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眼前这个熟悉而陌生的地方,沈玉心再一次庆幸,在她入住江宅之后,没有立刻退房。
否则,今天她就只能睡宾馆了。

只是,小公寓好久没有人收拾,里面的东西大都也被江远恒给收拾江宅去了,打开门一看,到处都是空落落的。

配上她那颗空落落的心,倒是刚好。

沈玉心苦涩地笑了笑,看着面前布满灰尘的地板,直接连鞋子也省得脱了,外套一脱,打开灯,捋起袖子拿着吸尘器便开始工作了。

只是,不知道事因为今天晚上沈玉心没有吃饭还是心情实在太过低落还是两者兼有之。

总之,平日里半个小时就能完成的家务,今天却是硬生生地干了一个半小时,等到沈玉心眼冒金星地放下工具,时针已经指向了十点。

“咕噜”

事实证明,就算一个人难过得再不想吃饭,生理需要也会提醒她。

就像现在,沈玉心明明是一点儿胃口都没有,肚子却是咕噜咕噜叫个不停。

无奈地揉了揉抗议不断的肚子,沈玉心从沙发上站起身,想去冰箱里看看会不会好运地还留下什么吃的。

虽然知道这种可能性很小,毕竟她在离开的时候,习惯性地会将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冰箱更是重点照顾对象。

当然,这次应该也不例外。

可是,现在已经晚上十点了,楼下的超市应该已经关门了,就算去了也买不了什么东西了。

定外卖也可以,可是,现在定外卖,指不定什么时候才给你送来。

而且这个房间里如今就她一个女人,要是进来了什么不轨之徒,那她可真是哭都找不着地儿了。

思来想去,沈玉心还是将寄希望于那个百分之八十不可能有吃的东西的冰箱。

谁料,打开一看,她却惊诧了,那个冰箱里,竟然有吃的东西,而且,还慢慢当当的,而且都是新日期的。

眼神闪烁了几下,脑海里突然便浮现出了江远恒的脸。

会是他吗?

沈玉心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又觉得不大可能,江远恒是没有拦着她,那是因为她把江远恒气得不轻。

江远恒都气成那样了,肯定是不会再想着提前给她准备吃的了,更何况,江远恒怎么会知道她会回公寓。

嗯嗯,沈玉心点了点头,觉得自己想得对极了。

那么,这些吃的东西,到底是谁放的呢?

方木生?

脑中一出现了方木生的名字,沈玉心便下意识地摇了摇头,怎么可能是他呢?

绝对不可能是他,因为方木生根本就没有她公寓里的钥匙啊!

王妈?

嗯,肯定是王妈刚刚给江远恒打了电话,江远恒那个混蛋却不让王妈拦住她,直接让她走了,王妈实在是看不过去了。

这才提前派人将吃的塞了一冰箱。

从这冰箱里食物凌乱的摆放顺序,沈玉心便能猜到这些东西肯定是不久前才放进去的。

而且放东西的人特别慌张,就连冰箱都没来得及插上电。

还有那些声的肉食,看起来就很新鲜,要是不是今天放的,在这个没插电的冰箱里,恐怕早就有味儿了。

唉,还是王妈好啊,比混蛋江远恒好多了。

混蛋,就知道生气生气生气!

一想起江远恒,沈玉心便鼻子一酸,红了眼眶。

心里更是将江远恒给骂了一百遍。

那个家伙,可真是靠不住。

而此刻被她骂成靠不住的混蛋正在江宅的客厅里,拿着手机听着属下的汇报,紧皱的眉头也渐渐地舒展开来。

“好,没事儿,有吃的就可以好,你继续看着她。”

挂了电话,江远恒的眉头才又重新蹙成一团,身子一仰,斜斜地躺在了沙发上。

想起那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小女人,江远恒忍不住咬了咬牙。

不过,一想到沈玉心今天晚上大半夜了还在忙活着做饭,睡觉的时候也只能裹着个毯子,孤零零地窝在床上。

江大总裁便忍不住心疼了。

挣扎了半晌,突然挥拳在沙发上砸了一下,嘴里爆了一句粗话,起身拿着外套,长腿一迈,大步走出了门。

他算是看明白了,上辈子,他就是欠沈玉心的,绝对的!

那个小女人,无论如何,他也没办法放着不管,谁让他的心,早就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被那个小女人给偷走了呢!

陈叔看着江远恒开着自己的车越走越远,嘴里不禁嘀咕了一声。

“少爷这是干嘛去呢,放着自己好好的豪车不开,为啥非要开他那个破破的五菱啊!”

