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 你玩的起天刀看不起正版小说?233333 聊了两句后, 花满城将老李迎了进来,老李知道这是天香谷那位姑娘的房间,因此低着头不敢多看。但恍然间,似乎看到了一枚青色的衣角。老李是家中的老人了,也是父亲说过的,可以完全信任的人。于是花满城的语气难掩兴奋,他走到方英身边,看着规规矩矩低着头的老李说:“老李,你抬头看一下 。你知道他是谁吗?”
老李依言抬起头来,看着方英,一不小心被方英脸上的笑容晃花了眼。这是……这张脸,很漂亮, 怎么看都很眼熟, 但是无论如何,他都想不起在哪里见过这张脸。对了, 这是那位天香谷姑娘的房间, 难道说……不对, 老李相信自己的眼力,面前这人, 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男人。
况且,那位天香谷的姑娘, 生的美, 性子也冷。虽然是炎炎夏日, 但再大的太阳似乎都不能把她晒热。虽然她性子冷,但却无端的带着些女子独有的娇柔,刚柔并济。这样的姑娘,难怪大少爷会对她如此维护。
面前这个少年生的也好看,好看到晃人眼。而且他脾气也好,笑眯眯的看着老李。虽然不知道为何这么高兴,但看到他高兴,老李心里也高兴起来。
果然是想多了,即使那姑娘的脸上戴着面纱,但是,那样淡漠出尘的人,是绝不会这么笑的。但是这张脸……老李还是觉得眼熟。
“这……这位公子生的面熟,但老奴思来想去,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老李笑呵呵的说道。
“李叔,这是三弟!”花满城拍着方英的肩膀说。
老李睁大了眼睛,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方英好几遍,眼前眉目如画的少年与多年前,那个模糊稚嫩的身影渐渐重合。难怪,难怪他觉得面熟。这双眼睛,生的跟夫人像;这嘴唇,随老爷。大少爷忙里忙外神神秘秘的这么多天,竟然真的把人找到了?!
“三少爷?真的是你?”老李被惊的险些说不出话来,他万分激动的看着方英,双手不住的颤.抖着。没想到,真的没有想到,这辈子他还能再见到三少爷。老天保佑,老爷和夫人的心结终于可以解开了!
“是我,虽然小时候我的脑子不听使唤,但依稀还记得一些事情。李叔,你看着我面熟,我也看着你面熟。”方英上前几步,扶住激动到有些站不稳的老李说道。
“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
他闻到方英身上浓重的酒气,仔细闻了闻,似乎是这家店里的酒。老李突然看向花满城问道:“大少爷,天香谷的那位芳姑娘呢?如果老奴没有记错的话,这里应该是她的房间。”
花满城叹了一口气说:“方姑娘说南海剑派的目标是她,为了不连累我们,她先行离去了。”这是方英和花满城刚刚商量好的说法,无论如何,方英都不能让别人知道天香谷中有男弟子;花满城此行是来找弟弟的又不是找妹妹的,先前拿不准方英的想法,因此没有轻举妄动,但是现在花满城知道,对于方英来说,穿男装和穿女装都是可以的。那花满城自然是无论如何也要让方英穿着男装了。
穿女装穿久了,方英也喜欢穿男装。反正,他有自信,绝对不会有人把他与“芳樱姑娘”联系在一起。因此两兄弟商量了一会,最终确定下来的说法是,芳樱姑娘担心连累他们,已经自行离去了。芳樱姑娘此次跟着花满城的商队出谷,本就是为了到江湖上历练,再想想芳樱姑娘的身手,也不必太过担心。
至于方英,等回到花家之后,是肯定不能说他是从天香谷找回来的。那索性便说方英这些年是跟着一个游医为徒,行踪飘逸不定,最近几个月停留在泉州城。至于那位游医,花满城来安排。
终于把一切都安排好,兄弟两个人的心思也都被满足了,还没有松一口气,外面竟然死人了,紧接着,老李敲门了。
听到花满城如此解释,老李也没有刨根问底的再问问方英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总之,他眼前这位,确实是三少爷,自己是花家的奴仆,三少爷终于被找到,他也就安心了。
其实有时候,人命也挺不值钱的。尤其在江湖上,那次走商不遇到几次死人?遇到这种情况,其他人要么跑过去看热闹,要么闭门不出。他们这一行人,本身就有麻烦在身,也就不去凑这个热闹了,不如关起房门,围坐在一起,叙叙旧,喝喝酒。
可惜,即使他们不去凑热闹,麻烦还是来了。现在夜已经深了,外面又下着大雨,按照惯例去报官,然后官府派人来处理,那怎么也要明天天大亮的时候了。再说,也许死者的同行之人还有可能不报官,直接息事宁人。因此原本他们都以为现在不会有什么事的。
三人原本正说着话,外面突然由远及近的传来一阵阵的骚乱。渐渐的,声音离这里越来越近,他们也能听清楚了,一个有些年轻的声音一边走着一边吆喝,大概的意思是说他是一个捕快,要查案,让所有人都出来。
这么巧,这个客栈,今晚竟然有捕快入住,看来是躲不了一个清净了。
庄魏是泉州城的一个捕快,这几天跑外地去查一个案子,查完往回走的时候,被大雨给淋了个正着。幸好,庄魏大小在泉州城里厮混长大,泉州城里里外外,方圆十里,就没有他不知道的地方。他知道,这里有一家客栈,这客栈里自酿的酒是一绝。庄魏刚趴在床上歇息了一会,就听到外面有人喊出人命了,他一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
虽然说,这里不是他的辖区,但人命案子这种大事,他怎么能不管?
