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蛋了,刚刚入手的战地五太好玩了,居然都忘记了更新!
————————————————————————————————————————
摩尼亚赫号上,曼施坦因的视线随着诺诺头盔中的摄像头下沉。这片幽蓝色的水体非常清澈,射灯所照到的地方看不到任何浮游物,更没有一条鱼。这是一片死水,没有一点点活力。
“啊!”路明非惨叫。
“怎幺了?回答!路明非回答!”曼施坦因大惊。
“瞎叫唤什幺?别抱着我的腿!拿出你的兔子胆来!”诺诺愤怒的声音。
当路明非将腿从水里捞出来的时候,一个人类的头骨正好卡在了他的脚掌里,这个时候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气,水底满是森然的白骨,密集得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特征明显的颅骨和胸骨说明这些骨头都属于人类,成千上万人曾死在这里,尸骨在这里沉淀了上千年。
这时候,墨千夜看到水底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反光,便拿起耳机对诺诺说:“诺诺,将那个东西捡起来给我看看。”
诺诺从水底里的骨头堆里捞出来了一块锈蚀的金属片,长方形,隐隐约约可见金属片四角都有小孔。
“是甲片,汉朝制式的铠甲,这些人应该都是汉朝的职业军人。”墨千夜说。
“上千东汉军人死在这里,而且应该是同时死的,是献祭?真奇怪。”
诺诺抓起一具胸骨端详,皱着眉头摇了摇头,扔掉了,又抓起下一具胸骨,连着查看了几具之后,放弃了。
“没有一具骨头上有伤痕,完全看不出怎幺死的。”
“那就说明他们不是被利刃杀死,而是被毒气之类不会对骨骼造成损伤的攻击杀死的。你看,他们倒下的方向都是一致的,这就说明......”墨千夜说。
“说明他们都是在进攻的时候被瞬间杀死的,所以尸骨才会这么集中!”诺诺说。
诺诺被这个念头给震惊到了,她已经可以想象到两千年前的某一日,这里的水干涸了,军人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攻入青铜城,这是一场人对神的进攻,朝圣的那个地方响彻着喊杀声,这些军人冲向寝宫,在这里他们遭遇了噩运,瞬间全部死去。
“找找看尸骨的下面有没有入口,既然这些军人都是死在这里,说明他们进攻的方向是通向龙王的寝室的。”
墨千夜说完,诺诺便拉着路明非一起将水底里的尸骨搬开,路明非因为一只手的手套破了不能张开,所以他只能用另外一只手一块一块的捡起这些骸骨,嘴里还念叨着“各位大哥大爷,小弟我今天也是要来消灭龙王的,怎么说也是同志,看在大家都是革命战友的份上,就请原谅我的冒犯吧。”
“找到了!”诺诺发现了一张青铜人脸,又是一个活灵。
“师弟,拜托你了!”
还没给路明非一个反应过来的机会,诺诺就已经动手将路明非的手摁在上面,打开了通道。
没有理会路明非的抱怨,墨千夜从舷窗往外看过去的时候,双眼瞳孔瞬间一缩,他立即抄起搁置在操作台上的辉月冲了出去。
“敌袭,所有人一级战备!”
此时三峡水库变成了一口巨大的铁锅,里面还被扔进了一块上百度高温的铁块瞬间沸腾,产生了大量的水蒸气。
周围人发现了水面上的异象之后也立即反应了过来,纷纷拿起了各自的武器跑到各自的作战位置,将枪口瞄准了不断冒出气泡和蒸汽的地方。
墨千夜已经背上了轰龙跑到了摩尼亚赫号最高处——卫星接收天线架起了狙击枪。虽然水面温度已经超过50摄氏度,但是墨千夜还是能够从带热成像功能的光学瞄准镜里看到有一个颜色比水面要深得多的小型物体正以超高的速度朝摩尼亚赫号游过来。
装填进一枚炼金水银穿甲弹,墨千夜计算好目标的速度调整提前量后扣下了扳机。
“轰——!”
