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是林朋,其实我也会想起珍姨,对于她,我有一种很复杂的情感。我恨她,希望她倒霉,可是我又渴望她关注我,温暖我。甚至我做梦梦到她跟我妈在床上那一幕,会换成我……
“你昨天不是跟杜小梦去唱歌了吗?是不是没忍住,摸她了?所以被揍?”林朋这货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一愣,看着眼前的校门,心说肯定会遇到杜小梦啊,甚至还可能遇到赵刚强。万一找我麻烦怎么办?我不想见他们,犹豫了一下,转身往回走。
“嘿,小怂包,你胆子大了,敢逃学?”林朋站住脚,眨巴着小眼睛盯着我。
有什么干不干?我当然敢。听到他的话,我反而快步往回走。一直走到他再也看不到时,这才又钻进网吧,开始玩游戏。
中午点了一份面,稀里哗啦地凑合着吃了,下午继续开干。到了晚上快放学的时候,想起跟春哥的约定,这才恋恋不舍地走出网吧。
找到春哥后,他带着我走进附近的一个小区,进入一栋大房子。房内有点乱,不是寻常家里的那种乱,而是这里放着很多塑料模特。男的女的应有尽有。
“啪……啪……”厨房里传来一阵奇怪的水声。
“小梅,豆豆,文一卓来了,要不要做点饭吃?”春哥一屁股瘫坐在沙发上,将脚搁在茶几上,嘴里叼着一根牙签,慢悠悠地转着。
“做什么做?让他吃外卖。”厨房里的一个女人声。很熟悉地,应该是那天我看到的那个女贼。至于豆豆,如果不意外,就是那个小女孩。
小女孩跑出来,径直跑到我身旁,一把抓住我的书包。
我一愣,看着她湿淋淋地手,再看着她贪婪的眼光,心说你可真不客气,抓我书包干嘛?
“你能到这儿住,还得好好感谢豆豆,懂不懂?若不是她想上学,想学东西,你就是被虐死,我也不会允许你来。”春哥解释着。
我听的有点糊涂,他继续解释了之后,我才彻底明白。原来这儿是他们的训练基地,每天都要锻炼手指的敏感程度,因为私密,所以从来没有来过客人,我是第一个,也可能是最后一个。豆豆比我小三岁,本应该上学的,但压根没机会,她看着别人上学羡慕的很。上次我受伤,她背着我书包过了一次瘾后念念不忘,连做梦都会叫着上学。春哥今天遇到我后,临时决定让我到这儿住,条件只有一个,教豆豆读书识字。
果然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自己还是学生,怎么教她读书认字?这活可不好接。
我问春哥难道不怕我把这里告诉警察吗?春哥冷笑,说你凭什么告诉警察?告诉警察后,你就有好果子吃?想收拾你,简直跟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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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沉默,我当然知道他们整我会很轻松。但也知道只要我能教豆豆读书,他们会跟我交朋友。
这具有很强烈的诱惑,不是因为有落脚点,而是朋友!从小到大,我一直很孤僻,现在有人愿意跟我交朋友,我当然不会拒绝。哪怕他们是贼。
我同时也明白了为何那么多塑料模特在客厅里,这些模特的衣服里都有钱包,他们要训练手速,所以才摆了这么多道具。
至于豆豆,她正在练习沸水取肥皂。顾名思义就是弄一块薄如纸的肥皂片丢人沸水盆里,在肥皂消失之前,必须取出来。肥皂嘛,本来很滑溜,再加上沸水蒸煮,上下翻动,十分难控制。我见识过春哥“光速”取馄饨的绝技,知道这对于他来讲小菜一碟。不过豆豆正在入门,一遍又一遍地夹取肥皂,有时候快了,没能夹到肥皂,有时候慢了,就被水烫伤手。
小梅是专门负责监督的,每当豆豆失误,她毫不留情地用一米长的竹竿朝着她屁股狠狠就是一下。豆豆也不敢哭泣,抿着嘴唇继续训练,一直到顺利取出肥皂为止。
我看的有点手痒,心说这玩意真的那么难取吗?便自告奋勇说要试试。
小梅眼里露出狡黠神态,说好啊好啊,你取不到不会受惩罚,来试试吧!
