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人看不清形势,或者说他们认为大兴军和以前的明军、清军一样,不会对海外的土地感兴趣,也没有能力管理好大员岛这块飞地,因此才提出了在他们看来非常合理的“租借”和“通商”的要求。
所以大员总督揆一派出的使者马太伊斯从通事口中听到李元利近似于最后通牒的答复以后,一时间竟然傻了眼。
事实上,包括揆一在内,所有荷兰人没有一个敢看不起中国。
自从几十年前他们来到远东之后,就知道了这个国家的庞大,和中世纪的欧洲相比,此时的中国确实是强大而富有的,哪怕她刚经历过数十年的战乱。
所以即便在明末中国最为虚弱的时候,葡萄牙人也只能想尽办法骗取在濠镜的居留权利,而且还要贿赂当地官员,荷兰人羡慕忌妒葡萄牙人得到的优待,他们极其需要一个中国沿海的据点,但他们只敢攻打葡萄牙人占据的濠镜。
即使是后来占据了澎湖,大明朝廷一声令下,他们就得赶紧退走,现在澎湖还留有“沉有容谕退红毛番韦麻郎等”石碑,说明当时并没有打仗,只是奉上谕令他们退走了。
至于后来荷兰人再次侵占澎湖,实在是他们没地方去,同时也是对明廷的一种试探,结果被明军打败,他们只得无奈地退出澎湖,在明廷默许的情况下占据了大员。
“三日内必须离开燕京!”会同馆主事冯修指了指马太伊斯带来的通事,“你也一样,如果三日内还没走,那你们就不必走了。”
冯修的话有点无礼,行为也有点嚣张,不合乎中国“礼仪之邦”的形象。但他并不在乎,因为汉王殿下曾经对他说过,大兴军和红番鬼之间必定会开战,不在大员就在南洋,或者是先在大员后在南洋。
既然早晚要开战,那就是敌国,跟他们客气做什么?
通事飞快地将这句话向马太伊斯作了翻译,马太伊斯脸色有点难看,但他还是做了最后的努力:“尊敬的大人,我请求面见汉王殿下,请您一定帮我转告!”
他伸手从怀中摸出一个十分精美的布袋,里面装了十个狮子金币,这是荷兰东印度公司铸造的,全世界通用,购买力也非常强悍,一枚金币就能维持一个普通人家一年的生活。
马太伊斯正要将小布袋递给冯修,希望他能够在汉王殿下面说几句好话,但实际上他才将小布袋从怀中摸出来,对面的冯修便已经勃然变色,他猛地向后退了两步,指着马太伊斯厉声斥道:“快收起来!”
“贿赂官员数额千两白银以上者,处斩!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
马太伊斯身旁的通事立即将这句话翻译给他听,这一下几人脸上全都变了颜色。
十七世纪欧洲公国、城邦林立,法律也是千奇百怪、各不相同,但马太伊斯可以肯定的是,没有“行贿罪”这个罪名。
不过在中国来说,行贿有罪并不是李元利的首创。
大明洪武三十年发生的“南北榜案”,主考官刘三吾所录全是南方人,会试落第的北方举人因此联名上疏,跑到礼部鸣冤告状,告考官刘三吾﹑白信蹈受贿、偏私南方人。
朱元璋命人组成“专案组”彻查此案,试官二十多人被凌迟处死,其余诸人也被发配流放,名列榜首的考生以“行贿罪”问斩。
《大明律》明文规定:“凡官吏受财者,计赃科断……说事过钱者,有禄人减受钱人一等,无禄人减二等,罪止杖一百各迁徙。有赃者,计赃从重论。”
“说事过钱”就是行贿,是要被治罪的,而且是重罪。
贪污受贿六十两银子以上者,立杀,剥皮揎草。六十两银子是什么概念,按当时除了粮食以外的购买力来说,只相当于后世五万元左右,这个标准绝对算得上是史上最严。
而行贿者也要冒极大的风险,他们受到的惩罚是只比受贿者低一等或二等,有功名官职爵位者受到的惩罚更重。
如此严刑峻法,按理说应该吏治清明,但纵观大明二百六十七年,却是贪污贿赂成风,连朱元璋自己也感叹:奈何朝杀而夕犯!