如同打雷一般巨大的枪声响彻周围,枪声撞击在附近山体上又被反弹回来形成了回音。子弹以5倍音速的速度射进水里,掀起碗大的水花,不知道那枚子弹有没有命中。
“轰隆——”
突然船身猛地一震,底舱传来一声闷响。墨千夜的脸色忽然变得十分难看,那声闷响来自鱼雷舱。
“鱼雷舱被击穿!弹头被毁!”大副的吼叫声从耳机中传来。
此刻在鱼雷舱中,大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根黑色的、尖矛似的东西从底舱直刺而上,洞穿了底舱钢板,洞穿了鱼雷舱,还洞穿了风暴鱼雷的弹头。
片刻之后,又是一声闷响。
“第三水密舱进水!”这一回是轮机长大喊,“有人受伤!”
“是龙王!他从水下攻击底舱!”
第三声闷响接踵而来,船身开始倾侧。
“第二水密舱进水!燃油管道泄露!”
“起火了,后舱起火!灭火!快灭火!”
“教授,立即发动引擎离开这里!”
墨千夜站在天线的下面,手里的轰龙瞄准了水面下的一个正在以每小时50节速度高速移动中的人形物体,毫无疑问这起袭击一定是诺顿制造的。
“轰——”
墨千夜扣下扳机后,左手被后坐力撞击得生疼,整个肩膀变得麻木几乎失去了知觉。他还有一次射击的机会,否则他的手臂会因为坚持不住轰龙的后坐力而整个废掉!
“冷静,放松呼吸,双眼直视目标,等待机会,然后一击必杀!”
第三枪,墨千夜抓住了诺顿在进行转向的时候游动速度变得最慢的一瞬间扣下了扳机,第三发穿甲弹没入水面,消失在漆黑的水面之下。
“击中了!”
墨千夜从镜头里看到目标出现了明显的停滞,然后水面上漂上来了一小股鲜血,说明子弹击中了诺顿并让他受了伤。
看着诺顿消失在了镜头里,墨千夜将眼睛从瞄准镜里抬出来,看着诺顿消失的方向后,脸色再次一变。
他看到一个庞然大物正浮出水面,浑身漆黑的鳞片张开,猛地一震,向着天空长嘶。诺顿向巨龙的方向游去,抓住它的铁面上的拉环跳上它的头顶,缓缓地揭开了龙侍的铁面,高举双手,手上流动着炽热的火焰。他忽然双手插入了龙侍的脑颅,那条龙全身剧烈地一颤,但是坚持住了,它发出垂死的低吟,缓缓地闭合了黄金瞳,收拢的双翼张开,平浮在水上保持了平衡。
“这就是......龙侍的献祭吗?”
献祭,是龙侍存在的唯一目的,他们的存在就是一个容器,一个为君主重登巅峰的完美容器。当龙王因为某种原因来不及完成茧化恢复力量的时候,龙侍就要献出自己的生命,将身体贡献给他们的君主,让他与自己的身体融合恢复力量。
对于龙侍来说,能为君主献出自己的生命,是最崇高的恩赐!
诺顿现在很愤怒!真的,他现在真的超级的愤怒!
当自己从撒哈拉沙漠里醒来,如同一股新生的新生儿一样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心。他没有名字,于是便在埃及国立图书馆里学习英语的时候给自己起了个罗纳德.唐这个人类名字。
为了生活,他成为了一名猎人,是专门完成那些委托人所委托的任务,然后领取赏金的赏金猎人。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些对于别人来说是致命的诅咒降临到自己头上的时候总是会没用,一些陷阱在自己踩上去的时候总是会失效,估计是自己的运气非常的好吧?
