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决定后,姜牧来到天道空间。幻世珠仍旧漂浮在空间的中心位置,在蒙蒙的混沌之气的包裹中,犹如无边星云当中的一点亮光,不是很清晰,但在周边环境的对比下,显得如此另类。
来到幻世珠前,姜牧唤出天道权杖,打开了幻世珠的禁制,随即一道意念朝幻世珠涌去,与之建立了联系。

姜牧觉得视线一暗,下一秒,他出现在了一片似真似幻的环境中。

这是一个梦幻的世界,周遭星河密布,宛若无数璀璨的星体平躺在无边幽静河道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周围还遍布了无数好像气泡的虚影。而中心处,则呈现着一个放大了无数倍,足足达到星球大小的幻世珠。

仔细看会发现,这颗星球大小的幻世珠上闪烁着粼粼光泽,每一道亮点,都是一个尚未成形的虚幻世界的胚体。它可能只有一个原子大小,也可能只是微观尺度一个光子的大小,然而无数的胚体组合在一起,却呈现出了一个足足有星球般大小的幻世珠实体。

屏息凝神,姜牧根据意念回忆自己想要开辟的那个虚幻世界,随着记忆的画面呈现,姜牧抬起手中天道权杖,100道天道之力咻的一声朝巨型幻世珠奔去……

霎时,雷霆震动,星汉跌宕。

一颗细小的光点从巨型幻世珠中漂浮了起来,它越飘越大,越飘越远离幻世珠。

直到它也成了一颗星球般大小的球体,此时它已经位于幻世珠世界的边缘。

轰隆巨响,开天辟地。

这颗根据姜牧的记忆片段而从无数虚幻世界胚体群中筛选出来的胚体,终于像是得到了“释放”的指令,短时间内内部一片泛白,过了没多久,大霹雳产生,世界开始了演化……

这是一颗二星世界的雏形,足足消耗了姜牧100道天道之力。因此,酝酿所需的时间也远远超过一星级别的侠客行世界。

具体需要多久,姜牧自己也没准。

世界的层级是从胚体阶段就已经决定了的,除非后天与其它世界合并,否则等级的桎梏将牢牢限制每一个虚幻世界的发展权限。

做完这一切,姜牧满意地点头,他闭上眼睛消化掉虚幻世界开辟所迸发出来的属于世界起源的讯息,之后对世界的开辟以及对虚幻世界的集合体——幻世珠,有了新的了解。

深深看了眼,转身离开。

姜牧交待小天要细致的关注二号世界的演变后,就离开了天道空间。

此时时间尚早,姜牧来到天舟岛。

出现在岛上森林中那一刻,一股森林特有的清香便扑鼻而来。不同于城市的钢筋铁骨,天舟岛可谓是名副其实的世外桃源,虽然整个岛屿并不大,但充溢的灵气却赋予了岛上的生物一种得天独厚的生长环境。

走在小岛的森林中,脚下是一条由青石板、绿草地铺就的原始长廊,伸手推开了低垂下来的翠绿枝叶,眼中看到的是高树冠、大分杈,再辅以涓涓细流,鸟兽虫鸣,简直美不胜收。

如果将一个陌生人带至此处,只会以为这是一片存在了无数岁月的原始森林,断然不会想到它才出现不到区区一天。

姜牧来到天道碑矗立的地方,视察了下天舟岛的灵脉情况。总的来说,天舟岛的根基已经扎下,地底灵脉也在不断延伸。只需再在其它地方布下灵脉,这些灵脉互相交结,天舟岛作为灵脉的总中枢,便可彻底开启地球的灵脉!

接下来几天,姜牧陷入到了繁忙当中,不断出现在世界各地。

古老神秘的神农架,大型封闭性山间盆地世界第一大内陆盆地塔里木盆地、第二大流动沙漠塔克拉玛干沙漠,以及颇具传奇色彩的昆仑山脉,世界屋脊青藏高原,有着“地球之肺”之称的亚马逊热带雨林,坐落在火山口上的黄石公园,还有世界最大的沙质沙漠撒哈拉大沙漠,狂野之地非洲大草原。

短短几天,亚洲、美洲、非洲、欧洲,甚至连南极大陆,姜牧的足迹都曾抵达。

随着一枚枚灵气结晶埋入地下,以天舟岛为中心的灵脉系统正在不断构成。

虽然短时间内还无法观察到灵气释放的盛景,但姜牧相信,这一切不会太久了。

刚刚将最后一枚灵气结晶放到位于太平洋上的某座孤岛上,姜牧回到了位于海州的家中。

接下来只需慢慢的等待了,欲速则不达的道理他懂的,改善地球灵脉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若一次性撒下大量天道之力倒也未尝不可,但这种行为无异是天大的浪费。过犹不及,太快的改变别说人类,就是生命力顽强的小强,也未必适应得了。

……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播下的种子,终于有生根发芽的时候。

傍晚,夕阳斜挂,晚霞漫天。

滨河大学的后山,一座四檐尖角而上翘的亭子坐落在茂盛的林间,绿树遮掩了半个亭子,夕阳下,俊秀的青山与凉亭一起,被余晖蒙上了一层朦胧的金光。

“伏黎,我们结束了!”

