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国,这是一个全新的敌人。
西夏晋王李察哥,是西夏皇帝李乾顺的亲弟弟,文才武功全是上上之选。收到了天祚帝的求援信,李乾顺第一时间就把弟弟找来商量对策。
救还是不救,西夏皇帝拿不定主意。
虽然西夏皇后是耶律南仙,是姓耶律的,是辽国宗室女。耶律延禧算是李乾顺的老丈人,可是国家之间哪里论亲戚血缘,一切全是利益。
纵然耶律南仙一力主张快快发兵救援,可是李乾顺根本不为所动。?若是军国大事也听女人的,西夏早完蛋了,哪能撑到现在。
他叫来弟弟,俩人关起门来仔细盘算。
他们都没有想到辽国的皇帝竟然会被金国人打跑,而且跑的这么远,都一路从辽国中京跑到西夏边疆了。这个距离,基本上就是从赤峰快跑到银川了。
这距离着实不短了。
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李乾顺略有所闻。
曾经的完颜部,只是辽国众多的仆从之一。他们就是辽国的奴隶,每年为辽国提供各种好玩意,还有美女。
怎么这样一个部落,短短几年时间,不但建立了国家,还把强大的辽国给打残了。
按照天祚帝的行动来看,辽国中京肯定是丢了。否则他也不至于一路跑到这里。
这样岂不是说辽国基本就被灭国了?
这样强大的一个国家,说完就完了?李氏兄弟都觉得不可思议。
他们可是深知辽国的威严!要不怎么李乾顺宁可向辽国求亲,也不向大宋求亲呢?
因为他觉得西夏打不过大辽,但是可以扛得住大宋。
现在这个自己都要仰视的大国,突然之间就没了,被金国,那个小小的完颜部打败了,而且败的这么惨,不但丢了京城,连辽国皇帝都惶惶如丧家之犬,一下跑出几千里地,好躲避金兵。
那么金兵是多厉害?
这让李乾顺难免心里犯嘀咕。若是金兵打到西夏了,自己该怎么办?
李察哥也是当世英杰,虽然过于好色了一些,可是那是私人问题,在公事上,他当得起西夏晋王。
面对哥哥的狐疑,李察哥当机立断的建议出兵。
他列举了几个事实。
一来,如果不出兵,金兵就在西夏的边界把天祚帝给杀了,这样对西夏有什么好处?半点好处也没有——辽国的土地西夏敢要吗?
二来,辽国的皇帝死了,辽国可以说就没了。这么多年以来,西夏和辽国之间一直非常和平,这个局面是西夏需要的。如果辽国没了,西夏就和金国做了邻居。是个好邻居还是坏邻居,谁也不知道。那么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留着辽国存在呢?这是一个最好的缓冲。。
三来,西夏最近一直推行大宋的文化。这样按照道理,丈人有难,女婿不能见死不救。否则说不过去。
所以必须出兵。
而且出兵还有很多好处。
首先,是言行合一。女婿救丈人,占着道理,遵循大义,天下人都会高看西夏一眼。
其次,金国灭了辽国,照这个趋势,早晚会是西夏的对手。与其等金国羽翼丰满,准备充分的过来打自己,不如现在趁着辽国残兵还有一些,而金兵行军多日,身体疲劳,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这一仗打赢了,不但能提升西夏的军威,更要紧的是可以直接观察金兵的虚实,同时震慑金人的野心!
明白的告诉完颜阿骨打,我们西夏不是好惹的。
李乾顺听完连连拍手,兄弟说的太对了,太好了!就是这么个道理!立刻出兵!
李察哥点齐了三千人马,紧赶慢赶,终于在这里遇到了天祚帝,同时也对上了耶律余睹领军的金兵。
辽国和西夏联军阵列在前,李察哥骑在马上,站在阵列后的一处土坡,居高临下的望着前方。
金国的军队是这个样子!李察哥还是第一次见到金国的部队,尤其是打败了强大辽国的军队,他必须打起十二分小心观察。
这支军队和西夏的军队不同,也和辽国的军队不同。
他们看上去,有点不是军人。
这是李察哥最直观的感受。这让他有点困惑。这样强大的一支军队,虽然只有四千人左右,却追的人数占优势的耶律延禧跑了几千里地,凭借的是什么?
他思索片刻,突然想明白了。
金国的军队不像他了解的军人,更像是一群野兽的集合。那种桀骜不驯的气质,纵然有军装的约束,也不时的散发出来。
他们像野兽更多过像军人!
