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一刀原本是个走江湖卖艺的,有一手很不错的刀法。后来在汝州,却遇到了一位叫做汤沛的“牛二爷”,欺负他是外乡人,硬说他到汝州卖艺,却不先去拜码头是坏了规矩,不但要他将卖艺所得的钱财全部交上来赔罪。胡一刀本来不想生事,步步退让。那汤沛却仗着自己是知州的小妾的妹夫的地位,以及人多势众的优势紧逼不放,结果双方冲突了起来。胡一刀杀了汤沛手下五六个泼皮,逃出了汝州。也因此被官府追捕,正好黄自得所部杀到了河南,走投无路的胡一刀便去投奔了黄自得。因为武艺不错,作战也勇敢,便成了黄自得的亲卫。他走过江湖,去过好多地方,人情练达。所以黄自得有什么送信之类的事情,往往都让他去办。
跟着他的两个人一个叫黄滚,一个叫范安。这两人都是米脂人,也有一身不错的武艺。三个人离开了商洛山,一路往南。走了一个月,到了谷城西边的石花镇。

这石花镇也是陆上商路的必经之地,乃是远近闻名的旱码头。张炳忠被招安之后,这里暂时安定了下来,不过一年,便又有了些繁华的气息。

三个人走路也走累了,看到旁边有一个酒店,两层的小楼,楼上向外面斜斜的挑出一面青旗,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酒字。胡一刀便对黄滚和范安道:“走的累了,正好进去歇歇,吃点东西。”

张炳忠在被招安之后,将自己手下的部队分成四个部分,分别由他的四个义子:张可旺,张云志,张如靖,张文秀统领。自己则带着两千多人,住在谷城之中。而这石花镇,便是张可旺的驻地。只不过张可旺并不驻扎在镇子里面,而是将十里外的一处地势险要的废村改成了军营,驻扎在那里。

三个人走进了酒店,便有一个肩膀上搭着一条毛巾的小二迎了上来,问道:“三位客爷,可是要吃饭?”

胡一刀往店里扫了一眼,见这店里满满的,却有不少人,便皱了皱眉毛道:“你这里,可有什么安静点的所在?”

那小二便道:“有的有的,三位客爷跟小人到楼上来。”

三个人便跟着这店小二上了楼,去窗户边上选了一处坐下。

店小二麻利地将三人坐的桌子擦了擦,又问道:“三位客爷要吃点什么?可要喝酒?”

胡一刀笑道:“你这店里有什么可吃的?牛肉可有没有?若是有,便切个一斤来。”

那店小二便陪笑道:“客爷,小店做的是本分生意,如何敢有牛肉?不过小店卤的猪头肉又红又香,却也是一绝,来往的客爷吃了,都是赞不绝口的。”

胡一刀便道:“即使如此,便切两斤猪头肉,再拿十八个面饼来。还有些小菜什么的,也上一点来,酒却不要,只给我们兄弟几个倒些茶水来。”

小二应了一声,便下去了。不一时便上了茶水,将两斤猪头肉,并十八个面饼,还有几碟子酱黄瓜、腌萝卜之类的摆了上来。

胡一刀便问了价,去身上摸了点碎银子与他,又吩咐道:“我们兄弟要商量些事情,不叫你,便不要过来。”

那小二应了一声,便将茶壶放在桌上,下楼去了。

胡一刀一口将茶碗中的茶水喝干,然后低声对两人道:“二位兄弟。若是一般的送信。咱们便不需要进谷城,只需要将这信交给这里的张可旺。后面便好处理了。只是寨主的意思……”

正说着话,却见那个小二又上来了,身后还跟着几个衣帽周全的,做小厮打扮的人,这些人当中,又有一个华冠丽服的胖矮子。在这个胖矮子后面还跟着一个老汉和一个小女子,那老汉手中拿着一把三弦儿。看来这一老一小是以卖唱为生的。

那矮胖子环顾了一下四周,便伸出手来,指着胡一刀等人道:“你们让开,本公子要那个位置!”

说完这话,便转过脸,朝着那个卖唱的小娘子道:“你这小娘子,在外面奔波,何其劳累?不如跟了本公子,本公子最是怜香惜玉,你陪本公子玩玩,你也快活,本公子也快活,岂不美哉?”一边说还一边伸出手去,要捏那卖唱的小娘子的脸。

那小娘子往后面退了半步,避开了矮胖子的手道:“公子请自重。”

这边那个店小二满脸歉意的过来道:“客爷,曾公子想要您们的这个位置。小店小本经营……还请三位客爷行个好,小店再给三位客爷加上几个菜,算是赔罪,还请三位客爷换个位置可好。”

黄滚听了,便想要站起身来理论,却被胡一刀伸手拦住。胡一刀笑眯眯的问道:“小二,不知道这位曾公子是什么来路?”