我站在煮沸的水前,看着翻动的透明肥皂,盯准了一块,一狠心手迅速伸过去夹,“啊……”我忍不住惨叫着,条件反射般缩回手,只见食指被烫红了,心中一万个草泥马奔驰而过。
小梅和豆豆哈哈大笑,小梅嘲讽说你以为我们这行很简单吗?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不从最基础的训练,想直接尝试高级的,不烫你烫谁?
她一边说,一边迅捷无比地一挥手,从沸水取出肥皂片,往我手里一放,得意地摇摇头。我心里愤懑不平,有什么了不起?再牛逼也是做贼,显摆什么?
豆豆说要想夹的牢,手指一样长。她抓着我的手,比划着食指和中指,让我在旁边一个沙盆里使劲戳。我试了两下,似乎没什么,挺轻松的。豆豆就让我继续戳。一直戳到十多下,觉得手指十分疼痛,急忙停止。
豆豆笑了,说想要手指一样长,每天戳的透心凉。这样做起事情才方便快速。
我看了看她的手指,又回忆了一下春哥的手指,恍然大悟,明白手指一样长的定义,那就是硬生生地将食指和中指戳成畸形,这样才方便口袋取物。
当然,现在有很多都用镊子取,这是比较懒的笨贼才采用的方式。像他们压根不屑于这种行为,觉得这是对偷窃技术的亵渎。
晚上我和春哥挤在一张床上睡,翻来覆去许久,心说我就这样在这里生活吗?时间久了我会不会变成贼?不行,我可不能当小偷,坚决不能。又想着这一天里,杜小梦还有杜娟我爸他们,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从今天起,人家才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我终究是个外人。
与那个家庭里的虚伪相比,我竟然很喜欢这个……小偷训练营,也就是外人鄙视的贼窝。
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不知道。总之是喜欢。
“你昨天不是跟杜小梦去唱歌了吗?是不是没忍住,摸她了?所以被揍?”林朋这货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一愣,看着眼前的校门,心说肯定会遇到杜小梦啊,甚至还可能遇到赵刚强。万一找我麻烦怎么办?我不想见他们,犹豫了一下,转身往回走。
“嘿,小怂包,你胆子大了,敢逃学?”林朋站住脚,眨巴着小眼睛盯着我。
有什么干不干?我当然敢。听到他的话,我反而快步往回走。一直走到他再也看不到时,这才又钻进网吧,开始玩游戏。
中午点了一份面,稀里哗啦地凑合着吃了,下午继续开干。到了晚上快放学的时候,想起跟春哥的约定,这才恋恋不舍地走出网吧。
找到春哥后,他带着我走进附近的一个小区,进入一栋大房子。房内有点乱,不是寻常家里的那种乱,而是这里放着很多塑料模特。男的女的应有尽有。
“啪……啪……”厨房里传来一阵奇怪的水声。
“小梅,豆豆,文一卓来了,要不要做点饭吃?”春哥一屁股瘫坐在沙发上,将脚搁在茶几上,嘴里叼着一根牙签,慢悠悠地转着。
“做什么做?让他吃外卖。”厨房里的一个女人声。很熟悉地,应该是那天我看到的那个女贼。至于豆豆,如果不意外,就是那个小女孩。
小女孩跑出来,径直跑到我身旁,一把抓住我的书包。
我一愣,看着她湿淋淋地手,再看着她贪婪的眼光,心说你可真不客气,抓我书包干嘛?