究其原因,最主要就是官员们的俸禄太低。
比如按照朱元璋制定的俸禄标准,一位县令每月俸禄七石半大米,大致相当于后世的五千元左右。朱元璋拿他以前当和尚时的收入来相比,觉得这已经不少了。
和后世的工资比起来,确实也不算少。但这是明朝!
这七石半大米要养活的是一家人,而且县令事务繁杂,还要请师爷幕僚,这些银子都是要县令自己掏腰包的!
这些开销倒是小事,最要紧的是上贡,逢年过节、迎来送往,送出去的可都是真金白银!
更何况到了永乐年间之后,虽然纸面上的俸禄没有变化,但官员们的实际俸禄却大大减少了,原因很简单:大明朝没有那么多粮食!所以只能把粮食折算成同等价格的宝钞。
“春夏折钞,秋冬折苏木、胡椒”。大明朝不但将俸禄折算成购买力低下的宝钞,而且还折算成香料!
你让官员们不贪污受贿怎么活?像海瑞那样的清官吃不起肉也是很正常的事。
但大兴军不一样,李元利从一开始,给官吏们制定的饷银就比较高,逢年过节还有福利发放,维持一家人的生活绰绰有余。
当然,如果你妻妾成群,子孙众多,那又另当别论。
所以大兴军的廉政措施能够在官吏中得以顺利推行,冯修看到马太伊斯拿出小布袋便惊得勃然变色。
“今日之内,你等必须离开京师,若是不然,本官就将你送交刑部以行贿罪论处!看你有几个脑袋来砍!”冯修黑着脸丢下一句话,转身便走。
这红毛番竟然敢行贿,若是在京师时日久了,还不知要闹出多少事来,早赶走早好。
马太伊斯没有想到手上的金币还没有送出去,就受到如此严厉的斥责。在他的心目之中,中国的官员们不都是喜欢别人“孝敬”的吗?
对了,行贿这种事情,是不应该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得找个没有其他人在的时机!马太伊斯暗暗检讨了一下,决定晚上再去冯修府上一趟。
“你最好赶快离开京师,中国人不是说着玩的!”
马太伊斯回头一看,却原来是同住在同文馆的葡萄牙人佩德罗。
所以大员总督揆一派出的使者马太伊斯从通事口中听到李元利近似于最后通牒的答复以后,一时间竟然傻了眼。
事实上,包括揆一在内,所有荷兰人没有一个敢看不起中国。
自从几十年前他们来到远东之后,就知道了这个国家的庞大,和中世纪的欧洲相比,此时的中国确实是强大而富有的,哪怕她刚经历过数十年的战乱。
所以即便在明末中国最为虚弱的时候,葡萄牙人也只能想尽办法骗取在濠镜的居留权利,而且还要贿赂当地官员,荷兰人羡慕忌妒葡萄牙人得到的优待,他们极其需要一个中国沿海的据点,但他们只敢攻打葡萄牙人占据的濠镜。
即使是后来占据了澎湖,大明朝廷一声令下,他们就得赶紧退走,现在澎湖还留有“沉有容谕退红毛番韦麻郎等”石碑,说明当时并没有打仗,只是奉上谕令他们退走了。
至于后来荷兰人再次侵占澎湖,实在是他们没地方去,同时也是对明廷的一种试探,结果被明军打败,他们只得无奈地退出澎湖,在明廷默许的情况下占据了大员。
“三日内必须离开燕京!”会同馆主事冯修指了指马太伊斯带来的通事,“你也一样,如果三日内还没走,那你们就不必走了。”
冯修的话有点无礼,行为也有点嚣张,不合乎中国“礼仪之邦”的形象。但他并不在乎,因为汉王殿下曾经对他说过,大兴军和红番鬼之间必定会开战,不在大员就在南洋,或者是先在大员后在南洋。
既然早晚要开战,那就是敌国,跟他们客气做什么?
通事飞快地将这句话向马太伊斯作了翻译,马太伊斯脸色有点难看,但他还是做了最后的努力:“尊敬的大人,我请求面见汉王殿下,请您一定帮我转告!”
