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理来说,柳听雪早就和楚月初解除了婚约,再嫁给谁都不关楚月初的事。
但是不好意思,一来楚月初可是太子啊,二来现在想娶柳听雪的男人,是楚凌九,楚月初的皇叔。

这怎么看,都是一桩不太好的婚事好吧。

皇帝表示他很头疼。

“老十四,你知道柳听雪之前是什么身份吧?”皇帝尝试温馨提醒。

“臣弟知道。”楚凌九油盐不进,“她之前是太子未婚妻,但是婚事已经退了,臣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mmp,明明大错特错了好不好!

皇帝想发火,但是他不能发火,当着楚凌九的面发火了不就说明他定力不如楚凌九?

不不不,他才不要嘞,他是皇帝,定力怎么着都应该比楚凌九要好啊!

皇帝半眯着眼睛说道:“老十四,你当真敢冒着天下之大不韪么?”

“臣弟倒不觉得这是大不韪。”楚凌九淡淡说道,“臣弟不是皇兄,要顾忌那么多人那么多事,就连自己最心爱的女人,都只能用梅树来祭奠她。”

楚凌九这句话戳到了皇帝的痛处,要知道,楚君越才刚走没多久,他现在别提多难受多伤心了,现在他妈的楚凌九居然来提到了梅妃,无疑是在拿刀桶皇帝的心窝子。

皇帝的脸色变得不是很好看,他冷冷地说道:“若是朕不允许你们在一起呢?”

“皇兄,你没有这个权利。”楚凌九冷笑起来说道,“当年,父皇留下的圣旨说,除了他,没有谁能够决定本王和众位皇兄的婚事,难道皇兄你忘记了吗?”

“……”这么久远的事,他哪里会记得啊,不过仔细一想,先皇确实下过这样一道圣旨,这也就是说,他拿楚凌九彻底没辙了?

不,不存在的,拿楚凌九没辙也仅仅是表面上没辙,背地里他还是可以玩阴的。

什么?楚君越不希望柳听雪死?

不好意思,他没说要让柳听雪死,他只是会耍手段,让这两个人没办法在一起。

楚凌九哪里看不出来皇帝的心思,只是嘴上不说而已,不过他觉得自己在皇宫里面已经呆很久了,是时候回他的宸王府去见他的柳听雪了。 “皇兄,臣弟的十四王妃一定只能是柳听雪,还望皇兄不要干预臣弟的婚事。至于皇兄担心的大不韪,也是臣弟自己的事,与皇兄没有任何干系。”楚凌九淡然说道,“若是皇兄没有其他的事,臣弟先行

告退。”

等楚凌九走了,皇帝气的拿起手边的砚台就狠狠砸在了地上,看的一旁的太监心惊肉跳,这这这,是宸王殿下惹怒了皇帝陛下,他们是皇帝陛下这边的人,皇帝应该不会迁怒他们吧。

回去的路上,楚凌九想起来柳听雪说想吃老李记的糖葫芦,便特意让人拐了一圈路,去了老李记,直接丢下一百两黄金,把做糖葫芦的师傅和做糖葫芦的原料打包带回了宸王府。

要吃就吃最新鲜的,他才不要一路上拿着两串糖葫芦回来,那样很丢脸诶,才不符合他东周宸王的身份嘞。

做糖葫芦的师傅姓何,他还是头一回撞见像楚凌九这么直接,这么了当的客户,二话都不说,拎起人和东西就走。

不过当他知道了楚凌九是谁,也二话都不敢说,撸起了袖子就准备给柳听雪做糖葫芦。

看到何师傅的时候,柳听雪的内心就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惊诧。

打死她都想不到,楚凌九居然直接把做糖葫芦的人拎了回来,她明明只想常一两颗啊。

不过没差,她已经让依晓晓去跟着何师傅学做糖葫芦了,相信不久的将来,只要她想吃,依晓晓随时能够送上最新鲜的糖葫芦给她吃个够。

算了一算,明天就是楚君越出殡的日子了,柳听雪问楚凌九,他们要不要去送一程楚君越。

楚凌九点点头说:“要,不过不是送小八出殡。”

哈?

柳听雪听完之后,满脸大问号,不是送楚君越出殡,那是啥?

不过第二天,她就明白了。

鹅毛大雪如同骤雨一般急促,整整下了一天一夜,等柳听雪穿着厚厚的抗寒绒衣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是一片雪白的世界。

放眼望去,除了白色,几乎看不出来还有别的颜色。

“这雪下的可真大。”柳听雪将手里的暖炉抱得更紧了。

她看着从院口走进来,穿得几乎可以用“单薄”二字来形容的楚凌九,声音里面泛着一股子酸味说道:“有内力就是不一样。”

内力这玩意可真是好东西,夏天能驱暑,冬天能抗寒,学了轻功还能飞,mmp,越想越嫉妒,她也好想有内力喔!

楚凌九摇了摇头,伸手将她搂进了怀中,贴在她的耳畔说道:“三三没有内力正好,躲在本王的怀中岂不是一举两得。”

噗——

柳听雪不得不承认,自己被这个表面上看起来特别正经的男人撩到了,没想到他说起情话来倒是一套一套的,一点也不含糊。

她轻哼了两声:“不然呢?你的怀抱除了我还有谁能钻?”

“仅有三三一人而已。”

楚凌九将她搂在怀里,接过依晓晓递过来的油纸伞,撑开,带着柳听雪走了出去。

虽然这雪下了一天一夜,但是丝毫没有减弱的趋势,不过幸好,也没有加大的倾向。固然他有内力,可以化开落在身上的雪花,但是柳听雪不行啊,所以他必须给柳听雪撑伞。

看着他们两个人撑着一把油纸伞,在雪中慢悠悠地走着,公孙慕笛突然觉得好羡慕好嫉妒,依晓晓见势不对,赶紧抓着红红跑了出去。

她才不要被公孙慕笛抱在怀里好嘛,那个家伙死不正经,抱她也就算了,还总是对她上下其手,左摸右碰。

状着她打不过他,就对她为所欲为。

所以她要选择先发制人,先公孙慕笛一步出去,这样公孙慕笛应该就不会—— 依晓晓的心理活动猝然中断,因为她的腰间多了一只大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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