他喜欢玩游戏,尤其是星际争霸。在闲暇之余,自己会登陆游戏玩上一整天,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技术比自己要更厉害的人,他的名字叫路明非。不知道为什么每当自己见到路明非的时候,心里总是会产生一种莫名的服从感和信任感,感觉他是值得信任的好朋友,便经常和他一块组队将其他对手虐得稀里哗啦。
后来有一天,路明非说自己被美国一所大学录取了,过几天就要去参加面试,于是自己便上网搜了很多大学面试学生时常问的问题来训练路明非,好让这个贱贱的家伙通过面试。
又过了几天,自己突然在网站上看到了一则悬赏,目标是芝加哥郊外的一所叫卡塞尔学院的私立大学,到那里一个叫‘冰窖’的地方调查,然后根据调查结果汇报给雇主后就可以拿到五百万美元的赏金。五百万啊,自己累死累活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的钱啊,于是自己便报名了,结果很快他就被雇主要了。
本来以为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潜入调查任务,自己以前也做过很多类似的,可是他没有想到,这所卡塞尔大学里的人都是疯子,他们研究的东西居然是龙!真是秀逗了,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龙吗?而且还写了那么多的书!
好不容易摸了进去那个‘冰窖’,可是一进来总是有人在背后叫自己‘哥哥’,可是四周都没有人,难道说自己这是见鬼了?
没办法了,只好先溜了,可是溜了才没多久,自己就感觉有人在背后追着自己,于是便随手偷了一辆摩托跑路,刚出校门就和一辆布加迪威龙这辆超跑撞上了。起来的时候发现驾驶这辆跑车的,居然是路明非!而且旁边还坐着一个靓妹,看来路明非这小子艳遇不浅。
可是,正当自己准备假装挟持人质逃跑的时候,一个怪物突然出现自己的背后说‘哥哥’。我哪里有个怪物一样的弟弟啊,在超级害怕的时候,这所大学里的学生个个长枪短炮的跑了过来朝这个怪物开枪,完全没有发现自己也在这里。
但是,那个怪物的身上好像有一层屏障,可以阻挡那些子弹,本来以为可以悄悄离开的时候,突然有个拿刀的年轻人三两下就废掉了那个怪物的屏障。
自己被那个怪物保护了,不管子弹怎么璀璨它就是死死地把自己保护在怀里,看着怪物的脸,他终于想起来自己是谁了,他是诺顿,龙族四大龙王当中的青铜与火之王!掌管火之权能的初代种!
可是,想起来了又如何,自己的弟弟就死在了他的眼前,而自己却无能为力,什么事情也做不到,只能灰溜溜的逃跑,回到当年自己和弟弟亲手建立的青铜城,见到了时隔两千多年未见的龙侍参孙,让自己找到了复仇的机会。
于是,他等了三个月,整整三个月!就为了复仇的那一天快点到来。
终于,三个月后,那些曾经杀死自己弟弟康斯坦丁的低贱混血种驾驶了一艘船来到了青铜城外,派了两个人进来青铜城试图安装炸弹炸死自己,可自己不是弟弟那个蠢货,乖乖地站在原地受死!
所以,他启动了青铜城的自毁程序,然后出来了青铜城,试图将那艘船摧毁的时候,突然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立即做出了规避动作的那一瞬间,一枚子弹擦着自己的脸颊朝水底射了下去,如果被那枚子弹击中的话,自己不死也要重伤!
而就在自己即将摧毁了这艘船的时候,他看到船的天线下面站着个混血种,他记得,就是他!重创了弟弟的第三只眼,让他失去了言灵的力量,才让他死去!
