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战争结束后,苏俄继续执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引发了严重的经济和政治危机。1921年2月,苏俄一个海军基地发生兵变。
同年3月,俄共(布)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决定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规定农民在缴纳粮食税后,剩下的粮食由自己支配。此后,政府还解除了大部分小企业和一部分中型企业的国有化,允许私人开办小企业;对一些国家暂时无力开发的矿产、森林、油田等,政府以租让的方式让外国资本家经营;改变由国家垄断贸易的做法,恢复货币流通和商品交换;废除实物分配制。这一系列政策被称为“新经济政策”。

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提高了人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经济的迅速恢复,有利于稳定政治形势。到1925年,苏俄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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