难怪会有如此武力。换做是自己,面对一群虎豹也讨不了好去。
李察哥不愧是真正的名将。他一下就看到了金国军队的本质。
金国在灭辽的过程中,之所以势如破竹,就和这种野蛮做派息息相关。
他们是真的在深山老林和野兽搏斗的幸存者,那一身本事,绝不是普通人类能比的了的。
连熊瞎子都干不过他们,辽国人能干的过吗?
李察哥觉得西夏军队也够呛。不过他并不担心,因为他手里还有撒手锏——泼喜军。
金兵就算是再凶残,也要先迎接一顿石头雨。就算是熊狼虎豹,也扛不住拳头大小,雨点一样密集的石块打击。
泼喜军的攻击距离达到了弓箭的一倍多,甚至比弩的射程都远。
在这个距离,金兵只能干挨打不能还手——没有能够到自己的武器,这样的战局是李察哥需要的。
“传令,泼喜军进攻。”
李察哥发布了第一道命令。
传令官迅速的挥舞旗号,阵列后面的西夏泼喜军立刻展开了攻势。
他们的武器就是石块,拳头大小的石块如蜂群一般从阵列后飞上高空,划出一道美妙的抛物线,在最高点疾速下坠,如石头雨一般砸向了金兵。
耶律余睹也站在自家战阵之后。雨点一般的石块离自己很远,他一点也不用担心自己安危。
能打到这里的金兵,全是最精锐的老兵。即使曾经是新兵,到了这里,经过几千里的追杀,大小几百仗,也成长为老兵了。
面对漫天的石头雨,没有人惊慌。他们都身穿盔甲,即使步兵也是一身铁甲,再加上巨大的盾牌,一面接一面的连绵成盾阵,第一波石头哐哐哐的砸下来,除了几个倒霉蛋被砸破了皮,又几个被砸骨折了之外,一个被砸死的也没有。
这不得不说金兵的强悍。蜂群一样的石头雨,就好像后世的一场小型塌方。金兵正在塌方的中心,却一个人也没死,若是没有彪悍到变态的体力,如何抗的住如此大的能量。
李察哥远远的望着,眼见第一波攻击没什么效果,心里有点略微的不踏实。
往日里,泼喜军对上大宋军队,只这一波石头雨,就能让对方严密的阵型变得坑坑洼洼——总会有一些宋兵被砸死砸伤,倒在阵线里面。
现在对面的金兵依然是一面完整的盾阵,可见金兵比起宋军来,强的不是一点半点。光这份体力就已经远超宋军。更何况这里其实更蕴含着勇气和纪律。
人类的本能,让每一个人都下意识的想多防护自己一些。只是战阵中,如果人人都这样想,那么盾阵就如残缺的鱼鳞,不可避免的显出了漏洞。
石头从漏洞进去的话,军士即使穿着盔甲,也是无法扛住的。
宋军的伤亡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恐惧的本能胜过了军队的纪律,每个人都想多罩着一些自己,少罩着一些别人,于是反倒整体出现了漏洞,造成了更大的伤亡。
可是金兵不然,他们完全没有自私的概念,全都按照训练要求,把盾牌依次左右前后相连,中间连拳头大的缝隙都没有,这反倒让他们守的无比安全。
真是怪异呀!李察哥想不出来金兵怎么能做到这点。换了西夏军也做不到。
如果他能问问耶律余睹,也就知道答案了。
因为完颜部,真的只是个部落。这个时空的发展,各处是不同步,不平衡的。
当大宋已经“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时候,完颜部还在深山老林里面跟狗熊玩命呢。他们别说诗词了,连文字都没有。这就是野生的原始人。
可是越原始,越有那种原始的无私精神。打猎是一种必须合作的活动,就如真正的原始人一样,有人驱赶,有人下陷阱,有人正面搏斗。这是一个真正的团体。
在这个团体中,既需要超人的勇敢,也需要无私的合作。这两点导致了现在的金兵素质远超同时代。
他们都是又不怕死,又有一身悍勇,而且还有强烈的合作精神。
如果没有这样的一支队伍,怎么能那么短时间就灭掉了强大的辽国。
石头雨,毛毛雨而已。
不过石头毕竟不是雨点,虽然没有造成真正的伤亡,却彻底的阻止了金兵的前进。
这个盾阵不能前进,一动就有漏洞了。
干挨打,不还手,不是金国人的性格!