一个身材窈窕的女子咬着嘴唇,决绝地看着面前脸上满是惊愕的男生。

“为什么?”名为伏黎的男子不敢相信地看着她。

“因为你不知进取。”女子看着他,“马上就要大四了,我没能从你身上看到哪怕一丝一毫的进步,你总是这样,对什么都漠不关心,你有为将来考虑过吗?”

“我当然考虑过!”伏黎不假思索地回答,伏黎知道自己的成绩并不好,他也正为此烦恼着,但很多事情不是烦恼了、努力了就能够取得进步的。

“但我没看到!”

女子的声音令他愣了一下,女子继续道:“你说说,这个学期你又挂了几科?”

“两科……”沉默了一会儿,伏黎悻悻道。

这个学期,他的大英和物理毫无悬念的又挂了。虽然离及格只差几分,但任课老师毫不留情地给了他一张补考的券子。

看着眼前的女友,伏黎不知道该说什么,和她比起来,自己的成绩确实太差了。

女子见他无话反驳,心中冷冷的一笑,当初自己真是鬼迷心窍了,才被他追到手,不过也不算晚,这段感情就到此为止吧。

“我走了,你以后不要再来联系我。”女子说着,转身离开了后山。

伏黎怔怔地看着,想了下,止住了试图追上去的脚步。他听出了女子的拒绝,事实上当看一个人顺眼的时候,再多的缺点都能够容忍,而当看一个人不顺眼的时候,任何细小的瑕疵都会被无限的放大。

伏黎确实学习不太好,至少不是那种特别拔尖的学生,但挂科对于大学生来说,本身并不是特别严重的事情,至少补考的时候伏黎都会通过,他至今没有任何一门学科需要重修!严格来说,伏黎不算优,但也不算差,属于勉勉强强、泯然大众的类型。女友今天提出分手,他可以理解为是两人在一起的时间久了,生活中少了激情,倦了。

“她还是那么骄傲……”看着女子的身影消失,对于这段已经终结了的感情,伏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事实上伏黎并不是一个不懂得察言观色的人,也许成绩不好、缺乏理想只是借口而已,她总是无法把真正的原因说出来,又或者,骄傲如她,不会把存有污点的理由说出来,让自己成为理亏的一方。

从兜里取出一根烟,伏黎深吸了一口。

他没有小说里主角的命,不可能让任何人都围着他转。

啪地一下将烟头丢在地上,用脚捻灭,他用力一脚踢出,试图宣泄情感。谁想另一脚一滑,整个人顺着陡坡摔了下去。

“啧啧……真特么疼!”一股钻心的疼痛从脚上传来,令伏黎额头上冒出了冷汗。一看,才发现自己膈在一块两个巴掌大的石碑上。

“乱坟岗的墓碑?”伏黎摇摇头,他从石碑的正面上看到了一串小篆,“兴许是件文物。”

……

华尔街繁华的街头,艾萨克两眼茫然地提着公文包走着。

今天,他霉运当头,不仅因为一个错误得罪了顶头上司,刚刚还接到一夜未归的妻子的电话,电话中妻子告知他她准备和他离婚了。

“该死的!”艾萨克骂骂咧咧,只觉得自己的人生灰暗透了。

“喂小伙子,你看我这有个宝贝儿,你过来瞧瞧?”

路过一家古玩店时,大胡子古玩老板向招招手。

“你看小伙子,这是刚刚从华国商人那里拿到的物件,瞧见上面的字了吗?据说是华国两千多年前的文字,一看就是宝贝儿对吧?”

“便宜点,三百美刀卖给你如何?据说华国古代的物件,都有祛病消灾的说法,我看你脸色不大好啊……”

最后在古玩老板并不怎么高明的忽悠中,艾萨克迷迷糊糊的买下了这块一看就是崭新制品的石碑,直到走了一个多街区,才猛然清醒过来。

法克,上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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