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欢默默的转身,缓慢的抬起了头,那双眼睛里依旧是波澜不惊。
七彩琉璃的灯光下,她右眼上的那道伤疤,意外的让人心惊。
这原本该是一张美丽的容颜,只不过三年的牢狱生活,让她的脸看起来苍老了十几岁,哪里还是一个二十四岁的女人。
叫秦欢转头的男人微微一愣,轻咳了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
“来,就你选吧,是喝酒还是唱歌。”
秦欢注意到了那名少女的嘲讽,不由嘴角上扬露出了一丝春风和煦般的笑容。
“我嗓子坏了,不可以喝酒。”
确实如同秦欢说的那样,她的嗓音让在场的人都愣住了。
“你……你会说话。”
少女叫许柔今年二十一岁华文大学大四的学生。
秦欢没有讲话,算是沉默了。
“你既然会说话,为什么蓁蓁姐说你是个哑巴?”
秦欢闻言看了许柔一眼,“小姐,我和你不熟!”
所以没有回答你问题的义务,如果不是她的不妥协,自己怎么会被客人拦了下来。
许柔的脸色有一瞬间的难看,不过是一个清洁工,凭什么这样和她讲话。
秦欢没有理会许柔恶毒的眼神,走到了点歌机前,点了一首黄小琥的《没那么简单》。
同样是中性的声音,黄小琥唱起来格外的轻松,秦欢唱起来就有些吃力。
先不说她的破损的声带是否可以坚持她唱完这首歌,就连身体的解饿感都有些勉强。
握着麦克风的手一紧,看着在坐的几位老板。
“我可以喝口水吗?”
一个年级和她相仿的男人扔了一瓶矿泉水给她,秦欢拧开大口的喝了起来。
大半瓶水下了肚,音乐的前奏也响了起来。
秦欢闭了闭眼睛再睁开,眼神变得有些悲凉。
没那么简单
就能找到聊得来的伴
尤其是在
看过了那么多的背叛
总是不安
只好强悍
谁谋杀了我的浪漫
……
感觉快乐就忙东忙西
感觉累了就放空自己
别人说的话,随便听一听
自己做决定
相爱没有那么容易
每个人有他的脾气
过了爱做梦的年纪
轰轰烈烈不如平静
幸福没有那么容易
才会特别让人着迷
什么都不懂的年纪
曾经最掏心
所以最开心,曾经……
一首歌唱完,秦欢的嗓子火辣辣的疼,咽一口口水都分外的吃力。
还好,她的辛苦没有白费,她略带沧桑的歌声,让刚刚给她递水的男子眼里闪过一丝心疼。
起身把桌上写了二十万的支票,拿起走到了千魂勤换的身边。
“你的歌声很有感染力,拿着吧这是你应得的。”
秦欢点头道了谢,把支票紧紧的握在了手心,拿着清洁工具转身推开了包厢的门。
“我的名字叫沈明宇,期待我们下一次见面。”
秦欢握着门把手的手一紧,脸色倏地苍白的吓人。
“明宇哥,我们一起去看黄小琥的演唱会好不好?”
“明宇哥,我以后啊,也要当一名歌手,唱你喜欢听的歌!”
“明宇哥,我想你了!”
秦欢离开后,并没有注意到许柔眼里闪过的一丝嫉妒。
那么难听的嗓音不过唱了一首老歌而已,就有二十万,早知道她唱了,更何况自己的嗓音比秦欢可要好无数倍。
都怪秦欢,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在她挨骂的时候出现,抢了原本属于她的钱。
只是许柔估计忘记了,机会是她拒绝之后,才落到秦欢头上的。
不过有时候女人的嫉妒心足够毁了一个人。
第二天,秦欢上班的时候,遇到的每个人都开始对她指指点点。
“许柔说的就是她啊,真想不到一个保洁阿姨而已,居然有那么大的魅力,让京城沈家的那位一掷千金。”
“哪里是千金,那可是二十万,想来啊,也是,保洁阿姨怎么了,只要功夫了得,照样可以把客人哄得团团转。”
“……”
一声声带着嘲讽,嫉妒,不善的语气,秦欢依旧仿若未闻。
她身正不怕影子斜,他们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就是了。
只是秦欢不知道,随着同事的以讹传讹,最后到了路明非的耳朵里,就成了秦欢卖弄自己,讨好客人的下贱模样。
路明非握着手里的酒杯,险些握碎。
原本以为那天她打扫卫生会很累的,没有精力上班。
可是没有想到那个女人居然去了,还勾引了沈家的那位刚留学回来的少爷。
可真是本事不小!