他伸手从怀中摸出一个十分精美的布袋,里面装了十个狮子金币,这是荷兰东印度公司铸造的,全世界通用,购买力也非常强悍,一枚金币就能维持一个普通人家一年的生活。
马太伊斯正要将小布袋递给冯修,希望他能够在汉王殿下面说几句好话,但实际上他才将小布袋从怀中摸出来,对面的冯修便已经勃然变色,他猛地向后退了两步,指着马太伊斯厉声斥道:“快收起来!”
“贿赂官员数额千两白银以上者,处斩!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
马太伊斯身旁的通事立即将这句话翻译给他听,这一下几人脸上全都变了颜色。
十七世纪欧洲公国、城邦林立,法律也是千奇百怪、各不相同,但马太伊斯可以肯定的是,没有“行贿罪”这个罪名。
不过在中国来说,行贿有罪并不是李元利的首创。
大明洪武三十年发生的“南北榜案”,主考官刘三吾所录全是南方人,会试落第的北方举人因此联名上疏,跑到礼部鸣冤告状,告考官刘三吾﹑白信蹈受贿、偏私南方人。
朱元璋命人组成“专案组”彻查此案,试官二十多人被凌迟处死,其余诸人也被发配流放,名列榜首的考生以“行贿罪”问斩。
《大明律》明文规定:“凡官吏受财者,计赃科断……说事过钱者,有禄人减受钱人一等,无禄人减二等,罪止杖一百各迁徙。有赃者,计赃从重论。”
“说事过钱”就是行贿,是要被治罪的,而且是重罪。
贪污受贿六十两银子以上者,立杀,剥皮揎草。六十两银子是什么概念,按当时除了粮食以外的购买力来说,只相当于后世五万元左右,这个标准绝对算得上是史上最严。
而行贿者也要冒极大的风险,他们受到的惩罚是只比受贿者低一等或二等,有功名官职爵位者受到的惩罚更重。
如此严刑峻法,按理说应该吏治清明,但纵观大明二百六十七年,却是贪污贿赂成风,连朱元璋自己也感叹:奈何朝杀而夕犯!
究其原因,最主要就是官员们的俸禄太低。
比如按照朱元璋制定的俸禄标准,一位县令每月俸禄七石半大米,大致相当于后世的五千元左右。朱元璋拿他以前当和尚时的收入来相比,觉得这已经不少了。
和后世的工资比起来,确实也不算少。但这是明朝!
这七石半大米要养活的是一家人,而且县令事务繁杂,还要请师爷幕僚,这些银子都是要县令自己掏腰包的!
这些开销倒是小事,最要紧的是上贡,逢年过节、迎来送往,送出去的可都是真金白银!
更何况到了永乐年间之后,虽然纸面上的俸禄没有变化,但官员们的实际俸禄却大大减少了,原因很简单:大明朝没有那么多粮食!所以只能把粮食折算成同等价格的宝钞。
“春夏折钞,秋冬折苏木、胡椒”。大明朝不但将俸禄折算成购买力低下的宝钞,而且还折算成香料!
你让官员们不贪污受贿怎么活?像海瑞那样的清官吃不起肉也是很正常的事。
但大兴军不一样,李元利从一开始,给官吏们制定的饷银就比较高,逢年过节还有福利发放,维持一家人的生活绰绰有余。
当然,如果你妻妾成群,子孙众多,那又另当别论。
所以大兴军的廉政措施能够在官吏中得以顺利推行,冯修看到马太伊斯拿出小布袋便惊得勃然变色。
“今日之内,你等必须离开京师,若是不然,本官就将你送交刑部以行贿罪论处!看你有几个脑袋来砍!”冯修黑着脸丢下一句话,转身便走。
这红毛番竟然敢行贿,若是在京师时日久了,还不知要闹出多少事来,早赶走早好。
马太伊斯没有想到手上的金币还没有送出去,就受到如此严厉的斥责。在他的心目之中,中国的官员们不都是喜欢别人“孝敬”的吗?
对了,行贿这种事情,是不应该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得找个没有其他人在的时机!马太伊斯暗暗检讨了一下,决定晚上再去冯修府上一趟。
“你最好赶快离开京师,中国人不是说着玩的!”
马太伊斯回头一看,却原来是同住在同文馆的葡萄牙人佩德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