客栈老板听到伙计的叫喊声,醉醺醺的从后院晃悠了出来,恰好看到庄魏从房间里冲了出来。老板熟络的招了招手,然后打了一个呵欠说:“小庄,听说你当捕快了,那这件案子就交给你了。”说完,便又晃晃悠悠的回去了。
庄魏无奈的点了点头,跑到已经围了几层人的那个房间一看。还真是出了命案!有一个生的特别壮实的成年男子脸朝下趴在地上,他的后背插着一把匕首,血液从伤口里汩汩流出,地上积了好大一片血迹。有几个跟他穿的衣服相同的成年男子站在在他的身边,他们应当是一起的。兄弟被杀,他们的脸上虽然也有一些悲痛之色,但更多的,却是焦急。
围观的人有人认出他们,开始小声的窃窃私语:“好像是彭家镖局的人”。庄魏嘴里喊着捕快办案,用力的分开人群,一听捕快来了,围观的人群立刻四散离去。看热闹可以,可千万别把自己给折进去了。
“我是泉州府的捕快,你们就是苦主?”庄魏看着人高马大的几人,咽了咽口水,原来是彭家那群耍大刀的。普通人家若是出了命案,那是一定要报官的,江湖不一样,混江湖的,经常闹出人命案子。一旦出了什么事,他们一向是在暗地里私了。看样子,这里也用不到他了。他看着彭家镖局的几人,还有他们手上的大刀,客气的问道:“几位大侠,你们是准备走衙门还是私了?”
彭家有一个最年轻的,也是脸上神色最焦急的开口说道:“当然是——”“我们走衙门。”彭老大突然开口打断他说道:“庄捕头,我们镖局的一个兄弟被人杀死,而且放在他身上的东西也不见了,这是一桩大案子。还请庄捕头为我们做主。”说完,彭老大一抱拳,给庄魏郑重的行了一个礼。
庄魏的脸上直冒汗,自己一共才当了几个月的捕头竟然就摊上这一桩大案子。而且彭家老大这是吃了什么药,竟然对他这么客气?他清了清嗓子,提起气势看着他们问道:“你是和他一起的,可觉得有什么可疑之人?”这句话是走过场的,以他们江湖人的性子,如果早就知道是谁干的,肯定提着刀就上了,因此庄魏也没有指望能从他们口中得到一颗答案。
没有想到,彭老大想了想,竟然真的开口了。他说道:“庄捕头,是谁杀的人我们不清楚,不过这东西一定还在这里。价值连城的书画,有谁舍得它淋雨?只要找到东西,就能知道凶手是谁了。”庄魏目瞪口呆,听完只想骂娘。东西应该怎么找?当然是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找,尤其是客房里,更是要一间一间的找。
所以说,他要把这间客栈里的客人全部查一遍?这是要累死他?更何况,这要得罪多少人?难怪对他这么客气,如果是他们几个挨家挨户的敲门搜查,那肯定要吃不少闭门羹,更别说,万一遇到什么得罪不起的人,根本连门都进不去。庄魏不一样,他是捕快,无论心里再怎么骂娘,都得给他几分薄面——大不了以后找回来。
庄魏突然觉得胸口一窒,自己怎么这么倒霉?