耶律余睹望着远处山坡上的两个人,拳头攥的紧紧的!他不管耶律延禧身边的是谁,他只要耶律延禧的性命。
这个距离,已经在蒸汽弩的射程之内了。
耶律余睹抚摸着冰凉的钢铁基座,望着飞速旋转的飞轮,亲手放上了第一根弩箭!
这支弩箭半人多长,鸡蛋粗细,人力是绝对扔不了几步的。可是放在这个蒸汽弩上就完全不同了。
又长又重的弩箭,就好像变成了小孩的玩具,只要按下这个开关,这支弩箭就能飞过遥远的距离,狠狠的插入敌人胸膛!
耶律余睹不由得心中想起了两个人。
余里衍公主,我要替你娘报仇!还有那个公主的情人,叫什么秦牧的,若是你以后知道自己做的蒸汽弩,第一个就要了耶律延禧的性命,是不是会感到很荣幸呢?
秦牧要是知道耶律余睹的想法,非一枪毙了他不可!
我就是要天祚帝活着,你怎么死活跟我做对呢。
可是秦牧又不在耶律余睹身边,根本就无法阻止这一切。
耶律余睹是这支金兵的最高统帅,他的命令,就是最高命令。
何况他都不发命令,而是亲手按下了开关!这支箭他要亲自射出去,他要亲手取耶律延禧的狗命!
超越时代的箭支呼啸而出,转眼就飞过金兵阵线,来到了联军阵线上空!
耶律延禧和李察哥顿时大惊失色!
这是什么鬼东西,竟然能打这么远,而且看起来这么凶残。
蒸汽弩动力远远大于投石机,弩箭的速度自然远远超越石块。
辽国皇帝和西夏皇弟,面对着划时代的武器,一时之间全身僵硬,完全没法做出半点动作。
实在是太突然,太不可思议了。本来以他们的身手,是完全可以跑的。可是不论人跑还是马跑,比起弩箭的速度都不值一提。
李察哥勉强把盾牌提到身前,能不能保命,那就不能保证了。
天祚帝连这个动作都没有。他都没带盾牌。作为皇帝,哪能带那个玩意!有失身份!
呼啸声刺耳传来,天祚帝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个怪鸟,自己是没机会抓住了!
西夏晋王李察哥,是西夏皇帝李乾顺的亲弟弟,文才武功全是上上之选。收到了天祚帝的求援信,李乾顺第一时间就把弟弟找来商量对策。
救还是不救,西夏皇帝拿不定主意。
虽然西夏皇后是耶律南仙,是姓耶律的,是辽国宗室女。耶律延禧算是李乾顺的老丈人,可是国家之间哪里论亲戚血缘,一切全是利益。
纵然耶律南仙一力主张快快发兵救援,可是李乾顺根本不为所动。?若是军国大事也听女人的,西夏早完蛋了,哪能撑到现在。
他叫来弟弟,俩人关起门来仔细盘算。
他们都没有想到辽国的皇帝竟然会被金国人打跑,而且跑的这么远,都一路从辽国中京跑到西夏边疆了。这个距离,基本上就是从赤峰快跑到银川了。
这距离着实不短了。
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李乾顺略有所闻。
曾经的完颜部,只是辽国众多的仆从之一。他们就是辽国的奴隶,每年为辽国提供各种好玩意,还有美女。
怎么这样一个部落,短短几年时间,不但建立了国家,还把强大的辽国给打残了。
按照天祚帝的行动来看,辽国中京肯定是丢了。否则他也不至于一路跑到这里。
这样岂不是说辽国基本就被灭国了?
这样强大的一个国家,说完就完了?李氏兄弟都觉得不可思议。
他们可是深知辽国的威严!要不怎么李乾顺宁可向辽国求亲,也不向大宋求亲呢?
因为他觉得西夏打不过大辽,但是可以扛得住大宋。
现在这个自己都要仰视的大国,突然之间就没了,被金国,那个小小的完颜部打败了,而且败的这么惨,不但丢了京城,连辽国皇帝都惶惶如丧家之犬,一下跑出几千里地,好躲避金兵。
那么金兵是多厉害?
这让李乾顺难免心里犯嘀咕。若是金兵打到西夏了,自己该怎么办?
李察哥也是当世英杰,虽然过于好色了一些,可是那是私人问题,在公事上,他当得起西夏晋王。
面对哥哥的狐疑,李察哥当机立断的建议出兵。
他列举了几个事实。
一来,如果不出兵,金兵就在西夏的边界把天祚帝给杀了,这样对西夏有什么好处?半点好处也没有——辽国的土地西夏敢要吗?