“让李虎来十三楼找我。”
所有人都知道皇夜会所七楼之上的位置,除了皇夜的高层之外,没有人可以进去。
除非有高层人员的卡牌,才可以打开七楼之上的电梯。
十分钟之后,李虎跑的一身都是冷汗,喘着粗气走到了路明非的身边。
“路,路总,您找我!”
路明非坐在办公椅上,背对着身子,声音不紧也不慢的说了一句:“昨晚秦欢从客人那收了二十万的小费,是真的吗?”
李虎一愣,来皇夜的客人大多数给的小费都不止二十万,而且路明非从来没有管过,今天是怎么了?
“路总,我也听说了,不过具体是什么原因还有待调查。”
路明非面露讽刺,调查?还有什么好调查的,一个从监狱里走出来的杀人犯,有人看上,自然眼巴巴的贴上去了。
这种女人他居然会有一瞬间的心软。
“既然这么喜欢钱,那么从明天开始让她去接客好了。”
李虎诧异的抬起了头,“路总,秦欢的身子……”
“行了,我说的话,李叔是有意见吗?”
李虎猛地摇了摇头,他是老板,他如何敢有意见,只是心里替秦欢感到心疼而已。
“是,我知道了,路总,我这就下去安排。”
李虎离开后,路明非看着窗外的夜景,思绪不知道飘到了哪里去。
四年前,他就不喜欢秦欢,因为养父说过,如果真的爱上一个女人之后,她就会成为日后的阻力,所以刚开始明宇和秦欢在一起的时候,他并不同意,然而是什么改变了呢?
是哪场大雨中,她背着高大的自己去了趟医院,又或者是因为她清澈仿佛可以直达心里的那双眼睛?
七彩琉璃的灯光下,她右眼上的那道伤疤,意外的让人心惊。
这原本该是一张美丽的容颜,只不过三年的牢狱生活,让她的脸看起来苍老了十几岁,哪里还是一个二十四岁的女人。
叫秦欢转头的男人微微一愣,轻咳了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
“来,就你选吧,是喝酒还是唱歌。”
秦欢注意到了那名少女的嘲讽,不由嘴角上扬露出了一丝春风和煦般的笑容。
“我嗓子坏了,不可以喝酒。”
确实如同秦欢说的那样,她的嗓音让在场的人都愣住了。
“你……你会说话。”
少女叫许柔今年二十一岁华文大学大四的学生。
秦欢没有讲话,算是沉默了。
“你既然会说话,为什么蓁蓁姐说你是个哑巴?”
秦欢闻言看了许柔一眼,“小姐,我和你不熟!”
所以没有回答你问题的义务,如果不是她的不妥协,自己怎么会被客人拦了下来。
许柔的脸色有一瞬间的难看,不过是一个清洁工,凭什么这样和她讲话。
秦欢没有理会许柔恶毒的眼神,走到了点歌机前,点了一首黄小琥的《没那么简单》。
同样是中性的声音,黄小琥唱起来格外的轻松,秦欢唱起来就有些吃力。
先不说她的破损的声带是否可以坚持她唱完这首歌,就连身体的解饿感都有些勉强。
握着麦克风的手一紧,看着在坐的几位老板。
“我可以喝口水吗?”