“秦铮,偷画的那个人是不是秦铮?”陆任远咬牙切齿的说出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在他的嘴里咀嚼着,他恨不得此时咀嚼的是秦铮的血肉。他认识秦铮不是一年两年了,知道他这个人,贪财好赌,爱说大话,又胆小怕事,也亏得他父母留给他的家财还算丰厚,他至今没有去祸害别人。而且秦铮这个人很聪明,会读书,也很会在别人面前装,他甚至也能入明轩书院的大门。
老李依言抬起头来,看着方英,一不小心被方英脸上的笑容晃花了眼。这是……这张脸,很漂亮, 怎么看都很眼熟, 但是无论如何,他都想不起在哪里见过这张脸。对了, 这是那位天香谷姑娘的房间, 难道说……不对, 老李相信自己的眼力,面前这人, 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男人。
况且,那位天香谷的姑娘, 生的美, 性子也冷。虽然是炎炎夏日, 但再大的太阳似乎都不能把她晒热。虽然她性子冷,但却无端的带着些女子独有的娇柔,刚柔并济。这样的姑娘,难怪大少爷会对她如此维护。
面前这个少年生的也好看,好看到晃人眼。而且他脾气也好,笑眯眯的看着老李。虽然不知道为何这么高兴,但看到他高兴,老李心里也高兴起来。
果然是想多了,即使那姑娘的脸上戴着面纱,但是,那样淡漠出尘的人,是绝不会这么笑的。但是这张脸……老李还是觉得眼熟。
“这……这位公子生的面熟,但老奴思来想去,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老李笑呵呵的说道。
“李叔,这是三弟!”花满城拍着方英的肩膀说。
老李睁大了眼睛,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方英好几遍,眼前眉目如画的少年与多年前,那个模糊稚嫩的身影渐渐重合。难怪,难怪他觉得面熟。这双眼睛,生的跟夫人像;这嘴唇,随老爷。大少爷忙里忙外神神秘秘的这么多天,竟然真的把人找到了?!
“三少爷?真的是你?”老李被惊的险些说不出话来,他万分激动的看着方英,双手不住的颤.抖着。没想到,真的没有想到,这辈子他还能再见到三少爷。老天保佑,老爷和夫人的心结终于可以解开了!
“是我,虽然小时候我的脑子不听使唤,但依稀还记得一些事情。李叔,你看着我面熟,我也看着你面熟。”方英上前几步,扶住激动到有些站不稳的老李说道。
“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
他闻到方英身上浓重的酒气,仔细闻了闻,似乎是这家店里的酒。老李突然看向花满城问道:“大少爷,天香谷的那位芳姑娘呢?如果老奴没有记错的话,这里应该是她的房间。”
花满城叹了一口气说:“方姑娘说南海剑派的目标是她,为了不连累我们,她先行离去了。”这是方英和花满城刚刚商量好的说法,无论如何,方英都不能让别人知道天香谷中有男弟子;花满城此行是来找弟弟的又不是找妹妹的,先前拿不准方英的想法,因此没有轻举妄动,但是现在花满城知道,对于方英来说,穿男装和穿女装都是可以的。那花满城自然是无论如何也要让方英穿着男装了。
穿女装穿久了,方英也喜欢穿男装。反正,他有自信,绝对不会有人把他与“芳樱姑娘”联系在一起。因此两兄弟商量了一会,最终确定下来的说法是,芳樱姑娘担心连累他们,已经自行离去了。芳樱姑娘此次跟着花满城的商队出谷,本就是为了到江湖上历练,再想想芳樱姑娘的身手,也不必太过担心。
至于方英,等回到花家之后,是肯定不能说他是从天香谷找回来的。那索性便说方英这些年是跟着一个游医为徒,行踪飘逸不定,最近几个月停留在泉州城。至于那位游医,花满城来安排。
终于把一切都安排好,兄弟两个人的心思也都被满足了,还没有松一口气,外面竟然死人了,紧接着,老李敲门了。
听到花满城如此解释,老李也没有刨根问底的再问问方英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总之,他眼前这位,确实是三少爷,自己是花家的奴仆,三少爷终于被找到,他也就安心了。
其实有时候,人命也挺不值钱的。尤其在江湖上,那次走商不遇到几次死人?遇到这种情况,其他人要么跑过去看热闹,要么闭门不出。他们这一行人,本身就有麻烦在身,也就不去凑这个热闹了,不如关起房门,围坐在一起,叙叙旧,喝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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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原本正说着话,外面突然由远及近的传来一阵阵的骚乱。渐渐的,声音离这里越来越近,他们也能听清楚了,一个有些年轻的声音一边走着一边吆喝,大概的意思是说他是一个捕快,要查案,让所有人都出来。