那个混血种手里拿着一把狙击枪在瞄着自己,而就当他准备绕到船后边的时候,居然被那个混血种抓住了机会!子弹打烂了自己整只右手手臂,连同肩胛骨一起变成了碎块。
忍着疼痛,自己只好选择了让参孙献祭,与自己融合恢复力量。
墨千夜站在船的最高处,看着诺顿融合了参孙的身体完成了献祭。
龙形,再次夭矫舒展,如欲腾空而起。
龙王诺顿,沉寂千年之后,再次以君王的姿态凌驾世界。
龙王诺顿,沉寂千年之后,再次以君王的姿态凌驾世界。
————————————————————————————————————————
摩尼亚赫号上,曼施坦因的视线随着诺诺头盔中的摄像头下沉。这片幽蓝色的水体非常清澈,射灯所照到的地方看不到任何浮游物,更没有一条鱼。这是一片死水,没有一点点活力。
“啊!”路明非惨叫。
“怎幺了?回答!路明非回答!”曼施坦因大惊。
“瞎叫唤什幺?别抱着我的腿!拿出你的兔子胆来!”诺诺愤怒的声音。
当路明非将腿从水里捞出来的时候,一个人类的头骨正好卡在了他的脚掌里,这个时候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气,水底满是森然的白骨,密集得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特征明显的颅骨和胸骨说明这些骨头都属于人类,成千上万人曾死在这里,尸骨在这里沉淀了上千年。
这时候,墨千夜看到水底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反光,便拿起耳机对诺诺说:“诺诺,将那个东西捡起来给我看看。”
诺诺从水底里的骨头堆里捞出来了一块锈蚀的金属片,长方形,隐隐约约可见金属片四角都有小孔。
“是甲片,汉朝制式的铠甲,这些人应该都是汉朝的职业军人。”墨千夜说。
“上千东汉军人死在这里,而且应该是同时死的,是献祭?真奇怪。”
诺诺抓起一具胸骨端详,皱着眉头摇了摇头,扔掉了,又抓起下一具胸骨,连着查看了几具之后,放弃了。
“没有一具骨头上有伤痕,完全看不出怎幺死的。”
“那就说明他们不是被利刃杀死,而是被毒气之类不会对骨骼造成损伤的攻击杀死的。你看,他们倒下的方向都是一致的,这就说明......”墨千夜说。
“说明他们都是在进攻的时候被瞬间杀死的,所以尸骨才会这么集中!”诺诺说。
诺诺被这个念头给震惊到了,她已经可以想象到两千年前的某一日,这里的水干涸了,军人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攻入青铜城,这是一场人对神的进攻,朝圣的那个地方响彻着喊杀声,这些军人冲向寝宫,在这里他们遭遇了噩运,瞬间全部死去。
“找找看尸骨的下面有没有入口,既然这些军人都是死在这里,说明他们进攻的方向是通向龙王的寝室的。”
墨千夜说完,诺诺便拉着路明非一起将水底里的尸骨搬开,路明非因为一只手的手套破了不能张开,所以他只能用另外一只手一块一块的捡起这些骸骨,嘴里还念叨着“各位大哥大爷,小弟我今天也是要来消灭龙王的,怎么说也是同志,看在大家都是革命战友的份上,就请原谅我的冒犯吧。”
“找到了!”诺诺发现了一张青铜人脸,又是一个活灵。
“师弟,拜托你了!”
还没给路明非一个反应过来的机会,诺诺就已经动手将路明非的手摁在上面,打开了通道。
没有理会路明非的抱怨,墨千夜从舷窗往外看过去的时候,双眼瞳孔瞬间一缩,他立即抄起搁置在操作台上的辉月冲了出去。
“敌袭,所有人一级战备!”
此时三峡水库变成了一口巨大的铁锅,里面还被扔进了一块上百度高温的铁块瞬间沸腾,产生了大量的水蒸气。
周围人发现了水面上的异象之后也立即反应了过来,纷纷拿起了各自的武器跑到各自的作战位置,将枪口瞄准了不断冒出气泡和蒸汽的地方。
墨千夜已经背上了轰龙跑到了摩尼亚赫号最高处——卫星接收天线架起了狙击枪。虽然水面温度已经超过50摄氏度,但是墨千夜还是能够从带热成像功能的光学瞄准镜里看到有一个颜色比水面要深得多的小型物体正以超高的速度朝摩尼亚赫号游过来。
装填进一枚炼金水银穿甲弹,墨千夜计算好目标的速度调整提前量后扣下了扳机。
“轰——!”