一个年级和她相仿的男人扔了一瓶矿泉水给她,秦欢拧开大口的喝了起来。
大半瓶水下了肚,音乐的前奏也响了起来。
秦欢闭了闭眼睛再睁开,眼神变得有些悲凉。
没那么简单
就能找到聊得来的伴
尤其是在
看过了那么多的背叛
总是不安
只好强悍
谁谋杀了我的浪漫
……
感觉快乐就忙东忙西
感觉累了就放空自己
别人说的话,随便听一听
自己做决定
相爱没有那么容易
每个人有他的脾气
过了爱做梦的年纪
轰轰烈烈不如平静
幸福没有那么容易
才会特别让人着迷
什么都不懂的年纪
曾经最掏心
所以最开心,曾经……
一首歌唱完,秦欢的嗓子火辣辣的疼,咽一口口水都分外的吃力。
还好,她的辛苦没有白费,她略带沧桑的歌声,让刚刚给她递水的男子眼里闪过一丝心疼。
起身把桌上写了二十万的支票,拿起走到了千魂勤换的身边。
“你的歌声很有感染力,拿着吧这是你应得的。”
秦欢点头道了谢,把支票紧紧的握在了手心,拿着清洁工具转身推开了包厢的门。
“我的名字叫沈明宇,期待我们下一次见面。”
秦欢握着门把手的手一紧,脸色倏地苍白的吓人。
“明宇哥,我们一起去看黄小琥的演唱会好不好?”
“明宇哥,我以后啊,也要当一名歌手,唱你喜欢听的歌!”
“明宇哥,我想你了!”
秦欢离开后,并没有注意到许柔眼里闪过的一丝嫉妒。
那么难听的嗓音不过唱了一首老歌而已,就有二十万,早知道她唱了,更何况自己的嗓音比秦欢可要好无数倍。
都怪秦欢,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在她挨骂的时候出现,抢了原本属于她的钱。
只是许柔估计忘记了,机会是她拒绝之后,才落到秦欢头上的。
不过有时候女人的嫉妒心足够毁了一个人。
第二天,秦欢上班的时候,遇到的每个人都开始对她指指点点。
“许柔说的就是她啊,真想不到一个保洁阿姨而已,居然有那么大的魅力,让京城沈家的那位一掷千金。”
“哪里是千金,那可是二十万,想来啊,也是,保洁阿姨怎么了,只要功夫了得,照样可以把客人哄得团团转。”
“……”
一声声带着嘲讽,嫉妒,不善的语气,秦欢依旧仿若未闻。
她身正不怕影子斜,他们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就是了。
只是秦欢不知道,随着同事的以讹传讹,最后到了路明非的耳朵里,就成了秦欢卖弄自己,讨好客人的下贱模样。
路明非握着手里的酒杯,险些握碎。
原本以为那天她打扫卫生会很累的,没有精力上班。
可是没有想到那个女人居然去了,还勾引了沈家的那位刚留学回来的少爷。
可真是本事不小!
“让李虎来十三楼找我。”
所有人都知道皇夜会所七楼之上的位置,除了皇夜的高层之外,没有人可以进去。
除非有高层人员的卡牌,才可以打开七楼之上的电梯。
十分钟之后,李虎跑的一身都是冷汗,喘着粗气走到了路明非的身边。
“路,路总,您找我!”
路明非坐在办公椅上,背对着身子,声音不紧也不慢的说了一句:“昨晚秦欢从客人那收了二十万的小费,是真的吗?”
李虎一愣,来皇夜的客人大多数给的小费都不止二十万,而且路明非从来没有管过,今天是怎么了?
“路总,我也听说了,不过具体是什么原因还有待调查。”
路明非面露讽刺,调查?还有什么好调查的,一个从监狱里走出来的杀人犯,有人看上,自然眼巴巴的贴上去了。
这种女人他居然会有一瞬间的心软。
“既然这么喜欢钱,那么从明天开始让她去接客好了。”
李虎诧异的抬起了头,“路总,秦欢的身子……”
“行了,我说的话,李叔是有意见吗?”
李虎猛地摇了摇头,他是老板,他如何敢有意见,只是心里替秦欢感到心疼而已。
“是,我知道了,路总,我这就下去安排。”
李虎离开后,路明非看着窗外的夜景,思绪不知道飘到了哪里去。
四年前,他就不喜欢秦欢,因为养父说过,如果真的爱上一个女人之后,她就会成为日后的阻力,所以刚开始明宇和秦欢在一起的时候,他并不同意,然而是什么改变了呢?
是哪场大雨中,她背着高大的自己去了趟医院,又或者是因为她清澈仿佛可以直达心里的那双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