痕,问道:“就是它救了你一命?”
“没错,我不会拍戏,你们随便给个角色让我玩玩就行了。对了,过几天把剧本给我,我帮你们搞定主题曲和片尾曲,再作几首BGM给你们,这些才是我的专长。”
“嘿嘿,我们早就等着你的主题曲和BGM了,这几天你先四处玩玩,过段时间带你去佳艺转转,想办法让何老板把你介绍到宝丽金。”
“我觉得不妥,我们可以自己成立唱片公司。”
罗峰提出了异议,加盟宝丽金固然方便,但是签约这类大公司,基本都是签长约。
这些大公司又不是傻瓜,绝不会为他人作嫁衣,两三年的短约是想都别想,签五年以上又容易把便宜让别人赚去。
这几天报纸的头版头条,大都是报道TVB的金牌导演王天淋,与佳艺新人导演萧炎的一场豪赌。
这种热闹大家都爱看,连一向不爱报道娱乐新闻的明报,这几日都加大了篇幅来报道,可见这个打赌引起的反响比他预料的还大。
几天时间,萧炎便成为了香江家喻户晓的人物,至少这个名字被人记住了,佳艺每天都能接到一大堆要求萧炎上节目的电话。
罗峰当时吩咐手下的两个恶棍摄影师拍下了萧炎的全部装逼过程,但录像暂时还没有曝光,这得等到碧血剑正式开播映后,再给快要消退的热度加上一把火。
但即便没有录像,萧炎的照片也早就被曝光,连一个出租车司机都能认出他,萧炎的虚荣心感很无比满足。
香港几个区加起来也没多大,坐出租车一小时就能来到边境。
这时的吴邪正在罗湖边境上的某处小树林里,与好心的司机大哥一块挖坑,准备把两个倒霉蛋埋了,总算不让他们曝尸荒野。
“你真是命大,我以为你们三个都没命了,没想到你还活着。”
“运气好,口琴挡了一刀,不然你要把我一块埋了。”
吴邪与另外两人在气质上有很大差别,萧炎和罗峰是在英俊之中更显阳刚,五官硬朗立体,但他的五官在精致之余,更显柔美,显得有些女性化,有点雌雄同体的意思。
这种容貌拿到40年后小鲜肉当道的年代,必然要把吴什么凡,鹿什么晗之流压在身下摩擦。
但这个年代,其实也有这样的明星,张国容就是五官柔美的代表。
但与此时香港大部分男明星身高都不足170cm的不同,吴邪虽然比萧炎和罗峰矮了一些,但也有实打实的176cm,这比大部分谎报自己一米七几的香港明星都高了不少。
“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吴邪!”
司机大叔一听到这重鬼名字,大半夜被冷风一吹,再一看坑里的两具尸体,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吴邪在大佬的操控下改了名字,记忆也被全方位修改,此刻在人物设定上,他的粤语一般,但是国语,英文,日文全都八级,又是一个会四种语言的家伙。
大佬修改前的记忆,这个宿主的母亲是位音乐老师,父亲是京剧出身,算是音乐领域出身,可惜他有个果党出身的爷爷,父亲当年也是给果党和豪绅们唱戏,父母也是出自果党家庭,两人没能熬过这最后的几年。
吴邪是1954年出生,今年也快23岁了,接到母亲也在家乡去世的消息后,他把大半积蓄寄给家乡的亲戚,希望他们帮忙处理父母的身后事,自己用仅剩的50元钱买通了这位司机,决心偷渡到香港闯一条出路。
很可惜,偷渡是个高危行动,本地人都经常连续几次偷渡失败,他这种外来人更不用说了。
如果不是大佬在关键时刻附身,这世上就又多了一个死在偷渡路上的倒霉蛋。
大佬把日文传给吴邪是有计划的,这个年代在港台地区搞音乐赚不到大钱,只有打入RB市场,火遍东南亚,才能让他成为亚洲范围里的超级巨星,所以会国语和日文就很重要了。
“有人来人,你快躲起来!”
这个时代有人很坏,但更多的还是善良淳朴的人,这位司机便是这样一个好人,见到远处有灯光闪烁,急忙喊吴邪藏到车上去。
“没事,那是我朋友。”
吴邪把两具尸体上的财物交给这位好心司机,算是感谢他帮自己偷渡到香港。
司机犹豫一下,当然是收下了,并没有细想他的朋友怎么会准确找到这片小树林?
“吴邪,我是罗峰。”
罗峰把车停在路边,拿着手电筒,仿佛有精确制导一样,直线前进就找到了吴邪。
“罗大哥,我在这里!”
吴邪脸色一喜,冲着罗峰高声呼喊。
“你终于来了,路上顺利吗?”
“有点波折,总算有惊无险。”
“走吧,萧炎还在路上,我先带你进九龙。”
两人的对话颇有点兔子接头的意思,根本不觉得新增的记忆有何突兀,大佬过几天还会再次对他们的记忆进行一些修改——
吴邪会变成一个常年居住在RB和美国的富家子弟,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喜欢在全世界各地旅游,除了掌握四种语言外,最擅长的自然是填词作曲,精通各种乐器,唱功出众。
这些技能倒也不是全都来源于大佬,除了填词和作曲外,吴邪本来就精通中国的传统乐器,唱功更是从小跟随唱京剧的父亲和唱美声的母亲学习,基本功比比大部分的港台歌手强了不知道多少。
大佬对这具身体很满意,只要把记忆中的那些经典口水歌传过去,这位宿主马上就能闯出名头,根本不需要再进行技巧上的训练。
萧炎姗姗来迟,一直到两人进了九龙才赶到。
这么慢,是因为他给吴邪买了一身衣服。
此刻的吴邪同样是一身穷兔子打扮,不处理一下造型,连三岁小孩都知道他是从哪来的。
“吴邪,你总算来了,我可想死你了。”
萧炎上了罗峰的车,开口就仿佛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我去酒店住吧,你们跟人合租,我去不方便。”
“房子是小了点,过阵子租间别墅,老窝在一间五六十平米的小房子里,不仅住得难受,还很没牌面。”
萧炎知道一定是罗峰告诉了吴邪他们合近来的事情,说话间把一沓百元大钞塞了过去。
吴邪没有拒绝,直接揣进口袋。
“吴邪,来到香港,有什么打算吗?”
“阿峰说你们正在拍碧血剑?”
“是啊,你如果早几天来,我们就可以给你安排角色了。”
“不急,等你们拍神雕的时候,给我安排个尹志平的角色就行了。”
吴邪在朋友面前性格开朗,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但对外人时却很腹黑。
罗峰在前面笑道:“你想得美,杨康或者欧阳克,你二选一吧。”
萧炎拿过吴邪的口琴,看到上面有道印痕,问道:“就是它救了你一命?”
“没错,我不会拍戏,你们随便给个角色让我玩玩就行了。对了,过几天把剧本给我,我帮你们搞定主题曲和片尾曲,再作几首BGM给你们,这些才是我的专长。”
“嘿嘿,我们早就等着你的主题曲和BGM了,这几天你先四处玩玩,过段时间带你去佳艺转转,想办法让何老板把你介绍到宝丽金。”
“我觉得不妥,我们可以自己成立唱片公司。”
罗峰提出了异议,加盟宝丽金固然方便,但是签约这类大公司,基本都是签长约。
这些大公司又不是傻瓜,绝不会为他人作嫁衣,两三年的短约是想都别想,签五年以上又容易把便宜让别人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