如同打雷一般巨大的枪声响彻周围,枪声撞击在附近山体上又被反弹回来形成了回音。子弹以5倍音速的速度射进水里,掀起碗大的水花,不知道那枚子弹有没有命中。
“轰隆——”
突然船身猛地一震,底舱传来一声闷响。墨千夜的脸色忽然变得十分难看,那声闷响来自鱼雷舱。
“鱼雷舱被击穿!弹头被毁!”大副的吼叫声从耳机中传来。
此刻在鱼雷舱中,大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根黑色的、尖矛似的东西从底舱直刺而上,洞穿了底舱钢板,洞穿了鱼雷舱,还洞穿了风暴鱼雷的弹头。
片刻之后,又是一声闷响。
“第三水密舱进水!”这一回是轮机长大喊,“有人受伤!”
“是龙王!他从水下攻击底舱!”
第三声闷响接踵而来,船身开始倾侧。
“第二水密舱进水!燃油管道泄露!”
“起火了,后舱起火!灭火!快灭火!”
“教授,立即发动引擎离开这里!”
墨千夜站在天线的下面,手里的轰龙瞄准了水面下的一个正在以每小时50节速度高速移动中的人形物体,毫无疑问这起袭击一定是诺顿制造的。
“轰——”
墨千夜扣下扳机后,左手被后坐力撞击得生疼,整个肩膀变得麻木几乎失去了知觉。他还有一次射击的机会,否则他的手臂会因为坚持不住轰龙的后坐力而整个废掉!
“冷静,放松呼吸,双眼直视目标,等待机会,然后一击必杀!”
第三枪,墨千夜抓住了诺顿在进行转向的时候游动速度变得最慢的一瞬间扣下了扳机,第三发穿甲弹没入水面,消失在漆黑的水面之下。
“击中了!”
墨千夜从镜头里看到目标出现了明显的停滞,然后水面上漂上来了一小股鲜血,说明子弹击中了诺顿并让他受了伤。
看着诺顿消失在了镜头里,墨千夜将眼睛从瞄准镜里抬出来,看着诺顿消失的方向后,脸色再次一变。
他看到一个庞然大物正浮出水面,浑身漆黑的鳞片张开,猛地一震,向着天空长嘶。诺顿向巨龙的方向游去,抓住它的铁面上的拉环跳上它的头顶,缓缓地揭开了龙侍的铁面,高举双手,手上流动着炽热的火焰。他忽然双手插入了龙侍的脑颅,那条龙全身剧烈地一颤,但是坚持住了,它发出垂死的低吟,缓缓地闭合了黄金瞳,收拢的双翼张开,平浮在水上保持了平衡。
“这就是......龙侍的献祭吗?”
献祭,是龙侍存在的唯一目的,他们的存在就是一个容器,一个为君主重登巅峰的完美容器。当龙王因为某种原因来不及完成茧化恢复力量的时候,龙侍就要献出自己的生命,将身体贡献给他们的君主,让他与自己的身体融合恢复力量。
对于龙侍来说,能为君主献出自己的生命,是最崇高的恩赐!
诺顿现在很愤怒!真的,他现在真的超级的愤怒!
当自己从撒哈拉沙漠里醒来,如同一股新生的新生儿一样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心。他没有名字,于是便在埃及国立图书馆里学习英语的时候给自己起了个罗纳德.唐这个人类名字。
为了生活,他成为了一名猎人,是专门完成那些委托人所委托的任务,然后领取赏金的赏金猎人。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些对于别人来说是致命的诅咒降临到自己头上的时候总是会没用,一些陷阱在自己踩上去的时候总是会失效,估计是自己的运气非常的好吧?