这么巧,这个客栈,今晚竟然有捕快入住,看来是躲不了一个清净了。
庄魏是泉州城的一个捕快,这几天跑外地去查一个案子,查完往回走的时候,被大雨给淋了个正着。幸好,庄魏大小在泉州城里厮混长大,泉州城里里外外,方圆十里,就没有他不知道的地方。他知道,这里有一家客栈,这客栈里自酿的酒是一绝。庄魏刚趴在床上歇息了一会,就听到外面有人喊出人命了,他一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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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老板听到伙计的叫喊声,醉醺醺的从后院晃悠了出来,恰好看到庄魏从房间里冲了出来。老板熟络的招了招手,然后打了一个呵欠说:“小庄,听说你当捕快了,那这件案子就交给你了。”说完,便又晃晃悠悠的回去了。
庄魏无奈的点了点头,跑到已经围了几层人的那个房间一看。还真是出了命案!有一个生的特别壮实的成年男子脸朝下趴在地上,他的后背插着一把匕首,血液从伤口里汩汩流出,地上积了好大一片血迹。有几个跟他穿的衣服相同的成年男子站在在他的身边,他们应当是一起的。兄弟被杀,他们的脸上虽然也有一些悲痛之色,但更多的,却是焦急。
围观的人有人认出他们,开始小声的窃窃私语:“好像是彭家镖局的人”。庄魏嘴里喊着捕快办案,用力的分开人群,一听捕快来了,围观的人群立刻四散离去。看热闹可以,可千万别把自己给折进去了。
“我是泉州府的捕快,你们就是苦主?”庄魏看着人高马大的几人,咽了咽口水,原来是彭家那群耍大刀的。普通人家若是出了命案,那是一定要报官的,江湖不一样,混江湖的,经常闹出人命案子。一旦出了什么事,他们一向是在暗地里私了。看样子,这里也用不到他了。他看着彭家镖局的几人,还有他们手上的大刀,客气的问道:“几位大侠,你们是准备走衙门还是私了?”
彭家有一个最年轻的,也是脸上神色最焦急的开口说道:“当然是——”“我们走衙门。”彭老大突然开口打断他说道:“庄捕头,我们镖局的一个兄弟被人杀死,而且放在他身上的东西也不见了,这是一桩大案子。还请庄捕头为我们做主。”说完,彭老大一抱拳,给庄魏郑重的行了一个礼。
庄魏的脸上直冒汗,自己一共才当了几个月的捕头竟然就摊上这一桩大案子。而且彭家老大这是吃了什么药,竟然对他这么客气?他清了清嗓子,提起气势看着他们问道:“你是和他一起的,可觉得有什么可疑之人?”这句话是走过场的,以他们江湖人的性子,如果早就知道是谁干的,肯定提着刀就上了,因此庄魏也没有指望能从他们口中得到一颗答案。
没有想到,彭老大想了想,竟然真的开口了。他说道:“庄捕头,是谁杀的人我们不清楚,不过这东西一定还在这里。价值连城的书画,有谁舍得它淋雨?只要找到东西,就能知道凶手是谁了。”庄魏目瞪口呆,听完只想骂娘。东西应该怎么找?当然是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找,尤其是客房里,更是要一间一间的找。
所以说,他要把这间客栈里的客人全部查一遍?这是要累死他?更何况,这要得罪多少人?难怪对他这么客气,如果是他们几个挨家挨户的敲门搜查,那肯定要吃不少闭门羹,更别说,万一遇到什么得罪不起的人,根本连门都进不去。庄魏不一样,他是捕快,无论心里再怎么骂娘,都得给他几分薄面——大不了以后找回来。
庄魏突然觉得胸口一窒,自己怎么这么倒霉?
“秦铮,偷画的那个人是不是秦铮?”陆任远咬牙切齿的说出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在他的嘴里咀嚼着,他恨不得此时咀嚼的是秦铮的血肉。他认识秦铮不是一年两年了,知道他这个人,贪财好赌,爱说大话,又胆小怕事,也亏得他父母留给他的家财还算丰厚,他至今没有去祸害别人。而且秦铮这个人很聪明,会读书,也很会在别人面前装,他甚至也能入明轩书院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