二来,辽国的皇帝死了,辽国可以说就没了。这么多年以来,西夏和辽国之间一直非常和平,这个局面是西夏需要的。如果辽国没了,西夏就和金国做了邻居。是个好邻居还是坏邻居,谁也不知道。那么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留着辽国存在呢?这是一个最好的缓冲。。
三来,西夏最近一直推行大宋的文化。这样按照道理,丈人有难,女婿不能见死不救。否则说不过去。
所以必须出兵。
而且出兵还有很多好处。
首先,是言行合一。女婿救丈人,占着道理,遵循大义,天下人都会高看西夏一眼。
其次,金国灭了辽国,照这个趋势,早晚会是西夏的对手。与其等金国羽翼丰满,准备充分的过来打自己,不如现在趁着辽国残兵还有一些,而金兵行军多日,身体疲劳,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这一仗打赢了,不但能提升西夏的军威,更要紧的是可以直接观察金兵的虚实,同时震慑金人的野心!
明白的告诉完颜阿骨打,我们西夏不是好惹的。
李乾顺听完连连拍手,兄弟说的太对了,太好了!就是这么个道理!立刻出兵!
李察哥点齐了三千人马,紧赶慢赶,终于在这里遇到了天祚帝,同时也对上了耶律余睹领军的金兵。
辽国和西夏联军阵列在前,李察哥骑在马上,站在阵列后的一处土坡,居高临下的望着前方。
金国的军队是这个样子!李察哥还是第一次见到金国的部队,尤其是打败了强大辽国的军队,他必须打起十二分小心观察。
这支军队和西夏的军队不同,也和辽国的军队不同。
他们看上去,有点不是军人。
这是李察哥最直观的感受。这让他有点困惑。这样强大的一支军队,虽然只有四千人左右,却追的人数占优势的耶律延禧跑了几千里地,凭借的是什么?
他思索片刻,突然想明白了。
金国的军队不像他了解的军人,更像是一群野兽的集合。那种桀骜不驯的气质,纵然有军装的约束,也不时的散发出来。
他们像野兽更多过像军人!
难怪会有如此武力。换做是自己,面对一群虎豹也讨不了好去。
李察哥不愧是真正的名将。他一下就看到了金国军队的本质。
金国在灭辽的过程中,之所以势如破竹,就和这种野蛮做派息息相关。
他们是真的在深山老林和野兽搏斗的幸存者,那一身本事,绝不是普通人类能比的了的。
连熊瞎子都干不过他们,辽国人能干的过吗?
李察哥觉得西夏军队也够呛。不过他并不担心,因为他手里还有撒手锏——泼喜军。
金兵就算是再凶残,也要先迎接一顿石头雨。就算是熊狼虎豹,也扛不住拳头大小,雨点一样密集的石块打击。
泼喜军的攻击距离达到了弓箭的一倍多,甚至比弩的射程都远。
在这个距离,金兵只能干挨打不能还手——没有能够到自己的武器,这样的战局是李察哥需要的。
“传令,泼喜军进攻。”
李察哥发布了第一道命令。
传令官迅速的挥舞旗号,阵列后面的西夏泼喜军立刻展开了攻势。
他们的武器就是石块,拳头大小的石块如蜂群一般从阵列后飞上高空,划出一道美妙的抛物线,在最高点疾速下坠,如石头雨一般砸向了金兵。
耶律余睹也站在自家战阵之后。雨点一般的石块离自己很远,他一点也不用担心自己安危。
能打到这里的金兵,全是最精锐的老兵。即使曾经是新兵,到了这里,经过几千里的追杀,大小几百仗,也成长为老兵了。
面对漫天的石头雨,没有人惊慌。他们都身穿盔甲,即使步兵也是一身铁甲,再加上巨大的盾牌,一面接一面的连绵成盾阵,第一波石头哐哐哐的砸下来,除了几个倒霉蛋被砸破了皮,又几个被砸骨折了之外,一个被砸死的也没有。
这不得不说金兵的强悍。蜂群一样的石头雨,就好像后世的一场小型塌方。金兵正在塌方的中心,却一个人也没死,若是没有彪悍到变态的体力,如何抗的住如此大的能量。
李察哥远远的望着,眼见第一波攻击没什么效果,心里有点略微的不踏实。
往日里,泼喜军对上大宋军队,只这一波石头雨,就能让对方严密的阵型变得坑坑洼洼——总会有一些宋兵被砸死砸伤,倒在阵线里面。