他喜欢玩游戏,尤其是星际争霸。在闲暇之余,自己会登陆游戏玩上一整天,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技术比自己要更厉害的人,他的名字叫路明非。不知道为什么每当自己见到路明非的时候,心里总是会产生一种莫名的服从感和信任感,感觉他是值得信任的好朋友,便经常和他一块组队将其他对手虐得稀里哗啦。
后来有一天,路明非说自己被美国一所大学录取了,过几天就要去参加面试,于是自己便上网搜了很多大学面试学生时常问的问题来训练路明非,好让这个贱贱的家伙通过面试。
又过了几天,自己突然在网站上看到了一则悬赏,目标是芝加哥郊外的一所叫卡塞尔学院的私立大学,到那里一个叫‘冰窖’的地方调查,然后根据调查结果汇报给雇主后就可以拿到五百万美元的赏金。五百万啊,自己累死累活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的钱啊,于是自己便报名了,结果很快他就被雇主要了。
本来以为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潜入调查任务,自己以前也做过很多类似的,可是他没有想到,这所卡塞尔大学里的人都是疯子,他们研究的东西居然是龙!真是秀逗了,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龙吗?而且还写了那么多的书!
好不容易摸了进去那个‘冰窖’,可是一进来总是有人在背后叫自己‘哥哥’,可是四周都没有人,难道说自己这是见鬼了?
没办法了,只好先溜了,可是溜了才没多久,自己就感觉有人在背后追着自己,于是便随手偷了一辆摩托跑路,刚出校门就和一辆布加迪威龙这辆超跑撞上了。起来的时候发现驾驶这辆跑车的,居然是路明非!而且旁边还坐着一个靓妹,看来路明非这小子艳遇不浅。
可是,正当自己准备假装挟持人质逃跑的时候,一个怪物突然出现自己的背后说‘哥哥’。我哪里有个怪物一样的弟弟啊,在超级害怕的时候,这所大学里的学生个个长枪短炮的跑了过来朝这个怪物开枪,完全没有发现自己也在这里。
但是,那个怪物的身上好像有一层屏障,可以阻挡那些子弹,本来以为可以悄悄离开的时候,突然有个拿刀的年轻人三两下就废掉了那个怪物的屏障。
自己被那个怪物保护了,不管子弹怎么璀璨它就是死死地把自己保护在怀里,看着怪物的脸,他终于想起来自己是谁了,他是诺顿,龙族四大龙王当中的青铜与火之王!掌管火之权能的初代种!
可是,想起来了又如何,自己的弟弟就死在了他的眼前,而自己却无能为力,什么事情也做不到,只能灰溜溜的逃跑,回到当年自己和弟弟亲手建立的青铜城,见到了时隔两千多年未见的龙侍参孙,让自己找到了复仇的机会。
于是,他等了三个月,整整三个月!就为了复仇的那一天快点到来。
终于,三个月后,那些曾经杀死自己弟弟康斯坦丁的低贱混血种驾驶了一艘船来到了青铜城外,派了两个人进来青铜城试图安装炸弹炸死自己,可自己不是弟弟那个蠢货,乖乖地站在原地受死!
所以,他启动了青铜城的自毁程序,然后出来了青铜城,试图将那艘船摧毁的时候,突然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立即做出了规避动作的那一瞬间,一枚子弹擦着自己的脸颊朝水底射了下去,如果被那枚子弹击中的话,自己不死也要重伤!
而就在自己即将摧毁了这艘船的时候,他看到船的天线下面站着个混血种,他记得,就是他!重创了弟弟的第三只眼,让他失去了言灵的力量,才让他死去!
那个混血种手里拿着一把狙击枪在瞄着自己,而就当他准备绕到船后边的时候,居然被那个混血种抓住了机会!子弹打烂了自己整只右手手臂,连同肩胛骨一起变成了碎块。
忍着疼痛,自己只好选择了让参孙献祭,与自己融合恢复力量。
墨千夜站在船的最高处,看着诺顿融合了参孙的身体完成了献祭。
龙形,再次夭矫舒展,如欲腾空而起。
龙王诺顿,沉寂千年之后,再次以君王的姿态凌驾世界。
龙王诺顿,沉寂千年之后,再次以君王的姿态凌驾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