店小二还没来得及开口。却听到那边那位曾公子哈哈大笑道:“自重?小娘子,本公子自然是很重的了,哈哈哈……至于本公子有多重,等到今天晚上,本公子压在你身上的时候,你自然就知道了,哈哈哈哈……”

那个小娘子吓得脸都白了,直向后躲,那个拿着三弦儿的小老头拦过来道:“公子,公子,小老儿的女儿是许了人家的……”

“啪!”一声脆响,却是那个曾公子一巴掌便抽在那个小老头的脸上,将那老头直接抽倒在地上。那曾公子便指着那老头骂道:“你这杀千刀的贱货!你知道本公子是谁?本公子的哥哥是这谷城县的县丞!本公子看上了你的女儿,要和她玩玩,那是你们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你这老贱货也敢在本公子面前叽叽歪歪……你们几个看着干什么?给老子打,打死这老东西!……还有你们几个,还不给本公子让开!”

胡一刀看了看那个矮冬瓜,伸手将放在一边的包裹拿了过来。大家都以为他是要换个地方,却听他哈哈笑道:“老子还以为是个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原来只是个小小的县丞的小弟弟。是个小弟弟就该缩在裤裆里,蹦出来到处乱晃,也不怕被人家劁了?”

那个曾公子的几个手下正要去打那老人,突然听到胡一刀的话,一时间都愣住了。还是那个曾公子首先反应了过来,他指着胡一刀喝道:“你怎么敢骂我?我爸爸都没骂过我!你们还不上去,打死他!打死他!”

几个小厮便撸起袖子,朝着胡一刀冲过来。胡一刀只坐在长凳上不动,一直到一个小厮一拳头向他打过来了,才顺着长凳往后一滑,避开了这一拳,同时压得那条长凳翻了起来,登子头向上一扬,却正好打在那个小厮的下巴上,顿时便将他打晕了过去。同时胡一刀手一扬,便从包袱中抽出了宝刀,顺手一送,便将他刺入了扑过来的另一个小厮的胸口。

这时候,那位曾公子正兴致勃勃的看着自己的小厮冲上去打人,嘴里面还不停的念叨着:“打,打,使劲打……”却见一个小厮突然便倒在了地上,另一个小厮猛地停在了那里,只是他的后背那里,一截明晃晃的东西冒了出来,然后他的红色的上衣一下子就湿了一块。曾公子一愣,正要再细细的看看,那明晃晃的东西嗖的一下便缩了进去。然后那个小厮便倒在了地上,地上顿时便流了一大滩血。

“啊!”曾公子惊劾得大喊了起来。他在这里一向横行霸道,从来都只有他的人打得人家喋血满地的,什么时候见过人家把他的人打成这样,而且,那几个人,都拿着杀人的凶器,便是他横行霸道的时候,也没用过这些东西呀。

“啊,杀人啦!杀人啦!”曾公子扯着鸭公嗓子大喊道。同时向后退去,却不料自己脚下拌蒜,啪的一声,摔倒在地上。

这时候黄滚和范安也都从自己的包袱抽出了武器。黄滚的手中是一把宝剑,而范安的手中却是一柄金瓜骨朵。他们两个哈哈大笑着跃上前来,黄滚手一抖,便一剑刺入了一个小厮的心窝。范安则一骨朵就朝着一个小厮的天灵盖砸了过去。那个小厮惨叫着往后躲,只是他的动作实在太慢,这一骨朵便结结实实的打在了他的额头上。

“砰!”骨朵打中头颅发出的声音并不大,只是很沉的一声闷响罢了。据说头盖骨是人体中最为坚固的部件,但是直落而下的钝器,本来就是用来对付坚固的防御的最有力的武器。只要有了足够的力道,它就能一击而破铁甲,将敌人砸得骨断筋伤,更何况只是皮包骨头的头盖骨?

这骨朵砸在那个小厮的脑袋上,就像大木棒砸在一个西瓜上一样。那小厮的头盖骨整个的碎裂开来,一块骨头带着猩红的血和乳白的脑浆飞了出去,一直飞到倒在地上的曾公子的脸上。

“啊!”曾公子惨叫起来。他想要逃,只是分泌得过多了的肾上腺激素反而让他全身僵硬,动弹不得。他只能用完全变得不像人类了的声音哭喊着,看着那三个人一下子一个的几乎只用一瞬间便将他身边的那些小厮杀了个精光。

然后他就看到那个拿着刀的人走到他跟前,朝他笑了一笑,还说了句什么,只是他完全听不明白,接着寒光一闪,他的眼前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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