“难道,少爷的品味儿变了!”

陈叔纳罕地摇了摇头,张嘴打了个呵欠,便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算了,不想了,人老了,熬不了夜了,赶紧睡觉去,明天还得早起送小少爷上学呢!

再说这边,江远恒开着陈叔的五菱颠簸在路上的时候,心情不是一般得糟糕。

要不是怕开着豪车会引起幕后威胁沈玉心的人的注意,他也不愿意放着自己几百万的豪车不开,偏偏开着这个有着十几年车龄的小五菱。

但是,一想到很快便能和自家小女人见面,江远恒便眉间一条,面上洋溢着喜悦与满足。

随即他又觉得不忿,明明他和沈玉心可是正儿八经的夫妻,怎么现在见个面反而像偷情了!

不过,不管怎样,心里有和沈玉心见面作为东西,虽然江大总裁一路上胃都差点儿被巅错位了。

眉毛也一直紧紧地蹙着,看着这车的眼神更像是与它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最后,江远恒还是靠着这辆小五菱到了沈玉心住的公寓所在的小区。

如今已经快十一点了,清冷的月光倾泄在水泥路上,为周围的景致都增添了一抹暖意。

路上偶尔有两三辆汽车驶过,行人却是基本没有的,现在这时候,人们大都休息了。

看着身边过去的一辆辆车子,江远恒不禁觉得庆幸。

幸亏这不是白天,这要是白天,包不准会有些没道德的人,对着他开得车子嘲笑一番。

以前江远恒来这里的时候,不是没有见过这种情况。

也是那时候,他觉得这个小区也并没有沈玉心所说的那么好,安全是有保障,但是某些人的人品实在是太差。

仗着自己比别人富上一点儿就开始狗眼看人低了,殊不知他那一点点儿钱,他开得那辆二十多万的车子,在她江远恒眼里,连个玩意儿都不算。

随便挥挥手,就能叫来一个排,还都是全新的。

终于找到了一个停车位儿,江远恒动作麻利地停好车,穿上大衣,带上帽子和墨镜,远远看去还真的挺吓人。

没办法,若是有别的选择,他也不想打扮成午夜杀人犯的模样,但是他不知道那个威胁沈玉心的人到底有没有派人监视着沈玉心。

更不知道那人知不知道沈玉心住在这里。

江远恒总觉得,那人肯定会派人坚实沈玉心,最起码,如果他是对方,他也会这么做的。

晚上的确是有着凉了,江远恒穿上大衣倒不止是起了伪装的作用,用来御寒也非常不错。

怕被有心人跟上,江远恒先是在小区里转了一圈儿,确定自己没被盯上,这才进了沈玉心所住的那栋楼,坐上电梯到了沈玉心的那个楼层。

看着小公寓紧闭的门儿,江远恒还有些恍惚,在这个小公寓里,有着他们很多很多的快乐回忆。

关于沈玉心的,关于他的,还有关于小家伙沈念久的

他还记得,在那短短的几天相处之中,他们一起大扫过卫生,也正是那一次,他惊讶地发现,小家伙干活儿都比他厉害。

与沈玉心和儿子沈念久比起来,他到真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公子哥儿了,什么都不会,干什么都笨手笨脚的。

沈玉心甚至都不敢让他帮忙洗碗。

勾唇轻笑了两声,江远恒低下头,眼睛直直地盯着自己的脚尖儿。

他还记得,他们曾一起去跳广场舞,他因长相帅气,直接被那些热情的大妈们拉到一边,手把手教他。

当时他真的是不知所措,这群大妈既善良又友好,只是太热情了,热情得让他都有些吃不消了。

结果,跳舞很不错的他在广场舞上展现出了极大的优势,甚至一致被大爷大妈们推荐为领舞。

只是,遗憾的是,这个舞他还真的一天都没领过。

不过,虽然那天受苦不少,可是也赚足了小家伙羡慕嫉妒崇拜的目光和沈玉心不断的欢笑声。

看着沈玉心和沈念久那亮晶晶的眸子和骄傲的小脸儿,江远恒觉得,就算再让他跳一遍儿他都愿意,因为值得。

还有,一起去买菜,一家三口出门儿的感觉真的很不错,虽然拎菜的时候真得很累,看着沈玉心和小家伙手上被塑料袋儿勒出的红痕他也很心疼。

可是,只要一家三口在一起,快乐就像是藤蔓一样不断地生长,然后开花结果,结出一种名为幸福的东西。

江远恒觉得,幸福是什么呢?

大概,就是他们一家人在一起,欢声笑语地过一辈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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