现在对面的金兵依然是一面完整的盾阵,可见金兵比起宋军来,强的不是一点半点。光这份体力就已经远超宋军。更何况这里其实更蕴含着勇气和纪律。
人类的本能,让每一个人都下意识的想多防护自己一些。只是战阵中,如果人人都这样想,那么盾阵就如残缺的鱼鳞,不可避免的显出了漏洞。
石头从漏洞进去的话,军士即使穿着盔甲,也是无法扛住的。
宋军的伤亡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恐惧的本能胜过了军队的纪律,每个人都想多罩着一些自己,少罩着一些别人,于是反倒整体出现了漏洞,造成了更大的伤亡。
可是金兵不然,他们完全没有自私的概念,全都按照训练要求,把盾牌依次左右前后相连,中间连拳头大的缝隙都没有,这反倒让他们守的无比安全。
真是怪异呀!李察哥想不出来金兵怎么能做到这点。换了西夏军也做不到。
如果他能问问耶律余睹,也就知道答案了。
因为完颜部,真的只是个部落。这个时空的发展,各处是不同步,不平衡的。
当大宋已经“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时候,完颜部还在深山老林里面跟狗熊玩命呢。他们别说诗词了,连文字都没有。这就是野生的原始人。
可是越原始,越有那种原始的无私精神。打猎是一种必须合作的活动,就如真正的原始人一样,有人驱赶,有人下陷阱,有人正面搏斗。这是一个真正的团体。
在这个团体中,既需要超人的勇敢,也需要无私的合作。这两点导致了现在的金兵素质远超同时代。
他们都是又不怕死,又有一身悍勇,而且还有强烈的合作精神。
如果没有这样的一支队伍,怎么能那么短时间就灭掉了强大的辽国。
石头雨,毛毛雨而已。
不过石头毕竟不是雨点,虽然没有造成真正的伤亡,却彻底的阻止了金兵的前进。
这个盾阵不能前进,一动就有漏洞了。
干挨打,不还手,不是金国人的性格!
耶律余睹望着远处山坡上的两个人,拳头攥的紧紧的!他不管耶律延禧身边的是谁,他只要耶律延禧的性命。
这个距离,已经在蒸汽弩的射程之内了。
耶律余睹抚摸着冰凉的钢铁基座,望着飞速旋转的飞轮,亲手放上了第一根弩箭!
这支弩箭半人多长,鸡蛋粗细,人力是绝对扔不了几步的。可是放在这个蒸汽弩上就完全不同了。
又长又重的弩箭,就好像变成了小孩的玩具,只要按下这个开关,这支弩箭就能飞过遥远的距离,狠狠的插入敌人胸膛!
耶律余睹不由得心中想起了两个人。
余里衍公主,我要替你娘报仇!还有那个公主的情人,叫什么秦牧的,若是你以后知道自己做的蒸汽弩,第一个就要了耶律延禧的性命,是不是会感到很荣幸呢?
秦牧要是知道耶律余睹的想法,非一枪毙了他不可!
我就是要天祚帝活着,你怎么死活跟我做对呢。
可是秦牧又不在耶律余睹身边,根本就无法阻止这一切。
耶律余睹是这支金兵的最高统帅,他的命令,就是最高命令。
何况他都不发命令,而是亲手按下了开关!这支箭他要亲自射出去,他要亲手取耶律延禧的狗命!
超越时代的箭支呼啸而出,转眼就飞过金兵阵线,来到了联军阵线上空!
耶律延禧和李察哥顿时大惊失色!
这是什么鬼东西,竟然能打这么远,而且看起来这么凶残。
蒸汽弩动力远远大于投石机,弩箭的速度自然远远超越石块。
辽国皇帝和西夏皇弟,面对着划时代的武器,一时之间全身僵硬,完全没法做出半点动作。
实在是太突然,太不可思议了。本来以他们的身手,是完全可以跑的。可是不论人跑还是马跑,比起弩箭的速度都不值一提。
李察哥勉强把盾牌提到身前,能不能保命,那就不能保证了。
天祚帝连这个动作都没有。他都没带盾牌。作为皇帝,哪能带那个玩意!有失身份!
呼啸声刺耳传来,天祚帝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个怪鸟,自己是没机会抓住了!