“你能到这儿住,还得好好感谢豆豆,懂不懂?若不是她想上学,想学东西,你就是被虐死,我也不会允许你来。”春哥解释着。
我听的有点糊涂,他继续解释了之后,我才彻底明白。原来这儿是他们的训练基地,每天都要锻炼手指的敏感程度,因为私密,所以从来没有来过客人,我是第一个,也可能是最后一个。豆豆比我小三岁,本应该上学的,但压根没机会,她看着别人上学羡慕的很。上次我受伤,她背着我书包过了一次瘾后念念不忘,连做梦都会叫着上学。春哥今天遇到我后,临时决定让我到这儿住,条件只有一个,教豆豆读书识字。
果然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自己还是学生,怎么教她读书认字?这活可不好接。
我问春哥难道不怕我把这里告诉警察吗?春哥冷笑,说你凭什么告诉警察?告诉警察后,你就有好果子吃?想收拾你,简直跟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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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沉默,我当然知道他们整我会很轻松。但也知道只要我能教豆豆读书,他们会跟我交朋友。
这具有很强烈的诱惑,不是因为有落脚点,而是朋友!从小到大,我一直很孤僻,现在有人愿意跟我交朋友,我当然不会拒绝。哪怕他们是贼。
我同时也明白了为何那么多塑料模特在客厅里,这些模特的衣服里都有钱包,他们要训练手速,所以才摆了这么多道具。
至于豆豆,她正在练习沸水取肥皂。顾名思义就是弄一块薄如纸的肥皂片丢人沸水盆里,在肥皂消失之前,必须取出来。肥皂嘛,本来很滑溜,再加上沸水蒸煮,上下翻动,十分难控制。我见识过春哥“光速”取馄饨的绝技,知道这对于他来讲小菜一碟。不过豆豆正在入门,一遍又一遍地夹取肥皂,有时候快了,没能夹到肥皂,有时候慢了,就被水烫伤手。
小梅是专门负责监督的,每当豆豆失误,她毫不留情地用一米长的竹竿朝着她屁股狠狠就是一下。豆豆也不敢哭泣,抿着嘴唇继续训练,一直到顺利取出肥皂为止。
我看的有点手痒,心说这玩意真的那么难取吗?便自告奋勇说要试试。
小梅眼里露出狡黠神态,说好啊好啊,你取不到不会受惩罚,来试试吧!
我站在煮沸的水前,看着翻动的透明肥皂,盯准了一块,一狠心手迅速伸过去夹,“啊……”我忍不住惨叫着,条件反射般缩回手,只见食指被烫红了,心中一万个草泥马奔驰而过。
小梅和豆豆哈哈大笑,小梅嘲讽说你以为我们这行很简单吗?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不从最基础的训练,想直接尝试高级的,不烫你烫谁?
她一边说,一边迅捷无比地一挥手,从沸水取出肥皂片,往我手里一放,得意地摇摇头。我心里愤懑不平,有什么了不起?再牛逼也是做贼,显摆什么?
豆豆说要想夹的牢,手指一样长。她抓着我的手,比划着食指和中指,让我在旁边一个沙盆里使劲戳。我试了两下,似乎没什么,挺轻松的。豆豆就让我继续戳。一直戳到十多下,觉得手指十分疼痛,急忙停止。
豆豆笑了,说想要手指一样长,每天戳的透心凉。这样做起事情才方便快速。
我看了看她的手指,又回忆了一下春哥的手指,恍然大悟,明白手指一样长的定义,那就是硬生生地将食指和中指戳成畸形,这样才方便口袋取物。
当然,现在有很多都用镊子取,这是比较懒的笨贼才采用的方式。像他们压根不屑于这种行为,觉得这是对偷窃技术的亵渎。
晚上我和春哥挤在一张床上睡,翻来覆去许久,心说我就这样在这里生活吗?时间久了我会不会变成贼?不行,我可不能当小偷,坚决不能。又想着这一天里,杜小梦还有杜娟我爸他们,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从今天起,人家才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我终究是个外人。
与那个家庭里的虚伪相比,我竟然很喜欢这个……小偷训练营,也就是外人鄙视的贼窝。
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不知道。总之是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